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 全面推进新时期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4: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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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起,处罚违法人员xx人次,没收木材立方米,罚没款共计xx万元、木材变价款xx万元;其中盗伐起、滥伐起 、违法征占用林地起、违法运输木材起、非法收购木材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x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x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x起、其它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xx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之际,全市上下正满怀信心、全力冲刺经济社会首季开门红的关键时刻,我们把各位县区长和市直部门的一把手请来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徐市长也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过去五年的环保工作成绩

“”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标本兼治”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环境质量继续全省领先。20xx年执行新标准监测,优良天数287 天,居全省第二位。pm10 平均浓度比下降4.1%;汉江出水断面稳定在ⅱ类水质,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合格率均为 100%。二是环保目标任务出色完成。不断强化各项减排措施,实施减排项目268 个,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全市生态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三是环境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争取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大环境民生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改善和能力建设,环保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更加重 视。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工作,多次召开会和常务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检查、指导,市委郭书记多次就环保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市政府徐市长更是每年都亲临参加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就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各县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本地环保工作,在汉江水质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安排专项资金、出台专门意见,取得一系列成绩。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减排项目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正如刚才陈彪同志总结的“” 期间有9 个方面的工作亮点,20xx年有8 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可以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环境保护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优化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生态优势继续领跑全省,生态红利持续惠及民生,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清醒认识当前的环境形势

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期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能力逐年增强。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实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去年为287 天,虽然居全省第二位,但相邻的商洛市优良天数为306 天。特别是今年1-2 月,安康城区优良天数只有24 天,在全省12 个考核单位中居第十位,轻度以上污染天气已占了35 天,要完成省上今年对安康城区291 天的优良天数考核任务,压力是非常大的。水环境压力也持续增大,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管网覆盖率低,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率低,生活污水直排汉江问题经常被曝光。一些小河、小沟污染严重,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中心城市车辆限行、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还没有真正的落实,燃煤锅炉淘汰、道路及施工扬尘、餐饮业的油烟污染等问题都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污染减排基数小,减排空间小,缺乏减排项目支撑,环保基础设施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差距明显。减排项目、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等建设滞后。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很大。防范重大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每一个市民都希望生活得更有品质,每一名群众都希望“开门就有青山绿水、抬头可见蓝天白云、呼吸尽是清新空气”,安康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的重要涵养区,更需要我们自觉地承担更严格的环境保护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使命的敬畏、始终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 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我们的行动中感受到安康品质的提升、看到美好生活的方向。

三、理清思路,扎实做好今年的环保重点工作

关于今年的重点环保工作,刚才陈彪同志已经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任务比较重,压力比较大,希望大家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这里,再强调四个方面:

(一)突出水环境整治,确保汉江水质安全。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水十条”)的意见》,赶在这次会议之前,依据省上的《水污染防治方案》,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水污染防治方案》,该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全市水生态、地表水质、城市饮用水源、地下水监测、工业污染、农村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控制等都提出了明确目标,每项工作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的责任,请大家回去后认真对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一要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市环保局要尽快研究制定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措施,加强监管、加强考核,治理雾霾,保卫蓝天。二要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区域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中心城区及周边企业燃煤烟尘污染、道路交通扬尘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小锅炉污染、秸秆焚烧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快推进“气化安康”工程建设,持续抓好“煤改气”、出租车“油改气”、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加大道路洒水和路面清洗力度,继续做好机动车环境监测和环保标志发放工作,落实好 “黄标车”限行措施和提前淘汰补贴办法,不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三)突出环保执法,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20xx年 11 月、20xx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了全面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工作。其做法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和环境监管力量等因素,结合行政区划,划分成若干网格状单元,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将日常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这样做:一是有利于落实环境监管执法责任制,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定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二是有利于动态掌握污染源底数,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将有限的执法资源用于更加明确的重点目标上。三是有利于及时消除环境问题。实现了环境监管人员与企业和群众的“零距离”对接、良性互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把环境纠纷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去年9 月,市上已经根据中省要求,印发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至今方案还是方案,网格没能形成,巡查、督查没有开展,考核问责也没有启动,很好的一个方案成了一个应景的文章,典型的形式主义。今年这个工作必须全面实施,为此,这次会议专门安排把文件复印给大家,请各位回去认真对照,迅速开展工作。各县区6 月底前必须建成网格,并实实在在发挥网格作用,市上7 月份将组织专门巡查督查,工作情况将严格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突出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为脱贫攻坚作出应有贡献。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求,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相统一,让贫困人口从生态环境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是我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一要按照实 施生态建设脱贫一批的要求,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工程建设力度,把绿水青山保护起来,让贫困村、贫困户受益;二要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政策性收入。三要结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地解决贫困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面源治理等问题,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协调发展。

四、强化保障,巩固好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环境保护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希望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层层落实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随着各级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综合性、全局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多,跨部门、跨行业的环保工作也越来越多,各部门只有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签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这就是今年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尽到的责任。希望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主要高度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环保部门要提升宏观意识和综合素质,在宏观政策研究、优化结构布局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其他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定期协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巩固正在形成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大的反复性,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抓环保,贵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也难在持之以恒。各级领导和各级干部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咬住重点工作不放松,盯住隐患问题不丢手。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研究问题,善谋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抓督办检查、多抓协调指导,以扎实的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三要加强考核,从严问责。省对市上的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越来越细、任务越来越重,山大的压力我们必须层层传导,通过严格的考核让各级干部人人都有责任。责任书所列指标就是今年的任务,必须从严考核。环保问题的问责一定要严格,因为这侵犯了公众利益,我们要给做环保工作的同志“撑腰”,支持他们严格执法。不敢严格执法的同志,要调整工作岗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还要问责。

四要转变作风,清正廉洁。环保部门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任务越来越重,权力也越来越大。面对新任务、新常态,希望同志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明确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多到一线、多下基层、多解决实际问题。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希望同志们始终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守住底线,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苦干实干,努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全面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风险点:

1、因集团公司未明确规定下属子公司职务和薪资问题,导致在人力资源安排上无法按人事制度办理;2、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无法明确的进行安排;3、因公司财务在集团公司,我公司在各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不能及时到位;

防控措施:1、按人事管理办法,根据能力定岗,推行能者上,庸者下;2、在临时用工上,集体研究,选用劳务派遣方式或服务外包方式进行;3、在项目安排上,实行集体研究,平等竟争;4、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必须进行班子研究;并按照公开原则,征求上级部门意见。5、在物资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货比三家,看质量、看生产厂家、看单价、看售后服务择优采购;6、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风险点:

1、在人事安排、任用、考核、评选先进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公司制定的制度,因与集团公司不同而无法实行;2、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办事,客观上造成工作推进缓慢;3、选拔和任用干部后不能按照相应的职务进行薪资发放,导致工作动力不足;5、在考核,评优中降低标准,不坚持原则。

防控措施:1、加强制度管理,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2、关键部门的人事安排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集团公司未明确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和普通员工一视同仁;3、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职工,根据党章的规定办理;4、公司参加总公司工会,经费由集团公司财务单独建账管理。5、在推荐先进,任人为贤,实行公开、公式,让职工说话、参与、决策;8、按照党和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任用干部;9、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报销经费;10、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签字报账;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自己做起,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拒腐防变;1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风险点:

1、公司社会保险未缴纳齐全,缺少生育险和医疗保险。2、集团公司下了会议纪要缴纳公积金,未进行缴纳。3、集团公司规定的新入职员工工资比老员工工资高,导致员工满意度不高。

防控措施:1、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制度实行。2、公司变动期间严格人事入职,工作需要经公司会议商议后进行内部调剂。3、严格遵循集团公司人事制度,在无法执行决策时坚决服从安排,并安抚员工情绪。

风险点:

1、资产管理上,集团公司交给我公司的资产均存在证件不齐问题。2、各乡镇点上的资产收益不高,管理困难。3、因政策原因,中南门商业无法启动,但资产又需管理,导致公司管理资产成本增加。4、物业管理上,管理的小区因政策问题导致费用收取困难。5、小区遇到灾害及不可控因素时(特别是内涝灾害)需要大量的资金维护,公司损失较大。

防控措施:

1、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做好公司的台账工作。2、因政策、灾害在存在重大资金损失时,我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研究处理。3、为保障资产运营工作,我公司接收的资产均采用租赁的方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希望能尽快办齐相关证件。

以上是我公司总结的风险点,因公司财务有总公司委派,财务监管由集团公司负责。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现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自查如下: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股、外国专家管理和科技人才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司其职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重完善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台帐,细化工作措施,开展网上学习培训,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公示。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政务服务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网站多渠道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通过县法制办培训考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认领其它行政权力1项。四是加强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在互联网+监管”网站动态公示行政权力信息2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对文字音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四是强化案卷保存,制作案卷后按年度移送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保存,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特别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决定。一是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和会商。二是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领导小组审理,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一)执法业务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没有严格遵守规定。

(二)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未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没有音像记录资料,执法全过程记录还不够规范,

(四)法治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偏差。

(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培训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审核环节不缺位,提升案件执法质量。

(二)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为及案卷评查工作。

(三)根据法制政府建设要求,及时统筹经费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完善行政执法记录,保证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学法、用法、依法执教案例集锦

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经颁布实施十多年了,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权益、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既要受法律的保护又要受法律的监督,不能够违背法律,而且成效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校园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违法案件的性质不断升级,这不仅给社会造成许多不安定因素,而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干扰。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学生家庭的、学校的、教师自身的,但归根结底,造成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还是属于不懂法,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所以,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的管理工作者,更应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来治理学校,即“依法治校”,其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表现在“治”上,即管理,使学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管理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使法律成为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表现在“护”上,即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上,使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补救。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意识。法律规范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指引人们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后果,当然也是警戒和制裁违犯的依据。

一、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往往十分强调学生应尽的义务,而往往忽视他们的权益,实际上,法律给予学生广泛的权益,由于受教育制度、教育理念以及人们的认识等因素,没有正确认识到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常常使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学校里,在学校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学生与教师之间有着大量的接触,从而增大了学校、教师对学生侵权的可能性。

1、学生的受教育权

[案例1]把“差生”赶出学校

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涣散,经常上课迟到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然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理,极少过问儿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班主任多次与其父母电话联系,但是都没有找到。班主任赵老师认为学生黄某继续在班上学习会影响他人,于是三番五次地找他谈话,要其自动退学。黄某在老师  的压力下,加上本身有厌学心理,于是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就辍学回家。此事后来被学校发现,学校责成班主任赵老师迅速去黄某家动员学生返校学习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并在教职工大会上批评赵老师的错误做法。

分析:该案例中,班主任赵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后学校及时制止了班主任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①学生黄某在品德上有缺点,对班级教育有影响,班主任有责任耐心教育他。②班主任也可以如实向学校汇报学生黄某的情况,按有关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分。③虽然班主任多次与其家长联系,但是并没有联系上,家长才是其法定监护人。④在《义务教育法》第2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学生也是公民,当然其人格也要受法律的保护。

[案例2]班主任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

某学校高中二年级文理分科。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6班。 由于王某皮肤长的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王某刚到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她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班主任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抹的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眼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老师认为她当着大家的面顶撞他,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她的母亲叫到学校,并当着其母亲狠狠的批评了王某。王某向班主任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理,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底,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长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3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洗脸风波”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漫漫地变的精神恍惚,最后住进了精神病医院。经诊断,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分析:国家教委发布的规章性文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关文件作出上面这些规定是必要的,是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如果女生使用化妆品,班主任进行适当干涉,也是合理合法的,这是班主任享有的法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本案例中,赵老师不顾事实,相信学生,无中生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王某洗去本不存在的“化妆品”,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给王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赵老师严重违反了《教师法》第8条第四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5条、《义务教育法》第29条之规定,侵犯了学生王某的人格尊严,同时,还侵犯了王某的身体健康权(体罚所致)、受教育权(在办公室罚站不让上课)和精神健康权(使之精神恍惚),最后导致了王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使其名声受到损害。使一个正常的学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

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生权的重要内容。在学校中,对学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和学校事故引起的。体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打学生,罚站,罚劳动改造,罚下蹲起立,罚抄作业,罚学生值班,罚学生吃塑料片、喝墨水、喝尿 、罚跑步-----这些行为将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产生严重后果。《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案例3]教师让学生自罚(或者互罚)

某学校某班上午第四节上数学课,有几名学生在做练习题时屡做屡错,并不是学生不会做,而是学生马虎不认真所致,为了提醒学生注意,数学老师王某提出一个要求:学生每做错一道题,就打自己一耳光。当场两名男生做错了题象征性地打了自己的耳光,一名女生出于自尊没有打自己,受到教师的[批评。中午回家后,这名女生喝卤盐水自杀,幸亏及时抢救没有酿成大祸。

这个案例中,教师虽然没有直接打学生,但是却向学生下达了自己或者互相打耳光的命令,所以仍然属于体罚行为,使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

[案例4]罚“劳动改造”

某学校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比较散漫,上课常常迟到。一天早晨,来到学校时,第一节课已经上课10多分钟,由于老师正在讲课,李某没敢敲门进去。正好被来巡视的政教主任吴某发现。于是吴主任对她进行严厉的批评,要求李某写检讨,并罚她打扫教学楼前面的卫生,结果李某整整打扫了一上午的卫生,并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不慎将脚扭伤。李某的爸爸知道后,来到学校闯进办公室大骂吴主任并动手打了吴主任,使吴主任头部受伤并导致轻微脑震荡。

分析:案例中吴主任要求违纪学生打扫卫生不仅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而且同时还侵害了她的受教育权。①有些教师把劳动作为惩罚违纪学生的手段,还美其名曰:“劳动改造”,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②我们不否认劳动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但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劳动和作为惩罚手段的劳动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正常的劳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一贯提倡的。但劳动一旦作为体罚学生的教育手段,劳动就失去了应有的教育价值了。③对违纪的学生,教师首先有了解情况,弄清违纪的原因,予以说服教育,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来说,体罚学生会造成如下的结果: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⑵导致师生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会出现家长报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干扰,有关教师被打等结果;⑶体罚学生的教师要受到行政法律的制裁甚至刑事法律制裁;⑷学校要承担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如医疗费、营养费等);⑸因体罚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使有关国家机关如教育行政机关、治安管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必须为解决这些纠纷付出时间和精力,增大了社会管理资源。

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体罚学生的教师并非出于恶意,他们认为体罚可以阻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学生守纪用功,同时也可以警戒其他学生。但是从体罚的效果来看,往往与教师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的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不是要求教师放弃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而是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有更文明、更科学的管理形式的方式方法。

体罚是侵害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但在学校里,并不只是体罚才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事故也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案例5]一学生因教师罚抄作业自缢身亡案

案情简介:

新疆某市附小六年级小学生徐某,因班主任老师罚抄作业而在家用红领巾自缢身亡。徐某平时性格开朗,活泼调皮,纪律性较差,学习成绩属中下水平。某日上午早读课上,徐某因没按要求补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抄写课文而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班主任派徐某的同学打电话叫来其父亲,让徐父将儿子带回家补家庭作业,并罚他将语文课从第一课一直抄到第十八课。当日13时40分,徐某父母回家,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反复敲门都无动静,遂破门而人,发现徐某横躺在客厅门前,一条红领巾拘成的圈一头套着离地面约90厘米的门把手,一头套着徐某的脖子。徐某父母抱起已失去体温的儿子直奔附近医院急救,终因发现太晚,抢救无效而亡。事发后,引起该市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指出,徐某事件一方面反映出我们教师在教育方法上的简单粗暴,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亟待加强。

分析:在本案中,徐某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己。他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不能正确对待班主任对他的错误作法。班主任罚他抄作业的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并不是导致他自杀的必然原因,因此徐某对其自杀负有主要责任。班主任的作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在本案中,班主任采取的是变相体罚的作法,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作法,如罚站、罚饿、罚劳动以及本案中的罚抄作业。我们既反对直接体罚,也反对间接体罚。本案中的班主任间接体罚的错误作法给学生造成了伤害,同样要承担一定责任。对班主任应当如何处罚呢?在本案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实施了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应由其所在学校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死者家属所遭受的损失,他应当适当予以赔偿,因为尽管他不是造成学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必定与其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故应该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案例6]体育课发生的事故案例4:小学生赵勇诉被告钟强老师及该校人身损害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赵勇,男,12岁,原系黑龙江省某市第一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赵宏伟。    原告赵勇之父。

被告:第一小学。        第三人:钟强,第一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赵勇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钟强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钟强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钟老师追过去用手拽住赵勇的红领巾推搡,并杵其一拳。赵勇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该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解放军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866.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遂向某市祥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757.68元。

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钟强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赵勇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钟强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于2007年5月16日判决如下: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4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60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分析: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学校作为被告,教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理由是:第一,教师体罚学生属法人侵权行为。某市第一小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施,其一,学校的重要民事活动由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学校的名义进行;其二,教师按学校安排从事日常的教学活动,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法人行为分解成教师直接开展教学活动的职务行为。钟强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与学生间构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由学校作为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本案从损害事实看,钟强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体罚行为导致了赵勇的人身伤害;从违法行为看,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从主观过错看,教师体罚学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体现了主管学校对教师监督管理的疏忽和懈怠;从因果关系看,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其最终原因是学校未对学生尽到保护责任。综上所述,学校由于教师的体罚行为而与学生之间形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可以对学校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学校作为侵权方,理应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第三,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和教师之间不形成连带责任,教师只能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连带责任是指在共同责任中,每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全部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人,有权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本案中,因教师的体罚行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教师与学校不负同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形成连带责任,更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学校作为侵权的法人主体,因其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而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实施体罚的教师,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可以证实学校已尽到了监管职责,教师是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方可由教师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在承担责任之后,可根据教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损失。《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7]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去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某小学一个班主任李某带学生去郊游,在玩耍的地方附近还有5个小学生在玩耍,一包马蜂被扰动,到处乱飞,这时候班主任李某迅速组织并教他的学生进行躲避,而另外5个学生由于不知道怎么躲避,被马蜂追刺,其中一人因伤势严重而不治生亡。后这个学生家长状告这个老师及其所在的学校,经法院判决,该校赔偿家长一万余元。

分析:虽然班主任李某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躲避,但是只是组织自己的学生,没有教育在 场其他的学生进行有效躲避,也没有呼救。而且当时现场没有其他成年人,是首知责任人。所以其学校和他本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教育活动中,不仅教师因过失会造成学生的人身事故发生,学校因管理不善也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引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学校均要负刑事责任,学校还要负行政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进行组织、安排,充分考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而且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自救、互救的措施。

[案例11]学校是否有全关学生的禁闭

某市有一所农村初中,近年来进步较大, 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多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然而,有一天市教育局收到一封姓李的学生家长的申诉信,说他的儿子李某在 学校上学多次被校长陈某体罚,身体多处受伤,要求追究该校长的责任。于是市教育局派人前往调查,结果实在出人意料。该校校长陈某是一位29岁的年轻人,工作很有干劲,3年前被镇教办提为校长,他下决心要把学校搞上去,提出先要整顿学校的组织纪律,同时还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他对学校的行政人员和 教学人员说,你们大胆去抓,有哪些学生不听教,就交给我处理。他的处理办法很简单,先关学生禁闭,然后在禁闭室里训斥学生,对还不悔改的,会处以最严厉的体罚。事情暴露后,本地的一些农村干部认为校长做的好,学生不听就该打,并且要出来为校长担保。

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关学生的禁闭剥夺了学生的人生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应负行政法律责任。此外,该校体罚学生还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该校校长年轻、积极、肯干,有责任心,但是从严制校不等于依法制校。另外,还有这样的现象,放学后把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做作业,当然有的老师是和 学生一起在办公室里完成,但有的却是让学生自己在教室里做,要求老师来检查了后再走,(特别是对初中学生而言),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以之代替正面的教育方法,其不良后果是严重的: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学生得不到活动,不能按时吃饭;其次,对学生产生心理压力,容易激化师生矛盾,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再次,学生单独回家,在路上容易出现 安全事故,给学校和教师本人带来责任风险。

6、学生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

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要行为表现在故意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信件等, 在学校的管理中,学校和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时若处理不当,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另外,有的班主任认为让学生当着其家长念信件内容,这也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案例12]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某中学学生马某,是个性格开朗、善于交际、自尊心极强的女学生,她经常与外界有书信来往,引起了同桌李某的好奇和 猜疑。一次李某在收发室又看见一封很熟悉的笔迹写给马某的信,邮票被人扯去了,露出了信纸,就偷偷地看了信的内容原来是一个男生写给马某的,信中表露出爱慕思念之情。李某把这件事情悄悄告诉了其他同学,后来班主任陈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

陈老师认为这是早恋现象,应该坚决制止。于是找到学生马某谈话,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严令学生马某交出与男生的所有信件。马某被迫将信交给陈老师,陈老师看了信后非常生气,第二天陈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信的一些内容念了出来,严厉地批评了早恋现象,并说:“我们班个别同学不自尊,不自爱,思想堕落,行为不轨,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一天净心思谈恋爱、搞对象,这样怎么能考上大学!”事后又找到学生马某,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家长到学校来谈话。同学们在背后议论马某,指指点点,说三道四,马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觉得没有脸见同学和家长,几天后马某离家出走。马某离家出走后,被人贩子拐卖,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才被营救出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分析:①该案例中,教师强迫学生交出私人通信、公开学生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②教师还训斥、挖苦学生,造成了学生心理上的极大压力,在同学和家长面前伤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应该负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③学生出走后被拐卖与教师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社会上的犯罪分子造成的,教师陈某不负刑事责任。④随着性的逐步成熟,中学生对性 问题变得明显关心,调查显示80%的初中生渴望了解性知识,因而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学生的成长,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的进行一些性知识教育、性道德教育、性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正面教育,辅以个别教育,在学生出现有早恋现象时,切记不要简单粗暴,而且要保护学生的隐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7、学生的财产权

教师和学校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在损坏迅速的财物、没收学生的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其他一些权利不在这里一一 举例了。

二、消除“校园暴力”  保护师生权益

根据义务教育法,师生安全都要受到保障。学生安全受保障,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消除“校园暴力”应是全方位的。学生犯错误可以理解,但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并加以改正,而非一味的容忍,不能等到他们走向社会后,让法律来纠正惩治他们。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在害孩子,我们不能这么一味地迁就娇惯孩子。 但是在目前的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师生关系日趋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有多方面,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教师自己承受不了巨大的应试压力,致使其心理发生畸变、扭曲,患上了心理不健康症。一方面 教师体罚学生反映了当前部分教师的师德问题,他们违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暴力来对待学生问题,对学生缺乏爱的教育,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在谴责部分教师师德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是什么根源导致部分教师的师德沦落,让体罚的暴力现象充斥在校园呢?体罚学生的校园问题,不仅仅是师德的问题,从深层来看,更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当前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仍然根深蒂固,素质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升学率是衡量地方教育水平、学校教学质量、教师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一些地方过去追求升学率,升学指标层层分派到教师身上,教师教学业绩以及工资福利直接与升学率挂钩,教师承受着社会、家庭、学校对他们过高的期望,教师超负荷的压力往往导致心理问题,出现情绪紧张、态度粗暴、甚至是出现暴力等不良问题。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家是“皇帝”,在学校就成“上帝”了。老师一旦对学生严厉一点,轻则告状,重则招来一顿暴打,这类事件在报刊、网上时有报道。第三,社会媒体对教师、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一些不公正的评价也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方面。所以,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状况,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呢?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展开工作。

除了我们自己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及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改变教育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实施差异教育,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关注点仅仅停留在了应试上,忽视了学生全面的发展,教育理念的落后导致教学盲点的产生。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我国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创作了帝王系列作品——康熙、雍正、乾隆祖宗三代的长篇历史小说,就是这位才华横溢的著名作家可是当年小学、初中、高中都留过级。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喜欢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3、加强师德修养,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从我们的民族传统上讲,当教师最重要的就是要诚信,守礼,这也是人的品德的形成.受教育者要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还是品德.教师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他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 我国现代教育家夏沔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高尔基曾说过:“爱孩子,那是母鸡都会做的事,如何教育孩子才是一件大事。”只有尊重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让我们时常想想教育家们的谆谆告诫:“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4、加强政治思想、义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艺术。

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严谨笃信,与时俱进,不但充实自己,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著名教育家吕型伟先生说:“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这是对教育的精辟论述。

5、缓解心理压力,保持健康的心态。

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是心灵对心灵的呼唤,是用心灵来浇灌心灵。教师不仅要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还要通过自身良好的情绪和健康、成熟的性格去感染学生,这种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比常人更好的心理素质。但是,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曾对14个地区168所中小学的2292名教师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有52.23%的教师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专家们分析教师心理不健康的首要原因是压力过大。(2005年5月21日新华网)社会压学校,学校压教师,教师压学生,最终造就的是病态的学校,病态的教师和病态的学生。有病的教师怎么能教出健康的学生?这样,有病的学生想打有病的教师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因此要想有健康心理的学生,必须是要教师有健康的心理。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了促进每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教师需要不断的自我发展、不断的成长,在知识、经验、能力特别是心理品质方面增强对工作的适应性,在职业上更加成熟。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教育战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教师理所当然就是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作为班主任我们就应该首先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应用法律,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我们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教育而努力吧!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今年以来,我x党支部在组织部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对照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x人,其中在职党员x人,其中书记x名,党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支部广大党员能服从组织决议,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支部各项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党支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对照党建标准化建设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市上召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成立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x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使标准化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了提高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认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学习了市上文件,对《xxx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中的27条规范进行了逐一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了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深刻领会党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对照排查,认真整改

党支部对照《xxx市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明细台账》,开展了党建工作大排查。逐条进行对标自评,建立了xxx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明细台账、已达标台账和未达标三个台账,对未达标规范明确了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全面实施,初见成效

1、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充分考虑支部实际情况后,确定了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市委机关党总支批准,将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动员所有在职党员手机加装“xxxx”app,实时学习党建知识内容。按时核定党费收缴数额,每月收缴一次,并将收缴的党费在每季度末上缴市委机关党总支,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梳理,建立党员花名册,及时转移调入调出人员的组织关系。

3、不断充实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做到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不断丰富党员组织生活。

4、不断增强党建工作保障。加强经费投入力度,添置必备的设施设备。今年,建立了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制作支部工作制度等,摆放了学习书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对于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仍存在“轻内容、重表面,轻实质、重形式”的现象。

对照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举措,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机关党支部要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作为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的有效手段,注重与“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与党支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严防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确保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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