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 北京冬奥会感悟(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4: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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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大家好!

我是高一年级的苏士奇。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生命在于运动》。

20__年,教育部下发通知,开展亿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_年,夏季奥运会在北京举行;_年,西安中考将体育纳入总分,近十万考生参加了严格的体育考试;_年,冬奥会在温哥华举办,中国健儿摘金夺银,由此可见,大到国家,小到个人,体育都是我们的老朋友,是我们形影不离的伙伴。

进入春季,万物复苏,同学们迎来了体育锻炼的好时节:教学楼前,乒乓球跳跃飞舞,强攻防守,同学们比拼着球技;跑道上,结伴奔跑的同学迎着朝阳,享受温润的春季空气,欢笑与毅力使他们忘记疲倦;篮球场中,大家齐上阵,快攻,篮板,盖帽,抢断,绚丽多彩的转身,同学们热血沸腾;足球场内,一个个漂亮的弧线划向球门,欢呼声不绝于耳。我们在运动中享受快乐,在运动中培养品德。很多同学都意识到,运动给我们带来的益处。

可是,一少部分同学却因为种种原因逃避锻炼,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的锻炼机会,我们发现在体育课上还有个别同学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还有一些同学上操时不认真,个别同学甚至停留在原地一动不动,下午课外活动时有同学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其实体育锻炼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上学期末就有一批品学兼优的同学就是因为体育成绩不达标没能获得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无法达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

春暖花开,又一个四季轮回开始了,大家不妨试试,早上或者课间到操场跑两圈,认认真真地做一套课间操、眼保健操,它一定会使我们一天都精神充沛,神清气爽。下午积极参加一些学校组织的趣味比赛、户外活动,从而让我们的身心都得到了锻炼与调整。晚饭后,抽点时间和爸爸妈妈散散步,聊聊天,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好,以便学习的时候可以更加投入,更有效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做起,热爱运动,坚持锻炼,让我们的生命之花,绽放出更加绚丽的色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魏嘉平二年(250年)征北将军刘靖驻守蓟城时,命军士千人在桑乾河上修戾陵堰,开车箱渠、导高梁河水灌溉。高梁河水系下游即今什刹海一带。

13世纪,蒙古灭金在的宫殿毁于大火,元世祖忽必烈决定另建一座新的都城。什刹海是元大都规划设计的最基本的依据之一。[2]全城自北向南的中轴线是紧傍积水潭而选定的;大都城四面的城墙位置是依积水潭东南岸的距离而建的。元朝曾依托这一片水域在东岸确定了都城建设的中轴线,什刹海始成为元、明、清三代城市规划和水系的核心。[3]元代名海子,为一宽而长的水面,明初缩小,后逐渐形成西海、后海、前海,三海水道相通。

明中叶什刹海水面稻田增加而湖面锐减,在德胜桥东南,开挖一条直通下游水面的渠道岔河),与后海隔开,积水潭水由岔河直流到前海,南经西压闸入皇城,同时向西北,过银锭桥倒流入后海,形成“银锭观山水倒流”的景观。

顺治元年(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内城由各旗分别管辖,今什刹海地区属正黄旗。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疏浚什刹海。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政府对什刹海进行了清淤工作,又在岸边上建立了水泥栏杆。

1992年北京市政府将其定为历史文化风景区。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各位旅客朋友们:大家好!

俗话说“先有什刹海,后有北京城”,又被称为“后海”的北京什刹海历来是老北京人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因其环境优美,且民俗风韵十足,两百余年来吸引了众多的官宦、名家甚至方外之人来此或修府第,或建庙宇,更为什刹海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现而今,北京的都市味越来越浓了,能看到老北京旧时民风的地方也越来越少了,可就在这什刹海,依然能够听到秋日里清脆的虫鸣,依然能能看见老北京四合院建筑群的缩影,依然能够咀嚼京味文化旅游节就要在这里开幕了。“游什刹海,看老北京”,品茗、荡舟、游王府、逛胡同,更有那纯正的京腔京韵,使什刹海大放异彩。

宋庆龄故居

醇亲王府醇亲王府位于后海北岸,府邸分为正院、住院、花园及马圈四部分。另外在府后建有醇贤亲祠堂一所,占地共约八十余亩。特别是府内的西花园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先生故居就建在醇亲王府的西花园,她在这里工作、生活了20xx年,给这座古色古香的园林留下了许多痕迹,增添了不少亮色。

康熙年间,明珠的府邸花园正是坐落于此。园中假山、竹林、小桥错落有致,南楼前临水有“明开夜合”树七株,其中两株二百余年前的古木,据说是明珠长子纳兰性德亲手所植。年轻的纳兰性德常常邀集北京的文人名士相聚于此吟诗填词,今日立身树下,思古之情油然而生,眼前仿佛人影依稀,耳畔边似回响着当年的唱吟之声,“阶前双叶合,枝叶敷华荣”。后来明珠获罪,这府花园又被和坤所占,嘉庆即位后,花园和附近的府邸一起被赐予成亲王,并特许成亲王引后海水入园。现在我们看到的“恩波亭”就是成亲王时修建的,平安石上“岁岁平安”四字便出自成亲王之手。光绪年间,这座府邸又赐给了“光绪”的生父醇亲王,其在成亲王府的基础上添改修缮,建成醇亲王府。

今天,醇亲王府已经成为什刹海边的一道风景线,众多的游人慕名前来,只为心中那一份对历史的眷恋和对古迹的景仰。

梅兰芳故居

梅兰芳先生一生中的最后20xx年是在什刹海西北隅护国寺街9号度过的,这是一座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占地716平方米。如今已成为人们缅怀大师的观光景地。

这是一座两进的北京小四合院。共有房屋37间。现有馆藏文件3万余件。正院保存故居原貌,会客厅、书房、卧室和起居室内的各项陈设均按梅兰芳生前生活原状陈列。

郭沫若纪念馆

千竿胡同往北大约30来米,前海西街18号,这里便是一代文化名人郭沫若晚年居住过的地方。1963年秋天,郭沫若迁居此处,在什刹海西畔这座古朴的北京四合院里走完了人生最后14个年头。

走进纪念馆,草地上,郭沫若的铜像安坐在藤萝架前,双手轻轻放在膝头、目光平静而坦然。驻足绿荫下,闹市里久违的鸟鸣声,不绝于耳。

院内最为显眼的当数郭沫若夫妇亲手种植的银杏和牡丹,那些曾经与主人朝夕相处的一草一木,浸润在主人真诚与博大的情感世界中。人垂花门进四合院,东西两厢已辟为陈列室,以图片和实物展示着诗人、学者兼战士不平凡的一生。正房的客厅、办公室、卧室依旧是主人在世时的陈列。暖郎环绕小小的月季园,通向最北面的房间,正中的一间是郭沫若夫妇研磨书法的地方。伟人已去,故园依旧。一卷卷书稿,一幅幅书法佳作,保留着他的神韵。

广化寺

衣冠杂沓,车马骈阗的什刹海,历来是扎根皇城的佛教僧侣弘法结缘的首选之地。皆因梵刹林立,故名什刹海。什刹之一,饱经720xx年沧桑的佛门古刹广化寺,坐落在鼓楼后西侧后海北岸的鸦儿胡同31号。广化寺坐北朝南,东临银锭桥,西傍宋庆龄故居,占地1.38万平方米,拥有殿宇329间,分中、东、西三大院落。整座寺院建筑严谨,僧房毗连,形成院中有院的建筑特色。寺内古柏苍翠,花草溢香,曲径通幽。

广化寺始建于元代,后经明清三次修建,清宣统元年(1909)曾在此筹建京师图书馆,鲁迅先生曾在此任职。1920xx年8月对外开放。1982年北京佛教协会成立并将会址设在此寺。1986年,北京佛教协会在广化寺西路祖堂内肇建了北京佛教音乐团,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演奏“京音乐”即佛教音乐,并培养后继者。如今,广化寺不仅是信徒们礼佛的地方,佛教音乐、礼佛仪式等也已作为一种文化,成为什刹海民俗文化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刹品禅宗敬祠忆先贤

汇通祠

汇通祠也就是现在的郭守敬纪念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西海(积水谭)北沿的汇通河畔。元朝时期,这里水面辽阔,风景秀丽,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元大都城内、京杭大运河最北码头,漕运船只可直达这里。汇通祠坐朝南,有山门一间,歇山调脊灰筒瓦顶,石券门,棋盘木门两扇,前殿及东西配殿各三间,均为硬山调大脊灰筒瓦顶。后院有二层后罩楼,祠后原有一暗红色的巨石一块,通体花纹如云,叩之如铜。巨石纹路中隐约似有一鸡一狮,人们俗称:“鸡狮石”。

1988年9月27日汇通祠竣工。占地1100平方米的汇通祠按原建筑形式恢复修建。内有石狮、石亭、剑碑,假山叠石,错落有致,曲径路道,别具匠心,石壁洞岫,宛自天开。一座小岛重现人间,清水绕岛而过,随着湖水的流逝,仿佛又回到了久远而灿烂辉煌的历史。

什刹海景点分布

恭王府

恭王府位于什刹海西北角,是一处典型的王府花园,既有中轴线,也有对称手法。 始建于十八世纪末,是北京保存最完整的清代王府,堪称“什刹海的明珠”。曾属乾隆后期大学士和珅的宅邸,后改赐为恭亲王奕忻的王府。府后有一独具特色的花园,名萃锦园,占地约三万平方米。花园东、南、西三面被马蹄形的土山环抱,园中景物别致精巧,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部的府宅原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工作场所,单位迁出后经重修现已对游客开放;恭王府的一部分现作为郭沫若故居也对游人开放。

庆王府

庆王府是北京现存王府中的一座。第一代庆王永璘为清乾隆皇帝第十七子,嘉庆皇帝的同母胞弟。老庆王府在前海西街路北,即和珅府的一部分。道光三十年庆王永璘的后人奕劻袭辅国将军。咸丰元年皇帝命奕劻由老王府迁至定阜大街原大学士琦善的宅第,按王府规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始称王府。这时的奕劻又在府内大兴土木,修建了万字楼和戏楼等处,府内建筑宏伟,面积广阔,分为五个大院,大小楼房近千间,朱红大门,高大的宫殿,只是屋顶为泥瓦而不是琉璃瓦,成为当时京城最华丽的王府之一。民国后为部队机关所征用。

钟鼓楼

钟鼓楼每到定更的时候是“先击鼓,后敲钟”;二更到五更的时候则“只撞钟不击鼓”;到了亮更时是“先击鼓后敲钟”。击鼓的方法是先快击18响,再慢击18响,共击6次,共108响。撞钟也是一样。

关岳庙

关岳庙在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49号。这里原是道光帝的第七子醇贤亲王庙。醇贤亲王庙于光绪十七年修建,至光绪二十五年建成。庙坐北朝南,分三进院落,其中中院又有东西跨院。中轴线依次为琉璃照壁,中门,外为八字墙,两旁各有一座琉璃门;中院内东有焚帛炉,西有祭器亭;正殿7间,殿前有月台一座,东西配殿各5间;后寝祠5间。建筑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民国3年北洋政府在后寝祠塑关羽、岳飞像,并祀关岳,称关岳庙。

广化寺

广化寺位于什刹海北边的鸦儿胡同31号,是一座大型佛教寺院。广化寺始建于元代,传说是一高僧托钵化缘、筹措布施所建,寺亦因此得名。

银锭桥

银锭桥位于后海与前海之间,烟袋斜街南端的南北向的单孔石拱桥,因形似银锭而得名。天气好的时候,站在银锭桥上可以观赏到西山的美景。1920xx年汪精卫在此谋刺摄政王载沣。这是北京最早的桥。

汇通祠

汇通祠位于德胜门西大街甲60号。明永乐年间由姚广孝建,名法华寺,又名镇水观音庵。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重修,赐名汇通祠。祠建在什刹海西海的一个小土山上,四面环水,北为水关。祠坐北朝南。依次有山门一间,前殿三间及东西配殿各三间,后楼三间前抱厦一间及左右耳房各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匾曰“潮音普觉”和“功兼利济”。祠内有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立石的乾隆皇帝御制诗碑。

棍贝子府

棍贝子府位于新街口东街北侧,又称诚亲王(允祉)新府。《啸亭杂录》载:“诚亲王新府在蒋家房。”诚亲王旧府位于官园,因改赐慎郡王,故于蒋家房(新街口东街)建新府。雍正十年允祉卒后,其第七子弘暻继为府主。弘暻于雍正八年被封贝子,故此府又称固山贝子弘暻府(《宸垣识略》),清末至民国年间,此府被称棍贝子府。此府民国时期犹存。20世纪50年代改建北京积水潭医院,原有建筑绝大部分拆除,仅存三间卷棚歇山筒瓦顶的花厅,二幢硬山过垄脊的重楼,以及湖与假山。1989年8月1日,棍贝子府花园被列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涛贝勒府

涛贝勒府在西城区柳荫街27号,西城区重点保护文物。 这里原是康熙第十五子愉郡王王允嵎居住的愉王府,同治七年此府赐贝勒载滢,后载滢获罪,迁出此府光绪二十八年,醇贤亲王奕譞的第七子载涛过继给钟郡王奕詥为嗣,承袭贝勒爵,迁居于愉王府,作为贝勒府,称涛贝勒府。 现存古建筑约1000平方米。坐北朝南,有门东向。分中路和东路及西路。中路有四进院落,东路亦有四进院,后三进院为三合院。西路只有前后3排房子,西为戏楼。南为花园,有长廊、亭、花厅、假山等。1920xx年6月辅仁大学及附中设于涛贝勒府,原马圈及花园前空地建成辅仁大学主楼。涛贝勒府府邸改作原辅仁大学附中男生部校舍,1952年辅仁男中改为北京市第十三中学。

醇亲王府

醇亲王府位于后海北沿,前身是清初大学士明珠的宅第。乾隆五十四年封其十一子永理为成亲王,并将明珠府赐永理。随即按王府规制改建。此府传至毓橚时,被赐予醇亲王奕譞。奕譞的原王府在西城区太平湖东里(今中央音乐学院)。因光绪帝生于此府,成为潜邸,故光绪继位后醇王必须迁出。为区别,醇王原在太平湖的王府称南府,后海北沿的新王府称北府。北府坐北朝南。西部为王府花园,1949年后,进行了整治,是宋庆龄在京的住所(见宋庆龄故居)。东部是王府本身,分为东、中、西三路。中路是其主体建筑,自南而北,街门5间。1920xx年汪精卫等在此附近策划炸摄政王,一时轰动全国。醇王府的一部分现为宋庆龄故居。

烟袋斜街

烟袋斜街在地安门以北,鼓楼前脸儿,有一条北京城最老的斜街,名叫烟袋斜街。这条街东北西南走向,大概有三百米长。当年,住在北城一带的旗人大都有抽旱烟或水烟的嗜好,于是城里的烟叶行业就发展起来了。

梅兰芳故居

梅兰芳故居位于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的梅兰芳故居,原为庆亲王府的一部分。

郭沫若故居

郭沫若故居位于什刹海西岸前海西街18号,原是恭王府的马号,郭沫若于1963年至1978年逝世前在这里居住了20xx年。这里是一处环境非常好的四合院,在名人故居中除了宋庆龄故居外,是比较好的一处四合院。[15]

宋庆龄故居

宋庆龄故居原是清醇亲王载沣的府邸花园,位于北京西城区后海北沿46号。这是一处典型的中国式庭院,幽静的园内假山叠翠,花木成荫,清澈的湖水,曲折环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原计划为宋庆龄在北京专门修建一座住宅,但她却以国事百废待兴,一再逊谢。最后在周总理的亲自过问下,才借此王府花园,葺旧更新。宋庆龄于1963年迁居于此,在这里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近20xx年直至1981年7月29日逝世。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当事人依据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________________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甲方依据本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各位游客:

大家好!我是陈家烁,大家可以叫我陈导,也可以叫我小存。今天我领大家浏览的景点是北京故宫。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故宫。

故宫位于北京市城区中心,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是当今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建筑最雄伟、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皇家宫殿。故宫又叫紫禁城,它以园林景观和容纳了家具及工艺品900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群,成为明清时代中国文明无价的历史见证。

各位朋友,我们接着往前走。瞧!这就是故宫的正门——午门,象征着正午的太阳光芒四射。大家请看!我们面前的是五座用汉白玉修成的石桥,它们象征着仁、义、礼、智、信五德,是皇帝集美好品质为一身的意思。

好!大家请往这边走。你们知道这个金碧辉煌的宫殿叫什么名字吗?答对了,这个宫殿就叫太和殿,这座大殿和其它建筑不同哦,太和殿是整座故宫里级别最高的建筑,它只有在皇帝举行盛大典礼时才使用。因此,大家进入时要注意,不能踩门坎,男士左脚跨过,女士右脚跨过,进来的游客请继续听我讲解。太和殿高35米,东西长64米,总面积有2377平方米,有40多个教室那么大。大家请往上看,殿顶形式是最高等级的重檐庑殿顶,装饰用的彩绘为最高等级的金龙和凤凰,就连大殿正脊上的吻兽也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大家可以环顾一下四周,太和殿里的每样物品几乎都是“第一”。

游完了太和殿,我再带大家去参观保和殿。

这座保和殿是清代的国宴厅及科举考场。自从乾隆皇帝上任之后,这里便成为每四年一次的皇家科举考场。大家都知道,乾隆身边有一位大臣叫刘镛,他就是在这个保和殿考上状元呢!

故宫的浏览就到这里,大家对我的工作还满意吗?如果大家对我有什么建议的话,可以提出来,我会努力改进的。再见!

描写北京冬奥会青年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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