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优秀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0: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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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过去的经验变为宝贵的财富,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写心得体会时,可以以自问自答的方式来展开论述,增加文章的深度和思考性。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在职场上总结的心得体会,或许对你在工作中的发展有所帮助。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一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发〔20xx〕3号),市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促进各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解决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面上农田水利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市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农田水利项目配套,或采取奖补的方式管理使用,支持各县(区)根据实际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内容为农村沟(渠)河清淤、塘坝扩挖、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机井建设与修复、小型水源及灌溉工程建设、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等。

各地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管并重的原则,所建工程必须符合县(区)级水利建设规划,并与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县(区)级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和验收自评工作,并对所建工程的质量、成效和所报参加考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财政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对所辖区域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送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负责考评、奖补。奖补工作按照先建设、后考评、再补助的程序进行。

考评主要内容:县(区)级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完成工程量、工程建设质量、一事一议开展水利建设情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工程效益等。

考评程序:考评采取各县(区)年初编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年内组织实施,次年上半年考评、奖补的办法。

(一)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县(区)级农田水利规划,于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于次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报市;市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各县(区)的农田水利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和考评,于5月底前确定考评奖补等次。

(三)对于验收考评中发现或接举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奖补资格并通报批评。

奖补原则及等奖:。

(一)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进行奖补。全市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鼓励奖1个。农田水利建设效果不显著的,不予奖补。

(二)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各地的奖补等奖和数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于7月30日前下达奖补资金。

(一)市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二)市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本办法第二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内容的补助。具体用途:。

1、工程建设材料费;。

2、工程机电设备费;。

3、施工机械作业费;。

4、项目管理费。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论证审查和信息服务支出。

(三)项目县(区)项目管理费可以按照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1%的比例提取。

1、平衡预算;。

2、偿还债务;。

3、发放人员工资补贴;。

4、修建楼堂馆所;。

5、大中型基建项目;。

6、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7、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无关的支出等。

(五)资金使用管理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管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安徽省省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各县(区)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使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负责维修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四条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核算到户”原则。

第五条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所有且共同使用的部位及设施设备。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

第六条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维修资金。

业委会开户银行由市建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业委会选择。

第七条业委会开户后,应当将开户资料报送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备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商品房维修资金,由业委会向代管的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申请,市小区办在与业委会签订移交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物业管理区域内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由业委会向代管的市资金中心申请,市资金中心在与业委会签订移交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的结果,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和分摊明细。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底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和分摊明细提交给业委会。业委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适当位置向业主公示。

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维修工程,业委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涉及部分楼宇、单元、楼层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业委会应当组织召开所涉及范围内业主会议,经所涉及范围内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应急支取预案,预案应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按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实施;未约定的,应当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先行处置,再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或十七条规定办理维修资金支取手续。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楼宇外的维修工程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楼宇内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该楼宇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一幢楼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一个单元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程费用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一个楼层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程费用由该楼层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属人为损坏等因素造成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维修资金。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十二条经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签订。

施工合同。

等。

第十三条业委会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持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或结算手续。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手续时应提交维修资金预支用备案表、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到银行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时应提交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最终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费用决算分户调整表等。

银行办理维修资金的预支或结算手续时应当核对费用分摊明细表中的金额是否与资金管理系统中的分户数据相一致,并核对维修费用的收款单位名称、收款银行账号是否与资金预支用备案表中登记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及时向业委会发出对账单,业委会应当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资金账目。

银行应按规定向业主提供维修资金查询卡,业主可凭卡查询个人账户内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业委会应至少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公布已发生的维修工程项目、维修费用、分摊标准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业委会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可由业主大会委托业委会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账户开立后的存取款、记账、对账、分摊核算及受理变更业务;业主大会也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代理维修资金使用涉及的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预决算审核、施工质量验收、费用分摊明细的审核等。

业主大会委托专业机构代理上述业务的,应就委托事项、委托费用及费用来源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委托费用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业委会成立前(即维修资金代管期间),维修资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维修工程计划在工程涉及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予以公告;。

4、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最终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费用决算分户调整表等到市小区办或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1999年1月1日以前业主签订合同购买的住宅及其他交易方式取得的住宅,未建立过维修资金的,须按照7.00元/平方米•年的标准补建,直至累计到80元/平方米•户。1999年1月1日以后业主签订合同购买的住宅及其他交易方式取得的住宅,未交纳过维修资金的,须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规定的标准补建。补建资金必须交到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存入业主明细户。

第十九条如一幢楼房或一户业主的维修资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30%时,业委会应提议续筹。续筹标准及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续筹资金必须交到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存入业主明细户。

第二十条未建立及尚未补建、续筹维修资金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时所需分摊的维修费用,由相关住宅、非住宅业主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合并、分立或撤销时,应凭合并、分立或撤销证明材料及业主资金明细户清单,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办理合并、分立或撤销业委会账户手续。

业主变更时,原业主或变更后的业主应持房屋转让合同、维修资金过户协议、双方身份证明及维修资金交款凭证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维修资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账面余额进行结算,或从其约定。

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应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销户手续,提取明细户账面余额。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累计交款的比例分别退还。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沉淀部分维修资金的增值存储计划,或者决议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和使用等环节,申请人除提交规定纸质文件外,还应在维修资金管理网站上进行相关业务申请,。业主可通过登录该网站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纳、费用分摊、支用、结息及余额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业主未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续筹、补建或使用维修资金的,业委会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挪用维修资金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业委会挪用维修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失职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xx]56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指对维修资金对应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原售房单位)负责实施。

专项维修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给某个维修项目,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一般来说专项维修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某单位,用于完成专项维修,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经常提到的专项维修资金,一般泛指针对商品住房或者已售共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所发布的165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如165号令第二条有定义:

第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三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是指财政科目中的经费支付管理,是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发放、使用和报销等资金支付环节进行规范,不仅可以保障财务管理的公平、公正,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通过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和操作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二、理解。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内容较为繁杂,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理解。通过阅读和解读相关文件,我领悟到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开透明性。同时,也为了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管和控制,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理解这一点对于正确运用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三、运用。

学以致用是有效学习的关键,对于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也不例外。通过实践操作,我逐渐掌握了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运用技巧。首先,要注重细节,对每一笔资金支付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其次,要及时掌握各类财务政策和相关变动,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导致错误操作。此外,还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确保支付流程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

四、改进。

持续改进是践行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重要方面。通过实践和总结,我发现了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其次,要深入了解各类信息系统,尽量将支付过程自动化和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另外,要积极参与各类专业交流和论坛,与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

五、反思。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思考,我对于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较多,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驾驭。同时,要时刻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对待财务工作和资金流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敏感性和责任心,做到严谨、公正、透明地运用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为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通过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入理解了其重要性和操作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合理运用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不仅可以规范财务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四

专项整治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特定领域行业的强化监管和规范整顿的一种手段。不久前,我在市场监管局参加了一次专项整治管理办法培训,如今我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公平。

我认为,专项整治的首要目标是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公平。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但竞争需要有规矩,没有规矩就不分高低。专项整治的核心在于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保证市场的安全、有序和公正,识别和解决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及相关单位的权益。

第三段:提高参与者的素质和自觉性。

除了通过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公平之外,专项整治还应该达到提高参与者的素质和自觉性的目的。这方面的关键在于做好相关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所有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个人和企业了解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另外,应该强化日常管理,要求个人和企业品质先行,不得利用漏洞做出违法行为,提高市场运作的品质和水平。

第四段:主动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应对各种挑战。

面对不同的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政府应该积极采取行动,主动发挥地方政府作用,配合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整治的开展和归于成效。尤其在目前的疫情下,政府应该不断加大宣传,引导企业落实部署,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以顺利度过难关。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专项整治管理办法是国家为了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经济而出台的一项政策措施。针对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专项整治在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制定法规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然而,实践中的专项整治十分复杂,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合作才能取得最大的成效。因此,除了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有所行动外,公众的参与和配合也尤为重要。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实现全体的共同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管理和治理的难题也在不断涌现。其中,在现代社会中,专项整治管理办法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方法。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开始将专项整治管理办法作为重要的手段,用于治理和管理各种问题。在我个人的亲身体会中,我发现专项整治能够对社会治理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有很多需要改进和解决的问题。在以下的文章中,我将会结合我自己的经历和理解,探讨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优点和不足,以及我对其发展的看法。

首先,我们需要介绍什么是专项整治管理办法。专项整治是一种针对某些特定问题的治理方法。这种方法通常需要通过制定特定的管理办法,集中和协调各方力量,来解决特定的问题。在近年来,专项整治在中国取得了不少显著成果,比如“扫黄打非”行动和“城镇小区管理管理办法”等。好的专项整治方法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二段:谈谈专项整治的优点。

专项整治有很多优点。首先,它可以集中各种资源和力量,达到治理效果的最大化。因为专项整治是一个集中和协调的过程,所有的资源和力量都能够有效地被整合和利用起来。其次,专项整治可以提高治理的效率。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就是针对一个问题进行特定的管理和治理,因此不会像传统的治理方式,一拖再拖,导致问题得不到解决。再次,专项整治可以提高治理的质量。通过专业人员和长期的规划,可以使得治理的结果更为可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第三段:分析专项整治的弱点。

但是,专项整治也存在不少弱点。首先,专项整治只针对特定的问题。对于其他问题的处理,需要另行考虑。其次,专项整治的效果不一定能够持久。因为其是针对特定问题的实施,短时间内的治理效果不一定能够长期持续。再次,专项整治需要多方协作。由于是集中资源和力量的方式,因此需要多个相关机构和部门的配合。但是一旦其中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影响到整个计划的实施。

第四段:我的个人经历和看法。

在我的个人经历中,我曾参与过一次针对某特定区域的专项整治。在这次整治中,我可以感受到专业人员和各种资源的凝聚力和力量,体验到集中力量解决问题的魅力。但同时,在整治结束后,我也发现效果的持续性不够,不同部门协作和合作的问题偏多。因此,我认为需要在专项整治中更加注重治理效果的持久性和多方协作的有效性。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虽然专项整治管理办法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在普及和推广专项整治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管理机制和制度,提高效率和协作度。同时,还需要更好的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等工具,开创更为高效和智能化的治理方式,以达到切实利益和良性发展的目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六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在科学、规范、公正管理专项资金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掌握专项资金管理的新思路。经过我多年的实践,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我逐渐领悟到了一些心得,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简要谈一下我的体会。

首先,专项资金管理要以规范为基础。规范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树立政府形象的必要条件。一套完善的规范制度能够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进行,避免了资金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规范的资金管理也可以使管理者更加明确自己的权责,提高了公务人员管理资金的能力和整体素质。因此,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我坚持以规范为基础,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也能够增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可持续性。

其次,专项资金管理要强化透明度。专项资金管理是关系到国家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社会各界都有权了解。因此,加强专项资金的公开透明是必不可少的。在我从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我积极推动制定了相关的公开制度,确保所有涉及专项资金的信息都及时公开,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者的工作透明度,也能够增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评价,进而促进专项资金管理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再次,专项资金管理要注重项目效益。专项资金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我们要注重项目的效益评估和监测,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有效。例如,在我负责的某个专项资金项目中,我们定期开展效益评估,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资金使用的方向和策略,这不仅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也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最后,专项资金管理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专项资金管理涉及的范围广泛,涉及的具体知识和专业要求也很高。因此,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我们要注重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也是很重要的,只有通过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在我的实践中,我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并与同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专项资金管理者。

总之,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通过规范、透明、注重效益和加强培训监督等多种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七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战略、《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沪府〔20xx〕1号)、《上海市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沪府〔20xx〕16号)、《关于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xx〕2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xx〕12号)和《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产业政策,设立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具有附加值高、成长性好、关键性强、带动性大、有独特优势等特点的先进制造企业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本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可适当调整下年度预算额度。

第三条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中心建设、专利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品牌创建、标准化战略、智能电网和物联网建设、总集成总承包、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机器人产业园建设等项目,推动装备产业升级换代,战略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突破的项目,进一步提升宝山产业竞争优势。

适用专项资金的企业(项目),工商注册本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应在宝山。

财政资助(或奖励)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凡注册在街镇(园区)的企业,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大于(不含)20万元的,区财政和街镇(园区)分级承担,具体参见《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资助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四条支持方式和条件。

(一)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化及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的区内现有制造企业,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改进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等目标,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设备、生产工艺和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或扩建、迁建,设备投资额大于500万元(信息类项目大于200万元)及以上且形成先进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在建项目完成工作量不大于50%。

2.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取项目资助的支持方式,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8%,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国家级或市级规定区县资金需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重点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重点支持本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专利新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

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指导目录、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可取得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获得本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评定、专利新产品认定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含首台套业绩突破)的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技术开发经费补贴。对于列入本区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认定的项目、专利新产品认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技术开发经费补贴。

(四)重点支持实施品牌战略的企业(含服务业)。

被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认定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认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认定为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建设优秀园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园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连续三年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三次信用等级认定为“aaa”级的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名牌或商标称号续评再次取得认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重点支持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企业。

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或地方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六)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和物联网建设。

对以产学研等多种形式开发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技术、传感与测量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智能型配电自动化技术等并形成产业化的项目,突破物联网高端传感器、短距离无线通信、软件和系统集成、基于云计算的海量数据管理和挖掘等技术研发并形成产业化的项目,年销售规模达到20xx万元以上的企业,且第三方证明该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建立智能用户端、能源环境管理检测系统、智能交通监控管理平台、物流管理平台及应用示范企业,按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8%给予资助,最高资助资额不超过50万元;承担国际或国家级智能变电站工程总包建设,工程量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重点支持总集成总承包产业发展。

鼓励发展以总集成总承包为主要方式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工程承包向专利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链设备部分)和全面解决方案等高端市场发展,增强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开拓大型成套设备等总包业务、信息系统设计和集成、研发和设计、检验检测、节能和环保、供应链管理、再制造等领域的外包服务的总集成总承包。凡是列入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按市、区财政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列入区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投资额的3%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自60万元资助起,每增加1亿元投资则增加10万元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为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积极培育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云计算、卫星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高端装备、机器人等智能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疫苗、生物芯片、诊断试剂等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特种结构和功能材料、3d打印等新型特色产业。列入国家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的项目,按项目研发投入的8%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匹配资金扶持。列入区级计划的项目,按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或设备投入的8%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支持参与区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或组团的论坛、推介会和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按活动实际发生经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入驻我区建立机器人产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等,经认定后,财政按其研发仪器设备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对入驻我区发展机器人产业而租赁厂房的企业,按两年房租总额的3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海机器人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具体参见《上海市机器人产业园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第五条组织机构。

区经委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信息发布、受理、申报、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申报和审批。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按照《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管理和监督。

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按照《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施行3年。

(二)本办法由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八

“专项整治管理办法”是目前中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加强对各行各业的规范管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在工作实践中深刻领悟到了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总结。

第二段:加强对企业管理的规范。

在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指导下,我们企业领导和员工们更加注重对企业管理的规范。例如,设立安全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定期更新技术和设备等方面都得到了改善,这些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都是基于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一项重要措施。正是这些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才能保证企业的有序发展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第三段: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专项整治管理办法还要求不断提升行业的发展质量。从原材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出厂检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对行业的一项深刻改革,不仅使整个行业的品牌价值得到了提升,也使消费者的购买安全得到了保障。

第四段:提高对市场规律的认知。

专项整治管理办法还通过对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等多方面的管理,帮助企业更为全面地把握市场规律,认清竞争对手的行业地位及其利弊。比如,制定每年的比较分析,对己方与对手各方面的对比,通过分析比较,找到自己的行业优势和劣势,并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引领市场的发展策略。同时,这也是一个加强对市场规律认知的过程,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第五段:结语。

在专项整治管理办法的指导下,企业管理规范,产品质量提高,市场认知加强,这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中央政府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加有效的监管,落实了“管理从严”的要求。相信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我国经济将会逐步地走向中高端制造业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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