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 国企改革发展史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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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企业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各企业经营运作状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属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授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本部及企业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加强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包含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以下简称“企业党组织”)

1.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企业党组织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

4.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方面的重要事项。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面的重要事项。

6.企业党群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职责、人员编制和党务工作经费保障。

7.子企业的企业党组织设立和调整、按期换届方面的重要事项。

8.落实党建责任制,对子企业的企业党组织考核评价。

9.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10.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统一战线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保密工作、信访稳定、安全环保质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大违纪案件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12.其他应由企业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战略规划

1.企业及子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企业重大战略合作方案。

(三)体制机制

1.企业和子企业章程草案和章程修订方案;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企业基本规章制度。

2.企业和子企业重要综合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方案;企业和子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申请破产或变更企业形式方案;企业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三项制度改革等。

(四)经营管理

1.企业及子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年度投资计划。

2.企业及子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企业及子企业资本变动。

4.企业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聘用或者解聘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等。

5.企业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

6.企业薪酬分配政策、职工福利、改革改制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企业和子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中长期激励,对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考核;重大责任事项追究(包括安全责任、环境责任、法律纠纷案件责任、稳定责任等)。

7.企业担保事项。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企业的担保总额以对其享有的净资产为限,对参股企业的担保总额以对其的出资额为限。全资、控股子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行为。

8.企业及子企业对外捐赠、扶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等涉及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五)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1.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2.企业单笔资产超过50万元(按照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孰高的原则)的处置。二级企业对权属企业的产权转让及清产核资行为。

3.企业债权等资产损失以及单件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损失的核销;子企业单笔超过10万元(不考虑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净损失金额)或年度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资产损失核销事项以及所有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事项的核销。

4.企业在年度预算外且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事项。

5.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聘任或解聘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企业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企业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任免党群中层正职(含)以下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企业中层正职(含)以下管理人员。

(六)任免子企业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

(七)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领导人员调动、立功受奖、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事宜。

(八)企业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企业所有直接投资项目,二级及以下全资及控股企业一定投资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具体额度按下列权限界定:

(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1.年度投资计划内项目,竞争类与特定功能类企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公益类企业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

2.年度投资计划外项目,竞争类与特定功能类企业50万元以上,公益类企业2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二)基本建设项目改、扩建及装修项目。

(三)长期投资项目,经营范围内单项或者当年累计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资。

(四)其他重大投资项目。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企业与全资、控股子企业之间单笔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拆借事项。

(二)企业及各子企业单笔10万元(含)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和重大支援、赞助(款、物)等企业负责人公益捐赠事项。

(三)企业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

(四)企业担保、抵押、贷款等资金使用。

(五)企业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 决策方式

第九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先由企业党委会(含支委会、党组会、支部会议)研究,之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再按法定程序决策。

“三重一大”会议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质询或提出意见建议。会议遇有严重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

党委会(含支委会、党组会、支部会议)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董事会决策实行票决制,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会人员意见、决策结果等内容,要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条 党委会(含支委会、党组会、支部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支委委员、党组成员、支部委员)参加,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政重大工作部署等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参加,必要时监事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按照企业章程规定,对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同时,落实企业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决策规则及程序

第十三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第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委委员、行政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第十五条 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

第十六条 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均由党委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

第十七条 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由党委会或董事会进行集体决定。

第十八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直接涉及或影响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十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般要有计划性,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讨论表决擅自决定。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集体决策的,企业主要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与领导班子沟通并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第二十一条 会议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区国资委,必要时由国资委或区委、政府审批后执行。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并按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第五章 决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要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报批制度。需经区国资委或政府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报送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第二十五条 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

第二十六条 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

第六章 决策监督

第二十七条 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

第二十八条 企业党委应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本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坚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沟通,相互提醒,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须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五是充分发挥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

第三十一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七章 报批(备)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分为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报批事项经区国资委、区政府审批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三十三条 以下事项属报批事项:

1.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

2.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及预算,报批额度:50-200万元(含200万元)报区国资委审批;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报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500万元以上报区国资委审核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审议后上报区委常委会决定;

3.企业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的投资(报批额度同上);

4.企业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5.企业向境外投资或拟从事股票、期货、证券等高风险业务;

6.企业重大资金使用,其中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报区国资委、区政府审批;

7.企业重大筹资业务;

8.企业重大产权变动:转让重要子企业,转让主要盈利项目,转让核心技术或著名品牌,转让土地、房产及车辆,转让其他固定资产单件评估值10万元以上,或一次处置资产总评估值在30万元以上,企业间的资产调拨、划转等;

9.企业重大经营行为:转让主要业务销售渠道,变更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等;

10.企业合并、分立、主动申请破产、主动注销、解散、转制等;

11.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借出资金;

12.企业坏账损失、非常损失、盘亏等经济损失的处理:

13.企业重大债务重组事项;

14.企业内设部门的设置、职工聘用情况;

15.区委、政府规定的其他报批事项。

第三十四条 除以上报批事项外,其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为报备事项。

第三十五条 报告重大事项须采用书面形式。上报文件主要包括:

1.相关请示报告或《集宁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报备)表》;

2.党委会(支委会、党组会、支部会议)会议纪要;

3.董事会决议;

4.有关事项的说明(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等内容) ;

5.研究报告;

6.其它有关文件。

第三十六条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国资委。

第三十七条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应即发即报,不可拖延或隐瞒不报。对未能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及时上报重大事项,以及上报但没有及时说明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因素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视具体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 与会人员须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给国家、企业及本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策的与会人员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予责任追究。

第三十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企业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二)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化整为零使用大额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规避集体决策和招投标的。

(五)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六)未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不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的。

(八)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九)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

(十)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涉密材料的。

(十一)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和篡改会议记录的。

(十二)其他违反本细则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四十条 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责任追究意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各国有企业应按相应的职责范围,尽快完善或修订与“三重一大”有关的制度、规定、程序等,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此前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同志们:

古人讲:“立身以立学为先”。坚持潜心研读党章党规,凝神静修系列讲话,领悟真谛、参透本质,坚定信仰、保持本色。坚持以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以系列讲话引领实践,以学促知、以学促做,为党担当、为民奉献。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升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始终是关键,是见成效的重要环节,“做”就是要做合格共产党员。下面,我就如何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谈几点体会和认识,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首先,什么是信仰?

佛教——不吃肉

基督教——多捐款,做好事,才能上天堂

伊斯兰教——后世

说明信仰主宰人的行为方向,对人生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方向导向的重大影响。

信仰,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人生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方向导向的重大影响。不同性质的信仰产生不同性质的作用。正象列宁所讲:“马克思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大功绩,在于他用科学的分析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崩溃,必然过渡到

不再有人剥削人现象的共产主义。”

(二)共产党员的信仰是什么?

一个人不能没有信仰,没有信仰,就等于没有灵魂。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员的根本政治信仰是共产主义。

党章规定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入党就要遵守党章,所以没有共产主义信仰的人入不了党。

共产主义信仰:把在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终生奋斗的理想;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观察世界、观察社会、观察人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来处理个人与社会、集体与他人的关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

具体来说:

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远大理想

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

用上述思想和信念指导行动

(三)有了这样的信仰会怎么样?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从而增强克服困难和战胜挫折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激发做好实际工作的斗志和热情。有了这样的信仰,这伙人一起去努力,团结一致,凝聚力量,为追求共同的理想而努力拼搏!

习近平同志将共产党人的信仰,形象地比喻为“总开关”。

的确,信仰是内心深处的追求和坚持。思想上坚信不疑,所以意志上坚韧不拔;灵魂中坚实熔铸,所以行动上坚定不移。

1、革命年代,信仰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比如李大钊、江竹筠、刘胡兰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夏明翰高呼:“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方志敏则在监狱墙上写诗明志:“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可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真理,认识到真理,就会产生正义,改变人生。

朱老总、贺元帅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原来都是国民党那边的高级将领。可一旦他们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就是解放全世界的劳苦大众,就坚定了共产主义的信仰。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国民党的高官厚禄,义无反顾地冒着杀头的危险站到了人民的一边,跟着共产党吃草根、啃树皮、爬雪山、过草地,开始了推翻三座大山的艰难征程。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是真正的铜墙铁壁!

“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想想井冈山,想想长征路,长征中,红军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在中央红军368天的行军途中,15个整天在打大决战,平均每天都有一次遭遇战。想想延安宝塔山,想想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是在怎样的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恶劣坏境中,经历了怎样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制度!让人民当家做主过上了美满幸福的好生活。说明了什么?说明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

2、和平时期,信仰则是“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

焦裕禄、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等等,更是用行动谱写了信仰的壮丽诗篇;到现在,全中国有8900多万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默默无闻地编织着中国梦,为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在我们基层,共产党员也坚定信仰,为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员工的幸福指数而不懈努力,奉献着勤劳和汗水。

正是坚定的信仰,让血肉之躯拥有了超越艰难险阻的力量;也正是忠诚的信仰,让境界因之提升、人格因之升华、事业因之兴旺。大浪淘沙,惟真信仰不会被黑暗吞没。这是历史的启示,也是世道人心的真理。

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坚守与解构、担当与逃避、奋进与堕落,交织碰撞在所难免。有人抱定“一切为人民”的信念,也有人不问马列问鬼神;有人以“愚公”自励,也有人脚踏两只船、哪边有利倒向哪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首要解决的就是信仰问题,“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共产党员前提是有无信仰,有何信仰。有信仰与无信仰,结果不同;假信仰同真信仰,落差更大。作出正确的选择,坚守高尚的信仰,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考题。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党员,将信仰转化成自身行动的准则并严格遵守——守住底线,看齐标杆,讲党性重品行做榜样树形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将古今中外好的制度学习过来,自然就实现了善治。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规章制度的数量不可谓不多、制度设计不可谓不严密,却成了不能落实的“制度装潢”。

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因此,扎好外在的笼子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需要念好内心的“紧箍咒”。只有坚持道德教化与制度建设并重,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共产党人,首重的就是内心信仰坚守下的廉洁自律,“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前提是善于自律,敢于自律。如何最好自律工作,不妨借鉴古人之言。南宋时期,有个叫吕本中的人,曾在其所著的《官箴》一书中说道:“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一)清,即清白、清明、清廉。

为官为政须有清白的操守、清明的头脑和清廉的作风。

1、要自觉严格地遵守党纪法规

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就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永葆党员先进纯洁,最基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

锋模范作用,同心同向,共识共为,从而汇集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强大合力。

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要自觉严格地遵守党纪法规。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严于律己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也一问三不知。此现象势必造成思想工作“一锅煮”、“空对空”,无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此,企业各级党

2、要把自重作为立身的准则,坚定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名誉,让自己的言行一致,做一些与自己责任相符的事情。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3、要把自省作为修身养性的镜子。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有随时检查自己是否合格的自觉和勇气。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

检视自己,相当于是洗脸和打扫屋子,把自己的工作和行为时时放到太阳底下去洗一洗、晒一晒,修整一番,从而濯去自己内心不健康的东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本解释追究责任。

第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隐匿、截留、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二)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处置国有资产权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四)编造或者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五)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违反规定以企业资产提供担保、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拆借资金的,或者违反规定将企业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他人管理投资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三)违反规定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二)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参与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

(三)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参与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未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为上述企业和对象谋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二)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为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上述企业和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或者向上述企业和对象索取物质性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

(三)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漠视职工正当要求,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2006年国有企业党支部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根据统一安排,2006年的党政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正在进行,借今天职代会的机会,向代表们和同志们汇报一直在2006年中工作学习情况。

一、重视思想素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年初,公司发现了一些问题,在严肃处理的同时,看到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今年以来党支部进而注重认真抓好党员组织生活、干部中心组学习和职工班组学习。在组织生活和中心组学习中,能重点安排认真学习《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若干问题的决定》着重就如何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要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同时还侧重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党员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提高党员和干部执行各项廉洁制度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必须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广大职工群众作出表率作用。

同样,由于公司上下共同重视的结果,班组学习已形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广大职工都能认真自觉地参加每周一、三上午的晨会学习,晨会学习已成为职工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切磋技艺和学习新知识的有效形式。在2006年中,班组学习的学习形式和方法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与改进,学习内容更为贴近职工群众和经营服务第一线。

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在经济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参与作用

2006年,我支部能积极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支部建设纲要》。根据“党支部工作记录”中的`内容做到了每月有计划,工作有落实。

2006年支部能围绕公司经济工作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在做好各基础工作方面,2006年党支部认真能抓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等项制度和及时做好一名预备党员的按期转正工作,特别是在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党支部能做到不走过场,严肃指出个别党员在工作中落后于职工的现象,对党员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现象进行批评。

一年来,党支部还能坚持做到积极参与企业的经济工作和改革工作。从去年以来卖场网点缩减和撤离,使我们感到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和艰难。为此党支部积极配合公司行政,在积极开拓新的合适经营网点的同时,在了解思想、了解各人家庭生活情况下,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地合理地及时挖掘岗位安置了多名职工,对部分家庭有一定困难下岗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因而在职工中未产生大的思想波动,情绪都较为稳定。

2006年7-8月份支部和公司行政一起利用销售淡季组织职工开展了销售目标竞赛活动,因每年3-4月份是我们的销售淡季,利用这一时期开展销售目标竞赛活动,着重在于让职工促销售和关心销售,从制定计划到分段实施,直至最后总结奖励,尽管未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但在竞赛过程中,职工能积极主动地关心自己柜组的经营情况,对目前经营中存在的不利因素能仔细分析,各抒已见,充分发表意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04年支部并配合行政积极开展一系列促销扩销活动,有效渲染了促销活动的气氛,既节约开支,又让利于消费者。如在今年五一黄金周中,积极与兄弟公司联系借用门前充气拱门,了解dm广告分发情况及反馈情况。

三、深入开展企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凝聚力工程

今年以来召开了二次职代会,在职代会上对公司制定的有关企务公开内容逐一进行了公开,包括行政的工作报告,公司章程和职工持股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案的制定和调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四金”落实情况,党政述职述廉工作以及公司职工董事、监事的选举产生等等。

今年以来企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是放在干部和职工关心的改革和管理的“热点”问题上,主要开展了以下二项工作:

1)集体劳动合同的重新商定。我公司全体员工和经营者的共同努力,几年来,公司在经济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行政领导适时地考虑职工的利益分配。决定今年全面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这时恰逢本公司集体劳动合同到期需重新修订。为了解新的《劳动法和工会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我们党政工人事一起参加了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办的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尽管只有一天,但使我们进而认识到集体协商对于依法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利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培训我们初步掌握了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原则和方法,在制定集体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一方和职工一方首先达成共识:感到集体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包罗万象,我们的重点应放在大家关注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特别是对劳动报酬章节要进行重新地协商制定。经过反复酝酿和在上级工会人事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使我们在员工加班加点工资问题上,在员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上,在员工保险福利待遇上均能向职工一方倾斜。在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上行政领导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收入水平,使上班员工的工资收入均有50%幅度地提高,这充份体现了行政领导对本公司经营充满信心和对广大职工利益的关心和呵护。这次集体劳动合同不仅在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同志们: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方案》要求,经****集团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三指导组同意,我将以《领导干部要在党的政治建设中做表率,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领公司完成好各项工作谈几点体会。

通过近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个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精辟概括的“八个明确”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之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思想的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并且为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把握住了这个核心要义,就把握住了最本质的东西,就把握住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历史逻辑和内在联系。

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关键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时代基础,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国企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国企注入创业动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

坚持党的领导使国企更具战斗力和凝聚力。历史表明,从新中国成立初期重工业基础体系的建立,到当前中国在航空航天、高速铁路、移动通信等领域的突破发展,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我国经济独立、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打下了重要基础,使国企经营发展更加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提出: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党的政治建设成败的关键少数,要提高党的政治建设的水平和成效,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带头讲政治。

领导干部讲政治,就要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党章。领导干部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担当,通过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精研细读,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以此推动中央各项决策和集团公司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以科学的理论方法指导实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举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的旗帜,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公司严格安全管理,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和社会基础。

领导干部讲政治,就要带头牢固树立政治理想,坚定政治信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党中央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党内教育成果,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大力传承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红色基因,虚心学习老一辈无产价级革命家的崇高风范以及黄大年等当代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带头弘扬和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坚持解放思想,做好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的长期思想准备。

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作为领导干部要走出去,到优秀单位、先进集体中去寻找自身的不足,找差距,补短板,要瞄准目标靶心,明确重点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在前期报批报建中,加快与地铁集团沟通地铁负一层通道连接开口设计及后续商业运营管理的相关合同事宜。在招商销售环节,要定期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及时更新商家库、市场租金数据,了解市场动向。组织考察入围第二轮洽谈的四家商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操盘项目,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快编写项目商管运营策略初稿。**********

领导干部讲政治,就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团结统一更加牢固。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果断查处周永康、薄熙来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高度警醒,要经常检查自己“四个意识”牢不牢,经常审视自己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经常对照自己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是否到位,经常提醒自己在推动各项工作中的举措是否扎实。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标准及招投标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坚决做到不踩红线、不破底线、不越边线、令行禁止。

领导干部讲政治,就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对照《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按照两级集团党委决策部署和统一要求,以较真碰硬的坚决态度,严格落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见》,努力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

领导干部要做到坚定政治立场、不忘初心。坚定的政治立场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增强“四个自信” ,始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把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自觉。要更加自觉地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确保初心不变,使命永记。

领导干部要做到绝对忠诚、矢志奋斗。共产党人的初心是全心全意为劳苦大众谋利益的赤子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人生中最难得的是能够摒除干扰,保持最本真的愿望前行,唯有这样,才能有始有终地完成自己的梦想。今天,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已经进入世界前列,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我们共产党人,更要坚守为民初心、牢记历史使命,自觉抛弃前进中的一切私心杂念和干扰阻挠,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我们的永恒追求。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论断。对于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年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无论走多远、取得多大的成绩、面临多么大的考验,总有一些最基本、最本质、最永恒的东西是永远不能变、不能忘的。新时代践行初心和使命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一方面,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另一方面,影响先进性、弱化纯洁性的各种因素对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带来严峻考验。

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共产党人践行初心和使命,首先要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特别是关于纪律建设的新要求。当前,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最重要的就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新时代共产党人应该不忘政治本色,牢记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由此决定了要旗帜鲜明讲马克思主义政治、讲人民立场、讲使命责任担当,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新时代共产党人应该不忘理想信念,牢记时代重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新时代共产党人应该不忘人民立场,牢记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幸福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初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的。新时代共产党人应该不忘优良传统,牢记精神家园。一个政党的精神家园是政党成员的精神支柱,是激励所有政党成员共同为之奋斗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党一路走来,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和精神谱系,有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还有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等,这些精神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筑牢党的初心和使命的红色基因和政治底色。

同志们,我们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准确把握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清醒认识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增强认识和驾驭机遇的能力和素质,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在政治建设中做表率,做到廉洁自律,不犯规,不越位,不踩线,为高质量完成好公司****项目建设忠职尽责,要把好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工期关、销售关和风险关。今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所作为、敢于担当,为实现初心凝聚最广泛、最强大的力量,为集团公司、为新中国新时代新目标的实现做出突出贡献!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本人认真落实支部书记职责,扎实推进支部党建工作,党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现将个人20xx年履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20xx年履职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增强主动学习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xxxx思想和党的xx届xx会精神,全面贯彻xx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第一时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做到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提前谋划落实。利用好“学习强国”“人民网”“共产党员网”“中交网院”等媒介,按照公司党总支学习安排,组织支部党员按时开展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认真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把握“三个贯穿始终”(把学习xxxx思想贯穿始终;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支部各项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章党纪、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采取集体讨论、相互启发、自主学习、在线学习、观看新闻报道等方式,增强学习研究的针对性,打牢深厚的理论功底。学习上,突出政治过硬,带领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强化理想信念。研讨上,突出凝心聚力,互相启发、深学笃行、以研促干。20xx年,支部共集中学习22次(其中党史专题学习10次,学习内容15项,集中研讨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2次。制作完成支部日记10篇,宣传报道21篇(其中外媒2篇)。20xx年荣获中交资管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求真务实,以党建引领带动业务工作。

20xx年,全站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良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xx年xx月底,全站累积追缴车辆606辆,追缴通行费4。48万元,占站区通行费征收总额的5。8%,占公司总追缴额的8。3%;想司乘之所想,为司乘办实事、办好事,收到锦旗3面,表扬电话300余起;各类安全巡检1100余次(收费现场每日3次巡检共计1095次,其他区域每周巡检1次共计54次),整改隐患5起;20xx年站区用水量同比下降37。1%,用电量同比下降5。8%。在公司收费系统业务考核第一,安全考核第二。对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管,全年站区未出现一例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人、财、物的流失和损坏。

二、存在的问题和20xx年工作思路

总结今年的工作,在推进党的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上的细节上还需进一步提高,距离高标准、精细化的要求还有差距。有时对党中央大政方针理解的不够透彻,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站位不高、看的不远,结合实际研究不够,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具体表现在:

1、作为集团基层党建示范点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和显现;2。在文明单位验收检查中还存在站区解说词不能够充分体现出精神内涵;3。支部日记内容过于痕迹化,不足以打动人心;4。支部特色亮点和站区管理及业务推进“两层皮”问题仍然存在,顶层设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0xx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交通行业先行发展是赢得发展机会、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公司减亏增效改革提质的重要环节。支部的各项工作将以x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xxx会精神,坚决落实《党总支深入贯彻落实xxxx重要指示批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思路,探索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夯实党建工作基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xx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集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党建工作做得基础更扎实、形式更丰富、成效更显著。

二是深入基层班组,做好生产一线工作。面对面、心贴心地听取员工意见,把握员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加大支部学习的针对性,更加注重研究解决车流人员少的单调枯燥的现状、基层党建示范点作用如何发挥等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把站区和员工的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把敬业务实创新高效的价值追求体现在业务工作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比如通过养成记录身边小事的习惯,营造讲故事的氛围和提升宣传打造经典故事的能力等等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是高标准精细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推进落实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通过发挥“听党指挥、雷厉风行、艰苦奋斗、“合唱”翼侯”的班组精神,完善站区和班组内控管理,初步考了通过设立示范班组流动红旗,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支部建设,加大站区和收费现场管控力度,加大通行费稽核追缴力度。聚焦公司党总支重点任务,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更高的标准,扎实做好中心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两不误”、“两促进”。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权限制定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

(二)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负责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描写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赖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企的根和魂,是我国国企的荣耀传统和独特优势。

去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公司党委今年决定了执行条例年,5月决定了学习条例月。今年党建工作要结合学习了解条例,对照条例,对基层各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性问题和不足,认真解决,将支部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强国强。我国的发展需要很多优秀的企业,国有企业在其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搞好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精神、领导、团队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国企现有基层党组织80万人以上,党员1000万人以上,在职员工4200万人以上。

总的来说,这支球队很强大。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以来,国企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与全面严格控制党的要求相比,与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使命相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加强国有资本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靠的依赖力,国有企业党建大有可为,也必有可为。

今天党课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贯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一贯。

该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制度的创新。习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概括了理论迷雾,回答了实践难题,深刻阐明了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否需要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党的领导等一系列问题,站位高、方向明、点穴准确,是加强新形势下国企党建的纲领性文件,为国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强方向。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不能回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抄袭全面西化,关键是立足中国国情和中国国企的实际,走中国特色之路。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在哪里?总书记开宗明义,指出了国企的性质、地位和重要性。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赖力量。因此,领导一切的党牢牢抓住国企,党建是国企的根和魂。

国企的定位与实际,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力。

推动党的建设。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重大工程和科技创新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许多重点领域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国有企业的布局更加优化、优势更加集中。

许多投资大、风险大、收益薄、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国防科技、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建设和项目都是国企扛起来的。从经济上看,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

从资产规模来看,2016年,央企创造的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8.2%,上缴税费和收益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2%。可以说,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国有企业各方利益的一致。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国家利益、职工利益统一起来,在做大国民经济“蛋糕”中发展壮大企业自身,实现多方共赢,最终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两个“一以贯之”并列,意在表明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关系。二者的有机融合,能够保证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提升效率增强活力的同时,保持和发挥政治优势,不断校准发展目标,不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真正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国有企业,肩负着“更好体现和坚持”与“进一步探索”双重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必须着力在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下功夫、见实效。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必须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方法论,国企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亦必须尽快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主张,提出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中,不断探索企业党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他2015年7月在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治本之策。……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

三、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论述,可以说是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坚持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体现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党建有机融合在现代公司制之中,是建设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时代要求。企业党建工作要写入章程,党组织要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关键是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真正形成各有侧重、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决策、协调和监督的制衡机制。关键是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

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必须在执行力上见真章,在完成上级的要求上见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执行力首先体现在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从严把握、从我做起,坚守理想信念的“魂”,深植“以人民为本”的根,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牢记“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的警训,从每件小事做起,把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在行动中。作为党员,关键是要提高执行力。去年,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党支部把解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制约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突出出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在充分肯定一年来取得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争先创优,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xx公司正面临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必须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好国有企业的政治使命与经营责任的一致性,体现好为企业职工利益和社会责任担当的一致性,谋划好企业长远发展和短期经济效益的一致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保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举旗定向,为全面完成党的目标任务,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承担使命担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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