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范文(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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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积累宝贵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和指导。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是许多人面临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借鉴。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谋求生计。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经历了许多的困难和艰辛,但也积累了不少的心得体会。本文将从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个人素质、改变生活态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乡发展五个方面探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逐渐成为技能娴熟的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活的压力下,他们必须拼尽全力才能完成任务,这种艰辛的工作经历让他们变得更加勤奋,也培养了他们沉着应对问题的能力。他们深知只有通过勤奋工作,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获得更好的机会和待遇。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中注重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并不断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不断提高个人素质,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状态。他们意识到只有通过全面的发展,才能在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因此,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同时,他们还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这些努力不仅提高了他们的职业素质,也培养了他们的文化修养,使他们变得更加独立、自信、有魅力。

第三,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态度。他们从过去的消极被动,逐渐转变为乐观积极的态度。在城市生活的种种压力下,他们学会了坚持和独立自主。他们不再抱怨困难和不公平,而是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挑战,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懂得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相信自己的努力和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未来。这种改变的生活态度使他们变得更加顽强和有韧性。

第四,外来务工人员深知法律和法规的重要性,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他们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扰,但他们清楚知道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学会了维权,学会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依法维权,不屈服于任何不公平的待遇,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也积极参与家乡的发展,为乡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虽然他们在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家乡。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努力,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和经验,在业余时间里积极投身家乡的发展和建设。他们投资兴办农田、经济合作社,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发展。他们把在城市积累到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知识带回家乡,推动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总之,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在于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个人素质、改变生活态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乡发展。他们通过刻苦实践,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符合自身情况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道路。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将会为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提供更多的力量和智慧。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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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三

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失业保险扩面,届时全市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00万。

据了解,为了按规定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东莞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进行失业保险扩面。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该市还将结合实际,将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据东莞市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崔继新介绍,根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劳工由企业按照缴费的基数缴纳1.5个点,个人不用缴费。从7月1日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降低一个点,实际增加企业0.5个点。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四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等文件,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执行。

二、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

(一)本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目前,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职工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最低暂不低于申报时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全部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今后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2)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为18%,其中雇主缴纳10%,雇工个人缴纳8%。

雇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实际工资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300%范围内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0%之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在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含60%)范围内确定。

(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组成,并按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计息。

2.大病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金)的缴费比例为2.5%—3%,具体标准由市和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市区用人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按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统筹地政府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确定。

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确定,且最低不低于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4.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

缴费基数全市统一按申报时市级统筹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统筹地政府确定,其中市级统筹地为0.7%。

缴费基数为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标准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社会保险的申报与变更。

(一)用人单位应严格按《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对象申报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申报,并与本单位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合并征缴。

(二)用人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暂行办法》参保时,应随带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同的办法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的用人单位,按如下规定办理:

1.新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到税务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手续。

3.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登记注册地对应原则,到批准注册机关的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要变更为《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应书面征得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同意。外来务工人员本人要求,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标准统一申报和缴费。

(四)用人单位将不属于《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对象申报为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并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其中,变更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以办理变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变更为住院医疗保险关系的,以办理变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根据办理变更时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应补缴的差额,进行一次性补缴,补缴后个人帐户按补缴的基数和规定比例计入。职工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五)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又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参保类型是指《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按本细则规定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参保人员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保留与终止,按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参保人员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就业或暂不具备转移条件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

(2)在本市不同统筹区域内流动就业的,按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时,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或低标准养老保险后转移,不愿意补缴的,可按一定标准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后转移。

(4)不具备转移条件且本人又不愿意保留的,经本人申请可终止关系,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给本人或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

(5)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或低标准养老保险;不愿补缴的,可按一定标准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6)补缴与折算的标准如下:

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标准=补缴时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月最低缴费额×补缴月数-用人单位按《暂行办法》规定为该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计额。

补缴后,个人帐户按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相应调整。

补缴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补缴标准=用人单位当时为职工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补缴月数。

补缴后,原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额不变,改记为个人缴费,补缴的资金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职工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按2:1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后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折算后,原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从其参保最后一个月往前推算首次参保时间,对应缴费基数统一按1100元确定,个人帐户额相应调整,并改记为个人缴费。

(二)大病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在本市市区或同一县(市)内流动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应予以续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参保人员在本市市区、县(市)之间流动就业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重复参保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3.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时,要求将大病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时间及缴费费率按实记录后一并转移,同时终止本市的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具体经办流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转移或终止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其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的,应随同大病医疗关系一并办理转移或终止。

5.参保人员在市区或同一县(市)内转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的,相应的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医疗保险待遇接续及个人帐户余额使用等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

(四)失业保险。

1.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其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的'计算办法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跨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予以终止,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条件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2.用人单位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为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单位按2%、个人按1%比例缴费,变更为按《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领取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应分段计算并相加后给予一次性发放。具体的计算办法为:变更前,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的总额确定;变更后,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50%确定。

3.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合计按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及1年以上余数不满4个月(或用人单位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按2%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可视同《暂行办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4.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的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变更为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按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上述参保类型变更前后合并的享受期限最长为24个月(享受月数相加后超过24个月的,按优先保留享受额度高的月数计算)。

(五)生育保险。

外来务工人员变动用人单位时,生育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变动用人单位且未间断缴费的,变动前后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年限可连续计算。

2.在省内不同统筹区域范围内变动用人单位且未间断缴费的,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凭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连续计算变动前后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年限。外来务工人员跨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经本人申请,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其出具参保缴费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由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保变更为按《暂行办法》参保,或者由按《暂行办法》参保变更为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保,期间未中断缴费的,变更前后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待遇享受的条件与标准。

(一)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应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未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病或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大病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治疗、特殊病种治疗及相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转外地就医待遇、院外检查(治疗)待遇及上述范围内的综合减负补助待遇,不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不计入个人帐户资金。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支付标准、就医管理等按甬政发〔2010〕86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本地无亲属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申请回原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申请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经办人应持医保证历本、本人申请报告并经用人单位证明及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和住院治疗意见,并确定原籍地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参保人员自办理回原籍地住院治疗核准手续的当日起,可在本人确定的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享受在我市统筹地区就医同等待遇,其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医保卡结算功能同时冻结。

2.外来务工人员按《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实记录。参保人员在本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按4:1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或按2:1折算为住院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

1.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1)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审核手续。

2.参保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50%确定。

(五)生育保险。

参保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和各地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应缴未缴的处理。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予以补缴。补缴标准为补缴时统筹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额乘以补缴月数确定,其中养老保险补缴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其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待遇按以下办法处理:

1.养老保险。

补缴的年限与按月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合并计算。

2.大病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费用后,其外来务工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按甬政发〔2010〕86号及其配套文件、《关于妥善处理外来务工人员补缴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甬劳社法监〔2008〕23号)执行。

3.工伤保险。

应缴未缴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失业保险。

补缴时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缴未缴的补缴年限与按月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补缴时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缴未缴的补缴年限与外来务工人员其他的按月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暂行办法》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的2倍给予赔偿。

5.生育保险。

补缴年限不计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外来务工人员在应缴未缴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由用人单位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和统筹地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其他。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积极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和专项监察,对未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外来务工人员因参保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统一按《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待遇核准与申领、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结算、就医管理等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年度”,是指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域内统一实施,原《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甬劳社办〔2007〕222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应根据《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和本细则规定明确有关问题,并尽快组织实施。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五

摘要:良好的学习习惯,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可以使学生终生受益。目前,我校学生的60%是外地学生,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家庭收入少,居住条件差,根本谈不上什么学习环境,家长文化素质低,更谈不上良好的学前教育。由于父母工作变动,导致中途从外地转来的学生,面临着知识衔接上产生的“断层”,他们的数学基础普遍较差,要使他们的学习有所改观,必须从培养这些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入手,这不仅要靠学生自己的努力,学校及教师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引导主要是在学校、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的。将自己在多年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中的思考谈一谈。

关键词:外地学生;数学;习惯;培养。

一、注重兴趣引导,促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兴趣的引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我们不仅要求学生在课上认真学习,同时也应要求他们在课余形成自主学习的习惯。由于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子女在课下学习条件并不好,因此,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自发学习。例如,学生假期可以结伴去图书馆做练习,或去书店看书,这样可以避免在家学习受干扰的不利因素。

二、加强方法指导,养成预习、复习的好习惯。

1.通过课堂督查学生预习的情况。

开始时,每节课布置预习任务,明确要求,做到有布置、有任务、有检查,督促学生养成预习的习惯;之后可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如此坚持一段时间,大部分学生都会养成预习的习惯。

2.以课后作业与辅导为载体,逐渐养成学生复习的习惯。

古人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只有培养学生课后复习的习惯,才能提高学习水平,才能加深所学知识的印象。在两个平行班,其中一个班要求上数学的那天必须把当天所学的内容认真复习。另一个班则没有明确要求。同样的教学内容,要求复习的班级能很快吸收,学习的兴趣更浓,感受成功的喜悦更明显;而没有要求复习的班级对新知识的接收能力很弱,学习的积极性也不强,课堂纪律与效率都不如有复习的班。这说明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及时复习的重要性。不管以小组长领着组员复习的形式、优差生结对子互助复习的形式,还是由教师亲自督促学生复习的形式,都得坚持学生在校把当天所学的内容至少复习一遍。开始时教师较辛苦,待学生养成一定习惯有了一定的自觉性后,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作业要求,养成认真书写的习惯。

教师应怎样有针对性地督促学生自觉完成作业,培养良好习惯呢?当然,教师应尽量在课内安排作业,结合课上的内容指导学生应用课本知识完成作业。课内小练习将课后部分作业或练习有机地设计安排在教学过程中,这样既加强了课堂训练,又减轻了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同时课堂上进行练习有利于分类指导学生,在学生独立作业时,教师可重点帮助学习能力差的学生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如果提前做完了规定的作业,可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知识水平适当选择一些难度较大的、有代表性的综合题去做,这样既保证了教学目标的完成,也满足了优秀生的求知欲望,更好地体现了分层推进、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四、注重学习细节,形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对所解答的问题进行“检验”,这是培养学生检验能力与习惯的一种重要手段。学生检验的方法越多,思路越广,思维也就越灵活。培养学生自我检查习惯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学生有错自觉改正的习惯,从小树立学习的责任感,纠正某些草率从事、不管对错不负责任的态度。自我检查习惯的养成对于生活环境复杂、学习条件简陋的农民工子女学生来说其作用不仅仅在学习上,更会影响今后他们自身的发展。培养学生自省自查的良好习惯,让他们正确地评价自己、正视自己,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潜能,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总之,作为数学教师,我们应在实践中摸索一套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学教学的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培养其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让他们在中学乃至更高层次的学校都能持续、和谐、健康的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第三十二中学)。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离开自己的家乡,涌向大城市,成为外省务工人员。这一群体正在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为城市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外省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家与工作。

对于外省务工人员来说,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房间已经是一件很温馨的事情了。在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父母、亲人和朋友的陪伴,他们往往感到孤独和无助。然而工作的压力又不得不让他们时时加班加点,没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在这种矛盾中,外省务工人员不得不去适应和寻找一种平衡点,以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更加顺畅和和谐。

第三段:心理与情感。

不同于当地居民,外省务工人员经历了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这段时间内,外省务工人员会经历各种不同的心理和情感状态。最初的陌生期会让他们感到不适应和无措,接着逐渐融入社会并去寻找自己的归属感。在这一过程中,外省务工人员要学会如何处理自己和其他人的情感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心理健康。

第四段:文化交流及遇到问题。

随着移民现象的增加,不同地区的人们在一起工作生活的机会变得更多。这个时候的外省务工人员需要学习如何更好地融入当地文化,以了解当地的风俗和习惯,尊重当地居民的文化和价值观。另外,他们还需要学会解决自己面对的实际问题,例如住房、医疗保险、企业福利等问题。

第五段:总结。

外省务工人员是我们城市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他们可能面临着种种困难和挑战,但他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勇敢和坚强的心,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未来,有必要更加关注和尊重外省务工人员的权益和利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生活环境。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七

调查地点:深圳市中裕电器厂。

调查方式:口头调查。

调查主题:大学生亲身体验,感受务工者艰辛——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社会调研纪实。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赴深圳调研实践于6月28日到达目的地,开展为期十天的实践活动。在当地部门领导的热情接待下,对深圳的外来务工者有了大概的了解: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映入眼帘的大都是工业区。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90%的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或许在大多人们的印象中深圳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而对那些务工者们来说,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根据本小组调查,外来务工者们对自身的吃穿住行大多都不满意。首先,饮食的不合理与不均衡,常常省略掉早餐,午餐也仅仅是凑合而已,吃饭时,插队现象普遍;其次,住宿条件恶劣,常常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小房间中;再次,出行的不便也给外来务工者带来了烦恼,基本上出行坐公车要等长达三四个小时,而且公车拥挤不堪;最后,工作环境的不理想,是打工者们的苦不堪言的痛楚,地位的低下使打工者们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自卑感。

打工者中86.8%的人的年龄在18-34岁之间,将自己如花的岁月全部献给了工厂,从他们的言辞中,我们感受到他们对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急迫追求与对生活的无奈,因为他们在生计与责任间,无奈的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走与留是他们左右为难的问题之一。无奈的选择留下的大多是已到中年的人们,因为他们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饱,而更多的对家庭的责任,面对一张张充满疲惫的脸,我们自然的想到他们对家里面的那份爱,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不得不委屈自己以求得家庭的正常生活,他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子女甘愿吃更多的苦,受更多的累。对于那些仍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来说,缺乏父母对于他们的关怀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与身心的健康也是那些打工者们所担心的,其实他们大多不愿抛家弃子的背井离乡,只是生活中具有了太多太多的无奈,他们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恐怕就是在下早班后给家里的一个电话,听一听孩子的声音。连平时不苟言笑、严厉非凡的领班,提到她的孩子时,眼中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慈爱的笑容和滔滔不绝的话语,那份自豪和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打工者们的心里问题往往是人们容易忽视的问题,打工者们在灯红酒绿的深圳显得那么的弱小,弱小的如同一株小草,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造就了他们这样的心理状态呢?那就是当下社会面临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使得那些打工者们在繁华的都市中感到自卑、无力、弱小,而那些富人们也常常因为那些打工者们破旧的衣服而轻视、鄙夷他们,这样的不平衡像一双无情的大手紧紧的拉着打工者们心中的那根弦,中年人的心里承受能力显然要比那些刚刚踏足社会的年轻人要好些,富士康跳楼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承受不住压力而产生轻生想法的往往都是年轻人,因为他们年轻气盛、想法过激,而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心理辅导,从而使得他们走上了绝路,中年人在承受不住压力时,更多的不是想的自己,而是对家庭的责任,而且他们在社会上的时间相对较久,对于那些不公正待遇往往已经麻木和无奈。劳工的待遇问题是现在的打工者最关心的事情之一,95.7%的工厂都会按照。

合同。

法来支付工人们的薪金,但仍不乏某些不法工厂恶意克扣、拖欠工人们的工资。工人与工厂从未商议过工作产量和工作时间的对比关系。

有技术的工人远比没技术的工人的各方面待遇好,工人应该积极的对自己进行技能培训,工厂也应该多为工人制造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机会。务工者长期奔波受累,却收获甚微。在中国常常从事的制造是一些低科技含量和质量要求不高的产品,而一些高端产品却往往被其他国家所垄断,中国确实是一个劳动力相当丰富的国家,但不重视对工人技术的提高也是造就我国生产力不高的原因之一,我们应当加强对工人技术水平的改进和提高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国外的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能很好的保持一种较高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质量都有一定的保证,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国现实行的对外来务工者(农民工)的经济政策便是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行此政策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构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侧面来说也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如果能更好的保障外来务工者在工厂内的经济利益、技能的提高与定期的心理辅导我想这样就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质量。

务工者改变自身现状最重要的不是学历、工作环境、自身条件,而是要知道如何去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现如今的我国社会,已经不是绝对学历的时代,而更多的企业家和用人单位已经将目光渐渐的转移到了能力上来,能力可以更好的适应于现今社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增加企业的收入。只有当下务工者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升工厂的综合实力,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与促进我国的工业建设和经济发展。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我们感慨颇多也为我们的人生道路上积累了一份宝贵的财富,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成为这些打工者们中的一份子。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在各方面提升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宽广美好的天空。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八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纠纷处理: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九

随着中国城乡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从事各类劳动工作。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奔波劳累,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艰辛和挫折,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就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并对他们的心路历程进行分析和思考。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第一点心得体会是:激发自己的内在动力。对于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面对的是陌生的环境、竞争激烈的职场以及各种困难和不确定性。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需要激发出自己内在的动力,面对挫折和困难时不气馁,坚持不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只有积极主动地拥抱变化,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进步,才能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还包括:加强交流和沟通。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和交流方式。在进入城市生活后,他们需要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并努力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交流和沟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强自己的社交能力和人际关系网络,为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能力。对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还要支付各种费用和承担各种风险。因此,他们需要学会理财和预算,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为自己未来发展和应对突发情况做好准备。只有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才能够保障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也包括:注重身心健康。在城市生活中,外来务工人员面对的是高强度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容易产生身心疲惫和紧张焦虑的现象。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他们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通过适当的休息和运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寻找自己的生活乐趣,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状态和心情,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总之,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是他们艰辛建设小康生活的心路历程,也是他们在不断适应和探索中积累的宝贵经验。通过激发内在动力、加强交流和沟通、提升经济管理能力以及注重身心健康,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社会也应该给予外来务工人员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让他们在城市中找到归属感和成就感。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介绍外来侵略的背景和影响。

自古以来,各国之间都存在着领土争端和资源争夺等问题,这给世界和平带来了不少困扰。外来侵略是一种违背国际法和道义的行为,它让人们的生活变得困苦和不安宁。外来侵略不仅带来战争和死亡,还破坏了人们的家园和经济基础。因此,反抗外来侵略是每个国家和人民的责任和使命。

第二段:坚定信念和团结的重要性。

反抗外来侵略需要国家和人民拥有坚定的信念和团结一心的力量。在面对外来侵略时,人们必须坚守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才能坚持下去。此外,团结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团结一致,人们才能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地抵抗侵略者。团结还能够减少内部矛盾和纷争,为反抗外来侵略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段:积极应对和拥有战略眼光。

在反抗外来侵略过程中,积极应对是至关重要的。人们不能被侵略者的威胁和恐吓所吓倒,而是要坚定地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人们还要具备战略眼光,有计划地制定抵抗和反攻的策略。只有通过积极应对和灵活行动,才能有效地反抗外来侵略。

第四段:培养和利用内在的力量。

反抗外来侵略要依靠自己的内在力量。这需要国家和人民培养自己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通过提高军队的训练水平和装备质量,国家才能够更好地保卫领土和国家利益。同时,人们也需要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战争形势和挑战。利用内在力量来反抗外来侵略,能够让人们赢得战斗的胜利和自由。

第五段:和平与包容的重要性。

反抗外来侵略并不是一个结束点,而是为了保卫和平、实现和谐共处的起点。人们需要记住战争造成的痛苦和伤害,坚持和平和包容的原则。只有通过和平和包容,人们才能够创造一个无战争、友好的世界。同时,人们也应该帮助那些因战争而受伤害的人重新融入社会,并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总结:反抗外来侵略是每个国家和人民的责任和使命。坚定信念和团结的力量是反抗外来侵略的基石。积极应对和拥有战略眼光是反抗侵略的有效手段。培养和利用内在的力量可以有效地反抗侵略者。最终,和平与包容是反抗外来侵略背后的价值观和目标。通过坚定信念、团结一心,积极应对、培养内在力量和弘扬和平与包容的精神,我们才能在反抗外来侵略的道路上取得胜利,保护我们的家园。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自己的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我们主要搜集到的情况主要有:政府主管部门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做出了很大努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到不公平待遇,各学校对招收的学生都有户籍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交纳部分额外费用;教育资源缺乏合理分配,民工子弟校师资缺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遍缺乏心理和情感教育以及家庭教育,他们都急切盼望“有知识,有方法,上课严肃,课后能聆听孩子声音、关心每一位学生,能与学生打成一片,对他们和蔼可亲,有责任心,能与他们做朋友”的老师;沉重的教育支出和微薄的收入,让很多外来务工者,选择放弃乐清优秀的教育资源。另外外来务工者的子女,普遍缺乏暑假安全教育,由此导致安全事故不断,有些孩子甚至失去了生命。

这次活动虽然很简短,但是很有意义。我们相信通过我们微薄的努力,会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相信明天会更好,相信通过社会的努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会有轻松展翅自由翱翔的一天!

高中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高中生的素质养成和增加与社会的熟悉程度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很多学校都要求高中生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希望他们能够积极进入社会调研。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20xx年4月23日—4月24日。

深圳市中裕电器厂。

口头调查。

大学生亲身体验,感受务工者艰辛——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社会调研纪实。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赴深圳调研实践于6月28日到达目的地,开展为期十天的实践活动。在当地部门领导的热情接待下,对深圳的外来务工者有了大概的了解: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映入眼帘的大都是工业区。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90%的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或许在大多人们的印象中深圳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而对那些务工者们来说,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根据本小组调查,外来务工者们对自身的吃穿住行大多都不满意。

其次,住宿条件恶劣,常常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小房间中;

最后,工作环境的不理想,是打工者们的苦不堪言的痛楚,地位的低下使打工者们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自卑感。

打工者中86.8%的人的年龄在18—34岁之间,将自己如花的岁月全部献给了工厂,从他们的言辞中,我们感受到他们对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急迫追求与对生活的无奈,因为他们在生计与责任间,无奈的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走与留是他们左右为难的问题之一。无奈的选择留下的大多是已到中年的.人们,因为他们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饱,而更多的对家庭的责任,面对一张张充满疲惫的脸,我们自然的想到他们对家里面的那份爱,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不得不委屈自己以求得家庭的正常生活,他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子女甘愿吃更多的苦,受更多的累。对于那些仍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来说,缺乏父母对于他们的关怀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与身心的健康也是那些打工者们所担心的,其实他们大多不愿抛家弃子的背井离乡,只是生活中具有了太多太多的无奈,他们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恐怕就是在下早班后给家里的一个电话,听一听孩子的声音。连平时不苟言笑、严厉非凡的领班,提到她的孩子时,眼中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慈爱的笑容和滔滔不绝的话语,那份自豪和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有技术的工人远比没技术的工人的各方面待遇好,工人应该积极的对自己进行技能培训,工厂也应该多为工人制造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机会。务工者长期奔波受累,却收获甚微。在中国常常从事的制造是一些低科技含量和质量要求不高的产品,而一些高端产品却往往被其他国家所垄断,中国确实是一个劳动力相当丰富的国家,但不重视对工人技术的提高也是造就我国生产力不高的原因之一,我们应当加强对工人技术水平的改进和提高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国外的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能很好的保持一种较高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质量都有一定的保证,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国现实行的对外来务工者(农民工)的经济政策便是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行此政策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构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侧面来说也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如果能更好的保障外来务工者在工厂内的经济利益、技能的提高与定期的心理辅导我想这样就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质量。

务工者改变自身现状最重要的不是学历、工作环境、自身条件,而是要知道如何去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现如今的我国社会,已经不是绝对学历的时代,而更多的企业家和用人单位已经将目光渐渐的转移到了能力上来,能力可以更好的适应于现今社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增加企业的收入。只有当下务工者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升工厂的综合实力,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与促进我国的工业建设和经济发展。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我们感慨颇多也为我们的人生道路上积累了一份宝贵的财富,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成为这些打工者们中的一份子。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在各方面提升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宽广美好的天空。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摘要:本文以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为调查地,从就业渠道、务工目的、工作时间、工薪报酬、工作环境和合法权益等方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作了详细深入地分析。结果发现:非正规就业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的就业形式,务工目的在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基础上因年龄段而显现出差异性,工作与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工作报酬低,工作环境不理想,合法权益频受侵害。究其原因,城市管理体制与外来务工人员快速增长间的不平衡性是其宏观原因,而外来务工人员自身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匮乏则是其微观因素。

外来务工人员又称作“农民工”、“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他们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这一群体工作状况令人堪忧:劳动就业受限制,工资报酬低;工作环境差,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劳动强度大、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接受文化教育机会少,经济赔偿难以落实等,这直接影响着其生存状态改善的同时,又势必影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伴随改革进程,上海市成为“国际都市”,同时已成为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据最新统计,20xx年,本市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888.46万人,比上年增加30.38万人,增长1.6%。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为1371.04万人;外来常住人口为517.4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由上年的26.9%上升到27.4%。大量涌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上海的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社会学家形象的称为上海市现代化建设的“手脚架”。但有关调查也反映,这一群体的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社会保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被冠以“捞佬”“捞妹”等鄙视的称呼。

因此,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及其成因,将有助于解决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更全面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对于提高对这一群体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促进上海经济的更快速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对其工作状况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就业特征方面。在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仍然得到的是非市民待遇,他们从事的是劳动强度大,报酬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低的工作。而且他们在城市的就业总体上并不乐观。

二是社会保障方面。进城农民工不仅不能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而且由于消费在其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这就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基本上处于低福利或福利缺失状态。城市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他们的工伤医疗保险也不健全,养老保险缺失。

三是教育需求方面。有关就业与收入的研究曾指出,人力资本积累尤其是教育与培训是改善农民工处境、提高其收入的重要因素。但是农民工群体的教育需求直接受其收入、工作时间特点的影响,加之该群体信息匮乏与培训机构课程设计存在问题,都制约了该群体接受继续教育或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就业艰难,除了其自身因素(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等)外,城市的就业歧视也是重要原因。有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指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分为工资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三个方面,导致这三种歧视的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

因此,考察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的具体情况及探究其成因,有助于丰富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的理论研究和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界定。

根据已有学者的研究,本文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定义为离土离乡的劳动力寻找并从事工作过程中,所面对的涉及工作的各种情况。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在上海市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样本20份,后者20份,共40份。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问卷填写方式是采用一对一的问卷访谈法,并且在问卷发放之前进行甄别,排除来自本地农村的务工人员。

(2)访谈法。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对具有典型特征样本进行了深度访谈,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群体工作状况的总体把握。访谈对象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厂长。

2.资料分析方法。

数据分析。运用spss14.0软件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对部分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变量。

年龄分布。

30周岁以上。

合计。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及中专。

大专及以上。

合计。

打工年限2年。

3年。

4年。

5年以上。

以上的占77.5%。

(二)非正规就业是主要的就业形式。

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获取就业方式主要来自亲缘和地缘。62%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获取方式是通过亲戚朋友(特指那些为外来打工人员初次进入劳动市场提供帮助的亲友和老乡)介绍,“通过父母去找单位”的占21%,通过正规途径如“人才市场、中介”的共占17%。可见,外来务工人员在选择就业信息时,仍然受血缘和地缘因素的影响。

在上海地区,工作劳动时间在11-12小时是相当普遍的情况。调查显示,把加班时间计算在内,一天工作在8小时的占2.5%,在8-10小时的仍有37.5%,在12小时以上的占15%。关于劳动时间,《劳动法》对劳动时间、节假日休假时间、加班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即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劳动法》为标准,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不是突破规定时间,而是远远超过规定时间。而如此长时间的工作只有外来青年务工人员才能适应,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年轻力壮的外来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的原因之一。

变量。

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频次1。

百分比(%)2.5。

8-10小时。

合计141964037.547.515.0100%。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的调查发现,月收入在960元的占20%,月工资在1500元以下的占62.5%,月收入在20xx元以下的高达92.5%,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的资料表明,上海市20xx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483元,即月平均工资收入为3123元,可见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偏低。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对最低工资制度不甚了解,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部分企业采用种种手段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侵害了职工权益。如在加班费的折算方面,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私企普遍采用“底薪+加班费+补贴”的工资结构,当它的总和大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就容易掩盖最低工资不能兑付的现实问题。

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调查表明,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交纳了“社会保险”的有37.5%,“综合保险”的占52.5%,“没有交的有5%,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残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上海对于工人参保的规定是企业和参保职工本人共同支付保险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参加社会保险固然重要,但要扣工资里的钱,这样原本很低的工资就更少了。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太大,而交社保这笔钱对于小企业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部分企业负责人有意或无意的模糊社保的概念。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本文从地域归属感与群体归属感两个层面调查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归属感及其影响因素,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较低,经济因素是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最重要因素,以下是“浅谈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研究论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员。由于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之间存在相互磨合过程,不仅存在生活和工作上的适应问题,而且更表现为心理上的渐渐融合,因此本文采用城市归属感来描述这种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并以地域适应、身份归属、心理归属3个方面为指导,参考罗忆源和李芳()的研究设计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问卷,以宁波市为研究对象,在各个劳动力市场发放问卷,对此问题展开实证研究。

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从性别看,男性占56.8%,女性占43.2%;从受教育程度来说,学历为小学及以下的被调查者占12.5%,初中占47.7%,高中或中专占34.1%,大专占4.5%,本科占1.1%;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占62.5%,未婚占37.5%,有子女的占54.5%;从年龄看,集中于16~35岁,在宁波的打工时间集中于1~5年,在宁波打工时间在以上的仅占7.95%;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工作时间集中于8~12小时,占68.18%;年收入水平集中于1万~3万元,占69.32%,处于宁波市平均收入中低水平。

2、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

(1)地域归属感现状。主要是从外来务工人员对宁波城市状况、消费水平、户籍等方面调查地域归属感,统计项共6项,其中,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愿意遵守宁波市的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的意愿最高,平均值达到4.125分,处于较高的水平。而对于获得宁波市户口的意愿最低,平均值仅为2.92分。综合来看,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宁波市的城市地域归属感平均得分为3.48分,处于中上水平。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宁波的气候、地理位置等地域因素具有较高的期待,表现出较高的归属感,但是受到全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房价过高的经济环境影响,在宁波买房这一行为意愿上,外来务工人员又表现出稍低的归属感倾向。

(2)群体归属感现状。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城市群体归属感的统计项共6项,其中,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城市生活习惯的适应性平均分达到了3.72分,为群体归属感6项统计项中最高,表明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城市的生活习惯适应良好,能够遵从城市的作息习惯、生活方式。除了对社会组织活动的参与与自身身份的归属2项,其他几项均在中值3分以上。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参与程度平均分为2.54分,对自身身份归属的认识平均分为2.76分,两者表明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社会融合过程中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提高自己对城市的归属感,而是采取了被动的方式;而从社会活动组织者来说,各类社会活动往往忽视了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群体,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举办的社会活动极少。对于自身身份的认识上,存在着模糊不清的界定。综合来说,宁波市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归属感平均得分为3.13分,相较于城市地域归属感低,处于中等水平。

(3)整体城市归属感。问卷通过直接询问外来务工人员未来的打算以及离开宁波后的去向选择调查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城市归属感。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整体城市归属感的调查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针对宁波市地区,调查外来务工人员对宁波这一特定城市的归属感;二是相对于农村针对城市的归属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50%的人表示会留在宁波,仅有2.27%的人表示想尽快离开宁波,说明在宁波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宁波的城市归属感比较高。在假设不得不离开宁波的情况下,34.09%的外来务工人员仍然选择在城市打工,说明被调查者具有较强的城市归属感,39.77%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不知道,仅有19.32%的人选择离开城市回老家,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外来务工人员对在宁波打工比较满意,暂时未考虑其他选择。

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与其针对宁波市的城市归属感的得分分别为3.46分和3.51分,均处于中上水平,说明外来务工人员对宁波市具有较强城市归属感,但相较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归属感,对于宁波这一城市的归属感略低,因此还需进一步提高。

问卷调查了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经济因素、城市因素、自身因素、群体因素、家乡因素共5个因子。其中,经济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影响程度最大,平均达到了3.37分,生活消费水平、收入水平和就业机会的影响程度均在3分以上。城市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影响程度得分均值为3.08分,影响程度较大。影响最小的是家乡因素,责任田、老家经济和城市户籍平均得分均在3分以下,家乡因素平均得分只有2.53分。该统计结果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对于自己将要去打工的城市关注度比自己老家高,家乡的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归属感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外来务工人员更多的是关心宁波这个城市的消费、收入水平,自己能否在宁波挣到钱,能否负担起在宁波的生活消费。

不同的人群对于城市归属感具有不同的感知,针对不同年龄、婚姻状况等人群进行了显著性差异分析。

城市地域归属感方面,不同婚姻状况的外来务工人员存在显著差异,结合数据发现,未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地域归属感平均水平为3.61分,而已婚者均值为3.26分,可见未婚的'被调查者的城市归属感高于已婚的被调查者。

城市群体归属感方面,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年均收入均表现出了显著差异,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的被调查者城市群体归属感水平均值分别为2.90分、3.08分、3.19分、4.16分,呈逐渐增长趋势,说明文化程度越高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群体归属感的认知上具有更高水平,同时也说明文化程度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更加容易被当地群体所接受。年收入水平在2万元以下的外来务工人员均表现出较低的群体归属感,群体归属感均值都小于3分,年收入水平在3万~5万元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现出最高的群体归属感,均值为3.69分,而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均值为3.33分。

2.4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影响因素与城市归属感显著性分析。

城市归属感可以区分为城市地域归属感和城市群体归属感。调查中所归纳的5种因子分别对城市归属感、城市地域归属感、城市群体归属感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影响。

经济因素对城市地域归属感、城市群体归属感以及城市整体归属感都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城市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地域归属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群体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群体归属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自身因素对城市群体归属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同文化程度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群体归属感的感知上具有不同的差异。而家乡因素因其显著性指数为0.377、0.904和0.774,均大于0.05,因此,在影响因子和各城市归属感水平显著性检验中,家乡因素的显著度指数没有达到要求,对因变量的影响不显著。

第一,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地域归属感特点。调查样本集中于宁波打工1~5年的年轻群体,他们普遍表现出对宁波交通、硬件设施、气候地理等客观因素较高的期待,这些期待使他们产生对宁波较高的城市地域归属感。

第二,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群体归属感特点。城市群体归属感处于中等水平,身份归属感较低,外来务工人员被动融入当地群体,城市群体归属感提高缓慢。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归属感其中一个较大的特点就是对自身身份的认识不清。对自身身份的认识是评价城市群体归属感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这个指标上,调查者表现出较低的水平。

第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整体城市归属感在调查期内处于中上水平,变动性比较大。从整体上来说,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表现出较高的城市归属感。但是,有一大部分人在调查问卷中选择了“不知道”,这说明在这一段时期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归属感还处于中等水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不同的变动。

第四,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个体差异。不同文化程度与不同收入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在城市整体归属感和城市群体归属感水平上具有差异。文化程度高的外来务工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城市归属感的含义,也比较容易被宁波当地群体接纳。收入水平高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适应宁波的消费水平,享受宁波提供的更多资源。因此,在不同文化程度与不同收入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间出现了城市归属感、城市群体归属感水平的差异。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影响因子中,经济因素包括宁波市的租/住房成本、生活消费水平、收入水平是影响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最主要因素,外来务工人员最关注的仍然是在宁波工作能够挣多少收入,是否能够承担在宁波生活消费的水平,是否能够在宁波获得比老家更好的生活水平。同时,经济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社会地位,影响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群体的关系。

与其他学者的结论相比,该调查结果显示,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城市因素中的社会保障福利、就业机会和群体因素中的当地居民态度同,并不如其他学者认为的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的最主要因素。

4、结论。

实证研究结论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水平总体不高,政府和用人单位应该重点从经济因素和城市因素着手来提升他们对宁波市的归属感。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归属感能够让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宁波,在宁波长久工作居住,有助于经济建设的稳定,有效避免“用工荒”现象的出现,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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