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12:2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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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切实加强护林防火的领导,不断完善护林防火责任制。

一是建立建全护林防火的领导班子。年初,我乡成立了由乡长郑一斌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丁砚伦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二是分工到人,责任落实,把护林防火工作分落实到人头,并制定了严厉的奖惩制度;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乡政府就与13村和5个林区重点村的5个专职巡山护林员签订了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使护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四是加强值班制度,以政府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林业站职工每周有一名职工一起值班,做到了除了星期一到星期五外,每个双休日都有值班人员和林业站人员的身影。保证了信息畅通。在今年3、4月份,我乡党委、政府与林业站及学校进行合作,在小学、初中举行“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新闻播放,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今年12月份,在我乡政府成功召开了川渝七县区护林联防经济协作委员会第九小组第五十届会议,促进了小组成员乡镇的相互交流,加强了与周边乡镇的联防联治。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为此,我们开展了深入持久的护林防火工作。一是通过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据统计,全年共发放护林防火资料1500余份,广播宣传20次,办专栏4期,全乡一年来基本上无乱砍滥伐。

二是组织职工利用工作之余,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护林防火简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文件精神。由于措施具体,宣传到位,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实现了乡、村、社与林业站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火源管理,认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一年来,我乡严格按照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剩余极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防范,严格火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了林区用火制度,本着“管人、管材、管火”三同步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理。二是对重点林区、重要地段,落实专人死看硬守。三是积极认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党政领导和林业站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5个专职巡山护林员和一个兼职巡山护林员是否深入林区巡山护林督察考核。

四、加强防火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今年,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我站新置铁扫把30把、10把、照明灯6具,各有林村社也成立了业余扑火队,队员达400余人,新增、锄头各200把,切实减少了森林山火发生机率,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预防。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扑火工具不足、通讯工具少。二是管防资金投入不足。三是扑火队伍不是专业,扑火难度大。四是林区地被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加之气候的变化,农村野外用火频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四是防火经费少,不能保障护林防火的必要是开支和给专职巡山人员的必要开支。

主题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主题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主题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展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从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实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四,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⒈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⒊ 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五,双方的义务

⒈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他毁林行为.

⒊ 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⒋ 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⒌ 承包期内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六,奖惩

⒈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⒉ 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⒊ 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八,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会(乡政府),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

…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

______生产队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

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订

主题林业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护林员):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__]7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林业局制定的《大连市农村专职护林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大财农[20__]494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____________

管护面积(亩):_________

管护区域: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前林地状况:

1.郁闭度(%):__________________

2.滥伐、盗伐情况:_______________

3.毁林状况:_________

4.病虫害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

5.火灾情况:_________

6.坟地管理情况:_________________

7.野生动物保护情况:____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管护期限

乙方对所管护区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职责和权利

1.对乙方的护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

(3)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

(4)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

(5)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6)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乱埋散坟;

(8)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9)捕猎野生动物;

(10)盗伐、滥伐林木。

2.对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可解除对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2)对盗伐和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3)擅自同意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放牧、埋葬新坟,或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4)对本责任区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5)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6)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协议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职责和权利

1.对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埋散坟;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直接向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2.发现林火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做好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及时向森防部门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4.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林业案件的侦破工作;

5.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

6.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机关对护林情况的检查。

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助费,若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护林员补助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护林员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对管护区域内林地管护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付给乙方护林补助费,其中:最后一季度补助费在年终检查后兑付。按本合同书规定的检查内容,经检查在乙方管护责任区内,若存在下列问题的,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乙方最后一季度补助费:

1.存在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的,扣减5%补助费;

3.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4.存在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的,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的,扣减5%补助费;

5.存在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6.存在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7.存在新建散坟,没有及时报告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8.存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9.存在捕猎野生动物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10.存在盗伐、滥伐林木的,扣减_________%补助费。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

六、合同自签字之________日起满一________年,双方便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林权所有者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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