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反诈工作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 反诈骗工作心得(3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8: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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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网信反诈工作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1、以中奖为饵诈骗。

如以某公司庆典、手机号码、qq号中奖,以公证员身份请受害人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邮费”、“税款”到指定的信用卡,收到钱后便杳无音讯,如“恭喜你在__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笔记本电脑一部,现金9.8万元,请你登陆某某网站了解详情并领取。”

案例:20_年4月,许庄街道蔡庄校园蔡某某报案称,她收到一条短信,说她的手机号被央视“非常6+1”栏目抽取获得一等奖,奖品是三星笔记本及9.8万元现金,后蔡某某按网上操作提示先后汇出奖品税款8000余元,发觉上当。

2、赚取高额话费诈骗。

一是诱使对方回电话听歌,“赚”取高额话费,常见短信为“您的朋友13_________为您点播了一首__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____收听”;二是诱使对方回电,“赚”取高额话费,如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

案例:20_年3月,许庄街道马厂校园一中学生收到短信称,他的一位朋友某某某(手机号)为他留了言,拨某某号听取,然而,电话打通后,是一个带黄色话题的聊天平台,短短几十分钟,花去话费1200余元,其家长报警。

3、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嫌疑人采取步步逼近手法,通常需拨打几次电话。第一次电话是“认亲”:拨打受害人电话后,犯罪嫌疑人先试探性地问“猜猜我是谁”,受害人莫名其妙之际,犯罪嫌疑人立即强势质问“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了”,诱使受害人在记忆中搜寻与嫌疑人声音相似的熟人,并推测性地问嫌疑人是否为某某,这时嫌疑人立即对号入座成为受害者的熟人,并拉家常拉近关系,丝毫不提钱的`事。第二次电话是“出事了”:“认亲”后,嫌疑人再次打电话声称自己赌博被抓等或发生车祸等,诱骗受害人汇钱至指定账户。接下来的第n次电话就是捏造各种理由谎称钱不够,诱骗受害人分数次汇款至指定账户直至受害人警觉。

案例:20_年6月,一位在辖区打工的青年男子到派出所报案,他被“猜猜我是谁”诈骗方式被骗4000元。

4、利用信用卡被刷诈骗。

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到atm机上进行银行卡保护操作,受害者按其指定的操作方式操作后发现卡内现金被转入骗子的帐号中了。

5、冒充司法人员诈骗。

此类案件主要是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威,恐吓受害人涉嫌_、恶意透支等案件,利用受害人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诱惑受害人将钱转至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身份信息被盗,为确保受害人财产安全,需进行财产冻结或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警告受害人不能向亲友透露,甚至要求受害人关闭手机。经过“多部门”连番恐吓,步步诱骗,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嫌疑人提供的账户中。案例:20_年3月,许庄街道三旗营蒋某某称,几天前,湖北一个号码打电话给他,说是湖北高等法院,他去年在外招商引资涉嫌诈骗,要其汇款三万元保证金,蒋某分四次共汇去四万余元,后发觉被骗。

6、虚构退税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在网上、发短信及打电话的`方式,向受害人发布购房退契税、购车退税、购车补贴、退学费等“好消息”,并称只需按要求在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即可拿到退还钱款,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还冒用车管所、税务局工作人员之名进行诈骗。

一是手法变化快。

一开始只是群发短信,发展到现在互联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冒充电信人员、公安人员谎称涉及贩毒、洗钱等等,通过这种办法说公安机关要追究等借口。骗术花样在不断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二是蔓延范围大。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三是侦查取证难。

诈骗集团花几十块钱买一个民工的身份证,开多个银行卡,设立了多级账户,通过银行快速层层转账,最后再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atm机上取现。被骗的钱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各地,很快就被人取走,这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侦办一起这样的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经费,要派出很多的专案组,满世界跑,到处拿着法律手续找银行、找通信部门查电话、查账号。哪个环节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影响下一步侦查工作,再加上繁琐的程序,要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和经费,上至省公安厅甚至公安部协调指挥才能破获这样的案件。

四是受害群体广。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采取漫天撒网,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或选择白天老年人留在家中时段拨打电话,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资信度比较闭塞,容易受骗的情况实施作案。此类犯罪受害者涉及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小学教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

1、诈骗成本极低。

常见的短信群发的机器售价几百元,只要连接手机就能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段并自动地群发短信。大面积的轰炸,哪怕只有万分之一人上当也能带能巨额利益。而骗到的钱财动辄上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上百万。可见,“低成本、高回报”,正是此类犯罪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2、诈骗成功率高。

一是短信发送范围广。由于群发器发送短信的范围极广,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难免上当。二是许多群众防骗意识不强,识骗能力不高。一是贪利心理,愿者上钩。消费者对财富的

不正确态度是诈骗得手的最直接因素,多数的行骗者均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作为诱饵,使部分消费者丧失最起码的警惕性。二是好奇心理,步步跟进。部分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是从最开始就相信犯罪分子的信息,但由于好奇心理,使他们一步一步地跟进犯罪分子所设定的陷阱中。三是粗心大意,难以自防。四是报警者少,难以群防。五是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电信诈骗活动大多属于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分子伪装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特点十分突出。犯罪分子不仅身份不明,而且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大多属于外省,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异地排摸,而且需要异地协作;不仅排摸费用大,办案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长,追赃难度大。因此,公安机关主观上产生了厌倦烦燥的心态,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

3、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电信方面——为了多销售通信产品,忽视实名登记,部分需记名销售的产品,身份证件由销售代理商提供,然后对外无记名销售,身份验证形同虚设,犯罪分子利用此漏洞隐身作案、逃避打击。400、一号通等智能电话可捆绑多部手机,隐藏主叫号码,显示虚拟号码,并可在任意地点接听,致使不法分子频繁更换捆绑电话,跨区域作案。银行方面——身份证开户验证把关不严,部分金融机构员工为完成办卡任务,放松对把卡审查,致使大量代办、收购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作案工具。

4、犯罪智能化。

诈骗嫌疑人留下的线索通常是非个人信息开通的电话号码和银行卡号,一旦启动侦查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许多公安机关在事务多、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有时不得不放弃追踪;跨区域作案导致抓捕难。电信诈骗隐蔽性强,抓捕需要各部门协作,技术门槛高,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费尽周折往往只抓到犯罪下游取款人员,由于犯罪团伙内分工明确、单线联系等特点,主犯始终逍遥法外。这就造成犯罪分子肆无忌惮。

(一)以“防”为先。

电信诈骗属于可防犯罪,加强防范是成本最低、最直接有效的举措。要加大宣传范围,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等形式,利用多种媒介深入地、面对面地揭露诈骗伎俩、宣传防范对策、提醒群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要教育广大群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

二是及时揭露诈骗伎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电信诈骗的免疫力。

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

三是重点把好银行关口。此类诈骗的最终达成,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来实现,防范“电信诈骗”,银行是关键。建议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各金融单位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主要是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客户办理转、汇款业务存在可疑情形的,要及时予以提醒、核对或劝阻。在各金融网点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的告示,同时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单,亦可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相关的提示语。各金融网点的atm机张贴警示语,白天安排专职保安负责提醒客户在业务操作前认真甄别。四是积极协调电信部门。

要求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网络电话业务、国际语音来电接转业务、发布手机短信息、互联网信息的监管控制,严防非法的网络语音来电接入,及时封堵“银行卡欠费”诈骗、“电话欠费”诈骗等各类有害信息。

(二)以“打”为主。

一是要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并对收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搞清犯罪信息源所在区域、诈骗资金流向,选准工作重点进行侦查,确保打有目标,攻有方向。二是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协作。电信诈骗跨区域特点突出,因此要同外地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击电信诈骗活动;同时要与电信、金融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关停、冻结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银行帐号和卡号,净化信息通信环境。三是要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大审讯力度,深挖团伙,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带一伙,扩大斗争战果;对破获的案件要加快办案进度,做到快审查,快起诉、快审判,体现打击效果。

主题网信反诈工作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洋口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推进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固化优化去年防范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扩大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快速上升趋势和有力打击涉诈犯罪分子工作战果,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现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如东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网上网下两大阵地、源头末端两个重点,坚持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同步推进、多管齐下,大力推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体系现代化,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洋口争当长三角沿海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镇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过程和各环节。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的系统性、艰巨性、复杂性,优化顶层设计,汇聚各方资源,压实层级责任,形成打击治理工作合力。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分析我镇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频发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金融、通讯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电信网络“黑灰产业”清理整治,从根本上铲除我镇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滋生土壤。

——坚持科技赋能,实施精准打防。树立“以数据打网络、以专业打职业”的理念,深入研究新型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手段,探索智能化、专业化打击治理新路径,有效提升前端发现预警、中段拦截阻隔、末端精准打击的能力水平。

——坚持广泛动员,打好全民战役。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把打击治理工作融入镇域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发动,打好全社会防诈反诈人民战争。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实现“四个全面提升”的目标,即:打击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源头防范水平全面提升、全民反诈意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四)工作重点

聚焦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因地制宜组织打击治理工作。

明确四类重点打击对象:

1.具体实施贷款、虚假刷单、虚假购物、交友诱导博彩投资、投资理财等多发性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2.出租、出售、出借、收购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手机卡、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3.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通讯、网络、软件等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4.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及通道的单位和个人。

建强四个方面工作机制:

1.建强“洋口人不受骗”宣传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入户、入企、入校、入场所、入群(微信群、qq群)”“心防五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财会人员及投资理财人员等易受侵害群体的针对性宣教工作,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防范宣传声势。

2.建强“洋口人不骗人”诚信监管机制。将反诈工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不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对本地办理、贩卖“两卡”人员实施严厉打击惩戒措施,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对寄递业物流网进行严格管控,对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进行处罚,对涉诈前科人员和高危人员开展重点管控和教育挽救工作。

3.建强“网上不被骗,上网不骗人”网络环境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网络行业治理、网上行为监测、网商群体监管等工作机制,主动排查治理网络虚假广告推送引流、诈骗网站制作维护和非法网络交易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研判发现利用“暗网”、“深网”渠道窃取、泄露、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和社交信息、物流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纳管我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坚决打击治理伪劣销售、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建强“追源头、查内鬼、防黑客、筑高墙”行业治理机制。针对银行金融、通讯网络、寄递物流等涉诈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主动排查发现一批违规出租通信线路、违规批办“两卡”和非法使用卡池、猫池等设备为诈骗团伙服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发现一批人卡分离、境外使用为诈骗资金“洗钱”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企业和个人银行账户行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治理。

各村(居)、各部门要从防诈反诈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2021年为“攻坚突破年”。基本建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体系并有效运转,压紧压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全民防诈反诈的整体氛围明显浓厚,初步取得打击治理成效,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2022年为“巩固提升年”。固化完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体系并高效运转,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履职更加主动、联动更加顺畅,全民防诈反诈意识能力显著提升,违法犯罪发案数、损失金额出现拐点,全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为“长效常治年”。不断完备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体系并长效运转,全面形成全民防诈反诈工作格局,全镇案件发案总量大幅下降、群众损失金额大幅下降,打击处理人数大幅上升、追赃挽损比例大幅上升,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县乃至全市有影响,打造具有洋口特色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一)强化专业打击,提升打击犯罪效能

1.建强镇级反诈中心。整合部门资源,配强人员力量,将镇派出所反诈中心升级改造为镇级反诈中心。由全镇各大银行和通讯网络公司明确专人(反诈能手或领域专家)常态化对接联络镇反诈中心开展工作,进一步汇聚共享各方数据,将镇反诈中心打造成资源整合的数据中心、研判打击的指挥中心、部门联动的协调中心,情报信息的发布中心,形成上下联动、合成作战的一体化打击格局。

2.优化完善侦查打击机制。推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全案侦查机制,固化境内快侦快打、境外取证打回流战法,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及上下游黑灰产业开展全链条打击。积极参与市、县层面组织的跨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铲除境外犯罪窝点,有效打击境外犯罪分子对我镇人民群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3.提升协同打击惩治效能。健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及时解决案件管辖、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强化追赃挽损,形成打击惩治合力。派出所与银行、通讯运营商的协作,建立线索迅速通报、高效快捷查控等机制,加大涉案信息倒查力度,严惩内外勾结违法行为。

(二)强化行业治理,构建联动共治格局

4.加强“两卡”(银行卡、电话卡)整治。金融、通信部门严格规范银行卡、电话卡开卡活动,切实落实实名登记等相关要求,派出所加强指导提醒,提升发现异常信息能力水平,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依法严打非法购买、贩卖“两卡”以及公民个人信息等上下游“黑灰产业”违法犯罪。针对全镇打击治理实际,研究细化执法指引组织开展联合培训,不断提升打击惩处的针对性、实效性。

5.加强行业监管。加大互联网巡查力度,组织开展诈骗信息清理整顿活动,持续净化网络空间。深入推进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畅通信息渠道,对实名不实人、疑似诈骗犯罪等异常行为,及时下发相关部门依法清理、关停。加快推进全镇互联网域名备案实名校验,严防犯罪分子使用我镇域名实施诈骗。加强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开户及使用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落实涉案账户管控机制,及时切断资金进出通道。规范银行和通信、互联网、软件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政策指导,强化行业自律,落实社会责任。

6.加强人员管控。结合“平安前哨”工程,强化本地涉诈重点人员摸排,逐人登记建档,严格管控责任,最大限度防止流出作案,坚决杜绝出境作案。对滞留境外的重点人员,逐人调查、核实甄别,发现有作案嫌疑的,及时劝返并依法采取管控措施。

(三)强化发现预警,提升止付拦截能力

7.建立精准预警拦截阻断机制。强化金融、通讯、互联网大数据挖掘和运用,形成精准发现、实时预警、有效阻断的预警防范机制,着力提高资金拦截效果。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止付冻结、追赃挽损等工作,全力追回被骗资金。

8.建立本地风险防控共享机制。加强金融、通信行业自身异常账户风险防控管理,政法机关要通过案件办理及时发现行业监管漏洞短板,规范“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办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风险管控管理,公安要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多维度监测工作,切实提升行业部门发现处置能力。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会同金融、通信部门对异常企业名单、异常账户数据共享互通,共同监管,堵截漏洞。

(四)强化社会动员,增强全民防诈意识

9.全面加强反诈宣传。大力推进防诈反诈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公安机关要强化信息预警推送机制,及时提醒、指导村(居)、部门采取针对性宣传。宣传、网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改变“喊口号”式宣传,积极制作反诈短视频、反诈微电影、反诈小课堂,并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发布。各部门、各村(居)要通过多形式、高频次、全覆盖的防诈反诈宣传,让广大群众随处看得到、听得着、可咨询,营造浓厚的全民防诈反诈氛围。

10.共同做好教育宣传。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反诈防诈工作,加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管理服务对象、下属机构相关人员的教育防范,增强防骗意识,做到自身和关联人员不上当、不受骗。

11.深入开展“无诈”活动。深入开展“无诈机关”、“无诈村居(社区)”、“无诈校园”、“无诈企业”等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反诈宣传志愿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与诈骗行为作斗争。针对易受侵害群体,加大针对性宣传教育力度,揭露犯罪伎俩,剖析诈骗案例,宣讲政策法规,提高防骗能力。

(五)强化协同治理,提升组织推进水平

12.加强工作联动。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强化上下贯通、整体联动,推动情报共享、资源共用、情况互通、工作互动,实现打击治理工作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会商会办、协同治理、督查考核。

13.加强区域协同。按照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赴发案重点地区开展驻点行动,有效实施前置打击、集群打击、精准打击。深度研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规律特点,超前应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变化趋势,不断提升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法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综合协调、打击反制、宣传防范、行业整治、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反诈工作专班,抽调政法、纪检、宣传、公安、人行等部门专业人员,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村(居)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搭建工作专班,整合资源力量,切实扛起打击治理电骗违法犯罪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研判会商制度,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定期研判发案形势、交流工作情况、通报存在问题、下发工作指令,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建立通报挂牌和倒查制度,对发案数量排名靠前的村(居)和行业单位进行通报,对三次以上被通报的,实行挂牌整治;对诈骗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案件及查获的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全环节开展倒查,查找防范监管漏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派出所反诈中心,扎实开展全镇高发易发案情形势分析研判和镇、村两级警情、资金等数据汇总工作。各村(居)和成员单位通过镇区半月分析研判报告和部门平安建设月报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打击治理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三)强化支撑保障。围绕人力、资金、物资、技术、政策等重点方面,调动各类资源、汇聚各种数据、发动各方力量,全面落实专项经费、设备采购、宣传防范等工作支撑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拦截机制保障,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加强政策研究,凝聚执法共识,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纳入对各村(居)、各部门平安法治建设考核。镇政法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范畴,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组织有序、措施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居)和部门,予以褒扬激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主题网信反诈工作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向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 邮编:100120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务、放置网站的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进行约定。

2-2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费用;

2-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等内容,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确认;

2-2-4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2-5乙方将指派专人对项目过程进行监察,乙方指派的监察人员为: ,联系方式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网站建设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 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依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四条 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 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6-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6-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6-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滞纳金,同时乙方还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定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八条 其他

8-1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8-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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