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转让合同书(实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8: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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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注意合同中的责任和限制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法律形式,有助于规范交易行为。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己方拥有办学许可证幼儿园(证号),此幼儿园位于省市路号小区,以及幼儿园占地及其上的房产年的使用权与附属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相关证照、房屋租赁合同文件及财产设施一览表)的产权整体作价人民币四十二万五千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

三、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经付给甲方5000元作为诚意金,若乙方反悔,诚意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反悔,应双倍返还诚意金。

四、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其余转让金万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产权变更手续办妥后,在移交证照时,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一旦产权更换手续办理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终止合同,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万元不予以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除应退还乙方前期支付的万元外,还应赔偿对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七、产权移交之日,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八、产权移交之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学期内配合乙方做好过渡时期的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本幼儿园产权移交之日为1月1日,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公章:公章:

签约地点:省市区。

签字日期:201x年月日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转让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经(房东)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省市区小区号楼的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该幼儿园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产权人为__。(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_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现甲方已经缴纳一年房租。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协议,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与义务。

第三条: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都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之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房主预交的.一年房租及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以及其他费用幼儿园。

第六条: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的名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问题。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如所产生的问题发生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三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__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己方拥有办学许可证  幼儿园(证号  ),此幼儿园位于  ,以及幼儿园占地及其上的房产 年的使用权与附属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相关证照、房屋租赁合同文件及财产设施一览表)的产权整体作价人民币  整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

三、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元作为诚意金,若乙方反悔,诚意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反悔,应双倍返还诚意金。

四、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其余转让金万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产权变更手续办妥后,在移交证照时,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负责办理所有产权更换手续,若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完毕产权更换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前期支付的万元,亦可选择自行继续经营,不支付余款直到甲方办妥更换手续为止。

六、一旦产权更换手续办理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终止合

同,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万元不予以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除应退还乙方前期支付的万元外,还应赔偿对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七、产权移交之日,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

八、产权移交之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学期内配合乙方做好过渡时期的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本幼儿园产权移交之日为  年月日,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 章: 公 章:

签约地点: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己方拥有办学许可证 幼儿园(证号 ),此幼儿园位于省 市 路号 小区,以及幼儿园占地及其上的房产年的使用权与附属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相关证照、房屋租赁合同文件及财产设施一览表)的产权整体作价人民币四十二万五千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

三、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经付给甲方5000元作为诚意金,若乙方反悔,诚意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反悔,应双倍返还诚意金。

四、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其余转让金万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产权变更手续办妥后,在移交证照时,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负责办理所有产权更换手续,若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完毕产权更换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前期支付的万元,亦可选择自行继续经营,不支付余款直到甲方办妥更换手续为止。

六、一旦产权更换手续办理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终止合同,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万元不予以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除应退还乙方前期支付的万元外,还应赔偿对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七、产权移交之日,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

八、产权移交之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学期内配合乙方做好过渡时期的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本幼儿园产权移交之日为20xx年1月1日,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 章: 公 章:

签约地点: 省市区

签字日期:20xx年 月 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己方拥有办学许可证 幼儿园(证号 ),此幼儿园位于省 市 路号 小区,以及幼儿园占地及其上的房产年的使用权与附属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相关证照、房屋租赁合同文件及财产设施一览表)的产权整体作价人民币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

三、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经付给甲方 元作为诚意金,若乙方反悔,诚意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反悔,应双倍返还诚意金。

四、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其余转让金万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产权变更手续办妥后,在移交证照时,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付余款直到甲方办妥更换手续为止。

六、一旦产权更换手续办理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终止合同,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万元不予以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除应退还乙方前期支付的万元外,还应赔偿对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七、产权移交之日,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

八、产权移交之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学期内配合乙方做好过渡时期的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本幼儿园产权移交之日为2012年6月1日,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 章: 公 章:

签约地点: 省市区

签字日期:20xx年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群意花园小区 3号楼一层三号的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68平方米,转让费用为十万两千元整。该房屋年租金为 10万人民币。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沟通,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与义务。

第二条: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都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之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第三条:乙方在20xx 年 05 月 01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捌万贰千(82000)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幼儿园设备以及其他费用。

余下两万元尾款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幼儿园相关手续更名至乙方并移交至乙方之日付清。

第四条: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为市级二类幼儿园。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及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20xx 年 05 月 01 日前幼儿园所有安全、债务及责任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0xx年 05 月 01 日之后,幼儿园所有安全、债务及责任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的 28 名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问题。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如所产生的问题发生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六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转让其原开办的酒店所有经营设施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原开办酒店,营业执照号,卫生许可证号,现将该酒店经营权和现有全部经营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二、甲方现有设施清单附后,双方凭清单交接验收。

三、甲方保证上述经营权和设施无争议、无纠纷、产权清晰,无拖欠相应货款,和其他经营期内应缴纳的款项。

四、双方议定,上述设施折价为人民币,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余款在时支付完毕。

五、甲方负责将酒店的经营权(含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排水排污)等经营酒店所需手续变更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由承担,上述变更手续应在前完成。

六、违约责任,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按本协议标的额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七

受赠人:穆某某,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身份证号。

穆某与张某为夫妻关系,穆某某为穆某和张某的女儿。现穆某与张某经协商,拟将夫妻共有的座落于北京市丰台区路____小区__号楼309房屋一处赠与给女儿。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北京市丰台区路____小区__号楼309房屋(产权证号:      )为穆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现产权登记在穆某名下,无贷款。穆某和张某自愿赠与给女儿穆某某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

二、本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穆某和张某应配合穆某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本赠与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人各持有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转让合同书篇八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人的权力和义务。

(1)赠与人的权利。

1)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a、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4)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前款情况发生,或者交付赠与的财产已满五年的,不得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6)赠与可以附义务。

受赠人的权力和义务。

(2)赠与人的义务。

1)对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赠偿责任。

(1)受赠人的权利。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受赠人的义务。

1)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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