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四不伤害心得体会和方法 四不伤害三违的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2:22:33 |
  • ZTFB |
  • 13页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三违行为四不伤害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各单位:

为继续巩固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成果,规范从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公司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专项整治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和容通知如下:

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对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各单位自检自查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监管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对各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督查。

副组长:迟孟坚、郑玉双

成员:吴国政、毕昆鹏、陈磊、荣焕、徐学东、焦新民、李洪刚、苏保生、段桂宁、阚建茹、孙志强、李守旺、王希民、董树兴、邢明清、王志明、王荣金、王亚林、王俊合、张丙好、谭凤勇、郑瑞宁、赵明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1、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单位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允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

(2)无有效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的;

(3)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4)允许购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

(7)其他违章指挥行为。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2)未制定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或已制定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4)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的;

(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6)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或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的‘

(7)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汇报的;(8)对新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9)对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整不及时整改的;(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1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造成外转动、通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酒后作业、带电作业。

(1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如: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的区域和配电室等;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设备、铁道等);

(13)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使用。如:未戴防护手套、未戴安全帽、未戴防尘口罩、未穿绝缘水鞋、佩带照明工具、穿戴工作服;

(14)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衣服未上扣,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15)其他违规作业行为。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劳动纪律主要包括:(1)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按要求请假等(考勤纪律);

(2)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纪律);

(4)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5)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如:工作期间聊天、睡岗、玩手机、嬉戏打闹、溜岗、禁止酒后上岗等(其它纪律);

(6)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毒面具的;(7)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的;(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五、具体活动安排

此次“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共计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3日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3月3日—3月31日)。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会议、文件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完善整改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并建立台帐,认真分析“三违”现象存在的原因,开展好整治工作。加强班组管理,同时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给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安全生产部专门组织查缺补漏工作,重点检查宣传教育不到位、措施制定不到位、“三违”现象整改不到位、“反三违”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整改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究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反三违”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反三违”活动作为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抓出成效来,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单位将“反三违”活动方案于3月30前报安全科。从四月开始到十月底,每月28日前上报反“三违”活动检查情况,有记录、有措施、有期限、有责任人。1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情况。

最新三违行为四不伤害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进一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我县“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县市20xx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2月下旬起,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按照省、市打非治违整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4月26日召开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布署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吴永雄为组长,副局长王德林为副组长,安监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5月3日召开第二季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副局长王德林在会上专题传达贯彻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吴永雄局长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把“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方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由县安监局牵头将责任向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明确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职责和执法内容,

三、查清底子,明确目标。

通过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51家,其中金属地下矿山3家,非金属露天矿山48家。其中:露天采石场38家,全部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仅有16家采石场正常生产,其余22家处于停产状态;3家金属地下矿山已获《采矿许可证》,因正在基建,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粘土、页岩矿(砖厂)10家,取得采矿许可的5家,采矿许可过期的3家,仅1家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5家页岩、粘土砖厂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页岩、粘土砖厂是我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目标。

四、突出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根据我县采石场点多面广,安全管理不规范的实际,依照《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县境内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大检查,共检查51家非煤矿山企业,发现安全隐患27处,提出整改意见29条,下发指令书1份。二是采取措施,停产整顿有隐患的企业。对1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关闭。针对5家无证生产的页岩砖厂,县安委会给国土资源局分别下发了督办通知5份,督促国土部门依法打击。目前,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正在对无采矿许可的粘土、页岩砖厂整顿关闭之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

3、个别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一些乡镇和部门对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进一步加大“全县非煤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确保“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成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