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心得体会和感想 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措施(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9:5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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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日期确定为2018年9月23日。也就是说,今天是我们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广大农牧民群众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
当前,我国正处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施多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设立了“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今天,我们在此浓重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就是要传承弘扬我县农耕文明和优秀传统,凝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强大力量。
同志们,“三农”工作无小事,它事关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能否如期摘帽、事关我县能否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县能否顺利推进,事关我县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大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县农牧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农牧业项目稳步推进,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畜禽养殖业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农牧业科技支撑力量不断强化,种植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升,青稞单产再创新高,切实实现了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的目标。农牧业成为了有奔头的产业、农牧民逐渐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牧县在在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利用庆祝第x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时机,怀着感恩的情怀,怀着对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的无限爱戴和无比的敬意,展示我县农牧业生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展现我县乡村振兴的美好前景,展现新时期桑珠孜县农牧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凝聚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磅礴力量,进一步坚定广大农牧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广大农牧民朋友们,希望你们继续发扬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朴素精神,辛勤劳作、奋力耕耘,用双手播种希望、用汗水换来收获,用勤劳和智慧创造出属于你们的幸福生活。
最后,再次祝愿广大农牧民群众节日快乐、生活美满、幸福安康!
对于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同志们:
新春伊始,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节后第一个会议,值此元霄及新春之际,我首先代表广济镇政府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各位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兴旺!按我们的传统过完正月十五,年也就算过完了。现在,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应尽快从节日的喜庆气氛中走出来,集中思想,集中精力,从头抓起,抓紧、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就简要的讲几点:
一、要集中思想,切实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来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已经过去了。从今天开始,大家都要真正进入工作状态,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履行好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抓上手。要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上下班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20xx年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月,如果我们稍有松一松、放一放的思想,第一季度的任务就很难完成,就会影响全年大局。因此,我们每个同志都要有一种紧迫感、责任感,要自觉地走出新春佳节的喜庆气氛,积极投入到工作当中,切实保证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要狠抓落实,全力夺取新年工作的开门红
过去的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就我镇而言,在面临较多困难的情况下,全镇各项工作仍然取得了不小进步,这充分展示了在座各位团结一致、拼搏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风貌。新的一年里首先要搞好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和村(组)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真正把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带动能力强、思想作风好、自身素质高、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来,要本着为群众服好务的思想,高度关注“三农”,把中央、省、市等上级组织的有关富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的沿山开发战略,不断打造枣林渔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要本着从节约出发的原则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继续加大财务监督及审计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拒绝审计报销入帐;对手续不全的 单据令其补齐手续再审计。各村要严格做到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镇财政所要加大对各村的财务监管力度。
各部门、各村在制订和落实目标任务时,要坚持“团结奋斗,不甘落后”的指导思想,工作不能低标准,不能光和过去比,与落后比,而要有新的目标追求,争取创新,争取新的突破。对定下来的目标任务,要认真搞好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项工作特别是安全、维稳工作都要层层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层层级级落实好责任制,使人人有担子,个个有事干。同时,还要严格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投身于我镇经济文明建设中。
三、要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首先,要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要积极抓好春季备耕工作,保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物资的需要。根据我镇自身优势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大蒜、油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要加快发展多种经营,侧重抓好优势产品的规模发展。加快开发短线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为全年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另外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对全镇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农房整改、能源建设等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稳步实施。
其次,加大宣传,强化服务,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围绕为企业服务,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民营化步伐,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要搞好协调服务,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转。要从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外来投资,发展地方经济,扩大经济总量,促进财源建设。
要继续推进农村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稳定发展。当前,还要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机关、村组干部都要深入基层,时刻把群众的需要放在心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持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志们,新的一年工作的序幕已经拉开,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进取,团结奋进,全力以赴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为全面完成今年我镇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奋斗!
对于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聚焦与核心。解决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县农村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农村稳定必须抓紧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解农民增收情况,我们最近根据县人大会主任会议安排,围绕我县«农业法»的贯彻执行和中央1号文件的落实,结合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就我县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民权益保护,到漠滨、若水、黄茅、洒溪等乡镇、村组、农户进行了深入调查,先后召开座谈会8次,听取了县人大代表、乡(镇)村组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的意见,收回调查问卷80份。根据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当前农民增收少的是思路,愁的是销路,缺的是技术,盼的是服务。
一、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
我县因自然条件、交通运输制约,加之受军事禁区影响,农村资源开发整合利用缓慢。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市场繁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治农、科技兴农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但农民增收仍较缓慢。我县34万人口中有农业人口304800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为2097元,xx年农民人均收入2223元,收入仅增长5.6%,农民仍是最大的低收入群体。根据调查,影响农民增收原因较多,在我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之一: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导致部分农民劳而无效。在全县346个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偏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闭塞,信息不灵,这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漠滨乡洞头塘村总人口1164人,11个组就有8个组不通公路,农产品进出全靠农民肩挑背驮,大量的竹木、柑桔等农副产品调不出,除自己消费外,多余的只好烂在家中,增产不增收,挫伤了群众种植的积极性。该村很多农民装不起电话,接一个电话要跑5华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虽然农民苦苦寻求致富项目和路子,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却因信息不灵,真正获得成功的项目极少,产业结构调整收效甚微,许多农民想发展却没门路,找着门路却又愁销路,常常劳而无效。老支书李光辉改种杜仲100余株,长势良好,然而拿到市场上连0.5元/斤也难卖,除去成本后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了。陈万兴家承包了20余亩园艺场栽种板栗,板粟连年增产,而价格却年年下跌,xx年4元/斤,xx年3元/斤,xx年只有2元多/斤,除去运费等开支后,基本所剩无几。他们说,外地经济发展起来了,自己也想致富,自己养的、种的就是推销不出去,卖不了好价钱,尝到的是一次次失败的滋味,我们想增收怎么就这么难?
原因之二: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够,发展生产民心不安。由于我县县乡两级财政紧张,仅能保工资保运转,一些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无力顾及,导致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在“6·19”洪灾中,洞头塘村20多座溪河坝全毁,水圳全垮,但几年来,村集体经济捉襟见肘,在水利基础设施上基本没有投入,由于水毁设施得不到恢复,这里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加艰难。去年全村590亩稻田失收的达100余亩,减收一半以上的有200余亩,全收的只有几十亩,有的村民连吃饭也成问题。部分村民对种田丧失信心,他们算了一笔帐,除去肥料农药、工钱,种田实际上没有几个收入,靠种田脱不了贫,致不了富。有的说,若能够在外找一份事做,早就不想要田了。如今该村1100多人,在外打工的达500多人,很多年轻人认为家乡环境艰苦,看不到致富希望,外出打工不思回家者大有人在,只剩年幼、老弱病残者留在家中。在全县,同样认为种田难增收的农民为数不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却增收缓慢,从而对土地丧失了信心,导致全县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出现弃耕抛荒现象。
原因之三: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术指导,农民增收步履维艰。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因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要找到好的工作很难,从事的多是脏、苦、累而工资微薄的行业,因而能够找钱回乡投资致富乡邻的很少。留在农村的农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发展意识不强,又缺乏有文化、懂技术、有头脑的带头人,发展路子越走越窄,他们对增收倍感焦虑和无奈。加之资金短缺,更难为“无米之炊”,本地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农民不仅不增收反而跌本。黄茅乡白羊村村民刘百喜xx年投资5万元种植草莓,市场销路看好,却因缺乏技术和技术跟踪服务,几个月下来就失败了。许多农民说,作为农民就应该依托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向土地伸手要钱,但因文化低,没技术,土地成了他们填不满的无底洞,反而把老本都送进去了。象这种缺乏科学技术作后盾,无专业人员指导的生产模式,农民吃亏不少。我县农民养羊、喂鱼、种烤烟等种养殖户失败的多,真正受益的很少。他们认为这次县委、政府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是亲民、爱民、富民的好举措,很有必要,许多干部确实在帮助他们减负增收,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但也有人认为干部下基层活动出发点好,但效果不好,起不了什么作用。他们希望下来的干部带致富技术、信息,带增收项目,能够帮助他们协调上下关系,提供一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希望他们多深入农户家中,帮助想办法、出主意,为农民多提供一些增收思路。
原因之四:农民利益受损、负担过重问题仍然存在,涉农服务滞后。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确保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及时处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农民矛盾,减负增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民不合理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在调查中发现,农民的隐形负担仍然不轻,农民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一是反映教育收费高。学校除按标准收取学杂费外,平时还要收取试卷、作业本费等诸项费用。农民本来收入不高,特别是低收入户,供养子女读书更是难上加难,有的因承受不起负担,只得让子女辍学。二是反映一些单位变着法子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派出所登记户口、办迁移或出证明也要收取一些费用,农民看不到有关规定和收费公示,却又不得不交,因为不交费就不办事让他们实难找出拒交的办法。到邮政所取包裹、信件也要想着法子要农民买明信片、报纸,从中收取一些费用。三是反映一些涉农部门在农资经销上给农民造成些损害。如种子纯度不够,致使农民减产、失收,这种情况连年都有所反映。四是反映在公路改造过程中,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给付的补偿费过低。农民被征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他们今后的生产生活,而补偿标准过低,使他们更为不满。洒溪乡村民反映在鲁大公路建设中,一类田补偿5900元/亩、二类田补偿4700元/亩、三类田补偿3900元/亩,农民普遍有增加补偿费的要求。同时还反映在公路修建中,一些堆放的土方堵塞了溪圳、道路,给农田灌溉、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加重了农民恢复生产的负担。五是反映生产、生活支出费用过高。如建房的国土费就得花几千元;林农出售木材、个人部分收入只有30%,审批民用材青山费等过高。六是反映涉农收费公示不规范,透明度低,如国土、林业、计育办的一些收费,农民有看法,有疑虑,极易影响干群关系。七是反映林农造林费兑付到位难。漠滨乡沙堆村、漠滨村反映他们1999年、xx年的造林费至今一分钱未得,多次报告、反映,跑上跑下,但仍未果,挫伤了农民造林积极性。他们说政府应该取信于民,有利老百姓增收的要更多扶持和关心,更不能拖着不兑现。八是反映涉农服务队伍不健全。农业科技信息滞后,得不到及时传递利用,乡镇站所人员的待遇过低,存在后顾之忧,工作信心不大,服务不到位。九是反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重。农民看病就医难,边远村组农户更为突出。农村医疗技术设备落后,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农民有病医治难保障,增收难,保增收致富更难。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农民不增收,解决“三农”问题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必须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摒弃长期以来事实上以工业优先、城镇偏向,轻视农业、农村发展的做法,真正实行城乡并重,工农并重的战略,切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1、切实增强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意识。中央重视农村工作的宏观政策,为农村修养生息,实现农民增收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兑现有关优惠政策。群众形容中央的政策好比医生开处方,药方开得好,关键还要看有没有药抓,抓药的人会不会抓错。这就更要求我们要切实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发展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重农、支农、护农、兴农思想,改变过来人们对农业法律淡薄的观念。建议将«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今年农村普法的一个重点,把农民增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涉农部门、各乡镇及包村干部更要熟悉掌握农业法规,只有自己掌握,才能教育群众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各部门、乡镇及干部要自觉主动地贯彻执行农业法规,自觉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正确处理涉农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达到用法律、政策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目的。
2、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发展交通、电信事业,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组公路和农网、水利、电信建设力度,为农民增收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增收环境。在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我们要注重研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努力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对我县的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想方设法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充分运用信贷和财政资金的导向,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要及时提供小额贷款,帮助解决农民增收和发展农业资金困难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农民增收。
3、突出本地发展优势,继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当前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我们要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来抓紧抓好。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实施结构调整;二是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农业产业化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三是搞好三大调整,即调优结构,调新品种,调高效益;四是突出四个可发展优势。即突出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基础。
对于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第一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异常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村内各项收支必须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第八条:不得用团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必须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供给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团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团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第二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第十一条: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团体研究讨论审批。
第十二条: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十三条: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团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第十四条: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三章:村账乡代管制度
第十五条:“村账乡代管”由乡农经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供给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第十六条:村团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团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条: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终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第十九条: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团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第二十一条: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二十二条:村级报账员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四条: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景。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第五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第二十八条:不准将村内团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二十九条: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三十条: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资料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财制度
第三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三十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景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四条: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供给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资料要真实全面。
第三十五条: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第三十六条: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提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八章: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三十七条: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俭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三十八条: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四十条:团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第四十二条: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四十四条: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四十五条: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四十六条: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十七条: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章:财务审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对村、组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理解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四十九条: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供给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职责。
第五十条: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五十一条: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2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共__委、__人民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__村账乡(镇)代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1、村集体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委托乡镇村账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理。村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负责人1名,报账员1名,如有特殊要求,报“中心”批准可增设助理会计1名。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若村已建立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由社长担任。
2、村财务负责人全面主持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村合作经济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主持制订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2)代表本村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作协议,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的兑现、结算工作。
(3)维护财经纪律,按照制度规定和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好财务审批关。
(4)支持并督促村报账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理并按时完成各项财务收支结报等工作,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总责。
(5)定期组织财务检查,清理核对账目,盘点财产物资,收回应收欠款。
3、村报账员具体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出纳工作。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符合规定,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遵守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条例,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2)及时整理好有关收付款凭单、附件和证明,填好出纳结报表,每月(每季)按时向“中心”报账。
(3)记好有关财务备查簿。做好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记录和债权债务结算工作。季未把应收款明细清单报村两委负责人和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
(4)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各种承包合同的管理、结算、兑现、归档工作。
(5)负责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做好文书及档案工作。
(7)定期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账目。
二、财务预决算
1、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年初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2、财务预算和决算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终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预算和决算年度与会计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预算方案由村两委集体讨论提出,上报“中心”审核,再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心”备案,并在公开栏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追加预算外建设项目、大额设备购置或其他大额支出,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原预算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和公布、报送、备案工作。
5、财务负责人必须在财务预算指标内,依据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把好财务收支的审批关。
三、货币资金管理
1、本村货币资金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经管货币资金。
2、现金收入,必须于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准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本村只能在当地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准多头开户。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七不准”原则。即: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擅自出借集体资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
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库存现金限额规定为3000元,超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现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应按银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5、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空白支票凭证由村报账员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由“中心”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报账员分别保管,其中村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代理会计保管。
6、本村使用资金,由村报账员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报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属日常资金使用的,开具现金支票;属工程项目等较大资金使用的,凭原始凭证,开具转账支票,报“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四、财务审批
1、健全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票据内容应完整、真实,经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签字或盖章,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财务负责人长期(指连续3个月以上)外出,应书面委托村委会其他成员行使临时财务审批权;若遇村财务负责人不履行审批职责,导致村财务无法及时报账,村民(代表)会议可在村委会其他成员中重新确定财务负责人。
2、审批权限。实行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和村主任联签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经费支出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经费支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签;1万元以上的经费使用和支出必须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村财务负责人的费用支出由村主任审批。
3、村干部报酬和通讯设备及费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报酬或误工补贴标准、通讯费用标准等由村两委研究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列入当年预算。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公费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和小汽车。
4、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规定及时报销。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
5、坚持取消村级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村干部到上级有关部门办事不得动用村集体资金宴请;严禁动用村集体资金以拜年、慰问等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送礼金、礼物等,否则所支的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负,并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6、违反规定擅自审批或付款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造成集体资金损失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负责赔偿。
五、收支结报
1、本村财务收支实行月(季)报制,于每月(季)后3日内由村报账员到“中心”报账。
2、财务收支票据一律经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符合规定的加盖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专用章后,报“中心”审核入账。
3、非出纳人员代收各种款项时,应在收款后3日内向村报账员结清。
六、票证管理
1、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禁止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据发票收款。收款收据凭购领证向“中心”购领。
2、收据要求整本连号不得拆开使用,开具完毕的票据要及时交“中心”登记核销,多本票据按领用先后顺序开具。
3、领用的收款收据由报账员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遗失,作废收据不得缺联、缺份。
七、财产物资管理
1、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财产管理,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财产物资要建立财产、物资专用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各类财产物资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加强维修保养。
4、健全入库、保管、领用手续,入库时应清点验收,出库时应经批准由领用者签名。
5、固定资产的更换和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要经乡镇审查批准。属于不正常报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作价转让,做到合理估价,及时收回价款。年终做好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工作。
6、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并要签订协议,落实责任人,按规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费,并上墙公布,接受监督。
7、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债权债务管理
1、村集体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应全额列入账内核算。村报账员要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详细登记欠款单位、时间、金额、原因等应收应付经济业务。
2、村委会要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债权,并努力减少债务。
3、村报账员应加强与“中心”会计沟通与联系,及时核对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每年至少核对2次,使两者账账相符。
4、村集体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报乡镇“中心”核销。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九、民主理财
1、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本村民主理财工作,其具体理财职责是: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财务预算、收益分配、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检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村财产物资管理情况;查阅审核财务账目和群众反映的有关财务问题;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本村确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5日为理财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审核村准备结报的有关票据,对有异议的票据,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由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作出解释;若对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的解释,不能通过的,村委会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无异议发票应及时盖上监督章,并做好理财记录。
3、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借民主理财之机,妨碍影响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如遇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村民主理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村账不能及时上报“中心”的,村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两委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罢免其成员资格。若村民代表会议不能罢免其成员资格,村两委可书面报告乡镇村账代理工作联席会议批准,村账先报“中心”入账,以后再进行集中理财或审计。
十、财务公开
1、内容: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工程项目承包、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收支、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生产直补等情况实行明细公开或专项公开。公开内容由“中心”提供并盖章。
2、时间:确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15日至20日为公开日。
3、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积极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公开形式,推行网上定向公开。
4、程序:由村报账员定期向“中心”领取财务公开表,经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做好财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财会人员管理
1、村报账员要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内必须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准许其上岗,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村(社)的报账员。
3、村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受村两委换届影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聘或撤换。村报账员在年度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中被评为称职者可连聘连任,累计2次评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4、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若村两委联席会议存在较大争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可经公开考试选拔确定人选。确定的人选报乡镇“中心”审核后备案。
5、村报账员的报酬与福利待遇原则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居财务管理行为,管好用好村级每一笔资金,切实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促进村居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下原镇村级财务管理作相关规定如下,希认真执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级所使用的一切收款凭证,都必须是从农经服务中心登记领用的省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电脑打印),使用时必须实行领用登记,用完销号换领。村不得私自购买通用收款收据。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款。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服务中心代管,收取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在三天内送交镇农经服务中心。
3、村平时开支所需现金坚持先缴后付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违者按违规金额5%处以罚款,由村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相关当事人承担。
4、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违者视作挪用公款,并按发生额的5%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超出限额部分的现金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中心村级资金专户。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年终责任制考核奖金,实行总量扎口、标准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动的办法,由镇政府核定总量,各村按照内部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结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员工资应在镇审定的干部工资奖金总额之内结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审批的工资奖金总额之外安排。违者,一经查实发现,在当年审批的干部补贴总额中全额摊销退归集体,并处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5%的罚款。
8、各种专项奖励和服务性补贴,凡发放到个人的,均必须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并报经镇统一审批后方可实施,报支入账。村干部电话费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9、报刊、杂志订阅费直接由市级专户拨付给征订单位。上级部门下达的党报党刊任务对照相关文件由镇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除此以外,村内不得私自公费订阅其他任何报刊,违者费用自付,村不得报支。
10、村级正常所需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帐据、村务、财务公开资料等)必须事先向农经服务中心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购买,村级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严禁动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及其他村有资金购买礼品、纪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个人使用的物品,一经发现查实,支付款项由村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经办人全额承担。
12、开支审批权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组织书记)一支笔审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职干部会签;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附村两委会讨论记录复印件。
13、对5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立项跟踪管理,必须经以下程序方可实施。
(1)实施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实施项目必须事先编制预算计划,履行立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并签字的监督记录资料。
(4)项目实施完毕,必须根据项目预算和承包合同进行验收。决算验收资料需经参加验收人员、村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批入账。
(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及大宗商品采购事项,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外,必须严格按照《下原镇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适用规模、方法、和程序组织招投标,并签订明确规范的合同。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4、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经税务及财政部门监制的凭证,普通收款收据不得作为开支凭证入账;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付款凭证或支出证明单,严禁白条制证。凡是支出凭证都必须户名、日期、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齐全,付款人、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村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组织印章后由审批人审批,报农经站审核加盖凭证审核专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帐,发现一次,对村会计人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罚款。
15、每月发生的一切收支业务,必须在当月25日前由村经管员编制报账清单报片长签字认可后报农经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入帐的依据,否则不得入帐,发现一次,对村会计人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6、当年发生的一切业务收入和费用支出必须当年结清记入财务账目(当年完工的工程必须当年验收、当年结算入账。其他赊欠物品等事项也必须当年结清记入帐内),各村两委会及每个村干部个人必须履行承诺手续(以下一年度春节上班后一周时间为限),承诺本单位和本人经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结清,承诺书进入财务档案。自20__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费用未入账的,其费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账,概由责任人个人负担;若有收入未入账的,据实补办入账手续,并严格追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0__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未入账的,全部必须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情况,村居两委会集体讨论形成意见并签名,片长审核批准,于20__年9月1日前报农经服务中心核实批准后入账。超过时间未上报或手续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账。经核查与当事人说明情况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账,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17、杜绝村集体招待和用车费用支出,一经发现,一律由经办人、审批人承担。征兵费用(含误工、交通、食宿、家访及出兵等一切费用)按人计算,送镇体检150元/人,送市体检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额(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过限额部分由经办人、分工村干部、审批人共同承担。若有特殊情况需出南通市外调,须报经分工片长和人武部审核批准,发生费用另行结算。
18、村级资金拨付一律实行非现金结算,由村在申请拨付资金的同时提供资金支付清册,镇农经服务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账户。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办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标、承包办法,减少和杜绝浪工、人情工,对必不可少的集体用工必须在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后,由用工经办人及时登记“用工记工单”,连同“申报单”于完工次日结报给村经管员;村按月登记汇总,按季结报入账,并报分管片长,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年终搞好结算兑现。对不按规定超期结报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1-5%的罚款,在年终工资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虚支公用工,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财经纪律严肃查处。
四、债务化解
20、村级原则上不得发生新的债务,对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私自向银行或个人借款举债发生的新生不良债务,按照新增债务总额给予村主要负责人5-10%的罚款,在当年审批的村干部工资总额中扣除,利息由当事人自付。
2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计划使用,先批后用,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禁止发生以“垫支款”等形式的变相举债和举新债还旧债的脱壳行为发生,违者视作违规举债,按第20条规定处理。
22、对历年村欠干部的工资记入借款或投资帐户的必须从借款或投资帐户中剔除转入应付干部工资帐户,村不得支付利息,历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约定计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随本尽的原则,参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超额支付的利息由经办人、审批人各负担50%,在各人工资中扣除。
五、财务公开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可跟村监委会交叉兼职),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对全村村民负责,每月活动一次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理的开支行使否决权。村级财务收支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会计方可入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开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六、审计监督
24、镇农经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村级资金收支、报账及账务处理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若因农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村级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政治的、经济的连带责任。
25、由镇审计、财政、农经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负责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村干部及相关人员违法乱纪的,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及时将审计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交书面审计报告,并按规定公布,接受监督。
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4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收入是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级三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发生收入业务时,必须使用江苏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其他票据一律无效。严谨收款不开票或打白条,如违规定,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违纪者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专用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句镇农服中心申领、保管、交销;对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村会计的失职行为,应承担其后果责任。
第三条在“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村资镇管”,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设立“村级”代管资金专户,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经手人必须在3天内结账,收款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缴到镇村账镇代理专户,超过2万元的额资金及时解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项收入款项,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帐外资金循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违规定,镇农服中心收回票据、停办资金业务,报镇纪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村社支出必须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审核,并加盖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支出发票必须正规合法,内容完备,并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应说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条审批权限。村级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内(含1500元),由村签报;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经定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入账;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经镇纪和定村领导审核,由镇纪同意报镇长审定,否则不予入账。对支出资金的真实用途,镇纪将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冒领和拆分报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涉及数额较的单位工程项目款、土地款、往来款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条村镇管干部工资按镇党、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考核的结果发放,社干部工资由村_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集体研究报定村领导审核后发放,并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报销,,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村书记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书记、村副主任、会计720元/年。以上补助年终由村会计制单,年终一次性报支,平时不得报销个人的通讯费用。
第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各村按政府规定的年度非生产性开支限额,从紧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限额按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不含返还农户部分)、补助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开支限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8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招待费、差旅费)。村社干部福利单列支,总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各村对外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围发生的招待费、用车费用,费用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审批后一周内报农服中心、审计所备案,否则不做核减依据。对外争取资金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争取资金总额(资金到账数需有农服中心签审确认)的15%结算。
非生产性开支考核办法:实际支出低于限额指标的,按规定奖励;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的,经过核减后低于限额指标的不奖不罚;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经核减后仍然于限额指标的按照超额的比例扣分。世界开支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内,其节约部分按节约总额的10%奖励村主要干部,村书记、主任、会计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计算奖励工资;超过规定限额的,其超额部分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40%、30%、30%的比例计算扣减工资。
第十三条若采取其他渠道变通处理非生产性支出,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用正规的税额票据,发现不符合的票据一律退回。各村当期发生的票据必须当期结清入账,不得将当年的发票隔年入账,在结算时发现隔年票据一律退回。“谁经手,谁承担”。村级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记入村账,不得将村级发生的票据转入社账,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各村在保证债务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村级各项事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需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就人员、路线、费用等向镇党、政府书面申请,经批准,报镇纪备案后执行。并报农服中心做入账依据。
第十六条村集体如需借贷资金,必须经村两班子研究同意,报镇定村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资金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村借款利息费用,年利率原则上按银行同档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过10%。借据上必须注明贷款时间、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会计制单结算入账。
第十七条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须经村_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将预决算书、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等报镇农服中心,经工程审计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对的工程项目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的,镇纪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村级资产是指村级所拥有的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各项资产。包括厂房、设备、集体房屋建筑物,以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等各类固定资产和发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体资源。
第十九条村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村主办会计负责村社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账。每年各村要对本村社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写“资产资源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说明资产资源盘存情况,并报镇农服中心存档备案。村集体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核销需经村_讨论,并由农服中心、审计所审核,报经镇资产处置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处置。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失、毁损的,保管人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购置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_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批准方可购置。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采取公开竞标,由农服中心、审计所提出复核意见,报经镇资产处理小组批准。所得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到镇农服中心村账镇代理专户,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订立完善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个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订立合同;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履行期内的合同。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级集体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招标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及时结账、记账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过期不入账的,按侵占论处;支出结账不及时的,按“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操作,村级经济组织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条实施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村备用资金数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备用金数额,但总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各村从村级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必须凭审核批准后的支出票据支付。
五、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理财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理财小组主要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六条村会应实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年度账务预算、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年初公开;理财结果待问题处理后公开;重建设项目完工后公开;年度财务决算年终公开;对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分段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的财务每季度审计一次,对无视规定,肆挥霍浪费的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履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组级”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___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5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二、坚持一支笔审批报帐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的原则,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权。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帐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签字和领导审批的票据。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借贷,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鉴的单据,会计不得入帐。
五、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审计核查。
六、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
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6一、村级财务的收入管理
1、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级组织收入主要包括:
(1)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资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资产(源)发包、出租及村(社区)企业上缴收入、对外投资收益;
(2)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
(3)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等。
2、村级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收据,确保收入在3-5日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代理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村级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各项收入。否则,一经查实,资金全部没收,并追究村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二、村级财务的支出管理
1、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必要的办公用品、水电费、报刊征订费(按宣传部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等村级运转支出;重点用于综治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等支出。服务群众事务支出不低于经费总额的50%,扶贫事务支出不低于经费总额的5%,为民服务网上办理事务经费按4200元/年安排,综治维稳信访费用按10000元/年安排的专项经费,在保障当年业务支出后,年度有结余的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确有需要的报乡镇统筹审批后,在以上规定的支出范围内办理。同时,严格执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
2、上级安排到村级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包括工程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支出范围、程序和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和弥补工作经费。年度项目经费有结余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村级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1、支出单据整理。
村集体支出原则上应使用税务统一发票;确实不能取得的,限额在300元以内的可使用代理中心专用票据。购置办公设备或办公用品等必须要提供税务统一发票,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各项杂工支出原则上不超过50元每人每天,杂工发放花名册上要求领款人本人签字确认,姓名应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严禁使用小名及其他非正式名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究经办人及村负责人相关责任。
2、支出审批权限。
(1)1000元以内的支出,由经办人在原始支出单据上签字,村主任、村书记会签,村报账员填写《涡阳县村级支取款项申请书》同时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签字;
(2)1000-3000元以内的,比照以上程序办理,同时由镇包村干部审核签字;
(3)3000元以上支出,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后,报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3、支出单据上报。
每月25日前,村报账员整理经村级审批后的报账票据,报送乡镇“代理中心”。中心主任审核报账单据,并在《申请书》上签字,村级代理会计根据村、镇审批后的票据按规定进行支付及账务处理,超过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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