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 学生法律讲座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08: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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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一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依法治国方面,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完这封信,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我会不负你的期望,向你证明你的选择是对的。

我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大学四年,经历了各种磨炼、挫折和成功,养成了坚韧和自信的性格;在对生活和事业的执着追求中,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做一个踏实的人,认真做事,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在校期间,我立志奋进,各方面发展自己。学习刻苦,成绩突出,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国家一级奖学金。除了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外,他还非常重视其他技能的培养,认真学习秘书学和计算机。现已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和全国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充分掌握文秘技能,熟练处理办公室事务。工作中多次在学校和学院做学生,曾在学生处做学生助理,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等。我在工作中认真务实,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好评,培养了我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我的工作能力多次被学校层面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明。很多成绩的成绩并没有让我满意而止步,而是继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学校活动,获得了很多奖项。另外,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多次在社会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几次在卖兼职中磨砺自己的意志。

这就是我:一个开朗活泼,谦虚随和,专业基础扎实,社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积极上进,踏实自信的大学生。

人无完人,不缺黄金。我的知识需要提高。我的英语水平不是很好,但我相信贵公司有眼光就能学到人才。我相信,凭借我的自信、热情和真诚务实的态度,我相信我能够胜任您对我的信任。

此致

敬礼!

求职者: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三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a关系密切——55.8%

b关系不大——35.82%

c没关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大部分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大体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别的无所谓——16.4%

8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1%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18%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65%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6%

9公交车上您刚好看到有两个小偷合伙正在从一老人家挎包里偷东西,您会:

a马上制止——4.82%

b如果别人出面制止里,我也会帮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别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块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

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58.6%

b应当写——16.48%

c写不写都无所谓——21.8%

d说不清——5.2%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大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大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大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委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四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_、自残。学生的_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_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_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_,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_,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_,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_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真诚地感谢您在繁忙公务中浏览我这份求职材料。

我是xx大学法律系的一名应届毕业生。为了给自己寻找一片施展才能的天地,我谨向您作自我推荐。

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四年中,我多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

我还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知识面较广,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能力强,有较强的自学能力。除了法学理论及实践知识外,还广泛涉猎人文历史、经济、管理等学科知识。

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大学生活使我逐渐走向成熟,我渴望在新的天地里运用自己所学,尽自己微薄之力从事我所钟爱的法律或管理行业。

希望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让单位满意,让您满意。期望在以后的工程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我会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项工作,一切为公司,为公司一切。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六

实践内容:

通过去__县做兼职教师一方面了解当地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情况,另一方面也让自己在这为期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亲身体会一下在当下这样的社会想找到一份好的工作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实践主要步骤:

__月1日7月15日:主要大力宣传步步高这个辅导机构的各项优势以及登记报名。

__月16日7月17日:入学考试。

__月18日8月16日:教学期及结业考试(结业考试为最后两天)。

宣传之旅:

经过步步高辅导中心总部为期2个月的选拔,贵州师范大学步步高暑期辅导中心__市__县教学点的老师由11个来自贵阳市内各大高校的大学生组成。在为期15天的招生期里,我们每天都起早贪黑的为了招到学生而不懈的努力着。每天每个人都会扛上好几百份宣传报纸穿梭于罗甸县的大街小巷,悉心地向路边的每一个人仔细的解读报纸上的内容。这15天我们遭遇过路人的白眼、冷嘲热讽,也得到过热心人的鼓励与支持。但是,我们都没有灰心。就算海报、喇叭、横幅被城管缴了,当时心里不好受,回去之后也把它当成冒险告诉自己的伙伴......那是我们不仅要忍受身体的疲惫,也要备受精神方面的煎熬,真正的让我体会到了父母在外挣钱的不易与现在就业难的问题。

开心的教学期:

在我还是小学生时,我就一直想成为一名像我的语文老时那样的一位老师。她不仅和蔼可亲,而且上课也十分有趣、生动。我的语文老师写了一手漂亮的粉笔字,那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所以,那是我就暗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成为一名老师。

这个愿望终于得以实现了!在20__年的7月18号,我终于登上讲台成为了一名老师!其实当时很忐忑不知道怎么办,一下子面对340个学生,可能是因为紧张,讲话也变得有点结巴。但是,看着讲台下学生们渴求知识的双眼,我就把自己大学生的身份完全抛弃,冠以自己是老师这个新身份渐渐地就进入了老师这个角色。当我第三天上课时就已经能完全的掌控整个课堂了。

在后面的教学中,200多个孩子都很听话。上课也十分的认真,偶尔也会有那么几个让老师们头痛的学生。但是,这些孩子总会给我们带来惊喜。有时他(她)会突然跑到办公室去认真地对你说:老师,你辛苦了,我给你按按摩。记忆最深的是我所带的二年级班的小孩(我教的是小学二年级语文,三年级英语。六年级英语)。其中有一个叫__的小男孩,总是调皮捣蛋。有时会与女生打架;有时闹得不可开交,会催我快点下课;有时作业也不交。但是,我发现只要我在课堂上讲故事,他就会十分安静且认认真真地听我说完,中途还不允许别人打断。

还有一个叫李__,上课第一天我叫他读课文,他打死都不读。后来,在每次上课时我都会刻意叫他读课文,最后每次朗读他都要开口了,只是语速比其他小孩慢一点。这次的实践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所以我觉得很开心!

可能是由于罗甸有点偏远吧!所以我觉得这里的教育投资不是很好。因为偌大的一个县城内只有一个高中,两个初中,四所小学,一所职业学校。而且从学生们的学习情况我了解到,小学生的学习情况较好,在拼音、识字这方面还是较擅长的。不过在英语这方面还是有些欠缺。而中学生就普遍的英语弱,拼音弱。他们总是会读错d跟tb跟p g跟k zh跟ch等。不管我怎么纠都纠不过来。这可能跟他们当时(小学时)那里的师资力量有关吧。

实践心得体会:

一个半月的教师兼职时间虽短,但是我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体会作为一名教师的不易。它让我学到了:第一,从事教学工作需要专(钻)心:为了这次实践的顺利进行,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准备。虽然说对于小学的知识不在话下,但我还是丝毫不敢马虎,教学期间我也在网上查询了有关与小学生相处的经验交流,在充分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完成率这次的实践活动。第二,从事教学工作需要细心与耐心。面对一群年龄都在10岁左右的小学生,他们对知识接受和记忆的方式和能力都有其特点和限制,我们在教学中不能从自身主观出发想当然之。对学生在学习中所遇到的障碍要耐心的讲解,不能一带而过。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三遍,同时得细心的观察小学生每天的微小变化,时刻了解他们内心的小想法。当然,也应该反省自己的教学方式是否得当。

这一个半月的实践体验在我们心里已是沉甸甸的回忆,这段不可磨灭的回忆,丰富了我们的大学生活,更是为我们的人生旅程增添了绚丽的色彩,这次支教活动也让孩子们开阔了的视野,接触了很多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新鲜事物,特别是在我们支教的老师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感受到了爱。我们想用我们的知识、坚持、执着,甚至我们的全部去换孩子们一个收获的微笑。

关于学生法律法规宣讲心得体会实用七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己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社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因此没有确立对法律的权威。其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成熟。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体,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社会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等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当前大学生在违法犯罪面前,没有足够的胆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正义感。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大多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教导,而不主动学习法律法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总之,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在大学生的头脑中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建立起来。但是,众所都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也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们进行了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希望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增强我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

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

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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