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 劳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心得(六篇)

  • 上传日期:2024-06-23 18:29:45 |
  • ZTFB |
  • 9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一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二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__市委文明办、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机关单位作表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3.关爱职工,重点行业先落实。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__年7月13日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三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落实2022年全市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努力打造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巩固提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在此,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

一、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满18周岁不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汽车各行其道,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交通警察或校园安全劝导员指挥交通、劝导纠正交通违法时,要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盲道等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互相监督提醒,引领文明风尚

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一盔一带”安全规定,主动劝导身边的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给学生做好榜样。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并监督家长自觉遵守,发现家长有违规行为时,及时提醒纠正。

__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每一名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都应该立刻行动起来,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争做文明校园和文明市民,携手共建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全国文明城市。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四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孩子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小君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为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学校向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交通法规“时时遵守”:

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二、安全头盔“牢牢戴好”:

家长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交通出行“多多提醒”:

家长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驾乘汽车正确使用安全带,给孩子做好榜样。

四、安全行为“齐齐监督”:

孩子们要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出行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当发现家长违反时要及时提醒。

最后,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小手牵大手,一盔一带,文明出行,校园先行”。“头”等大事,幸“盔”有你!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x

第二条 施工地址: x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

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推荐佩戴好劳保用品的心得体会六

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汉阴公安交警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把法律法规“时时遵守”。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将安全头盔“牢牢戴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将载人规定“常常谨记”。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给亲朋好友“多多提示”。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让机关企事业单位“模范带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