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持续增效心得体会简短 人才培养持续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3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16: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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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人才培养持续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规模、纳税等)

例:*公司是*年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于*年*月在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区注册。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开发)的项目种类。公司生产、经营、开发项目的规模和经济效益、税收情况。

现有人才队伍基本状况及紧缺人员情况

例:*公司内设*部*室,下设单位*个,分布在*个省,分别为*、*、*等*个城市。公司共有*名员工,其中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他人员*名,并详细描述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

申请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及引进的理由,要突出人才的特点和对本单位工作所能发挥的作用。

例:*同志,性别,*年*月出生,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已(未)婚。该同志*年*月毕业于*大学(学院、学校)*专业,取得了(研究生、本科)学历,(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自考、成人教育)。毕业后分配到*单位工作。于*年取得了*职称(写明具体职称名称)。该同志于*年*月到我公司工作,人事、档案关系在*省、*市(县)*单位,户口所在地*市*派出所。〔下面叙述引进人才的特点、已取得的成果及对现单位发展起到的作用及做出的贡献〕。

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是否随调、随迁。

例:*同志其配偶*同志,于*年*月毕业于*院校,*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自考、成人教育),*职称,现在*单位,系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已在我区找到接收单位,申请随调;其子(女),**年出生,现在*学校读(小学、中学、大学),申请随迁。

提出引进的申请。

例:根据我公司对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引进*同志的申请,现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望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主题人才培养持续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所需人才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保证各自为合法成立并有效的组织(企业)。

乙方有从事该项服务的资格,甲方确认向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搜索(猎取)人才的具体要求,填写(委托招聘书),乙方根据(委托招聘书)要求为甲方搜索(猎取)相关人才,该委托招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托的总服务费_________人民币。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须支付委托金_______元人民币;其它服务费甲方在推荐的人才试用_______天之内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试用_____天之内再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在收到委托金本合同生效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提供人才的真实性,同时协助甲方安排有关面试的事宜。

五、甲方应在自面试之日起五天内将是否试用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如试用,乙方将以此时间作为收取服务费的基准日,并按上述第三条执行。

六、人才的保证期为试用之日后的三个月在这期限内,甲方若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托金和服务费不予退还,但乙方应免费按本合同程序再为甲方推荐人才,如甲方正式试用乙方推荐人才,乙方本次服务完成,不再有保证期。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应退还委托金;虽提供人选而甲方最终未能试用的,委托金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已付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

九、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一个人才适用,超过一个的另行说明。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主题人才培养持续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三

根据《江苏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透过实施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十校百企”工程),推进院校和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急需的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带给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1.全面推行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机制。省级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1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国家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2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每个高级工班、技师(含预备技师)班专业均要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2.努力扩大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规模。技师学院的高级班、技师(预备技师)班在校生的比例到达50%(或者12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以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在校生比例到达30%(或者8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400人以上;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班在校生的比例20%(或者3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以上。

实施“十校百企”工程,关键要找准企业和院校的对接点,注重在载体、途径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院校和有关企业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突出特色,用心探索多种模式和灵活有效的合作形式,共同搭建对接平台。

1.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共同搭建常州市技工院校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带给信息服务。各企业要用心为“平台建设”带给人才需求信息,为技工院校毕业生带给丰富的就业岗位信息;各技工院校要及时带给毕业生就业信息,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与企业需求信息紧密对接,拓宽毕业生和企业方便快捷的双向选取渠道。

2.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制度,技工院校要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实践,参与产学研活动,系统掌握相关业务技术流程,积累教学所需的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以提高实践教学技能,建立企业优秀人才到技工院校兼职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聘教师到院校授课,构成校企人才交流机制。

3.课程改革对接平台。建立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资料改革与企业发展联动的促进机制。校企共同研究一体化教学资料、教材和课程体系,根据企业人才层次和数量需求变化,引导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推动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实现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备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资料与培养目标零距离,增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紧密性和有效性。

4.物质交流对接平台。加快校内校外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在学校建立生产车间”的做法,建立校企合作的物质交流平台。选取一批优秀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集群,分类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以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潜力。

5.技术交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和院校各自优势,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名师工作室”,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建立校企合作的技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1.加强领导。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的展开。各院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必须比例。

2.合力共推。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部门综合协调与指导服务的职能,建立协调共推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技工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3.强化考核。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紧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进度,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见实效。市经信委将“十校百企”工程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建立现代职工培训制度的重要资料进行部署和安排,并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市人社局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检查评估、考核和通报制度,并将“十校百企”工程纳入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4.表彰激励。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培养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和工作绩效,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给予适当补助。对“十校百企”工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技工院校和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5.跟踪服务。拟成立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围绕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主题和“十校百企”工程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校企合作调研、技术交流、文化共建等合作活动,研究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办法,探索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推动“十校百企”工程顺利开展。

1.组织发动。5月中旬制订《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推进会,部署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建立机构。6月上旬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各技工院校根据本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

3.校企对接。6月,十所技工院校、百家相关企业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确定对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筹办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完成“十二五”校企合作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力争8月结题;搭建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院校带给高技能人才培训菜单,企业带给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实现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

4.开展督查。6月下旬,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共同对“十校百企”工程实施状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5.考核评比。12月,将“十校百企”工程成效纳入全市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比。

6.总结交流。2011年1月召开“十校百企”工程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抓好典型,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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