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 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07: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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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以来xx区政法系统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民意导向,在认真组织开展政法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开展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通过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区政法系统共处理政法干警21人。其中,立案调查1人,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5人,通报批评教育5人。针对以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4名干警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问题,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没有及时受到法律打击,被市局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存在受利益驱动的现象,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三是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剖析成因,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和边缘化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彻底,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格。对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不实,对干警业务工作开展关注的多,思想动态关注的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个别政法单位对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上到下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缺乏真刀真枪、动真碰硬的勇气。二是业务素质不够扎实,执法办案存在经验不足和不规范现象。个别年轻干警或部队转业军人因不会执法、不懂执法办案、办案执法经验不足导致执法不规范被追究问责。个别干警缺乏调查取证的基本功,做群众工作和走访服务群众的能力差,缺乏使用调取话单、分析话单等技术手段措施和本领,不能有效地收集证据,不能及时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致使受害人不满意进行信访投诉。因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学得不透彻,出现犯罪性质定性不准确问题,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和寻衅滋事案件这两类案件,加上不注意和法制部门沟通,不按规定调解案件,不按规定撤销案件,擅自主张,造成执法过错、执法不规范现象发生。三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为民服务存在态度冷漠和不作为现象。个别干警经不起考验,思想信念逐渐弱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导致纪律规矩观念不强,侥幸心理严重,缺乏敬畏心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和“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思想松动,在工作上缺乏一种敢于吃苦、勇于拼搏、尽职尽责的精神,甚至支差应付,作风松懈,得过且过,出现软懒散现象。在生活上忘记了艰苦奋斗的精神,滋生攀比心理,追求物质享受。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以案促改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基础工作,精心组织,强力发动。

xx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持续推进以案促改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明年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密切配合,双常委多次在推进会上亲自动员部署。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区委政法委出台了《全区政法系统以案促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在“六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增加两项自选动作,即:召开一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开展一次落实“两个责任”谈话,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对政法各部门以案促改活动的领导,规定政法各部门以案促改活动实施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事项、活动,由区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后实施。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政法各部门结合本系统的工作职责和特点,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区委政法委把5月份确定为全区政法系统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月,组织开展了“廉洁从家出发”、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走进庭审现场、最美政法干警等主题活动,强化正面引导。三是强化自查自纠。全国教育整顿工作试点工作开始后,xx区政法系统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坚持正面教育典型引领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举、思想发动与政策引导齐抓,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要求干警按照“七查三对照”的标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交代问题,公安机关制定《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明确列出组织自查方面六类20项查纠内容和个人自查方面三类16项查纠内容。全警对照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全面认领问题,形成组织自查报告25份,个人自查报告312份,为有效整治顽瘴痼疾精准方向。

(二)广辟线索渠道,切实把查摆顽瘴痼疾作为以案促改的关键环节,开门纳谏,精准方向。

重点围绕《2019年河南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中通报的突出问题,全区政法各部门对照自身职能,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查找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开门找问题、对标抓整改”活动,提出了“五进五查”的工作要求。“五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政法队伍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查”即:一查政治素质是否过硬。二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是否主动。三查宗旨意识是否牢固。四查执法理念是否正确。五查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同时,大范围张贴海报,在全市率先公布网上投诉二维码,多渠道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25条,建立问题台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政法各单位既抓“规定动作”、又抓“自选动作”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刨根究源,创造了许多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有的充分大数据统计分析,梳理汇总出执法执勤、治安管理、民生服务等三类重点问题。有的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加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主动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有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聘请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座谈,分级分层走访党政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事群众等,收集公正执法、队伍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了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让群众更满意作为专项整治的根本遵循,刀刃向内,立行立改。

区委政法委建立政法委副书记分包联系政法部门制度,定期深入分包单位指导督促以案促改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区委政法委与区纪委监委加强横向对接,制定督查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成立联合督查组下沉政法单位、基层队所,确保政法各部门查摆上深入,整改上用劲。

区委政法委围绕“六稳六保”中心工作针对营商环境中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护航小微企业活动,组织政法部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小微企业专场案件对接会、“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建“小微企业志愿法律服务团”等工作,同时,在全区筹建13个政法护航工作站,搭建小微企业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绿色通道”,畅通小微企业对政法单位的各种诉求和建议,帮助企业、商户解决问题6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区法院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施策、重点突破,执结407起涉企案件,执行到位6436万元,12月17日xx日报头版以《优化环境强信心精准服务解难题》为题,报道我区护航小微企业工作纪实。

政法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查摆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有的坚持以执法监督引领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督察干警坚持不懈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督察工作,坚持通报和问责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比如,公安机关从巡视巡察反馈、纪检监督审计发现、扫黑除恶线索深挖、来信来访信息等方面入手,对50余件转交及信访件、30余起问题线索,逐件逐线逐案见人见事开展起底核查,对6名民警诫勉谈话,对1名民警严肃追责问责。有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治理。比如,区法院针对“执行难”,区法院院长亲自带队,开展“执行十二时辰”专题活动,邀请执行申请人参与执法过程,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超期未支付案款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开展“三个专项治理”82起案件全部办结清零。区司法局通过前期查摆,总结出的“庸、懒、散、慢、松、冷、软、弱”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八治八提”专项治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创新意识、纪律作风、工作效率、业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效果和队伍形象。公安机关对2020年以来的涉黄赌类警情全面梳理,积极开展警情处置倒查,查阅执法办案卷宗,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问责,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5名民警,进行了通报。有的针对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加强管控,防微杜渐。比如,区法院制定了“三提醒一转变”实施办法,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司法行政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提醒,排查风险高发点;区检察院结合《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排查制定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点及管控防范措施。

(四)立足长治长效,切实把建章立制作为根除顽瘴痼疾的重中之重,规范程序,久久为功。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尤为重要,是决定整治顽瘴痼疾最终成效的重中之重。全区政法各部门切合实际,梳理自身查摆和社会各界总结出来的问题57项,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针对问题整改发现的漏洞和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找出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有的在思想政治上下功夫。全面掌握民警的思想和心理状况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比如,公安机关建立《xx分局思想政治工作规范》、《xx分局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xx分局民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研判机制》《xx分局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警示教育机制》等规范性文件。有的从纪律作风、案件评查上下功夫。比如,区法院制定《纪律作风整顿实施细则》、《一案双查实施细则》、《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实施细则》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执行作风问题、庭审质量问题、裁判文书问题。有的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上下功夫。比如,区司法局完善智慧监管系统,实行网上定位监管、远程纠违、实时督查,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区检察院切实增强聘用制书记员的考核管理,聘用制书记员作用,制定《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全区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修订、完善了一批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政策指引。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依法研究制定出台符合我市“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意见,明晰从严与从宽的界限和适用情形,对自查的,可从轻处理;对被查的,应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宣传好,阐明“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道理,让那些有问题的干警克服侥幸心理,切实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宽大处理机会。二是加强横向协同。党委政法委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快查快办,及时依纪依规处理。政法系统各单位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借鉴、互相配合,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线索收集。除公布举报电话、信箱之外,要采取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梳理分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重点疑点案件、走访相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函询核查、开辟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深挖和掌握违纪违法线索。在坚持自我教育整顿为主的同时,要注重强化外力推动,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让当事人参与,接受公众监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自娱自乐的情况。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通过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重要意义是?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

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五个过硬”是什么?

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三大主题”是?

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

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5、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个环节”?

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6、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是?

参加人员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违纪违法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什么?

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要本着简便易行原则,制定评估标准。

8、六大顽瘴痼疾有哪些?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9、查纠整改环节“五查”是什么?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要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10、总结评估“六评”是?

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六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件,其中县处级干部**人,教训极其惨痛。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xx条禁令”,法官有“xx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件,其中县处级干部**人,教训极其惨痛。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xx条禁令”,法官有“xx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2022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扎实有效推进教育整顿深入展开,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一要求和院党委工作安排,本人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措施。按照全市教育整顿关于“六谈”的工作要求,现做如下对照检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新形势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吹响号角,我们检察机关应该以新面貌、新成绩为祖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人之忠也,犹鱼之渊也。”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治原则、政治品质。要把对党的信仰深植于精神血脉中,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恪己修身,筑牢拒腐防线。

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服务为民的责任意识。要把服务理念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着力提升公正执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能力,使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合理期盼得到有效满足。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善于思,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干事本领。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只有紧绷纪律这根弦,从严管理才能有底气,才能取信于民。从严治检,紧盯当前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懒政怠政和作风松散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虽然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但缺乏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研究,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与本县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不能把握关键环节,造成有些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

二是主动担当精神不强。去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等特殊形式和繁重任务,缺乏创新进取、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比如:因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形势下,农民工、企业下岗分流人员等个别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对一些重访、非访重点人员的依法打击问题等,缺乏深入系统的思考,没有积极主动联系各相关部门研究具体解决的思路办法,有被动应付现象,主动担当解决问题不够。

三是全局观念差。按照分工,我承担政治处、党建工作,由于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经常多个任务交结在一起,容易乱了工作头绪。在这个时候,有时自己觉得忙不过来,处处以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说事,机关其他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顾不上过问或者就不去过问了。不注重与其他同志们的分工协作,一方面造成了自己分管工作上单打独斗,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与其他同志工作的脱节。

四是宗旨观念树立不牢固。对群众观念还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理解,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还没有在现实思想中真正得到确立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自己身在政法系统,少不了要接待到人民群众来单位反映问题,一般认为不属于自己分管的范围,而不去关心群众的事项,多问一句话,提供建议更是没有,甚至有为自己远离麻烦的思想,很显然与党的群众观念相差甚远。

五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通过向英模先进学习,我们选树的政法系统英模人物都是从基层中走出来,做出的业绩也都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自己在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上还有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发现自己身上坚守初心、艰苦奋斗的精神方面还有不足,缺少英模那样敢于拼搏,不干成功誓不罢休的韧劲。对标先进人物在工作实绩上还有差距,工作标准树的不高,有着应付思想。对标先进人物在思想上也有差距,自己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不注意,经常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同志和群众,在工作忙是也会有怨言,没有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

自己分管政治部工作,分管党建、队建、人事工资等工作,目前政治部事多人少,干警年纪偏大,又长期得不到提拔,因此多了一些老人思想,不愿意主动创新工作。

一是畏难等靠,主动作为不多的问题。一些同志存在畏难等靠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遇到工作始终不敢放手去做,无论多么紧急的任务,仍一味着等待领导的指示。因为这个畏难情绪,带来了不愿创新,不愿担当的同志。一些同志虽然平时工作不错,但那大多都是被动的,也是被逼出来的。自己其实一直缺乏主动意识,应付思想一直有之,所以做了这么多工作对自己的成长帮助不大。在工作中任务繁重的时候,更是会产生惧怕工作、逃避工作的思想。反观自己,这类问题也是有之,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二是随遇而安,工作标杆不高的问题。一些老同志,在一个位置上呆久了,工作上便愿意按照老的经验去办,存在标杆不高的问题。很少有同志会认真想过如何吸取原来的经验教训,怎么发挥自己长处,进行一些什么样改进,推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工作中墨守成规,思想僵化,消极保守,瞻前顾后,缺乏改革创业的魄力。比如近期的教育整顿工作任务中,同志们的工作做了不少,但有不少工作的质量确实不高,难以经受上级评估的考核。说明自己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上还是欠缺必要的工作方法。

三是存在“文山会海”现象。随着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会组织了不少,文件也安排了不少,在工作中,少不了一些重安排轻落实的情况,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部署会议,至于基层如何落实完成,自己从来不关心,只关心到时候报回相关的工作总结来就行。这些与八项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何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压缩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这是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是工作管理不科学。一方面存在科室工作忙闲不均,相互配合不够的现象。同志们工作中有时会有相互推诿、消极畏难的情绪。安排任务讲条件,干工作效率不高,致使不少工作有布置无动作,有要求无效果。另一方面存在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如工作管理上的公出审批、纪律考勤上的请销假制度等,但同志们的执行意识不够强,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

本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并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我所分管的每一位干警,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关键部门、敏感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自己和家属严格遵守党纪规定,没有经商办企业、违规入股的情况。

一是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还不够紧密。从工作实绩来看,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举措,统筹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强,年初部署的一些工作进度滞后,各项工作虽有成绩亮点,但不突出,没有创造出品牌效应,与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党建成效还不够突出。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教育管理党员不严格、不经常,导致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这些问题虽然体现在基层,但根子还在院党委。

三是民主集中制具体实践运用还有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思想交锋还不够深入、深刻和激烈,还存在抹不开面子、放不下顾虑,导致问题说不透、道理讲不明的问题。对民主集中制实施程序、督导检查、责任追究、执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建设有所松懈。偏重于业务工作,对思想政治建设的恒心不足、持力不够,对思想政治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有所削弱,没有积极发挥作为,疲于应付、流于形式。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探索不主动、不积极,创新办法不多,倚仗以往纯粹灌输的教育模式,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是理论学习有所松劲。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较低,对一些新的理论成果的学习只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导致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理论学习存在形式化,有“三多三少”现象:虚功较多,实功较少;读的多,谈的少;听的多,记的少。

三是宗旨观念有所松动。宗旨意识在具体工作实践当中体现不够。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公正廉洁、坚守法治的职业信仰不坚定,守纪律、讲规矩还没有成为行为准则。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以管自居,以罚为权的特权思想较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时有表现,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存在,经不住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考验。只有坚定不移地树立法治理念,才能守住执法清廉这个政治底线,才能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是持续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学习质效。坚持学习教育为先导,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不断筑牢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扎实做好自查评估,主动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评估要求,按照“三看”标准,一项一项仔细对照,尽快查漏补缺,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要突出学习重点,及时学习上级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重要内容和集中学习没有学完的篇目,在第二、第三环节仍要继续学习。要努力提升学习质量。充分利用延安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突出延安精神铸魂育人,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和载体,扎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审判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直面问题、修正错误。要在自我检视上下功夫。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要认真理解领会《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三是将查究问题成果落实到顽瘴痼疾的彻底整治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进行整治,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坚持找准“病灶”。对标对表“六大顽瘴痼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要坚持靶向治疗。结合各自实际,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一项一项抓好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及时跟进对策措施,问题没解决的绝不放过。要坚持去除“病根”。以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抓整治,举一反三,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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