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女生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学生参观检察院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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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检察院女生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

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

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

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描写检察院女生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一年来,在中共x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有关机关的支持下,始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围绕x县委的中心工作,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使x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市院年度综合考核中,整体工作仍在全市各县区院中占据较好位次。20xx年初,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县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奖励现金10万元。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的新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为全面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

1、积极组织、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发动和教育培训阶段,进一步加强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带领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报告、党章和《检察官政治读本》、《检察官纪律读本》、《检察官道德读本》等理论文章,系统的学习了政治理论;在征求意见和分析评议阶段,组织领导党组一班人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积极组织参加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向党组和全体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并主动、诚恳征求批评和意见;在整改阶段切实抓好了党组和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保证了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和全体检察干警在党性、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廉洁勤政、开拓创新等方面有了新的提高。被县委确定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2、认真组织、参加“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常务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2019)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开展、加强宣传,树立形象等措施的落实,整个活动扎扎实实,个人和全体检察干警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有了新转变,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新提高,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有了新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形象有了新面貌。

3、认真组织、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一年来,我注重了组织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注重加强党组一班人和全体检察人员对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在院内重点抓好了全员每周一上午集体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理论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和部门的业务调研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检察业务知识都有了显著提高。本人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也显著提高。一是理论修养和思想水平得到了提高。二是政治方向更加明确,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三是能够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四是检察业务理论和检察业务技能又有了显著提高。

4、组织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活动。为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年初,提议并确定了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决定,决定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加强检察人员的素质教育;通过以部门为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小型研讨会活动,探索和形成一套处理案件的有效办法,达到逐步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经过一年来的实施,收到了显著效果,被市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一年来,始终抓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为载体,以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整改活动为总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三项重点业务”,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1、积极开展“严打”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业绩。20xx年,我们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严打”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严打”方针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1—11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70件52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12件429人,办理案件数同比增长1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8件56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90件503人,办理案件数同比增长18.6%;上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6件25人。

2、积极稳妥地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公正清廉政务环境的建立。20xx年,我们根据市院下达的办案任务,以服务“平安”建设、缓解干群矛盾、维护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为目标,重点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影响发展和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3件31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18件19人,渎职侵权类案件5件12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3、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取得良好效果。加强诉讼环节的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同时也是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平安”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是强化立案监督26件28人,其中已有13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二是依法追捕、追诉漏犯23人,保证了诉讼工作的全面进行。三是依法提请市院抗诉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17件,目前已开庭再审的全部作出改判;四是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依法立查2名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案件,较好地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五是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刑事赔偿案件3件,受理举报线索78件,提供法律咨询360次,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1、认真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自觉加强了对院党组一班人的培训,对每一位党组成员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能够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带动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年党组新进2名同志,我专门开展了谈心活动,对新进党组人员提出要求,并指出努力方向。整个班子形成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2、认真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中,我十分注重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从来不搞“一言堂”和临时动议。特别是在重大工作安排、重要事项决策时,事前都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始终坚持决策前和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协商,决策中广泛听取领导成员和部分同志的意见,决策后全面落实的工作原则,保证了各项工作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特别是在落实“两房”建设任务,准备新建办公大楼问题上,我主动调研,从一般人员到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从选址到设计,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得到了广大干警的支持和理解,较好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严格自我要求,时时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发挥表率作用。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严格要求自己和领导班子成员,努力提高廉政意识,真正做到了廉洁从检、廉洁办案。二是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一岗双责”的管理模式,严格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尽最大努力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较好地提高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同时也在社会上较好地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绝不允许他们以我的名义和影响,办理影响检察形象和检察长形象的事情。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先后带头在全体干警大会和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上作出承诺,并认真实践诺言。五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一年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袒护,该诫勉的坚决诫勉,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了深入落实。

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理论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描写检察院女生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16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013年以来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16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描写检察院女生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各位领导、各位干警:大家好!

我是控告申诉检察处的副科级检察员,在此次中层干部空岗竞争中,竞争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职位。现就我竞争本岗位的优势以及工作设想向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介绍: 我是83年参加检察工作的,大学法律本科(具有法律学士学位),92年到宣武区检察院工作,先后在调研室、办公室、控申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工作中努力实践

作为一名检察官,自己能够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以使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江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通过学习使自己明确了工作的政治方向,并在控申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我深知学习好政治理论,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它能使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能够坚持严于律己,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政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部门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自己在99年“双向选择”中来到控申处工作,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工作环境,自己从头学起,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角色的转换,熟悉了控申处的各项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在复查刑事申诉案件中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是控申处的主要业务工作之一。我曾办理多起刑事申诉案件,掌握了办理案件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在审查刑事赔偿案件中刻苦钻研业务。审查刑事赔偿案件也是控申处主要业务工作,自国家赔偿法公布实施以来,我院一直没有办理过赔偿案件。我有机会在控申处办理了我院也是宣武区第一起刑事赔偿案件,它既是机遇但更是考验。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司法领域。自己很快从完全陌生到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案件的审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在其他同志的协助下,我高质量完成了该案件的审查工作。这一案件的办理成功,填补了我院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空白,使控申处的各项工作全方位展开。自己的工作也受到院领导、部门的表扬,以及市院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认真完成部门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几年来,凭借良好的文字编写基础,我还承担了部门文字材料包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的撰写工作,平均每年完成10余篇,并多次在院调研文章评比中获奖。

三、工作中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在99年“双向选择”中,控申处有8名同志。自己分管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审查及部门各种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20xx年控申处的人员减少到4人,但工作任务没有变。除完成以上工作外,自己还接内勤的工作,负责举报线索的分流,同时协助其他同志开展举报线索的初查,协助检察长接待等。正是这种工作环境和压力,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学习与锻炼的机会,从而使自己熟悉了部门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培养了自己与部门同志团结协作的良好作风。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主动加班加点,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自20xx-—20xx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xx年评为宣武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0xx年评为宣武区优秀信访接待员;

20xx年北京市检察系统“十佳信访接待员”;这些荣誉的取得是领导和同志们对自己近年来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领导帮助,同志支持的结果,成绩应属于部门全体同志。这也说明自己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这也是一名中层干部必须具备的品德和作风。

四、存在不足

1、应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使自己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2、进一步强化业务理论的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3、注意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

五、做好助手、当好参谋,为开拓控申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作为一个部门的副职,首先是要做好助手。既认真完成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协助处长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其次在当好助手的前提下,还应当好参谋。这也是一个副职应具备的能力。我认为,凭借自己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几年来创造的上下级与周边的良好环境条件,我能够履行一个副职的职责。

如果我竞争成功,我将从以下方面拓展工作:

1、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3、在审查刑事申诉案件中推行“与申诉人两见面的工作制度”,在条件具备时,试行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

4、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力争有所创新(因非典的影响,无法具体);

5、按照新的“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调整部门内勤工作,达到规范化;

6、进一步用好、管理好控申举报系统和案件受理系统,为完成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打好基础,为领导了解信息提供帮助。

总之,我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好控申处副处长的工作,如果同志们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将以自己的行动证明我是值得您们信任的,不会让您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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