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工程培训个人心得体会总结 管道实训心得(2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9: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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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管道工程培训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一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__)、《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及其勘误表(20__)、《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及其勘误表(20__)、《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__)、《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__),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__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20__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__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__年版) gb50057-20__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20__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__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__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__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1997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__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__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__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__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__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2022管道工程培训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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