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 园林工程实训心得报告500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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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一

年级 20xx级

班级:09工12

姓名:张宝山

学号:20xx0620xx*

实践单位:江苏苏林工程有限公司

实践时间:20xx 8月02日至20xx年8月18日 共16天

正文:

今年暑假,我利用假期参加了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社会实践中检验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是我收获不少,是我明白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让我认识更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艺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工作的机会不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社会中要有自信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气面对是关键,如某位名人所说: 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

江苏苏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所公司成立于20xx年,位于全国著名的 虞姬故里,花乡沭阳 ,自公司创办以来,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公司20xx年被宿迁市沭阳县工商局授予 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20xx年被沭阳县人民政府评为 诚信花木企业 、被沭阳县花木产业规划管理办公室、县花卉协会授予 十佳花木大户 称号,20xx年获得了 aaa级资信等级证书 并通过了 iso9001:20xx质量体系 资格认证,20xx年度被沭阳县建设局授予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被沭阳县园林市政管理处授予20xx年度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xx年被沭阳县人民政府授予 重点工程建设优秀施工企业 。我公司是专业从事苗木培育、园林绿化项目施工贰级资质企业。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观点,研究园林、花木发展方向,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求实诚信为根本。

8月2号我顶着炎炎烈日来到我讲参加社会实践的地方,这里终将成为难忘回忆的地方。一开始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所以他们就安排我接接电话什么的,很轻松的,过一段时间慢慢熟悉就好了,逐渐对这方面的业务有了解了,所以就开始接触一些业务。我了解到,其实做这方面也不是很容易的,一般这些都是搞销售的,首先你得把你的产品信息发布在网上,发布在网上也要讲究很多,我们必须要在很多的网站上做,百度,阿里巴巴 比较好的,同时还要进行促销什么的,这方面的花费还是比较高的。如果有人在网上询价,你要给客户报价,这时你要立刻在网上搜索这个产品在网上的最低报价,大小,然后你要报的比最低还要低一些,这个细节特别的重要,如果客户满意 ,他会过来看货,这时我们就要进行接待什么的,等把他带到苗木场看过产品后,下一步就是洽谈合同的问题,如果客户当天无法下单还在犹豫,我们就要紧紧看住客户,直到把合同签好了,合同签好后,我们就要联系各处的卖家,一般这些货我们都是没有的,都要从各个花农那购买,每个地方我们都联系人,把价格,尺寸给他,他再以比较低的价格收购,这样他就可以从中获得利益,等货收好后,我们会派车去装货,等货装好后,客户把钱付了,他就可以提货走人了,这就是整个业务的所有过程,看似简单,其实也不简单的

这次实践让我学会了很多,其实各行各业做起来都不容易,做生意要讲究诚信,以诚信为本,这样下次客户才会再找你,做这行生意关键是要时刻关注信息,信息很重要,有时一个产品我们这边没有,你就要了解哪个地方有,货该从哪里调过来,信息是关键,21世纪是信息社会,信息就是机遇,握住了信息,你就握住了财富

社会实践接近尾声,但这段记忆,我一定会永远记住。我想,这段时间里所学到的知识,我一定会受益终身!

有关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_______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导体有限______________司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

2.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检查、

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草整形(形状整齐划一)、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绿化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养护时,甲方将以邮件方式或微信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指定联络人),乙方需以一周内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月养护费中扣除10%养护费作为违约金,合同期内出现3次违约情况,甲方有权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人力资源部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或签字,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一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一天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

(3)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工具存放间,若没有由乙方自行解决。

(5)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三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服从甲方工作代表安排,依时优质的完成绿化养护;遇司重大活动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绿化养护时,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完成。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必须为养护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须承担养护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进行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实际情况进行施x、沤肥、喷药。施肥、沤肥、喷药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4.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为养护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护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任何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每个月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a.合同订立后,乙方每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60天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每个月养护项目管理费 元。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自然灾害的,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损失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附件

1.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需要参考相关标准实施养护。

2. 甲方提供的《eicc》(电子行业行为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需参考执行。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

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

有关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 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 。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其中: 限定用途为 ,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 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 。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 ,地点: ,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 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 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 (时间)前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 ;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

b. (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 %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 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有关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地址:

2、养护总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全年费用:x元人民币/年(x)。¥x元/月。(单价:x元/m2/年)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x年x月x日开始x 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 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x。

2、 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 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x。

4、 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北京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2、 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甲方绿化苗木死亡率过高,乙方可新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费用另行结算)。

3、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 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

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冬季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8、 关于国定节假日(小区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

9、 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全年四季绿化养护工程规程:

甲乙双方及时关注新的养护技术,互相学习,保持绿化养护工作科学有序的按照计划开展。

一、 第一个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气候干燥少雨,本季度内应进行二~三次草坪春灌养护工作,并对土层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气性及平整度。

2、 对各种落叶及常绿树种进行冬季修剪、抹芽。配制营养土,并普遍对各种树木进行冬季施肥。

3、 及时清除草坪冬季杂草,保证草坪的干净、整洁。

4、 3月份天气渐暖,许多病虫害即将发生,要经常检查,预防为主,及时防治。

二、 第二个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气温逐渐回暖,草坪开始萌发,需对其进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还要对生长衰老或空颓较多的草坪进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种树木进入速生时期,除了抓紧大量补施复合肥外,还要结合树姿修剪。

3、 对春季开花的树种,花谢后,及时浇一次透水,并对其进行轻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虫害的高发季节,要抓住时机,早预防,早发现,对不同的病虫害针对性下药治疗。

5、 5-6月,每月对草坪进行一次修剪,并结合修剪及时清除草坪杂草。

三、 第三个季度(7月~9月)

1、7月份进入高温季节,草坪植物生长较快,割草次数不少于每月二次.9月最后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连续高温炎热天气、必须在夜间或清晨组织灌溉抗旱。如遇阵雨暴雨较多,还要注意排水、防涝,特别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巡视,发现吹斜吹倒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虫害高发期,特别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虫、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锈病、枯萎病、病的发生,要及时喷洒地虫杀星、多菌灵等药剂及时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气温开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长逐渐缓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后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间。

2、 10月份是许多害虫成虫产卵时期,要扑灭多种成虫和虫卵,防治越冬害虫,并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开始冬季树木修剪工作,为了促使草木生长,树木强健,姿态良好,减少病害滋生,应剪去病枝、枯枝、有虫枝、下部侧枝和树冠竞争枝、过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浆涂抹树干的防寒工作。并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贵树和景观树的保护工作。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首先采取园艺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况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进行防治,对于化学方法必须采用环保农药(禁用:敌敌畏(ddt),乐果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种类。

第七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工作人员的人数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将工作时间调整在早晨与晚上进行。

4、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九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有关园林建筑设计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五

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 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 承包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 ; 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 期:20xx年 4月10日 至20xx年4月 10 日。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

5.2定额 和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xx]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 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 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炉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4甲方工作

7.4.1、 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

7.4.2、 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

7.4.3、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4.4、 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

7.4.5、 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6、 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7.4.7、 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7.4.9、 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7.7.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 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

7.7.3、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

7.7.4、 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6、 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

7.7.7、 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7.8、 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

7.7.9、 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0、 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7.8、进度管理

7.8.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

7.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7.8.3、 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

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

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xx——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

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7.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xx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

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

7.10.6、如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退场

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

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

8.2、 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

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xx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

18.1、 工期延误: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

18.2、 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

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

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二条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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