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小区供电管理制度(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16: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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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相关工作,不断加大燃煤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度,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xxxx年底,市、县建成区烧散煤户数为xxxxx户。市、县冬季主要是通过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暖满足取暖需求,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区域以燃煤小锅炉、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烧煤为主。xxxx年冬季清洁取暖全市共计划改造xxxxx户,其中市、县建成区计划改造xxxxx户,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可达xxx%,县城建成区平均可达xx.x%,农村地区约xx%。目前看,存在县域发展不平衡,现有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清洁取暖占比偏低,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水平较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到xxxx年,全市城乡建筑清洁取暖率达到xx%,xxxx年达到xx%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域城市化地区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xxxx年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xxx%,其他县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xx%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xx%以上。

市区建成区xxxx年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方式改造全部散煤户数共xxxxx户,清洁取暖率预计可达xxx%;朔城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区建成区散煤户数共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待中煤平朔木瓜界低热值煤电厂投产后完成改造。平鲁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山阴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市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x户;怀仁市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应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户;右玉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清洁取暖负总责。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建立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建设清洁取暖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落地。

(二)市级建立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协调做好“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根据国家规划调整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煤改电”等电供暖相关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清洁取暖排放标准制定及统筹调度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市农委负责协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三)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清洁取暖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取暖市场的建立。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办

公室,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实行例会制度、报告制度、集中调度制度、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等,保障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市级资金补贴办法仍按照xxxx年《xx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县(市、区)资金补贴办法根据政府的财政自定。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x.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机制。对居民电采暖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销售侧电价政策。完善电采暖输配电价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xx%执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辅助加热取暖,采暖用户与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在供暖期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试行电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参与交易,予以优先购电保障。

x.完善取暖用气价格机制。市内管输企业供各地的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气采暖用气成本。

x.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全市适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镇,通过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须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排放(回灌)标准后供热。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积极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力度推进两部制热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牵头,核定耗热量指标,对达到xx%建筑节能标准、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两部制热价。大型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导致热力生产成本增加较多的,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方式疏导,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予以补偿。

(四)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

1.改进集中供暖方式。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结合电力系统运行情况严格管理纯凝机组供热改造。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机组承担基本热负荷,调峰锅炉承担尖峰热负荷,确保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供热率高于xx%以上。

2.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及电网建设。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各县(市、区)要加快城市储气设施建设进度,积极主动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储气气量等方式,逐步具备年平均x天供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县(市、区)实施“煤改气”要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与各县(市、区)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3.加强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一是积极推进老旧热力网优化改造,对城市既有供热管网系统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城市道路及管线改造,对运行年限较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制定改造计划。鼓励供暖企业将符合接入技术条件的部队纳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强热网整合,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提高热力网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热电联产的供热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长距离输送高温水热网。三是合理确定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的水力工况、热力工况,设置热力网泄漏检测,做好热力网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提高热力网从热源到热用户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降低热力网热耗、电耗、水耗。

4.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在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市主要水热型(中深层)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支持参与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五)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因地制宜,将农村炊事、养殖、大棚用能与清洁取暖相结合,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积极引导建制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使用型煤、兰炭、洁净焦等洁净燃料进行替代,并保证质量;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优质煤炭替代,并对居民使用的.劣质散煤进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x%、灰分高于xx%的民用散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渐淘汰传统直烧炉,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劣质炉具。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 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住在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合同规定,希望栓方法严格执行,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平方米,总造价约为 万元。

第二条 乙方承包范围

工程地下车库、电气工程等及相应室外管网、道路工程(土方挖运、地基处理、门窗、地暖、电梯、消防工程、铁艺栏杆、楼宇对讲由甲方直接发包,但其中的预留预埋部分任由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工作和保修阶段工作。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工程施工。(但其中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各种设备

第四条 工程工期

工程地下车库开槽时间为施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地下车库开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第六条 结算依据

1、执行湖南省(1)一般土建工程综合取费,(2)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特大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综合取费。(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

2、人工费调整按每个定额工日上调元整)计算,人工费上调部分只计取税后金,不参与取费。

3、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湖南省取,即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测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和临时设施费。

4、如果钢筋混凝土墙面、顶棚的表面观感、垂直度、平整度等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达不到抹灰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5、双方约定按上述结算依据计算完毕后,按实际建筑面积单方工程造价下浮15元(每平方米壹拾伍元整)后的工程造价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结

6、土方挖运、地基处理、楼宇对讲系统,有甲方直接发包,乙方必须配合进行施工,乙方不收取配合费,防线、照明费用由乙方自理,清槽钎探、槽底夯实费用计入乙方工程决算。由电信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等政府指定货垄断进行施工的工程不计配合费,电梯安装按安装费 (不计电梯设备费用)的3%计取配合费(如使用乙方材料、设备及水、电等,据实计算费用)。其余甲方发包的工程按发包工程造价的1%计取配合费。

7、所有甲供材料及甲定乙供材料均按1%计算采保费。

8、材料价差依据甲方认价单结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1、第一次付款在三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八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三次付款在十三层结顶后七日内,以上三次付款每次付款金额均为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60%;主体结构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质量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完成一半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工程全部结束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全部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85%;竣工决算完毕后十日内,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无任何质量问题按本补充协议“售后服务及保修金退付条件”执行(注明:付款基数为甲乙双方核对数或根据最后两层楼已核对完工程单方造价作为付款基数)。

2、地下车库第一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安装工程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最新颁发的法规,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同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双方合同约定,由乙方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应即时安排到位,在甲方开始支付工程款后,乙方须保证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条款补充完善如下: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执行对每批次支付审批分二次执行的办法,第一次支付后,乙方完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完成农民工工资表签收后,报甲方财务部审核再支付二次余额,农民工领取工资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应在领取单上签注。

(2)乙方上报的农民工工资表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核实,甲方将扣除报表总额的10-30%的违约金;

(3)因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甲方在完成支付后,按支付总额加扣30%的乙方违约金;

上述(2)、(3)条的违约金,甲方先记账,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1、乙方委派到本项目部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2、为加强落实施工管理工作,乙方须委派公司主要领导人

目部常务领导,且每月25日-30日须对乙方当月施工管理工作、施工质量问题,与甲方、监理配合等方面进行工作回访,并至少参加每月末的周协调会议,同甲方、监理公司进行沟通,听取对乙方的意见,不断改进乙方的工作,为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创造条件。若乙方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沟通等,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准时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会及甲方或监理方组织的各种临时性会议。在每周工程协调会及各种临时性会议中,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若无故迟到或旷会,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4、为维护甲方、监理对工程现场的绝对领导,乙方不得与甲方、监理发生无原则的冲突;若发生冲突经调查核实,确属乙方原因,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须予以配合。

5、若乙方对甲方、监理的管理产生异议,乙方有权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

6、乙方在夏收、秋收过程中,不得以种种理由减少施工人员,并保证进度目标不受到影响,否则甲方将针对未完成计划扣除1000-5000元违约金。

7、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好现场的围墙砌筑和装饰工作。 8、因甲方手续不全造成主管部门给乙方的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证部分

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展开前,必须提前申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给监理进行审核,经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乙方须按其内容施工,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将视实际情况会同监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无论进行何种工序时,均必须按照“样板先行,然后展开”的原则进行施工。乙方须提前进行“样板”施工,经乙方自检后,报监理、甲方进行检验;在“样板”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无论大小,乙方均无权私自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如实向监理公司反映,经监理公司、甲方查明,确认方案后方可处理。若乙方私自处理,一经查实,监理公司有权代甲方扣除乙方500--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返工。4、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安材料,甲方按附件二中的种类进行认质认价。材料进场实行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三方会签制度,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到工程上,否则造成的一些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采购的主要材料使用在工程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违约金,第一次发现扣除20xx元,第二次按第一次扣款金额增加一倍,第三次在第二次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依次类推。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全权监理,实行全程质量、进度等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每下发一次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500元,如果下发的是工程整改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果下发的是暂停施工令,附带扣除违约金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下发监理通知前将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作为预警,不扣除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为体现乙方企业形象及精神面貌,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扣除最终结算造价的3%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及粉尘。若遇干燥、起风等天气,乙方应自觉安排喷水降尘。若乙方工作不到位,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除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违约金。若政府部门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处罚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充分体现甲乙双方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原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迎接各种检查,并无偿为甲方制作2--3条标语,内容、大小由甲方指定,并按要求悬挂。

4、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除违约金50元/人/次;模板绑筋后,发现现场一个烟头扣除违约金50元;现场及施工区发现大便一处扣除违约金200元;小便一处扣除违约金100元;其它执行甲方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条款。坚持安全第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第三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生一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另扣除乙方10000元违约金(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如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风险部分

1、施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乙方须保证在30天内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扣除乙方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因非乙方原因,在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内,乙方承担相应停工损失;凡在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则甲方按实际停工时间作顺延工期处理,所延误工期计入顺延日历工期中,产生的误工费用按甲方现场签证计算。

第十二条 廉政管理条件

1、在双方合作中,甲方除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要求自身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秉公执检,管理好工程项目。中润地产在公司管理中坚持反腐倡廉,严禁公司职员索贿受贿和接收任何形式的馈赠,一旦发现,公司将对职员给予严肃处理。

2、乙方要本着对本单位负责、对甲方员工负责的精神,精心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抓好施工建设。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送礼,请吃请喝,更不允许为达到自身利益,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3、双方约定:甲方如有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提出个人无理要求,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书面或口头反映,甲方一经核实将对甲方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乙方不论何种理由(包括婚、丧、病等)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供贿赂,请吃请喝或报销个人消费等费用,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在核实实际费用的基础上扣除10-50倍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重警告、缓付工程款或清退出场的处罚。

第十三条 资料和图纸的提供

甲方:协议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五套土建、安装施工图纸(不含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该图纸和资料须满足工程备案和维修要求(竣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绘制、整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签证为准。

若工程决算完毕后,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利息,或按市场价计算的等值房产抵顶工程款。

乙方:

1、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5%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2、工程竣工后,乙方须按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竣工备案滞后,每拖延一天,按工程预算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转包此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 工程决算

1、主体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将主体工程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主体决算的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其余部分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决算的初审。

2、工程决算由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工程决算工作在双方完成决算数额初审,并对初审完成认可意见后,由甲方在十五日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决算审计,进入决算审计阶段,时间为两个月内,甲乙双方派代表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接,并完成双方代表在审计报告上的签字,甲方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审计报告额为工程决算额。

(2)、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是具有合法资格和资质,政府认可的事务所,届时由甲方向乙方送达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资格如有异议应在甲方送达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

第十六条 工程保修、售后服务及质保金退付

1、保修年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其他部位为五年 。

(3)、装修工程为二年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为二年。

(5)、供热系统为二个采暖期。

(6)、其它项目保修年限甲乙双方协商。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

2、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是在乙方完成竣工相关手续,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向业主直接服务的阶段。“售后服务”时期,乙方应集中安排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现场挂牌服务;

(2)、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乙方针对售后服务合同条件,在集中服务期应建立专职服务队,制订售后服务办法及相关标准和服务程序,直接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或解释、或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为标准。在维修期内,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乙方与业主签订维修到期协议,甲方根据乙方与业主协议退付保修金。

3、质保金退付

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按防水工程和其它工程分两次分别退付,退付时间为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付条件详见本条第2款。

第十七条 其它

1、向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如办理开工手续的费用等,依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费用。

2、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安装好水电表,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根据实际数量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五)按照我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划,做好辖区热源厂(站)及其他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六)配合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集中供热专项资金奖励补贴的区级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xx公司xx项目部承担xxxx公司供暖任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编制此事故处理预案。此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事故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此预案适用于供热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的处理。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检修部、运行部、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

3.1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判断事故类别,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抢修方案,指挥部署协调各部门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3.2检修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工作;向物资供应组提供设备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对事故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需要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协助抢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3运行部负责:及时与值长进行联系,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采取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和系统,保证未出事的管道和设备运行不受影响,按照检修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对修复的设备进行试运。

3.4综合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抢修组提供的所需备品清单,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库内没有的备品应急时联系厂家供货,并随时掌握厂家的发货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现场所需车辆调派,保证抢险物资、抢修设备、材料及时安全运输到现场;按事故抢修现场要求,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的饮水、吃饭、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1xx锅炉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热源,一旦发生下列异常情况,造成供热中断,将会引起恶劣影响。

4.1.1 xx锅炉或供热主蒸汽管道发生故障或爆管,需要进行停炉处理或采取隔断措施处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热中断的事故。

4.1.2换热站内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造成供热机组停机。

4.2供热中断的影响。

4.2.1严重影响全公司员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热管网或设备的冻裂、损坏。

4.3接警与通知。

4.3.1值班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发生的地点、类型、时间等;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4.3.2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并组织运行员工做好事故设备隔离操作处理。

4.4物资资源配备。

应急物资资源有:适合现场使用的阀门、水泵、管材、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能够满足事故处理需要。

5.1事故处理原则:

5.1.1应尽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尽可能缩短停水时间,减少损失。

5.1.3管道处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缩小停热面积。

5.2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

5.2.1一类事故

5.2.1.1定义:一次管网爆管或启动炉停机,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放水进行处理的事故。

发生一级事故后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6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和xx分管领导汇报。

5.2.1.2事故处理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1.2.2根据现场情况,关断泄漏点两侧的截止阀及抽头门。并通知值长,停止一次网循环泵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并通知采暖用户做好停热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先停止供热后再通知采暖用户。

5.2.1.2.3制定紧急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5.2.1.2.4事故处理完毕后,通知值长。

5.2.1.2.5注水升压后,事故点无异常,恢复供热,将抢修现场恢复正常。在恢复供热工程中,升温要缓慢。

5.2.2二类事故

5.2.2.1定义:一次管网或设备故障,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后进行的带压堵漏处理的事故。

二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18小时内消除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值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或xx分管领导汇报。

5.2.2.2事故处理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2.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xx当值值长,循环泵降压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带压堵漏。

5.2.2.2.3堵漏完毕后,通知xx当值值长,恢复循环泵正常运行。

5.2.3三类事故

5.2.3.1定义:换热站至用户支线管网及站内某台换热机组设备故障,统称为三级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电厂或煤矿分管主任。

5.2.3.2事故处理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据事故原因,采取隔断措施,进行处理。

5.2.3.2.3事故处理完毕后,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恢复。

5.2.4以上三类事故发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运行人员要及时对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在恢复供暖时要缓慢开启主蒸汽阀门,防止换热站内设备出现水击现象。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每个采暖季到来后,总会有不少地方供暖效果不佳。接下来就会有热企称,为保证供暖效果得更换供暖管道,但需要居民负担不少费用。11月29日,了解到,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改造,改造费到底由谁出,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收取,这些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热计量表改造时,每只收费1600元,政府补贴一半,居民负担800元。但建筑保温和供暖管网改造价格由市场调节,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于是,关于供暖管道改造的问题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案例一 没答应换管道,供暖效果仍挺好

“10月份的时候小区内贴出通知,让我们每户交1680元的供暖管道改造费用。我们供暖,除了要交供暖费,居然还要交管道改造费!”11月29日,奎文区三友文锦苑小区6号楼居民王先生向表示,居民们都非常气愤,也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业主委员会还告诉他们,如果不进行管道改造,小区今年的供暖效果会特别差,温度根本提不上去,让他们最好尽快交上管道改造费,免得影响正常供暖。

“我们都没有交的,小区内也就没有进行管道改造,还像以前一样供暖,家里的供暖效果挺好的。”王先生表示,他是第一批入住该小区的居民,住了8年就说供暖管道不行了,他不理解。

王先生认为,小区内的供暖管道出现问题,维修费用应该由小区开发商或者供热公司解决,不应该把费用摊到居民身上。“家里有老人、小孩,肯定是需要供暖的。本来我们都在想今年冬天得用其他方式供暖了,没想到11月16日,家里的暖气片热了。供热公司26日在门口贴出通知,让我们去交供暖费。”王先生说。

在该小区的宣传栏和安全门上,看到了王先生所说的供暖费收费通知,通知要求居民在11月28日至12月1日期间缴纳供暖费。在通知的第四条特别指出:“因贵小区供热管网未进行改造,如今冬因管网漏水抢修造成停暖,停暖期间不退费。”

对此很多居民提出质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案例二 说是管道漏水,不改威胁停暖

在今冬供暖正式开始前,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称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管网及换热站系统存在严重问题,要求对小区进行供暖系统改造,费用由小区居民承担一半,区政府承担一半。其中,小区居民需缴纳每平方米24.24元的改造费,如果交钱户数达不到95%以上,会影响小区供暖。

多位居民表示,因为热企给不出合理的解释,管道改造遭到了多数居民的强烈反对,后来热企给小区下达了停暖通知。经过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以及业主委员会与相关部门沟通,栋海热力最终及时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居民们耿耿于怀,对供热企业更加不信任。11月15日早上,居民们被通知水压不够,要求停暖检查。“以前都说我们小区管网漏水严重,可是挖开4号楼、6号楼的管道之后,我们也没看到供热公司所说的情况。”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15日晚上,居民因家中温度不高,去换热站查看情况,结果看到换热站补水箱水满后,一直有水从溢水管流进下水道中。

“供热公司换热站任凭补水箱往下水道跑水,我们怎么能接受供热公司的说法呢?”这位居民说,他们怀疑换热站故意跑水,于是拨打电话报了警。

29日,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目前他们片区的小区供热都很稳定,当问到金都花园小区的供暖情况怎么样时,工作人员说“还行”。

案例三 改造费没标准,竟需讨价还价

说起管道改造一事,家住奎文区新华小区的吴先生表示,他们小区去年进行过户内供暖管道改造。“那时候物业下通知让我们每户都交改造费用,最开始是每平方米81元,大家接受不了,后来降到了每平方米61元,业主还是不愿意,最后改为每平方米51元。前前后后换了3次价格,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吴先生说,为了能及时供暖,大家都硬着头皮把钱给交了。

“我家房子100平方米左右,交了5000多元。有一些业主嫌贵,直接和邻居自己找人进行了改造,只花了20xx元。”吴先生说,总感觉自己那5000多元花得有些委屈,“从每平方米81元降到51元,供暖企业是不是还赚了钱?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我们只能自己讨价还价,能有统一的规定就好了。”

家住奎文区向阳苑小区的王先生表示,他们也是去年进行的户内管道改造。“12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3000多元,我们当时把钱直接交给了改造的企业,本来以为今年肯定又得让我们交钱,对小区里的管道进行改造,但是没有动静,看来今年不用改造了。”王先生说,价格没有统一规定,他们担心等到户外管道改造时又得交不少钱。

今年10月份,位于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单位宿舍进行了管道改造。小区内的管道由单位负责,而居民们被要求每户按照每平方米65元的价格进行交费。

疑问一 供暖管网改否 到底谁说了算

了解到,每年冬天,因为供暖管道改造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少有居民知道供暖管道为什么要改造。

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居民反映供暖效果差,供热公司将责任归咎为供暖管道破损,要求改造供热管网,但供热公司又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这怎么能让居民们心甘情愿地拿钱呢?后来又有了换热站跑水的问题,供热公司的做法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每年的供暖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很难说用户家里不热就是管道有问题,因为管道的热量损耗只是一部分,换热站的温度达不达标以及流量大小的控制,这些掌握在热企手里的数据,居民们都不知情。居民家里一旦不热,供热公司就建议更换供热管道,费用还得由居民来掏,居民们肯定不愿意。”金都花园小区的赵先生对说。

除了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更换外,还有很多市民对供暖管网的保修期进行了质疑。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一年住新小区很多都因为入住率低没法供暖,第二年供暖一般情况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第三年管道坏了,开发商就不管了。”在奎文区锦绣园小区买房两年的王女士这样告诉。

疑问二 改造收费标准 啥时候能统一

供暖管道改造,作为施工企业的供热公司是如何核算出这个价格的?潍坊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供热管道改造很复杂,供热公司会先核定成本,根据不同的小区、不同的情况,分摊到供热面积,得出一户或者一平方米收多少钱。因为不同的供热公司使用的材料不同,所以不同的小区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格。

询问了多个小区的供暖管道改造价格,收费的标准五花八门,有的小区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有的小区给出改造费“一口价”,还有一些没有听说过的改造费名目,弄得居民们一头雾水。

寒亭区富祥花苑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今年他们小区收供暖费的时候多收了300多元,说是要重新铺设管道,而交上这300多元之后,什么收据也没给开,跟供暖费一起开在了一张单子上,名目就是“供暖费”。

29日,询问了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我市的供暖管道改造涉及的小区并不是特别多,现在并没有一个标准,都是根据小区的情况进行核定,改造的面积大,可能需要的费用就多,这需要小区业主跟供热公司协商价格。

在寒亭区一家银行上班的李辉告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供热公司如何核定价格也不透明,老百姓到底该交多少钱?我们也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毕竟供热是一种公共事业,并非一种以纯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行为。”

对于供热小区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装饰装修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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