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 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2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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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经销甲方生产的“纵览牌”系列产品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授权、期限及任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纵览牌电线电缆(不含“纵览牌防火家装线”)系列产品的 工程 经销商,负责以上产品在 广西 省(自治区) 南宁 市 区域内(含下属各县、区、乡镇)分销网点的工程建设项目销售及竞标等相关业务事宜。

2、授权期限等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 20__ 年 1 月_ 1 日起至 20__ 年_12 月_31日止。

3、乙方在授权经销内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月均销量不低于 万元。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保证生产的电线电缆系列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

2、甲方产品出厂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产品“三包”及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协助乙方实施投标工作,并提供厂家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4、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及时安排生产发货;

5、如遇原、辅材料涨落,产品价格变动,甲方调价后须及时向乙方公布调价信息,乙方在收到甲方调价信息后,按照新的价格结算。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积极推销甲方旗下的“纵览牌”电线电缆系列产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按时保质保量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时,乙方及时安排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并应当场验收该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如有异议须于收货之时提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交委托收货手续,如未提交的视为乙方已经收到货物)在甲方发货清单上签字的,即视为确认收到与发货清单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一致的产品。

3、乙方独自承担所售出产品货款回收的风险和责任(包括乙方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直接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所产生的货款),其风险与甲方无关,乙方仍然按本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须认真配合甲方的对账需求,按月与甲方对账,并完成对账单的签章确认。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或单方中止合同。

5、乙方承诺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市场价格管控政策、区域管理政策、不低价销售、不窜区域供货,不向被甲方列为黑名单的客户供货。如有违反,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处罚,并同意甲方从销售折扣折让中扣除违规罚款,而且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或单方中止合同。

四、双方履行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将首批预存货款 万元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方可生效。

(二)产品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

经销产品预存货款金额销售结算价格优惠政策

“纵览牌”电线电缆系列产品(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 )万元享受甲方价格表下浮( )%

2、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预存货款进货的方式向甲方订购纵览线缆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按上表预存相应金额货款,可享受甲方按上表相应优惠政策进行销售开单结算,如当月或单次乙方向甲方进货金额超过预存货款金额,乙方须向甲方指定账户补齐货款金额方可按既定优惠政策提货,如乙方预存货款发货用完之后7日内乙方须再按上表选择相应的预付货款金额,方可享受相应的销售结算优惠政策;

(2)乙方向甲方已经下订单,且甲方已生产出货物成品的,,甲方通知乙方后5天内提完货物,如乙方逾期提货,甲方从第6天起向乙方收取每天 元的仓储占用费;如乙方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安排提货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扣款通知》,优先从乙方的预存款或任何来款中扣回该笔货款。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产品订单和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给乙方(或客户)开具销售清单。如乙方需定制工程线缆等产品的,乙方应需向甲方支付定制货物总额的30%作为定金,定金也可从乙方预存货款中收取,如预存货款余额不足支付定金的,乙方应须足额向甲方补齐定金,交货前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可以安排发货;如乙方中途变更或取消订单的,造成甲方已生产的定制类货物无法销售出去的, 30%的定金将不予退回。

(三)市场管理约定

1、 项目信息备案管理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合理合法权益,对工程线缆销售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信息备案制。乙方需将销售中涉及的工程项目信息按甲方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信息备案申请表》,提交至甲方市场部申请备案,甲方在乙方提交的《工程项目信息备案申请表》的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书面回复备案结果,如乙方备案通过,则甲方应对乙方报备的项目信息进行保护,并对乙方在已备案通过工程项目销售供货资格优先确立,如乙方备案申请未能通过,乙方在该项目的销售供货资格则不能确立,乙方应自行退出该项目的跟进工作。如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确认工程项目供货资格的情况下,出现直接或间接对该项目报低价,或者低价供货窜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造成其他经销商经济损失的,甲方视危害程度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乙方预付款中扣除,罚款用于补偿有该项目供货资格的经销商的损失。

乙方初次工程信息备案申请通过后,应积极与甲方沟通项目跟进情况,完善工程备案信息,如乙方在已报备的工程项目信息连续2个月跟进项目无进展,或已备案的项目信息无进一步更新,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乙方在该项目的供货资格。

2 、工程项目报价及供货价格管理

乙方在经销甲方工程线缆产品的过程当中,对所有工程的询价、报价和实际的供货价格原则上不能低于甲方发布的出厂价格的8.8折,即不能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销售结算价格。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在一些个别项目中实际供货价格可能会低于甲方设定的销售价格底价时,乙方须与甲方及时沟通并向甲方书面提交《工程项目特殊价格供货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特殊价格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底价结算,并以扰乱市场为由对乙方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

3 、工程项目窜货销售管理

工程窜货的界定:乙方未通过工程信息备案或者未获得甲方关于工程项目供货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向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经在跟进备案的工程项目供应纵览相关工程线缆产品,数量金额超过10000元的,视为工程窜货行为,甲方有权对其处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

非恶意工程销售窜货行为:乙方不知某项目为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备案成功,并在跟进或者已经在供货的情况下,向该工程项目直接间接供货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不大的,并在甲方获知其行为后通知其停止供货后能停止供货的,甲方认定乙方行为为非恶意工程窜货行为,对此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内的罚款,或者免除处罚。

恶意工程窜货行为:乙方明知该项目是甲方或甲方其他经销商已经备案成功的或已经在供货当中的工程项目,而向该项目低价抢单供货金额超过10000元的,经甲方通知其停止低价抢单,停止供货行为仍然不听劝阻,继续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低价供货,抢单等扰乱市场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重大的,即认定为恶意工程窜货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100000元的处罚,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权。

4 、工程项目备案跟进出现冲突协调机制

乙方在工程项目备案过程中或在跟进销售执行中发现与甲方其它经销商跟进的项目有冲突的,应须及时向区域管辖分公司经理报告、沟通。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冲突,由分公司经理协调解决。跨分公司区域的项目冲突,由市场分管领导协调裁定解决。甲方分公司经理和市场分管领导依据项目备案的先后,项目信息备案的更新和完善程度,各方参与项目销售公关的深入程度,成交的把握性,以及各方参与项目销售有无违规行为等几个维度来判定认定谁具有项目供货资格,一旦裁定,乙方须按甲方的裁定结果执行,或是合作对该争议项目进行共同开发,或是一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介入该项目。如参与有冲突项目的任何一方不按甲方裁定结果执行,仍在针对该项目进行低价报价,低价供货,窜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对责任方进行5000-100000元的处罚,罚款从乙方预存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停止发货,取消合作关系。

(四)运费约定

1、广西区内南宁市外的,如乙方单次进货产品价值达到 20000元,甲方可代办托运并承担该笔

运费。

2、南宁市内单次送货价值20__元(含)及以上的,甲方可免费送货,但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约送货时间。

3、甲方发货装车费由甲方负责。货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地点,卸车费由乙方负责。非质量原因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退货时,装车费由乙方负责,货到甲方仓库的卸货费由甲方承担。

(五)下单,交货及退货约定

1、乙方所有订单均要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给甲方订单计划部的销售内勤人员,所有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所下订单后,甲方销售内勤核算好货款通知乙方,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给予发货。

3、乙方所下定单后,甲方已全部产出,超过原约定交货期三天乙方仍不能安排发货的,乙方应先付清此笔货款后委托甲方代为保管。如乙方不能主动付清此笔货款的,甲方将暂停发货,且乙方须按超期未付款金额每天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乙方定购电缆等定制产品时,下单时需支付30%的预付款订单方可生效,定金可从乙方预存款中收取,交货期从订单生效开始计算。

5、工程定制类产品非质量问题严禁退货,退单,如乙方定制的产品产出后,乙方未付完剩余货款,不提货,退单,甲方不退定制产品的定金。

6、工程线缆产品非质量原因一律不得退货。如经协商甲方同意接收退货的,退货价则一律按原进价的五折计算。

7、如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经甲方检测认定后,甲方无条件退货。

(六)合同到期结算及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未支付完甲方所供货的货款之前,货物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协议期满时,乙方没有出现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时,甲方给予结算当年预存款。

3、合同期满或各种原因合同中止执行时,乙方保证于合同中止执行7日内完成双方的对账,一个月内甲乙双方结清账款。

4、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市场价格管控政策、禁止窜货管理政策及其他市场管理政策,如有违反,乙方同意相应的罚金由甲方自动从乙方预存货款中扣除。

5、协议期内甲方具有根据市场制定价格体系的绝对权力,甲方的价格体系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严格执行。如有调价,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努力组织销售活动,达到甲方考核目标。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发货的,逾期一天按未发货部分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保证

1、甲方保证乙方下年度总经销合同有优先签订权,但乙方必须超额完成当年任务数,并确保下年度任务数按上年实际完成数逐年递增;

2、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执行乙方义务。

七、合同解除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能按时打款进货或连续两个季度未能达到约定销售任务额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以终止发货、结清账款、终止合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2、授权期满。

3、根据合同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职责、保证,由另一方提出书面传真告知,一周内仍未纠正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中价格按甲方在合同期间内公布的价格体系表和计算办法为依据,甲方的价格体系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签订当天双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传 真: 传 真: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户名: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主题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见附件)

第三条 质量标准: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单位公章。

第四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 贰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主题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各位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靠前指挥、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疫情筛查情况。我辖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经过摸排,共有湖北(含武汉)返乡人员名,其他省份返乡人,已全部登记在案,并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目前有人解除隔离,人正在隔离。

(二)检测点设立情况。在个主要路口、个村设立检测点个,配备值班人员、消毒器材和体温检测仪等防控设备,24小时轮班值守,严密盯防。

(三)物资储备情况。疫情发生初期,共采购口罩个、防护服套、体温检测仪个,消毒液(粉)瓶(袋),统一分发至各社区(村屯),经过近段时间消耗,口罩较为急缺,市场上已采购不到,目前正在多方设法与生产厂家联系发货。粮油、蔬菜等生活物资较为充足,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涨幅%。

(四)营业场所停业情况。经过多方位宣传,辖区内家宾馆、酒店、洗浴中心、老年活动站等场所暂时停业,停办家婚宴,叫停迎新春音乐会、元宵灯会、庙会等活动场。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到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1月22日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针对武汉疫情发展趋势,研究部署自我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制定应急防控管控预案,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下沉到挂钩村,站在一线指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宣传引导到位。注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好宣传栏、广播(小喇叭)、qq工作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共发放宣传资料_x余份、倡议书_x余份、公告_x余份,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宣传张贴画_x分,张贴公告_x份,持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发布政府通告公告,提高群众防落意识和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大力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电话拜年、走亲访友,不进行家庭聚会、婚宴等活动,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通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隐患。

(三)坚持联防联控,精准排查到位。实行疫情防控网格化和责任制管理体系,紧紧盯住两类重点人:一是发热咳嗽人员;二是疫区返乡人员,组织乡、村干部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逐家逐户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个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对象清,保证不漏一人、不落一项。对发热咳嗽人员严格进行检查和隔离好务业,对疫区返乡人员逐个进行核实,摸清沿途经留、身体状况、接触人群等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卫生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主要路口、村口体温监测措施,对进入辖区人员和车辆进行全方位管控,防止潜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一日一报制度,明确专人统计、汇总、上报摸排情况,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四)坚持严格督导,工作推动到位。注重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最前沿,要求各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听从号令、严格遵守,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组织督导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围绕疫区返乡人员梳理排查、入户入村排查、人口密集场所防控、监测点位措施落实等工作,对各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题厂家一线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t5023.1- 5- 20xx (bv-450/750v)、 gb/t5023.6-20xx gb/t5023.7-20xx (bv-450/750v) 、jb8734-1998、iec227

2.1.2电缆标准: gb/t5013-20xx、jb8735-1998 (yc0.6/1kv)

gb/t12706-20xx、iec502-1994 (yjv0.6/1kv)

gb/t9330-20xx、iec227 (kvv450/750v)

2.1.3阻燃、耐火标准:gb/t12666-20xx、gb/t19666-20xx、iec331

2.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t18380-20xx、gb/t19216-20xx、gb/t17651-98

gb/t17650-98、 i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2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6.1.2 方式二:分批进货,分期结算

按月据实结算,每月 日为月结日,结算上月 日至本月 日接收货物的货款。每月月结日前乙方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约定的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时间范围内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支付。 

6.2支付比例与期限 (货款支付进度和比例原则上与总包合同中发包人支付甲方的进度和比例相一致,但发包人与甲方竣工结算前货款支付比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

70%;付款形式由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组成,其中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原则为合同总额的40%-50%)。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3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约定的货物以满足甲方施工要求,若发现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以次充好,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7.4 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使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5 遇不可抗力,乙方应自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之日起3天内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6 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如因乙方使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免责条款 *

8.1 采取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为交货方式的,在标的物运输、装卸过程及运输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发生的任何乙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采取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的,乙方应保护甲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安全。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

9.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9.3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宽容、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十、其他约定 *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0.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真实、有效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偿更换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或延付后续款项。

10.3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甲方及合同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应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和(或)货款中扣除。

10.4 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0.5 如本合同第2.1条中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更新的国家标准为准。

10.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10.7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合同份数应满足法律合规、财务、设备物资等部门备案管理之需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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