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 加强监督执纪的心得体会(6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9:5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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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一

依据《省委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试行)》,现在对你进行政治监督谈话。

一、总体评价

一是政治素养好。思想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和政治敏锐性强,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多岗位工作经历,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党务、政务和经济工作,驾驭全局和统筹协调能力强,思想解放,注重改革创新,工作谋划富有针对性和前瞻性。二是发展思路清。你是从基层多个岗位成长起来的一名领导干部,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实际工作能力强、思路清、推进有力。你在炉桥镇工作期间,能扑下身子谋发展、抓发展,使镇园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持续完善,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市政府副市长期间,能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得决策部署,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37个,尤其是实现了百亿元以上项目签约。任市委常委后,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及时抓班子、带队伍,较好完成市委中心工作任务。

三是工作作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勉敬业,抓工作重点突出,处理问题坚决果断,作

风扎实,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待人谦和,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我要求严格,注重廉洁自律,注重政德修养,严格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你分管企业帮扶和公务接待工作,做到了“亲”“清”政商关系。市委对你的工作是满意的。

二、问题与不足

一是“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得还不够彻底。你能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但有时觉得自己分管事务少,轮不着、够不上,对周围存在的一些错误言论和负面情绪主动批评指正方面做的还不够。比如,对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关注度还不够,尤其是有时在宗教领域风险防范意识的高度政治敏感性、警觉性上还领悟不够,主动抵御和化解非法宗教思想渗透的斗争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一岗双责”压力传导抓得还不够紧。作为市委常委,你能够主动协助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办工作、分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但有时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和变异性认识还不足,有时出于保护激励出发,对极

少数党员干部在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和严格管理上,还存在降低标杆、放松标准的现象。

三是信访领域包保责任落实得还不够深入及时。你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从群众立场出发,但是由于经常受开会、迎检、外出招商等事务性工作牵扯,今年以来深入企业、项目工地和贫困户调研走访还不够多,对分管的招商引资、企业帮扶等工作精力投入相对较多,对包保贫困户和包保信访户入户指导不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比如,在推进解决xx房地产开发项目“老大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时,调度研判不足、指导地方和相关责任单位不到位,导致信访事项迟迟没能彻底解决。

四是个人廉洁意识还不够强。你能够主动遵守党纪廉规,严格遵循《准则》《条例》,紧绷廉洁从政之弦,始终做到心口如一、表里如一,不越“雷池”,不碰“红线”,2019年以来,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和组织约谈函询。但是你没有意识到要将自己放在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度去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上,虽能够做到精简规范,但还不能做到坚持最低标准、最严要求,勤俭节约意识仍需加强。

三、几点要求

一要更加坚定坚决贯彻好“两个维护”。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言行上,面对歪理邪说敢于批驳,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自

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增强抓舆论导向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特别是要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舆论导向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要更加从严从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始终牢记自己是一个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领好班子、管好队伍,进一步强化从副市长到市委常委的角色转变,提升服务大局、保障市委的统筹协调能力。要始终落实好“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大力加强对分管单位和联系地方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分管单位党组和地方党委进一步全面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揽全局,切实以赵正永、张坚、盛必龙、刘荣祥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镜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断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

三要更加倾情倾力化解好信访难题。要全面落实市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分析,了解清楚所包保信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抓住关键难点、堵点,协调、调度相关地方和市直单位,压紧压实稳控责任,强化督查督办,提高稳控化解质量。针对xx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问题,要带领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深入现场调研,明确信访问题化解的标准、工作步骤,对化解进展实行“周调度、

月通报”,对工作被动的单位对点督导,推动“责任真落实、工作真开展、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早日实现问题的彻底解决。

四要更加慎小慎微严守好个人廉洁。你分管招商引资和企业帮扶工作,与企业打交道较多,要时刻保持清醒,慎始慎独慎微,严守清正廉洁底线,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任何时候都不失原则、不搞特殊。主动与企业家交心做朋友,引导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遵纪守法办企业,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要管好用好监督好分管部门的资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

四、听取意见和建议

现在听听你对市委和我个人的意见建议。

…………

你提的意见建议非常好,我们将认真梳理、充分吸收。对我上面提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希望你带领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办公室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待、认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我报告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二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资料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群众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群众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群众财产为他人带给担保,损害群众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群众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群众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群众资金使用、群众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群众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规无故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群众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群众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群众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群众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规用群众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群众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群众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自治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资料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四)将贯彻执行本办法的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资料,理解党员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二)对发现的全局性、行业性、区域性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令相关组织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查快办,及时督办,限时办结,迅速回应;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三

本年中,局党委纪检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中心任务,强化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监督检查从严、率先垂范从严、执纪审查从严、问责追究从严,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与党办协调配合,定期联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多种形式开展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熟知党纪党规、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开展监狱探案、服刑人员讲经历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促教,让干部深刻认识触底线、踏红线的严重危害。

(二)落实纪检监察主体责任。纪检组认真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结合上级党委和党工委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了反腐败专题学习;开展了廉政谈话,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通过对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负全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定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上报。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启动了纪检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出台了《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机关“三转”工作实施方案》、《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根据初步方案将新增3个纪检监察室,并撤销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党风室、效能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合并调查研究室、宣传教育室为宣传部,改干部室为组织部,改内部监督室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改革后共设12个室,其中纪检监察室由之前的1个增加到4个。在省纪委和税务局的支持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精简和优化了议事协调事项,将纪检组原本参与和牵头的35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1个、退出率68%,纪检组不再牵头负责或参与机构编制清理、税务收费和执法执勤车购置审批等工作,使人员力量主要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不断强化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注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问题,实现了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出击”的转变。在税务局机关大力推行了纪检监察监督巡查制度,将局属或垂直管理的19个单位纳入纪检组监督巡查范围,共组织开展监督巡查20次,巡查重大项目x5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0个。扎实推进财政税务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组报告、财政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和合同备案制度,开展围标串标、挂靠借用投标资质、规避招标和违规变更规划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来税务局共有xll家单位纪检组报告重大项目33个、涉及资金4亿元,共依法监督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

55个,查处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管理问题3个。加大了乱收费乱采购、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治力度,查处违规采购问件、追缴资金80万元,查处了xx单位违规向税务申报企业、个人收取好处费问题,对xx处违规收取税务管理费予以叫停整改。三是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党风监督员名,对纪检组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开展述廉评议,今年组织税务局机关“一把手”开展述廉评议,并召开纪检组全会进行民主测评,肯定成绩,改进不足。充实办案力量,今年来,纪检组共调入年轻干部1人,抽调3名乡镇纪检干部到跟班锻炼。投入500万余元用于纪检组办案设备购买和内网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办案力量。大力充实办案力量,集中办案人员、聚焦办案主业,办案工作由之前的纪检组成员分管主抓转为纪检组常务副组长分管、办案组长主抓,办案人员扩充增加到8个组18人、占比达70%,形成了信访案管纪检审理四环节横向联合和重大案件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模式。二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案件,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快办快结,严惩不贷。重点查处了xx办原副主任xx受贿案,税务所所长xx贿受贿案,税务科员舒某索贿案,局机关出纳xx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配合省纪委查办了x原党委书记xx严重违纪案。三是抓实信访核查。今年来纪检组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08次、同比增长145%,其中初信初访211件、核实率100%,经核查线索属实125件,转立案37件。针对学教活动期间信访量激增的实际问题,我们按照“疑难信访下访办、涉腐信访立案办、作风问题即刻办"的思路,重点办理了中央巡视组交办xx职务受贿案,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历时1个月破案,xx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突出监督实效纪检组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聚焦“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一是深入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抓住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税务局机关干部走读、上班纪律松散、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强力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先后x次安排人员深入税务局附件宾馆饭店、景区以及办公室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x个部门重点查处了徐某违规操办乔迁宴案,xx部门xx组织及参与公款旅游案等。积极配合上级督查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和问责处理,对税务局机关xx履职不力导致税务工作被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免职;对税务中心部分工作人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出入豪华会所、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推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纪检组共收到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xx万元,xx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纪检组报告了婚丧喜宴、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xx名县处级领导、xx名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签署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公开承诺书”。对新任20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强化警示教育,保障监督基础在税务局党委支持下,积极开展廉政宣传,确保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纪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强化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一是抓好对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内部报刊、网络、板报等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和推介,�路ⅰ俺唷⑹餍路纭绷�3则、廉政警示标语25条,发表新闻信息稿件40余篇。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规划错了的人生》、《沉沦》、《“四风”之害》等廉政影片,发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50册、廉政教育读本600本,组织2批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受理群众反映的村换届拉票贿选、干扰换届信访件12件次,全部予以核实澄清。三是狠抓纪检监察信息撰写报送。出台了《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信息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范畴,明确了综合信息工作的指标任务和奖惩措施,对未完成综合信息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今年来共撰写报送综合信息76篇,被中纪委、省纪委独立采用48篇次。

总之,在省纪委和局党委的支持领导下,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就查找出来了对涉税务企业、群众关心问题回应不够的问题,处理部分税务信访不及时的问题;工作顾此失彼、统筹不够、创新不够的问题;对税务重点领域、税务争议问题回应查处不够的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不断提升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实效。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既是改革党的纪检体制、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保障。作为派驻纪检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明确责任,勇于担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主要职责,强调党组的主体责任,不是说纪检组监督责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检组监督责任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责任,就是要求纪检组要始终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主责意识、自我监督意识,始终站在监督前列。勇于担当,就是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监督,要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深化“三转”,提升监督能力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组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的前提和保证,“三转”就是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立足所驻单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重点监督,主动监督,全面监督。通过“三转”,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狠抓当前,落实监督责任

当前要抓住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和惩治腐败等任务,有的放矢地落实好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所驻单位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扎实推进所驻单位的作风建设;着力发现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所驻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突出案件查处,落实严格追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全面、认真、严格地执行。

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派驻纪检组组长,既是纪检监察干部,又是所驻单位的班子成员,身份特殊,我们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在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我们必须“正人先正己”,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在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方面,带好头、当楷模、作表率。要自觉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从小事和细微处着眼,注重提升道德情操,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秉公执纪,不空谈、不推诿,重实干、求实效,尽职尽责,敢于负责;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干净做人,清正廉洁。只有自身过硬,我们在干部群众中才有威信,我们的工作才会取得实效。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五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 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87.9%;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85.5%;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71.4%;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 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描写监督执纪第三集心得体会范文六

结合总支特点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全体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

在每个节前组织召开全体领导干部、科长及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的班子扩大会,传达公司纪委提出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部门管理工作特点,对重点岗位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存在廉政风险的业务流程和岗位主要有两类:一是参与战略部组织的设备设施大修招投标工作的人员,二是参与外协供方审核及管理的人员。

采取的防范措施:对参与招投标人员履行授权管理程序,对授权人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及流程;对外协供应商进行了工作承诺,严禁我们的外协管理人员单独与供应商进行工作接触,严禁接受或参与供应商的宴请、礼物或聚会等。

对涉及“三重一大”的科级干部选拔、技术专家评聘方面,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履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每位班子成员均在集中讨论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给出合理建议并形成记录。

有员工反映,公司及总支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相关活动,不应该仅局限于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应该让普通职工群众也参与进来;公司及部门应多关注调整下来的科级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沟通和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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