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员调查医院心得体会怎么写 了解保险后的个人感受(3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10:5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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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保险人员调查医院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截止6月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x人,实际缴费x人,新增扩面x人。征收养老保险费x万元,收缴历欠基金x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x万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x人,离退休费用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市局注重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也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各项工作任务。1—6月份,参保的各类企业职工26072人,实际缴费20956人,新增扩面1136人,征收养老保险费1386万元,收缴历欠基金17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1391万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4321人,离退休费用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

全面推进养老保险费全收全支,是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程,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全市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数据库资料,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稽核办法,规范发放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化发放基础。上半年,全市继续巩固社保机构直接发放、银行代发和邮寄等多种社会化发放方式,实行全市银行"通存通兑"、统一结算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为了确保发放的准确性,4月初,市局筹措资金,购买了指纹鉴别系统,目前己完成对享受待遇的3543名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市局规定离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和养老金存折到指定地点按压指纹。工作人员还对行动不便、居住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实行上门服务,派专人前去登记按模和确认,然后建档,进入识别系统,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全市还及时落实增资政策,按照鄂劳社办[_]18号、48号文件精神,各地周密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增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专班人员加班加点,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办理正常增资,仅5月份一个月时间,全市己为34015名符合条件增资的离退休人员人平月增资40元(其中:市直3788人,月增资15.5万元)增资额达100%,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增资工作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个离退休职工身上。

二、维护职工权益,狠抓扩面续保不放松

全市劳动保险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对那些己参保的企业,主动介入做工作,确认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和个人缴费年限。首先做好离退休人员测算剥离工作,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解决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做好内退、下岗、买断职工的续保工作,解决好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的问题。年初,市局下发了《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和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登记的通知》,召开企业劳资人员会议,成立专班突击抓,做好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工作,完善了社会保险数据库。同时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保证下岗分流人员不断保,做到"不论职工到哪干,养老保险接着算"。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5375人(其中市直1977人)。

三、开展专项稽核,防止虚报冒领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署,全市从4月中旬开始,开展了对养老保险费专项稽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各地把专项稽核工作作为上半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不辞辛劳,深入厂矿企业开展实地稽核工作。针对这次稽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严把企业自查质量关。一是向所有参保企业下发了通知,对企业自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狠抓实地稽核,严格实行"三对照"。组织审计、财务、会计和核定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实行"三对照",即将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核定表进行核对,查企业所有职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无漏保或隐瞒职工人数的现象;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年报表,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实际收入与申报缴费工资进行核对,查是否有少、漏报和隐瞒上报缴费工资总额的行为;将企业离退休人数与社保机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对,查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市局把稽核与扩面、续保登记、年检、印发个人帐户有机地结合起来,借这次稽核的机会,己对82%的离退休人员和享受待遇的遗属人员进行了指纹采集,为建立规范的指纹识别系统奠定了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对35%的参保企业进行了实地稽核。

对于保险人员调查医院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一)元旦、春节期间,一如既往的开展了“送温暖”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为特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计231000元,并为1635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发放“送温暖”补助金81750元,为288名领取生活费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发放“送温暖”补助金43200元。

(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止5月底,失业保险新增扩面9805人,其中农民工新增扩面21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7756人,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有5244人的'缺口。

(三)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后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确保金融危机形势下失业人员和大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5月,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546人,为177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87.32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42.09万元。同时为451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6.89万元,创历史新高。今年3月,我区新接收包括重钢环保搬迁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290名,截止5月底,全区共接收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累计2881人,为295名大龄下岗职工发放生活36.41万元,并为212名大龄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金84.58万元。

(四)认真做好金融危机形势下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发放工作。为帮助辖区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我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大渡口区开展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印发纸制文件、政府门户网向有关部门、辖区企业做了大量宣传。截止5月底,我区有7户区属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人数1261人,补贴金额81.19万元;有5户困难企业享受待岗培训补贴,补贴人数1247人,补贴金额37.41万元。其中市属及以上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300万元。

(五)继续做好重钢环保搬迁“直通车”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x年,我区新接收享受重钢环保搬迁政策大龄下岗职工182名,他们将在领取两年失业金期满后接续基本生活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

(六)努力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636万元,闯同年度历史新高。

(七)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对和维护。截止目前我区921家参保单位已全部进行金保系统电子化管理。同时严格根据系统失业人员参保数据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并确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停发失业金情况。

(八)继续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1-5月,组织举办了15期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班,对625名新增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管理,劳动局组织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委托机构的招投标,其中大渡口区育人职业培训学校、大渡口区女子职业培训学校、大渡口区西部人才培训学校、大渡口区中碘计算机培训学校中标,负责我区20x年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同时,继续加强了失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已累计接收失业职工档案近1万余份。

对于保险人员调查医院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

(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

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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