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思想大转变心得体会及收获 农民个人思想总结(4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5: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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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农民思想大转变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转眼间就到了今年的x月份了,今天递交我的这份入党申请书!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为指南。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学懈习奋斗。

《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合起来创立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理和经验总,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的马克思的主义,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做侮辱国家的事,不出卖国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接受党对我的考验,我郑重地向党提出申请: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会在现在和以后的学习中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我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农民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8年x月x日

对于农民思想大转变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 等

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 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为: 。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 。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元。(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6.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 为副理事长;选举 、

为理事;选举 、 、 为监事。

7.同意、 等 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8.……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9.同意指定(委托)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应当提交设立大会纪要;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应由全体设立人参加。

3.设立大会纪要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设立人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设立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4.要求用a4纸打印。

对于农民思想大转变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共    人(占成员总数的 100 %),所作出决议经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权的 100 %通过,达成决议事项如下:

1.免去    理事长职务。

2.同意成员    退出本社,其成员资格于    年    月    日终止。

3.同意    (身份证号码:        )加入本社并出资    万元。

同意    (身份证号码:        )加入本社并出资    万元。

同意    (身份证号码:        )加入本社并出资    万元。

同意    (身份证号码:        )加入本社并出资    万元。

4.债务承担

(1)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合作社审计报告》(    ),截止    年    月    日,        合作社的总资产为    元,总负债为    元,所有者权益为    。

(2)各成员对上述所列债务均明确认可,成员    退社后不再享有合作社成员权利和合作社利润,并且不承担上述所列债务。

(3)新社员    、    、    、    认可上述所列债务并愿意承担上述所列债务。

(4)若    退社后新社员发现合作社存在上述所列债务以外的债务,新社员    、    、    、    不承担,由    承担。

5.选举    为合作社理事长。

6.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    万元,变更后成员出资情况为:    出资    万元,比例为    %;    出资    万元,比例为    %;    出资    万元,比例为    %;    出资    万元,比例为    %;    出资    万元,比例为    %。

7.同意就本次成员入社、退社及选举新理事长修订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对于农民思想大转变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现将我县开展《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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