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雨雪天气灾害心得体会总结 低温雨雪天气应对措施(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21:2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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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低温雨雪天气灾害心得体会总结一

为切实加强冬季恶劣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xx年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俞洋

副指挥长:杜艺、陈小平、李昂、徐萍、解克毅、李永前、胡林、徐斌

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850”指挥中心,徐斌副局长任执行副指挥长。

二、应急机制启动原则

“850”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我市气象预报信息,按市气象局预报温度降至0摄氏度,则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及高速支队要根据辖区恶劣天气历史数据、交通事故等情况,排查辖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节点的安全隐患,主动向辖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隧道、桥梁、长下坡、临水临崖、易凝易冻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按照“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路经营管理权限,将隐患信息及时推送给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

(二)落实应急保障

各辖区分局(大队)要向辖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告,落实施救物资、设备、人员是否到位;高速支队要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按照“就近储备、重点设防”的原则,做好相应的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除雪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到位,一旦出现降雪结冰和交通事故,能够迅速清雪除冰,快速清障,确保路网的正常有效运行。

(三)科学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易凝易冻路段的巡查工作,启动24小时巡逻机制,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强化动态管理、预防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一旦发生路面积雪、凝冻等现象,及时报“850”指挥中心和各区政府应急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除雪、交通诱导等工作。

二是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各单位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分流小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对客运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城镇或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通过喊话警示、采取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压速通行等方式,确保安全,对大型超长、超宽的货运车辆要安排到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三是采取先干线道路,后其他公路分流的原则,首先要确保贵遵、环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两城区主次干道、两城区至观山湖区各条道路的交通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必须要按照规定报交管局批准。

四是为避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要尽量提前采取在封闭路段远端(如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提示告知,沿线分散,集中车辆警车带路等方式消化车流,避免车流在高速公路、城市主次干道某一路段大量积压。必要时采取借道通行措施,指挥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

(四)加强服务保障

高速支队、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建立恶劣气候下的联动机制,深入企业,督查企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落实防抗冰冻雨雪天气的具体措施,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出现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危化品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做好提示工作,必要时暂停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行驶三级以下公路。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收费站、服务区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当前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积极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力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

(五)加强应急处置

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发现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道路因地质灾害发生损毁,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向“850”指挥中心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值班分局(大队)干部必须到现场督促指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一)局领导按照分工督促挂包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850”指挥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研判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布预警预报,要求各部门按预案提前采取工作措施,及时通知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全市道路交通组织分流进行指挥、协调,传达上级领导指令,指挥各分局(大队)的协同工作;加强与交警总队及邻市交管部门的联系;全天24小时收集实时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必要时实行双指挥长值班模式。

(三)后装处要做好盐、锥形桶、三角木、除冰铲、防滑链、发电机等应急装备的储备及调配,撒盐车驾驶员进入待命状态,确保在遇冰雪凝冻极端恶劣天气时撒盐车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一线执勤民警准备相应的防寒装备,做好应急队伍拉动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秩序处要针对因路面积冰造成的通行困难,做好交通组织及分流方案制定工作。

(五)勤务处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勤务指导和应急工作。

(六)宣教处通过交广台、省、市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向市民广泛发布路况、气象信息,提醒市民安全出行,切实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

(七)设施处做好应急指示标志、便携信号灯、护栏等设施的准备,及时修复因恶劣天气损毁的交通设施。

(八)科技处要在户外大屏、“智行车”app发布全市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做好全市信号灯、监控设备、对讲机系统、专项作业车的维护和保养。

(九)高速支队一是要与“一路三方”作好对接,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施救物资、设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到位,遇冰雪凝冻天气,要迅速联动,及时融冰除雪,并加强通行管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二是加强重点时段与路段的管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交通分流和事故救援清障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路面情况。

(十)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各区应急办联系,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准备到位;二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对二环路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对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采取疏导、处置措施;三是对接社会排障车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是接“85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布置警力启动应急响应,与区应急办联系,第一时间开展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向“850”指挥中心报告。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作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科学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和事件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参加备勤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强化快速反应意识,接到指令后,立即按规定着装、携带必要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安全的防护。道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事件发生时,由交管局、分局(大队)根据事件情况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应急权限,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其他应急队伍支援。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要按规定完善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充实安全防护装备,检查执勤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等安全防护装备设施,严防执勤执法民警伤亡事件发生。

2022低温雨雪天气灾害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做好全市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设立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市交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畅通组、安全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工作组,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长、副指挥长,统筹指挥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会商分析,将会商分析结论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气象局应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预警信息。交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落实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不间断地报告灾害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对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2小时内报告灾害信息,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应及时报告。

5.1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红色):因灾影响主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或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橙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个小时以上;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万—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气象局提出实施ⅰ级或ⅱ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批准后,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成立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应及时将灾情信息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需要国家给予支援的,由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5.2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黄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万—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蓝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6.1应急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煤、电、油、气等生产生活物资的组织调运。市商委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粮、食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盐务局负责保障抗击冰冻灾害所需工业用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6.3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市政委牵头维护城市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利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市交委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向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港航部门在确保各类船舶安全行驶的基础上,做好水上客运运力的适当储备,以缓解陆运客流压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5通信、电力保障

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通信、电力供应等设施设备,做好保障工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及时调配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市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和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

6.6经费保障

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足够的经费,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1善后处置

民政部门应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捐赠款物、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农业部门应做好重大低温雨雪冻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科学制定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应急救援所征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核算后及时予以补偿;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民政局、市商委、市红十字会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国内及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及其各区县(自治县)相应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有关保险公司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做好赔付工作。

7.2调查评估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分析与评估;民政部门负责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调查评估,其他部门积极参与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上报调查评估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作为灾害救助、补偿、理赔的依据。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7.3应急总结

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结束后10日内,将本单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本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应急委,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将灾情、救援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新闻媒体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9.1奖励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对谎报、瞒报灾情,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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