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 教学研讨会的感悟和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2 04: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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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1给别人讲故事的形式开展:我们经常会通过一个故事来讲一个道理,这就好像是我国以前很多的成语典故一样,通过一个浅显的故事,从而揭露深刻的道理,叙事教育也是如此,其中一种主要的开展方式就是通过给别人讲故事的形式从而开展护理教育,比如对于老年人的护理课程开展过程中,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使得学生对于老年有一个准确的理解,首先必须具备关爱老人的思想,这对学生以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学生通过对故事的理解和启发,从而在故事背后真正含义的理解过程中,懂得关怀和爱,这对于在护理教育课程中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培养学生具有很好的医德。

1.2 看电影、欣赏文艺作品等形式开展:在国外的护理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曾经在xx年就有教育者利用电影等文学方式来进行叙事教育课程中的老年护理课程,这样的教学方式,新颖有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也让学生们能够深刻地理解什么是爱和关怀。通过播放有关于老年人相关类型的电影,学生通过这样的电影,能够老年患者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能够切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从而做好在以后的护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护理管理。

1.3自我日记的记录:通过每天自我的一个反省,能够达到了一个很好的理性思考的过程,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对自己的每天的一个学习和工作进行准确的记录,从而每天对自己的日记进行查看,发现问题,从而进行改进,对于其中有利的影响,进行经验的积累,在反省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护理水平。

二、 叙事教育在护理教育中的应用价值

2.1加深了护理教学体验:叙事教育方式,通过一种比较有趣的教学方式进行护理教育的开展,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从理论被动的教学转变为灵活的教学方式,逐渐地从只注重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不断地转移,将叙事教育方式不断地应用护理教育过程中,从而有效地了提高了学生对于医疗护理工作的了解,在学习过程中,通过实践演练,不断地接触到了真正地医疗护理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也明白了自己所担负的使命和责任,也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有很大的影响。

2.2培养了学生的医护观念和思想品德提高:叙事教育通过一系列有趣的教学方式,使得抽象的道德和规范融合到了护理教学过程中,解释了护理人员必要养成终生学习的习惯,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了粱厚啊的医护品德,树立了良好的护理形象,通过在故事中,从浅显的故事内容中获取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观念进行理解和吸收,培养了学生的医护观念和思想品德提高,逐渐地影响自己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2.3 叙事教育很好地对抽象概念进行了准确的描述和理解:在叙事教学方式的开展过程中,使得护理人员明白首先对患者有一个良好的态度、同情心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护理工作开展的基础条件,那么要想做到对患者的了解,就必须对患者的生活情况、性格等进行了解,在了解的过程中,就需要和患者进行沟通,从而明白其内心真实的感受,实现心和心之间的沟通。通过叙事教育的开展,使得在教学过程中将各种各样的内涵传达给了学生,使得学生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抽象情感的真谛,好地对抽象概念进行了准确的描述和理解,从而不断地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更加地理解患者,帮助患者做好护理。

三、结束语

叙事教学方式具有护理专业特色,通过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从而开展叙事教育在护理教学过程中的良好运用,使得学生对抽象的情感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和把握,更加地懂得如何才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注重对患者心理方面的护理,理解患者,关心患者,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叙事教育过程中,通过运用合理的叙事教学方式,紧密地结合我国当前对于护理人员的护理要求,不断地促进我国护理水平的提高,培养更多专业的护理高素质人才。

推荐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合同范本(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__(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银行

英文:____

银行地址: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

(3)_和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和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和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和_成为银行在_的子公司,_改名为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和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和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和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_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丁方: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推荐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抓党建、促业务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课题,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需要秉承“结合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前沿阵地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政治有保证、过程有活力、业务有提升,以此达到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为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现以党建促业务,大众公司党支部运用“党建+”思路和工作模式,把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小编悉心整理了党支部专项工作落实经验,与大家共享。

全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创新学习宣传载体,将学习教育纳入到党支部作用发挥的重要指标进行考量,坚持不懈抓好学风建设,以党员带领职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讲学结合,巩固提升理论基础,如支部班子成员讲党课,依托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开展学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如党员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以及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相结合,将党性意识内化于心,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学习,建立党员群、党团工作群、职工群,充分运用好“分享”“网络媒介”等创新型载体,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作用,做到人人参与学习。组织职工开展“大众微课堂”,目前已开办十期,全力推进学习教育经常化、常态化不间断交流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激发工作动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安全是营运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是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因素,强化职工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是抓安全管理的核心和重心。为提升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助力安全生产工作,大众公司党支部通过“党建+安全教育”工作模式,以教育为先,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线路队长会议、职工大会、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全面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案例宣传教育,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理念。特别是在一线车长服务于广大市民中做好安全行车服务意识上进行再教育,提升安全素质。加强安全作风建设,立足现场、齐抓共管、成立了安全督导工作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线路骨干带队每天坚持到营运一线,严查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违章人员及时进行约谈、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效率与效果。以“抓安全、守纪律、做表率”活动为抓手,划分党员管理责任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整改。

落实党管干部、党培养人才的基本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职工思想引导,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弘扬身边的先进典型,挖掘和宣传身边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大众公司党支部不断总结经验和方法,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通过考核项目细则,利益导向化,让党员挣积分、比奉献、树形象,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生产紧密结合。按照集团公司部署,近期组织全员进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强化了全员教育引导,结合积分管理,提高了全员学习动力,武装了头脑,净化了心灵,提升了思想素质。

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司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优秀党员、先进职工在广大职工中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党风廉洁建设在促进公司良好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把党的理想信念,通过公司文化理念建设,转化为公司的凝聚力;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公司年度目标及实施,转化为公司的发展力;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党建工作创新,转化为公司的领导力;把党的作风建设,通过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转化为广大职工的执行力;把党员的先进性标准,通过先进典型转化为带动力。

五、党建+社会志愿服务

大众公司党支部结合自身党建发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号召,广大职工自发组织,成立大众春雨爱心服务队,热心投身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当中。慰问贫困家庭,给他们带去温暖和关怀;走进敬老院探望孤寡老人,为老人送去欢乐和祝福;走进学校,向小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学生们树立安全意识;通过党建引领发动党员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激发职工社会责任感,广泛地凝聚社会正能量,实现基层党建和社会服务的双促进,有效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支部大力支持下,有30多名职工参与社区和村委会联防联控,树立了良好的公交对外形象。

大众公司党支部通过构建“党建+”工作模式,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新模式,其实质是强化党对各项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以争先创优的精气神投入到各项目工作之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奋勇开拓,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推荐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按照市局(公司)党建工作部署,财务管理科围绕如何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促进业务发展,拟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着力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联动推进,深度融合。为此,财务管理科提出了“三亮三提”的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思路,“以党建领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思路为指引,力促党建与业务“深融合、双提升”。具体措施如下:

财务管理科所在机关第四党支部财务党小组,共有5名正式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财务管理科的办公室作为财务党小组的活动阵地及处理日常业务办公场所。为进一步明确活动场地及明确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财务部门的党员同志“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激发参加党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拟制作财务党小组标识牌,悬挂在财务办公室,标识牌展示内容主要包括:党小组人员构成,活动记录,党员风采等项目内容。二是拟制作党员岗标识牌,置放至每名党员工作岗位,以亮明党员身份,提醒自己,接受监督。“我是党员,向我看齐”,以优秀党员标准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以更优异的成绩,更出色的业绩,更昂扬的精神状态去做好每一项工作。

财务部门作为市局(公司)的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资金(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相关职责。对照“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共产党员标准,结合财务部门岗位实际,面向职工、服务对象和群众,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相对于其他部门来说,财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财经法规和行业、省局(公司)及市局(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对于一般办事人员来说,理解起来有所困难,因此也给财务工作及办事效率带来了挑战,对于财务部门执行的制度有可能会引起不理解和误解,但这些又是财务部门必须执行的。财务部门拟将在日常的工作中使用较多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附件要求、每个节点办理人员的信息等制作成宣传展示板,使每名办事人员能够依据所展示的财务制度及工作流程快捷的办理各项业务。拟制作的宣传展示板包括:市局(公司)报销流程、差旅(会议)费报销标准及要求、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工作要求、发票报销相关要求、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要求等。

财务部门围绕抓好基层党小组的党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方面做出承诺。财务党小组,结合部门职责,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方面,在怎样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财务部门将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党建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作风,结合自身岗位和服务对象,列出本岗位的业务事项,从立足岗位,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承诺。并通过市局(公司)网站、上墙公示、岗位工作牌等方式将岗位承诺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承诺可以是承诺书、也可以是一句话。通过亮岗位承诺,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提升工作质量。

相对于营销序列的“党建向客户端延伸”,将党建工作延伸到零售户;专卖序列的“党建工作全覆盖”,将党小组建在队所上来说。财务部门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更多的应该是体现在具体的服务上,这里说的服务既有对企业的服务、对员工的服务,也有对企业外部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服务。财务部门拟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活动,促进服务态度的改善及工作作风的转变。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提升服务措施,细化服务标准,激发服务热情,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如积极配合营销部门按照“算着干、干着算”,“边算边干、边干边算”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税利预测,按时支付卷烟采购款项、及时核对卷烟销售款等;每月按时出具财务分析,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为其他职能部门及时提供财务数据等等;对企业外部的部门,设立专门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如: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双方的信任与理解。针对部分零售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服务提升,建立专门的开票群,及时发布最新开票要求,定点预约需要开票零售户,提前查询统计数据,减少零售户开票等待时间。

着力探讨“四化”工作模式,即:把复杂的过程简单化,把简单的过程量化,把量化的因素流程化,把流程的因素框架化。将提升工作效率的着力点放在工作改进的一点一滴上,工作项目的小改革、小创新上,聚少成多,聚沙成塔,促进整个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对部门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持续坚持季度集中学习制度,集中财务人员学习最新的财务知识、税收政策和行业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财务人员对新知识、新业务、新要求的掌握能力,更好的适应和履行岗位职责。二是引导财务部门的党员同志当表率、树标杆,结合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成小型的课题组、qc小组等活动小组,通过不断总结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如每季度组织机关和基层的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基础自查自评工作,一方面能够提高财务人员的参与面,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在自查过程中不断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发现不足、持续改进,通过这种自我加压、自我诊断、自我评比、自我改进的措施,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四统一”即:实现会计科目使用统一、会计附件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统一、账务处理方法统一。

规范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我们既是规范管理的执行者,也是规范管理的受益者。财务人员特别是党员同志在实际的工作中更应该做到“三员”即:一是做规范管理的宣传员。利用多种形式和方式宣传国家及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三会一课”、微信群、宣传栏、市局网站、机关大讲堂等将最新的政策、要求宣传到位,使广大的干部员工既能了解政策,又能理解财务工作。二是做规范管理的执行员。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市局(公司)中心工作安排,严格依法行事、按程序办事,防范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按照财务岗位职责办事,高效、合规、合法办事。三是做规范管理的监督员。积极协同各单位(部门)推动实施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的全方位财务监督工作,把好财务审核的各道关口,对日常报销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八性”的经济事项,坚决消灭在入账之前,完善责任机制,不断将风险堵在端口。

推荐融合式教学研讨会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纪念建党100周年,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党支部在6月29日组织开展了“强化政治意识弘扬优良家风争当环保铁军”主题党日。当天,几位同志围绕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身边典型激发工作热情、党史家风促进廉洁自律意识等3个方面,主动上讲台、讲感受、谈体会,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传递能量、鼓足干劲、凝聚力量。

而类似的分享活动,每个月都在开展。执法局的同志纷纷表示,通过一个个朴素简短小故事与亲身体会的分享,为全体党员干部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供了鲜活经验、树立了榜样,架起了一座通达理论与实践之桥。

丰富理论学习手段,用好党建新方式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为了持续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执法局牢牢把握思想建设这一关键,通过学理论、讲党课、开讲座、谈认识等系列活动,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激励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积极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执法局党支部书记曹立平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弘扬传统优良家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试点工作》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曹立平同志结合个人成长经历,主动分享家风家训,教育引导同志们牢固树立正确荣辱观、权力观、群众观,在日常工作与家庭生活中,持续弘扬传统优良家风,切实做好行动表率;同时,督促同志们强化身份认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

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局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制度》,今年以来,执法局不少同志都分享了他们在工作中的所思所想。

“水办将办实事、接地气、讲白话作为实际工作的重要内容。”水专项办公室王华同志分享了如何讲好理论大白话。“我刚到水办,同志们就邀请我参与起草修改排污口排查整治的系列文件。作为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员,参与相关编制工作是不符合常理的。但处长告诉我,就是要让我这样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人也能看懂,这些文件才是成功的,才能指导地方开展具体实践工作。”因此,水办的文件特色鲜明,不穿靴、不戴帽,讲白话、接地气。

今年3月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执法局党支部创新学习方式,持续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充分运用“互联网+”工作方式,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先后召开17次支委会、10次局务会、9次全体党员大会,做到了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党中央、生态环境部党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违纪问题通报,积极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项警示教育,主动组织讲一次“微党课”、谈一次“微心得”、话一次“微体会”、开一次“微会议”等“四个一”党建专题系列活动,研究制定2020年党建纪检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党建和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政治保证。

为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党建工作和学习教育开展,结合青年党员干部占比较多的实际情况,执法局大气专项办公室党小组组织开展“三个一”读书周活动,鼓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原著,通过“读一本好书、谈一次体会、做一次分享”,激发青年党员干部学习热情,不断汲取精神之钙。

5月,水专项办公室还启动了全员参与的“交流园地每周一讲”学习交流活动。水专项办公室同志自主命题,分享学习心得,交流业务技能,碰撞思想认识,进一步开辟党建与业务融合新通道。活动中,有些同志对水环境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瓶颈和难题提出了新颖的观点和做法;有些同志结合自身入(海)河排查工作实际,分享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指导排查工作心得体会,对下阶段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建言献策。高涨的学习情绪,热烈的讨论气氛,加强了同志间的革命友谊,提升了业务技能水平,碰撞出思想意识的火花,强化了党建与业务融合,营造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浓厚干事氛围。

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步安排、同步推动

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是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执法局作为现场工作比重很高的司局,更要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环保为民的实在效果。

监督帮扶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社会关注度高,同时监督帮扶人员来自五湖四海,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认识也不尽相同,要想发挥好战斗力,必须紧紧依靠党建引领。

“17轮次开封组在进驻当晚,立即通过视频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鼓励大家争当模范。在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引领下,17轮次开封组检查点位比上一轮次提高了48%,发现问题数提高了38%,帮扶成效明显提升。”监督执法二处周广飞通过一些案例,展现了党建业务相融合带来的突出成效。

“再比如,15轮次运城组,机关党委副书记孙洪林同志担任中心组组长。孙书记结合运城当地的历史人文,针对性推送给大家特色化、多样化的廉政提醒。比如,了解到司马光是当地人,就推送司马光关于德与才的论述,并做了细致讲解,提醒大家要努力做德才兼备的人。对此工作组的同事反响非常好,这些故事就发生在帮扶所在的城市,就发生在身边,感觉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话也就能听得进去,之后的工作开展非常顺利。”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

在开展业务工作时,执法局首先遇到的考验就是廉政考验。在开展统筹强化监督时,水专项办公室将廉政底线作为党建和业务的重要融合点,确保廉政高压线不破。针对强化监督人员多、地域广的特点,从强化制度入手,编制了《统筹强化监督临时党小组工作规范》,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步安排、同步推动。

污染防治攻坚战“交账”是根本,“六稳”“六保”是大局,如何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是执法局同志在监督帮扶工作中始终面对的课题。

在垃圾焚烧发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牛光甲同志全身心投入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他和专家们一道,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交流沟通自动监测设备执法检查的经验,运用行业知识帮助企业改善环境管理,多家焚烧企业感谢执法局的帮助支持。在执法局领导同志的带领、处内领导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达标情况大幅提升,截至目前,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和炉膛温度达标率均稳定在99%以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尤其需要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尤为需要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铁军队伍。执法局的同志们纷纷表示,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军、主阵地,在协同开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试点工作中,要继续发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铁军精神,继续坚持党的建设在各专项行动中的引领作用,持续紧盯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努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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