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 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作文(8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16:24:18 |
  • ZTFB |
  • 10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一

一、工作礼仪方面

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对象往往是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阅历的老年人,他们见多识广,一般都有良好的审美观,所以养老护理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着装、修饰、行为举止和个人卫生。服装要清洁、整齐,在养老机构应着工作装,若在老人家庭工作其服装要庄重、大方、合体,夏天着衣不可过多裸露,衣服要经常清洗、晾晒,以保持整洁。

梳短发时头发以在颈部以上为宜,长发的养老护理员工作时应把头发梳成发辫。经常修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染彩色指甲,过长的和色彩鲜艳的指甲,不但会藏匿细菌,也会给老人带来不良刺激,甚至在工作中会不慎损伤老人的肌肤,应特别注意。工作时可以淡妆上岗,但不可浓妆艳抹和佩戴指环上岗,以防指环引发老人的交叉感染或身体的损伤。

二、日常护理工作

日常生活自理困难者较多,需要精心照料。保持老人身体清洁一些高龄、患病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耍嘴皮子,经常不能自己维持个人的清洁卫生,需要养老护理员的帮助。早晚要帮助老人洗脸、刷牙;对于戴有活动假牙的老人,要注意假牙的护理;每晚睡前要为老人洗脚,天气热时还要为老人擦身或洗澡。衣服、被褥若被打湿或弄脏要及时更换,以保持皮肤的清洁卫生。

注意压疮的预防。对于自己不能活动或长期卧床的老人,要保持床铺平整、清洁,定时更换卧位,一般至少2小时翻身一次。协助老人翻身后要观察老人的皮肤有无压疮的情况。对肢体有瘫痪、大小便失禁的老人要随时协助其更换床单、被褥,以保持老人身体的清洁和舒适,避免发生压疮。

细心照顾老人的衣着。老人的衣着要合体保暖。老人外出时要戴帽子,冬季戴可避免受凉,夏季戴可遮挡阳光。老人鞋袜要舒适:夏天适宜穿轻便、宽松或软牛皮便鞋,冬季适宜穿保暧性能好、轻便、防滑的棉鞋,老人的袜子应为宽口的棉制品。

三、饮食方面

饮食照顾要周到。老年人由于牙齿的松动或缺失,对较硬的食物咀嚼困难,吃饭慢,食量少,常常饭没呼完就凉了,养老护理员要及时发现,将饭菜重新加热,而且食物应煮得软烂、可口。设法满足老人营养需要。有的老人味觉与嗅觉功能减退,常感到食物没有味道,影响食欲和进食量,但老年人又不能吃过多的盐和糖类。此时养老护理员不但要满足老人的营养需求,还要设法使老人增加进食量,享受进食的愉悦。注意进食的安全。对不能自理的老人,养老护理员要帮助老人进食。

四、耐心照顾老人

老年人活动少,肠蠕动减慢,再加上平时进食、饮水不足,食物过于精细,所含容易发生便秘;老年人因饮食不当或疾病而导致腹泻;个别老年人因衰老、疾病或肛门、尿道括约肌的神经功能失调,而造成大小便失禁等。及时发现老人睡眼障碍。睡眼障碍是老年人经常发生的健康问题,如失眠、早醒、入睡难等。老年人的视力、听力减退,使老人与外界的沟通困难,长此以往对老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养老护理员要设法帮助老人,弥补因视力、听力减退造成的困难。

五、老年人安全保护

注意环境的安全设施。在布置老人室内及室外环境时,应注意老人的安全,如取暖、用电、沐浴、室内家具,物品等,要从老人的需要考虑,以防不慎造成老人的损伤;养老护理员要强化安定意识,如对自理困难的老人要避免其坠床,使用热水袋的老人要防止其烫伤。了解老人的心理状态。有的老人不服老或是怕麻烦别人,生活中的事情愿意自己动手去做,但又常不能控制自己的姿势,如自己上凳子、爬高取放物品而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因此,养老护理员照顾老人时,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照顾。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二

居家养老是老人通过一个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虚拟养老院。

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分为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求等六大类涵盖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项目。

服务完毕,按约定向老人收取用。响应政府号召,弘扬孝文化,壮大养老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普及养老新概念;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探索、总结社区助老、养老 经验和新模式;为政府分忧,替儿女行孝;使老人拥有一个美好、快乐、幸福的 晚年与生活环境。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12年的1.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由3.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

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

目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一)养老服务市场细分与定位

1、围绕老年人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市场

(1)老年公寓:目标群体是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孤寡老人,为身边无子女、 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内容包括定期体检、家庭病床、 紧急救护和康复医疗等。

2、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方面的家政服务市场

(1)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家庭饭桌,做家务,代购物品,帮助出行,协助联系老年人的亲属等。

(2)有偿家务劳动服务:由老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为老年人购买所需的服务,如钟点工,家庭保姆等。

3、绕老年人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市场

(1)文化娱乐: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2)老年大学:老年大学的课程,基本上围绕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而设置,包括健身舞、书法、绘画、计算机、烹调、吹拉弹唱等内容。

(3)老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目标群体是低龄老年人,为他们发挥自己的经验和 知识提供就业咨询。

4、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老年人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

但是,社会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 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必将成为养老服务产业的 重要内容之一。

5、特色服务最具代表性的是“临终关怀”服务。

为生命垂危的老年人提供病危前后的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体验人间的关爱。养老服务内容众多,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必须正确定位市场,提供有效服务,才能促进养老服务 产业的顺利发展。

(二)发展战略

1、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技术核心 是“居家乐221 养老服务系统”。

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老人准入管理。

系统通过对老人生活需求分析,将自动生成老人所需服务项目,经老人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老人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老人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征求意见,并以老人满意 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2、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

养老服务机构带给社区老 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生活配送6 大类53 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 60 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 a、b、c 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援助、体验、自费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

3、进一步建立养老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资支助养老事业,形 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制定扶持优惠策,根据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容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用地、用电、用水、贷款和税收等方面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 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 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

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 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

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5、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6、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

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 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 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 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1、通过示范带动,结合民政部倡导的全国乃至国际城市间的养老互动,把广大老年人的家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既具有安全保障和发挥余热又能快乐、幸福生活的家,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互动养老、自助养老、社工服务、救助等有机结合为一体,建立健全一个真正的为老、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2、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并通过慈善捐助保本运营,以及社会参与者多赢、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益性、规范性、系统性、示范性、引导性、孵化性、创新性的方向,联合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团体、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

通过不断探索、创造、改进、总结居家养老新模式,使居家老人 的“六个老有” (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替政府分忧,帮社会 解难、为人民服务,为社区增光。

(一)活动营销

根据地区特色可以与当地的老年协会或老年大学合作举办麻将、书法赛、个人选秀赛、老年时装展、歌咏赛老年戏曲卡拉 ok 大赛、厨艺大赛,一则会非常 吸引老年人参加;二则会引起媒体的报道。三则会提高贵家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树立一个良好品牌形象。

(二)公益营销

组织机构的护理医疗人员,免费为当地老人测血压、拍背、翻身或者教他们 如何做晨练等。

(三)会所营销

利用养老机构自身会所区域,聘请专业养生老师及技能老师,向周围居住的老人传授养生常识和各种娱乐活动项目等,既提高了养老院的荣誉,同时可以吸 引当地的老人注意,还可以近距离的了解周边老人的生活情况。

(四)线上营销

1、添加友情链接 与关于老年人网站建立养老院主站链接或者有一些知名网站建立友情链接。现今很多老年人懂上网,可在相关的老年人网站申请链接,让更多的人链接到家 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浏览。

2、发帖子推广 到当地及周边地区的人气网站和论坛做广告。毕竟老人住养老院的费用是由子女负担,网络信息传递非常快,子女一般会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

3、登陆各大搜索引擎登陆搜索引擎,可以说是网站对外发布的标志,目前在国内运营的各大搜索 引擎,包括xx等等。

且由于搜索引擎收录新网站有一定的工作周期,一般为1周至2月不等,故而此项工作要早动手越好。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不要使用那些所谓的自动添加工具。所以如果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被哪个搜索引擎给收入,这么说如果哪家子女要在网站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很容易搜索到家馨的网站。

4、建立网站用户qq 群怎样留住网站用户,怎样发展网站用户,人气很重要!建立相关的qq 群有 利于口碑推广于宣传!让你的用户都免费为你推广吧!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三

一、概况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__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__亿。许多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老年人,由于白天家中无人照顾,不仅生活质量低下,而且面临诸多不安全的风险因素。目前,我国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损,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接近__万。在家庭规模和家庭照料资源日益缩小的背景下,如何依托社区满足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们能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中,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__》中明确指出“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__》和《__》分别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在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基础设施的建设整体上较为薄弱,设施缺乏,已有设施则存在面积小、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为了合理确定新建和改扩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建筑布局和设计,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尤为必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运营方式按照: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方式,根据各地条件可选择性自行事实。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采用“互联网+养老”的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以居家为基础的:生活帮助、健康管理、紧急援助三大体系服务。

二、社区日照

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紧急救助、产品代购、康复理疗、健康指导、家政服务、文娱活动、主动关怀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服务迈进,同时增加生活服务,全面满足老人多元化的需求。

三、运营模式

建设一套__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__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运营模式。

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一站式服务。

服务体系:

(一)健康服务:

在服务中心增加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动态电子健康档案:

为每位老人建立动态电子健康档案,记录老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当老人发出紧急求助时可根据档案及时作出应急措施。

2、健康筛查:

中心配备专业健康管理师,通过定期的健康体检,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专业的、长期的、有效的慢性病干预方案,从早期筛查,危险因素控制,高值管理及早期治疗,饮食、运动、生活方式的干预,疾病管理及医院转诊,术后的康复理疗等多方面进行干预,减少慢性病造成的危害。合理分流患者。

3、饮食搭配、运动指导、保健指导:

在养老服务站配备专业的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对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就医指导、身体状况评估、健康养生等服务,定期举行健康营养讲堂,提高老百姓的.健康营养知识,使老百姓有一个健康、长寿、高质量的生活。

4、康复理疗

为社区日照配备专业康复理疗仪器,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术后患者进行康复理疗,减缓老人的衰老速度,提升各器官的机能。

1)软组织治疗仪:

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性关节炎引起疼痛症、颈椎病、肩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肌肉拉伤等。

2)肠胃治疗仪:

适用急慢性胃肠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功能紊乱、胃肠消化不良。

3)脑血管治疗仪:

a.神经内、外科、脑血管病、偏瘫肢体功能等康复治疗。

b.康复理疗科:脑梗塞、脑出血等康复治疗。

c.老年病科:脑萎缩、老年性痴呆、高血脂等康复治疗。

d.儿科:脑瘫、大脑发育不良

(二)生活服务:

1、产品代购:

为老人提供上药上门,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送货上门,网上代购,让老人少花钱,买到优质的产品。

2、家政护理:

通过与中心取得联系,在中心进行登记,用户可以要求各种家庭服务,包括:家庭病床、家庭用餐、家庭计时、优惠消费配送、家庭代理、家庭设施维修、家庭出行、家庭购物、专家服务。

3、主动关怀:

4、兴趣爱好:

定期组织象棋大赛、太极拳教学、健康操、书法汇等活动,满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紧急援助:

1、一键呼叫:中心设立专业坐席调度人员,每天24小时值守接听老人电话。当老人需要帮助时,不用记号码,只需轻轻一按,呼叫中心电脑上就会立即弹出用户的信息,调度人员会及时回拨电话寻问需求,并及时调动相关服务力量提供服务,同时根据需要可联系120,110,119或者亲属子女等。

2、监控定位:给老人配备电子保姆、老年手机,但老人外出时可实施定位查询,避免一些突发情况。

服务规范:

1、场地规范

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应包括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餐厅等“四室一厅”。

2、人员要求至少配备_名工作人员,站长_名、护理员_名、业务员_名。

护理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服务规范

①日间休息室

a、向日托老人及家属讲解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服务合同,为老人建立服务档案。每天下午_点老人离开后将房间地面、桌椅擦洗一遍,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b、每周四清洗更换一次床单位,如床单位被污染,当天更换。

c、屋内产生垃圾及时清扫,保持屋内无异味、无杂物。

d、遇到老人回家晚延误下班时间,不得催促老人,不能对老人冷言冷语。

②图书阅览室

a、每天下午_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随时查看清扫室内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c、随时整理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d、每周_下午_点整体打扫一次,归类整理一次图书,标识清楚准确。

e、平时注意标识的准确摆放,避免图书杂乱无序。

③休闲娱乐室

a、每天下午_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每天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无异味。

d、每天检查娱乐器具的完好程度,及时处理。

e、每星期_整体清扫一次。

④健身康复室

a、每天下午_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注意每天开窗通风。

d、注意日常健身器械的维护检查,及时处理问题,避免因设备问题造成老人身体损伤。

e、每周一全面检查健身器械一次。

f、康复仪器使用

ⅰ每人只能每台仪器每天做理疗一次,一次时常约20分钟。

ⅱ理疗温度:夏季为25-26°,冬季为28°以内。

ⅲ糖尿病患者在做理疗时,调试档位不可过高。

ⅳ站长根据老人实际情况选择处方档位(1档或者2档)。

g、仪器使用禁忌

ⅰ患有心脏方面疾病或者做过心脏搭桥、支架手术者禁止使用仪器。

ⅱ患有皮肤病者禁止使用仪器。

⑤餐厅

a、每天下午_点擦洗地面、操作台,整理屋内物品。

b、垃圾及时处理,不堆积。

c、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d、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保证清洁无污渍。

e、破损餐具及时更换,避免意外伤害。

f、每周三整体清洁一次。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四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__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__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__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五

上半年养老院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服务五保老人为重点,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律化、设施齐全化、环境花园化为标准,不断努力改革创新。我们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一切为了老人,一切方便老人,一切服务老人”的工作理念,全院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各类功能设施;强化管理和服务,使入住老人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以下是今年的养老护理工作总结。

与护理学院合作,护理学院学生定时定点的为五保老人献爱心。引进助老基金会资金赞助志愿者服务活动,让老人在养老院感觉到家的温馨。引进基金会为老人捐赠大米、油、衣服;志愿者捐赠糖果、饼干、与食用油等一批食品,并为老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艺演出深得老人喜欢;公司捐赠防寒大衣。现所有物资与现金全部平均发放给五保老人与残疾、孤儿。利用院区空地我们种植了香蕉与地瓜与青菜,这些种植全部补充老人伙食。

养老院虽然是以集中供养为原则可是为了老人的一切我们还是对个别需要关怀的老人开启了小灶与病号饭。对于员工招聘与监管方面我们采取了就近招聘与委派轮岗的原则,就近招聘降低运营成本,经过公寓严格的培训与学习上岗。护士与主班护理员均由委派原则,为了保证100%的护理质量,作为主班护理员均由公寓直接委派轮岗,护士也由公寓护士轮岗。所有员工我们都定时培训,并且每人每年必须到公寓参加公寓年度或季度护理技能竞赛一次。对所有员工进行了月度考核。

为了更好的管理与帮忙五保老人,我们提倡五保老人相互关怀相互帮忙,相互监督遵守院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确保院内公共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安全。对于养老院的管理方面我们及时的与老人沟通,并及时听取老人的意思做到集思广益。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五保供养方针、政策,紧紧依靠上级和广大院民,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奉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再创特色的理念,加大对养老院建设的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全面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在新的一年中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真正使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新贡献!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六

这些年来,我镇养老院建设快速发展,敬老事业不断上新水平。虽然我镇养老院的工作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比,我们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把我镇养老院建成美好和谐的老人家园,不断为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而努力。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院管理人员素质,选好配强养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龙南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发布了招聘公告。采用了"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了一批人员素质高、服务理念强的养老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工明确,组织规范化。

为了规范招聘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合法、有序,龙南县民政局以局长赵明竞为组长,副局长刘金华为副组长,业务股所有成员为组员专门成立了"养老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对宣传、测试、审核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个监督与协作相协调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招聘体系。

二、大力宣传,广纳贤才。

为最大限度的选配一支精干、高效的养老院服务队伍,经研究决定,龙南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发布了电视招聘广告,并下发了《关于向社会招聘中心养老院工作人员的公告》至各个乡镇进行张贴。公告中对报名条件,工资待遇和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报名人员符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老人事业,初中以上文化,男女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龙南籍公民。

3、懂管理、财会、烹饪、种养者优先。

三、全面测试,严格选拔。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要求填写了《县中心养老院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经过半个多月的报名筛选共有38人通过了初审。

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时事、语言表达和计算能力进行了严格的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了面试名单。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县民政局组织了面试小组,就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对老人的爱心关怀以及如何协调家庭与养老院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面试评分。随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审,对政审合格者进行了邻里走访,对其日常的为人也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根据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了拟录用名单,并向全县公布,对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组织签订了《聘用合同书》。总共有三所养老院院长进行了更换,三所养老院的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更新率达到50℅。

四、强化业务水平,做好过渡工作。

为使新招聘的养老院管理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工作,县民政局举办了养老院管理人员岗前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农村养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通过学习,广大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感和事业心。他们纷纷表示:要以院为家,爱岗敬业,努力把我县的养老院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总的来说,通过本次招聘工作,我县在养老院管理和服务上有了很大突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县市相比仍有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将养老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新的水平,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七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汪,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各养老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3.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2022在养老中心的心得体会总结和感想八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gb10213-2019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t21417.1-2008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

gb/t26366-2010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6373-2010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73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34855-2017洗手液

yy0469-20h医用外科口罩

yy/t0506(所有部分)老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ws/t367-2015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11-2018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1统一管理

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3.2责任落实防疫期间养老机构法人代表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养老机构应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防控小组,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应建立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成立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流程图

3.2.1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组织结构

3.2.2机构最高领导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2.2.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防控健康教育、疫情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组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处置措施。

3.2.2.2根据养老机构新生疫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做出判断、指挥到位。

3.2.2.3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协调、指挥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

3.2.2.4建立机构、部门、老人、家属四级防控联系网,确保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

3.2.2.5掌握属地民政、卫生、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3.2.2.6保障老人、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将疫情造成损失降到最低。

3.3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3.1全面负责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开展疫情排查、消毒隔离、医疗救治、保障供给、督查督办等工作。

3.3.2全面督导各部门疫情防控监测、调查、分析、处理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3.3完善机构物资储备和使用保障供应,确保机构防护物资统筹管理。

3.3.4建立机构疫情防控制度、职责、流程,组织会议、讨论决策、提出措施、组织实施、依法防控。

3.3.5及时、准确做好养老机构全员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和风险防控专业技术咨询。

3.3.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坚守工作岗位。

3.3.7做好各部门疫情防控监督考核及防控制度、职责、标准落实情况。

3.3.8督导隔离区、老人居室、各功能室、公共区域的消杀防控工作,确保各区域干净、整洁、舒适、空气新鲜、无异味。

3.4人力资源保障

3.4.1疫情防控团队人员由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构成。

3.4.2具备疫情防护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免疫力强,具有一定抗压能力及院感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4.3关注属地疫情发展、防控动态,做好入住、隔离观察、疑似老人数量和工作人员现状的评估。

3.4.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按工作岗位、工作量大小,做好整体安排,保证在岗人数,弹性排班、轮流值班、建备班制。

3.4.5关注工作人员身心状态、人力数量、排班模式等,和动态结构调整,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

3.4.6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人力资源和防护物资平衡使用,效率最大化,确定各部门人力资源现状和人力优先调配等级。

3.4.7全员动员,争取外部资源,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者服务。

3.5宣传培训

养老机构应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传授消毒隔离技术,组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6建章立制

3.6.1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b)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守制度;

c)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d)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制度;

e)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制度;

f)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餐制度;

g)老人就医登记、追踪、返院制度;

h)院内新冠肺炎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i)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j)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3.6.2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不缓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3.6.3执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6.4及时做好各种疫情防控记录,做到有据可溯。

3.7后勤保障

3.7.1在防控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3.7.2督促、检查、评估各区域、各部门防控物资配备是否到位、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3.7.3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也可采用集中配送方式保障供应。

3.7.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科学储备、统筹计划、申领、调配等合理安排。

3.7.5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排查、登记、信息汇报。

3.7.6做到物资充足和稳定,必要时寻求社会力量支持。

4.1人员管理

4.1.1管理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可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封闭通知,杜绝外部人员来访和探视。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工作人员应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a)有十四日内异地旅行史、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

b)居住地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c)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有乏力、干咳等主要症状;d)有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4.1.3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散居住。在外居住工作人员应采取“养老机构-居住点”两点式生活方式,可采取自驾通勤方式或由机构负责统一接送,避免与外界接触。必要的外出工作人员应与机构内部员工分区管理。

4.1.4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和返回机构的老人,应做好风险评估,无4.1.2所列情形,应填写《返院/工要求确认书》(参见附件),并在养老机构指定隔离区域内单人单间观察14天,经持续动态监测,确认身体健康、核酸检测正常、无其他异常方可进入。

4.1.5申请返院老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如实填写返院申请表,向养老机构提供老人返院前的真实生活情况,不得隐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返(新入)院老人在返回养老机构过程中不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1.6防疫期间,应执行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对空巢(独居)、子女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人等刚性需求群体,经与相关监护人协商一致,签署返(入)院要求确认书,在符合养老机构接收前提下,经14天隔离观察,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单独分区入住。

4.1.7因防疫需要及特殊原因需进入机构的人员,应出示健康证明,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询问并记录旅行史、健康状况等,经确认不存在4.1.8所列情形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机构入口进行手部消毒,在缓冲室(区)内更换工作服、鞋帽、口罩,由指定路线进入指定区域。

4.2车辆管理

非特需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经过门岗消毒并在指定位置停车。

5.1日常管理

5.1.1体温监测每天早晚为老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接触式体温计应做到消毒后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及时询问老人身体情况。

5.1.2慢病管理

提醒患慢性病长期服药老人,应定时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身体不适时立即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精心照料预防跌倒。

5.1.3健康教育

5.1.3.1开展疫情和防控基础知识宣教,确保所有人掌握新冠状肺炎个人防护知识,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及离开个人居室的老人佩戴口罩。

5.1.3.2做好新冠肺炎危险提示,告知老人,针对新冠肺炎,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药物,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倡导老人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鼓励老人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鼓励老人充足饮水和摄入丰富营养。

5.1.4档案管理

做好机构内慢病老人健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各项记录。

5.2一般疾病处置

5.2.1基本原则

老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应及时与老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护人员处置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就医。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

5.2.2慢性疾病

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保守治疗,不宜外出就医。老人常用药物可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5.2.3普通感冒

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隔离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5.2.4发热处理

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院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隔离治疗;有条件的机构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肺部ct等检查,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5.3心理慰藉

5.3.1适时交流

适时与老人进行交流,对老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问题做好预警工作,及时发现积极干预,做好正面宣传教育。

5.3.2耐心倾听

耐心面对老人情绪的困扰,不否认不忽视老人的情绪体验,不打断老人的心理倾诉,了解老人的感受、状态和心理需求。消除老人心理负担,通过转移注意力、耐心倾听、陪伴等方式淡化刺激因素。

5.3.3纾解沟通

为居室内老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借助电话、网络、微信视频等现代通讯手段为老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生活。

5.3.4重点关怀

对焦虑过度或在隔离区域观察的老人予以重点关怀,应由养老机构内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必要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医务人员提供远程服务,帮助老人缓解心理危机。

5.3.5关爱职工

观察并了解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变化,及时进行开导和疏解。通过物质奖励、荣誉授予、事迹报道等方式增强员工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工作人员过度劳累情况。

6.1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分类投放垃圾,对于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用医用酒精喷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

6.2做好餐具、设施设备、物品、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消毒应符合gb17988、gb1493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6.3应按照gb17051、gb5749等的规定保障老年人饮食、饮用水安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6.4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消毒工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消毒用品应按规范加强保管,避免老年人接触,电器应避开喷洒,需要擦拭的应防止短路。

6.5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当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应立即关停所有活动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6.6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食材采购、加工、烹煮、留样,及时处理过期食品或物品。

6.7应设置隔离室(区)和消毒室,用于放置疫情所需的日常消耗物资。隔离室(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尽量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新风系统,每周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清洗、消毒。隔离室(区)应每天消毒,垃圾应统一处理。

6.8对于共用个人物品、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6.9清洁消毒

6.9.1污染区、隔离区、缓冲区(室)、办公区、电梯、走廊、楼梯间,公共场所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物体表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3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6.9.2老人居室及室内物品表面每周消毒两次,每天清水擦拭。天气允许时,每周晾晒老人被褥衣服一次。

6.9.3老人居室、卫生间、公共走廊等区域抹布、拖布应分区使用,颜色区分,显著标识。用后应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6.9.4老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消毒;做好失能、半失能老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排泄物、呕吐物按垃圾分类管理原则分类处理。

6.9.5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应高温煮、蒸30分钟以上。有条件的机构宜使用一次性餐具分装餐食。

6.9.6厨房、洗衣房、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七、老年人日常照料

7.1每日巡查居室,早晚测量老年人体温,重点观察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好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健康记录。

7.2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检测,规范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7.3老年人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亲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

a)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b)突发性重大疾病或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返院后,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无本预案4.1.2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可返回生活区和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7.4督促、协助、帮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清洁防护工作,提供洗手液、擦手纸,督促老年人返回居室后、用餐前、如厕前后、戴脱口罩前后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及时洗手。做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清理及消毒处理。

7.5保持老年人衣物、床单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晴天时每周老年人被褥、衣服、书籍等物品暴晒6小时以上,每2小时翻动1次。

7.6根据天气情况,老年人居室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阴雨雾霾等不宜开窗通风天气,宜配备换气通风设备,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时,注意老年人保暖,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

7.7不组织集体活动,督促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可利用室内、外空间进行个体活动,锻炼时应有照护人员看护,防止跌倒等意外。

7.8不宜集体用餐,可将餐食送至老年人居室或分时段就餐,就餐时老年人应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7.9加强浴室管理,不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可分时段使用公共浴室,浴室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

7.10不宜使用公共用品或共用个人物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7.11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每日饮水宜为1500ml~2000ml。

8.1内部工作人员

8.1.1统计工作人员旅居史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有以下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a)15日内在疫情重点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b)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c)腋下、耳廓、额头等体表温度≥37.3℃;

d)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e)呕吐、腹泻等消化症状;

f)其他疑似症状。

8.1.2宜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区域、分不同房间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8.1.3疫情响应未解除前,从外地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无本预案8.1.1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应居家自我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方能返岗。工作人员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1.4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出入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健康状况,暂停面对面的集中交接班,上岗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正确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按七步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

8.1.5加强培训教育,及时疏导工作人员情绪。实行工作人员轮岗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8.2外来工作人员

8.2.1登记外来工作人员旅居史,有8.1.1所列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2.2进院前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进院后由内部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区域和路线开展工作。

9.1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后立刻报告。

9.2发现

9.2.1发现老年人有本预案7.1所列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通知老年人亲属,由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疫情重点地区除外),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2.2工作人员有本预案8.1.1所列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同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3报告

9.3.1出现老年人或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报告。

9.4处置

9.4.1在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应在隔离室(区)实施14天隔离观察。

9.4.2协助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开展终末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未消毒前患者住所不得使用。

9.4.3治愈后需返回机构的老年人,应在隔离室(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

9.4.4治愈后需返岗的工作人员或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9.5请假返岗或新入人员处置(见下图)

9.5.1老人出现慢性基础病时,不建议外出就医,可通过电话、线上咨询医护人员,在其指导下用药。

9.5.2出现呼吸道、消化道、无流行病史的老人,按一般隔离观察治疗、护理,待疾病恢复后,返回生活区。

9.5.3老人突发疾病时,机构、家属协商一致,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家属陪同老人就医,必要时养老机构派值班人员协助随同。

9.5.4老人治愈返回养老机构时,按疫情隔离观察期观察、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

9.5.5老人请假外出者,返回时按疫情要求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返回生活区。

9.5.6无人照料急需入住老人,按入住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或病历及其他资料,需按疫情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9.5.7返岗工作人员,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录入,了解是否去过疫区、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居住环境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经排查无异常的,按疫情防控观察期隔离后方可上岗。

9.5.8观察期间,每日监测疫情相关指标,有可疑症状,按政府疫情处置要求上报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处理。

9.6疑似病例的处置

9.6.1对疑似病例的甄别和隔离,做到简、短、快、准。

9.6.2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做好呼吸道隔离。

9.6.3有上吐下泻、里急后重的消化道症状者,做好消化道隔离,消化道疾病应强调用具、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和接触后洗手。

9.6.4夏季严格昆虫、蚊蝇的消杀、隔离工作,防止昆虫感染。

9.6.5指导老人学会避污纸的使用,勤洗手,做好消毒隔离。

9.6.6按不同疫情,对隔离老人的症状、体征,做好观察和记录。

9.6.7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记录、上报。

9.6.8做好老人心理疏导,缓解恐惧、焦虑情绪,树立战胜疾病信心;必要时每日和家属视频、电话沟通,缓解老人思念之情。

9.6.9注重倾听、共情,正常化、鼓励、积极建议等基本咨询技巧的使用,多采取稳定情绪的心理干预策略。

9.6.10隔离期结束,老人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做好环境终末清洁、消毒处理。

10.1防止聚集

严禁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停止集体用餐,宜实行分餐制,由食堂统一分餐、送餐到老人居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应保证老人每日充足饮水与营养摄入。护理人员应与老人组成固定护理小组进行照护服务。

10.2人员防护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人前、后,均应使用手消毒剂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参见附录e)进行手部消毒,手消毒剂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附件5。全部工作结束后,再按照“流水+洗手液”顺序和七步洗手法洗手,使用手部消毒剂消毒。

10.3区域划分

10.3.1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送货人应做好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毒、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机构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养老机构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乙醇消毒剂和84消毒液表面喷洒、擦拭消毒。

10.3.2养老机构应根据现有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严格实行区域化通道的封层管理模式,设置污染区、缓冲区(室)、清洁区,制定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做到标识上墙、防护流程上墙、防护制度上墙,随时对照落实,严格做好隔离区域的出入防护工作。

10.3.3隔离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

10.3.4医疗隔离室(区)宜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10.4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的畜禽和野生动物,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生熟食品分开。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帽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就餐管理流程

11.1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防疫物资、生活及其他物资管理应做到:

a)应采取专人采购、保管和分配;

b)宜采取无接触定点配送方式,经消毒后送入机构内定点存放;

c)应急物资应放在醒目处,标示清楚,以方便使用;

d)物资十分紧缺时,可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捐赠物资应建立台账,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11.2防疫物资

根据机构实际需求,定期购买、储备、清理、统计防疫物资。及时补充必备物资和清理过期物资,并根据申请需求,合理分配使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a)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的要求;

b)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符合yy/t0969的要求;

c)医用外科口罩,应符合yy0469的要求;

d)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要求;

e)一次性手术衣(隔离衣),应符合yy/t0506的要求;

f)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应符合gb10213的要求;

g)护目镜,应符合gb14866的要求;

h)医用红外体温计,应符合gb/t21417.1的要求;

i)消毒液,乙醇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3的要求,含氯消毒剂应符合gb/t36758的要求;

j)洗手液,应符合gb/t34855的要求。

11.3生活及其他物资

应确保养老机构内生活用品、耗材、食品、基本药品等物资的保障供应。

十二、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

12.1疫情监测要做到网络直报,逐级审核,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

12.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网络上报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12.3疫情上报流程:当班人员-部门负责人-防控领导组-主管部门-卫生防病中心。

12.4隔离观察老人或与确诊、疑似接触者,每日上报具体情况,有异常立即转诊。

12.5疫情防控领导组加强疫情报告工作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报送信息及时、准确。

12.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