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团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4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4: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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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旅游集团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党建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 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和村建工作。 刚才,基先书记、陈彬部长分别对20xx年工作作了总结,对20xx年工作作了部署,可以说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我完全同 意,希望 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1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脱稿述职,讲的都很好,展现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也说明大家在党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大家按照说的做,切实落到行动上。

过去的一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组织工作打造了两个品牌, 一是 “我和群众交朋友”活动和“踏实工程”品牌;二是产业组织“双联双引”党建品牌。 宣传工作 围绕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成绩显著。 对外宣传成果丰硕,展示了靖安的形象,提升了靖安的名气,其中中央四套《城市一对一》播出靖安专题节目;对内宣传方面大力弘扬好人文化,首届“十大踏实标兵”评选活动成功举办,反响强烈。 统战工作 主动作为,在跑项争资、协调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老干部和村建工作 积极融入发展大局,为靖安的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正能量。对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县委是满意的,群众是认可的,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向辛勤工作在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及村建工作岗位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之年, 从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看, 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党务部门提出了新任务。 从靖安的发展实际看, 当前我县正处在高速发展、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风光与风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今年我们提出了融入“南昌大都市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新一轮“1286”工程建设等目标任务。这些目标任务能否实现,既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也需要党务部门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为靖安绿色崛起、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正确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统一战线。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 践行宗旨、提升素质,组织工作要更加有力

组织工作在党的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组织部门要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 主要是 “三个抓牢”:

(一) 抓牢群众路线活动这一大事。 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的一件大事。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一是要确保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原汁原味;二是要扎扎实实开展好“三争”活动 ,努力争建政治纪律强、群众观念强、进取意识强、发展能力强、 务实精神强的“五强”班子 ;争当开拓型、担当型、攻坚型、亲民型、廉洁型的“五型”干部,不断推进国家5a级景区创建,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活动开展带来的新变化。

(二) 抓牢干部选拔任用这一关键。 事业成败,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 首先要任人为贤。 毛主席说:“ 党的干部标准应是 :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服从党的纪律 , 密切联系群众 , 有独立工作能力 , 积极肯干 , 不谋私利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就是任人为贤的标准”。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有计划培养大批新干部,就是我们的任务。 其次要爱护干部。 毛主 席还说:“必须要爱护干部,并归纳了五点爱护干部的办法,一是 指导他们 , 让他们放手工作,敢于负责; 二是 提高他们 , 给 他们 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使他们在理论上在工作能力上提高一步 ;三是 检查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四是 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地应采取说服的方法,帮助改正错误。只有对犯了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们,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 ;五是 照顾他们的困难 , 干部有疾病、生活、家庭等困难,必须在可能 的 限度内用心 给予 照顾 ”, 这些就是爱护干部的方法。 再次要选拔出好干部。 坚持提出的“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好干部标准。一是通过考察识别干部,除了常规考察外,还要注重干部平时的工作,不仅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还要看干部全部的历史和工作;二是赛场选马选拔干部,把一些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放在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的一线,放在乡镇、村组的前线,放在安全维稳的火线识别选拔干部。

(三) 抓牢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去年,我县通过开展 “我和群众交朋友”活动和作风建设“踏实工程” ,让干部踏遍村组、踏进家门、踏入民心;通过“双联双引”党建服务,带领群众致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的党建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选好一批带头人。今年村“两委”换届,要把有威信,有办法,能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好干部、好带头人选拔出来,打造更加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二是深化两个品牌。 即 “我和群众交朋友”、“踏实工程”品牌和产业组织“双联双引”党建品牌;三是打牢三个保障。即经费保障、阵地保障、作风保障;四是做好 四件事情。即开展好“三争”活动;整顿后进党组织;提升社区党建水平;基层党组织对困难群众精准扶贫四件事情。

二、 强化引导、鼓劲造势,宣传工作要更加有方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精神是前进的动力。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浓厚氛围、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的重要职责,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提升正能量,切实 把握“三个方向”:

(一) 注重舆论引导,凝聚发展力量。 宣传工作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宣传部门作为党的喉舌,要强化舆论引导。一是要围绕中 心,服务大局。围绕创建国家5a级景区这个中心,宣传靖安的生态、区位优势,宣传靖安的主要工作,这就是我们以“河”为贵、以“树”为荣、以“旅”为先、以“得”为本、以“城”为美、以“俭”为宝等主要工作。二是要坚持正面宣传,传播更多正能量。对那些乱扔、乱放等不良行为,要及时曝光,以此来改进和推动工作。三是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要利用好网络、电视、广播等平台,创新方式让宣传工作更加有效。

(二) 挖掘文化资源,繁荣文化产业。 靖安 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我们有 东周古墓、宝峰禅寺等文化古迹,还有明代尚书李叔正、青天况钟等历史文化名人,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作为积淀,靖安发展文化产业大有可为。当前, 不仅要加大力度宣传禅宗文化、诗词文化、古文化等文化品牌,还要打好繁荣文化产业的主动仗。一是要与项目结合,加快推进树化玉文化产业园、武侠世界文化产业园、教育园区二期、华东交大实训基地等文化教育项目建设。二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多出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的文艺作品。

(三) 打造靖安品牌,提升社会文明。 文明素质重在实践,贵在养成。要抓好城乡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好人文化, 进一步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延伸触角,努力 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善向上的强大力量。 对内要挖掘、提炼“靖安精神”,提升靖安人的“精、气、神”,提升靖安人的归属感,让大家都以靖安人为荣。对外要提高靖安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靖安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三、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统战工作要更加有为

统一战线 具有团结联合的思想主题、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政通人和的目标追求,是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要 着力做好“三个方面”:

(一) 服务发展。 全县统一战线要充分发挥“人才库”的作用,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民生问题、维护稳定等重大课题,多调研,多出成果,为靖安发展多献务实之策;要充分发挥“助推器”的作用,加快霁峰塔的恢复重建,进一步展现我县厚重的历史文化;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为企业解决资金、用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做大做强。

(二) 凝聚人心。 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拓宽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渠道,为党外人士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把社会各阶层的智慧集中到推动靖安发展上来。对于在靖安创业的非公经济人士,要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 促进和谐。 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 在宣传教育群众、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向群众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工作, 多做稳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好事、实事, 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各界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最大限度凝聚靖安发展合力。

四、服务大局、主动作为,老干部、村建工作要更加有心

老干部是靖安经济发展有功之臣和宝贵财富, 也是我们工作中的良师益友,他们政治坚定、经验丰富,虽然人已离岗,但心不离党,始终关心、关注着靖安的各项事业。目前,还有很多老同志在为我们的事业发挥余热,关工委、老年体协、老科协等工作都有声有色,可以说,老干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加快靖安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要高度关心和重视老同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活动场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多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落实好、维护好老干部的切身利益,让老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村建工作要紧密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宿文化创建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着力加强大学生村官建设,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教育培训, 让大学生村官留得住、干得好、有前途。

同志们,同心同德谋发展,携手奋进谱新篇。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为我们的党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靖安绿色崛起跨越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有关旅游集团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变革,加大地区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继续推行“四化”管理,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各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国有经济在地区经济发展总量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二)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6%。

2、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地区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紧紧围绕地区着力打造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新疆副主中心城市、一级综合交通枢纽、新型工业化主战场和全疆重要增长极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新能源、新型材料、现代物流和旅游等产业,实现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的转移,促进地区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地区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地区国有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

(2)做好地区国投企业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实现地区国投企业参股的40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光伏电项目并网发电,做好新配置5万千瓦风电、2万千瓦光伏电项目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转移的示范引领作用。

(3)以地区国投企业为依托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企业,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强化已有投资平台的股权投资功能,做好_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组建和业务拓展,按照市场规律选择各类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市场主体进行股权投资。

(4)进一步争取对地区国有企业风、光电资源配置,以自身的产业和资源优势,与中央、自治区、入疆企业及民营企业寻求各种形式的战略合作,联手发展。

(5)积极完成新疆煤炭交易所增资扩股工作,全力推进煤炭交易所新三板上市,使其充分发挥在地区煤炭物流交易市场的主导作用。

(6)创新驱动,努力拓展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互联网金融、新型板材、钢结构、现代物流和旅游等项目的建设,打造新的国有经济增长极。借助地区国投公司投融资平台优势,在融资渠道和方式上进一步创新,为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信贷支持。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地区国有监管企业资本构成与功能类型,因企制宜,分类分层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根据企业功能合理确定国有持股比例。加大与中央企业、对口援疆省市国有企业合作力度。

(1)按照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主战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做强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求,实行对全地区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进一步整合和组建相关集团公司,使国有资产限度得以保值增值。

(2)积极推进_建设集团、_大厦、商业有限公司、_冰雪旅游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探索试点工作。

(3)对各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梳理,对“小、散、弱”的资产实行重组和有序退出,盘活各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4)转变观念,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积极参与地区采取ppp模式建设的各类项目。

3、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二是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在继续做好大学生招聘和企业现有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市场化选聘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现差异化薪酬政策等激励机制;四是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五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明确要求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不得职工工资增幅。

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在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和完善工作程序和环节,做到国有资产的全覆盖和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国有资产的公开处置与竞租工作,防止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有关旅游集团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有关旅游集团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在公司领导的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工会充分抓住庆祝建党xx周年的契机,以优化投资发展服务环境为重点,以创新思维、服务企业为举措,深入解决影响我公司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突出了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服务企业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下面将整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

1、强化形势教育,推动执行意识提高。

公司工会用心宣传市公司大政方针,并结合我公司实际进行分析,找准着力点,紧扣工会工作,重点抓好执行力建设,并在推动公司“三个建设”工作中,整合资源提升执行合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工会用心组织公司职工进行“两个转变”、“三个建设”、形势任务教育等专题学习,透过会议、班组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营造舆论氛围,引导职工认清公司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职工的自觉性和职责感;团结和动员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的决策上来。

2、强化民主管理建设,认真贯彻职工大会制度。

公司工会认真贯彻实施《xx省x公司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组织召开了三届三次职工大会。会议全面回顾了公司在20xx年工作,从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公司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刻的分析;确定了20xx年“夯实一个基础、提高二种潜力、做强三大板块、完善四化思路、坚持五条主线”的工作思路,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双零”,队伍持续和谐稳定,礼貌建设争取更大荣誉,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平稳较快发展。市公司领导亲临会议指导,对公司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帮忙全体职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

3、强化职工素质提升,大力推行班组建设标准化。

为进一步落实市公司班组建设“三突出五到位”的工作布置,提高班组整体素质为抓手,深化班组执行力。公司工会完善了班组建设管理信息,还开展了以发挥工会干部组织作用为龙头、以立足岗位强化培训核心的学习记录交叉检查活动。鼓励职工加强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撰写读书心得。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公司工会组织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对职工学习记录交叉观摩,并评选出优胜奖以资鼓励。工会干部们透过交叉观摩学习记录,找差距、补不足,确保学习收到实效。

公司工会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用心开展“安全班组行”活动。一是率先在市公司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竞赛围绕站和x公司两个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安全工作,组织了8个班组进行一、二、三名的角逐。在比赛过程中,各参赛代表队队员严格遵守规则,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踊跃回答问题,比赛现场气氛紧张而激烈。二是广泛开展“我为班组安全献一策”活动和“班组安全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公司工会共征集到11条优秀合理化推荐、3条典型案例,这些优秀推荐将促进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4、强化职工关爱,深入实施送温暖工作。

公司工会深入贯彻《全民健身纲要》,创新工作思路,组织职工以身心健康为宗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公司工会组织女职工参观柴埠溪,并结合开展“先进女员工”表彰活动,还组织女职工代表参加市公司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联欢会;有声有色的组织了羽毛球训练活动,并用心组队参加市公司第四届“安全班组行”杯职工羽毛球比赛。队员们训练有素、团结拼搏的精神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被授予市公司“安全班组行”杯职工羽毛球比赛“组织奖”;为丰富职工娱乐生活,配合公司行政为全体职工及家属共154人办理了“旅游年卡”。透过活动的开展,活跃了企业文化娱乐氛围,满足了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了职工身心健康,提高了广大职工做好工作的凝聚力;公司工会高度重视特困职工及“金秋助学”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地开展了特困职工调查及申报工作;在迎峰度夏时期,公司工会成立防暑降温慰问小组,用心筹备防暑降温慰问品,深入公司各工作现场、生产班组开展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组织全体职工体检、女职工妇检,并不断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依托现有的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广泛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为职工发放购书券,组织“职工书屋”建设,用心建立“职工俱乐部”,公司工会拟建立永耀名居物业管理处职工书屋为五“职工俱乐部”,为该俱乐部更新了配套管理设施及书籍;为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生活条件,提高职工身体健康水平,公司工会开展了基层食堂标准化建设活动,申报了管理处、管理处、管理处3个员工食堂为达标食堂。

为将工会建成职工贴心的家园,公司工会总是在第一时间对住院职工及生活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及时送去了公司党、政、工对职工的问候。一年来,共慰问住院职工及家属8人次,重大节日慰问困难职工及家属3人次,继续做好职工生日送祝福活动,慰问费过万元。

离退休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工会从思想上关心离退休职工,从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职工。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按政策落实离退休职工的各项待遇;公司工会及时探望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关心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用心为老同志的各项文体活动带给必要的条件。3月份,组队参加市公司十九届老年门球赛;5月份,组织老职工参加市公司钓鱼比赛、太极拳培训班。10月份,组织退休老职工及家属畅游清江画廊,欢度重阳佳节。

公司工会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开展“爱心活动”,其目的是大力倡导职工关爱企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的良好风尚。4月份,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为“玉树地震”捐款,公司37名员工用心踊跃参加捐款活动,共募集捐款4450元。

5、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会队伍执行力。

公司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干部的桥梁作用,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工会定期召开小组长会议,安排部署近期的工会工作,传达工会文件,宣传工会政策。工会小组长也充分利用小组会时间向职工宣传工会政策,开展工会法律、法规培训,传达工会文件,职工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工会信息和上级工会工作动态,包括公司工会评先表优工作也是由工会小组长用心推荐,再由工会干部民主评选。工会小组长及时向工会反映职工思想动态,让工会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工会干部培训,进一步促进工会工作上台阶。为提升工会干部素质,适应形势的要求,公司工会经常性组织工会干部学习,还鼓励工会干部不仅仅要学习工会业务知识,还要加强对法律、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潜力。

为更好的发挥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在服务企业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工会用心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公司的重点工作和实际状况,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共收集优秀论文十余篇,其中被市公司《20xx年度工会理论研讨论文集》采纳3篇。

今年公司工会还进一步完善职工子女劳保资料,并及时做好会员档案接转工作,规范和加强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公司工会将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帮忙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查找差距、增强动力,把行动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之中,确保20xx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两个转变”,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1、继续深入开展班组建设活动。搞好班组建设是提升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是市公司礼貌检查重点考核项目之一。公司工会将继续按照《工会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和市公司班组建设“三突出五到位”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自我评估、自我完善的原则,进行自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规范班组建设。开展好岗位练兵,透过培训、职工自学、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职工素质。还要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和班组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基层干部在班组一线,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和经营方略,深入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稳定队伍,用心协助公司工会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继续办好职工书屋活动。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和开展职工读书活动,是学习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建立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工会计划建立*公司职工书屋为三“职工书屋”。

3、做好“送温暖”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用心做好对住院职工、困难职工、职工遗孀等的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倡导公益爱心理念,做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

4、继续加强精神礼貌建设,持续开展年终总结评比表彰和推优选树工作。继续做好基层先进群众和先进模范人物的选树、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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