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民警五个过硬心得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2: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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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的伟大号召,并进一步指出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 曾记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面对鲜红的党旗,我们庄严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作为一名公安战士,面对神圣的国徽,我们庄严宣誓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誓言无价,掷地有声,它不但是神圣的誓言、是信仰、是责任、是情怀,还承载着厚重的担当。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老前辈为了寻求真理,救国救民,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朱德放弃名利,远渡重洋,参加中国共产党,为的是什么?贺龙毅然拒绝国民党高官厚禄的引诱,奋不顾身参加 八一 南昌起义,参与创建了第一支革命军队,为的又是什么?方志敏面对铁镣手铐、屠刀酷刑,依然高吟 敌人只能砍下我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的信仰! 功名利禄、血雨腥风,没有动摇过他们救国救民的初心。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铁人王进喜为了实现甩掉 贫油帽子 ,爬冰卧雪,跳进零下40多度的浆池中搅拌配料,他说 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如此豪言壮语,至今还在我们耳畔回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为了兰考人民过上好日子,坚守岗位,与肝癌作斗争。这些老前辈都是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的光辉榜样。

古语有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前辈们忠于使命、服务人民,激励着一代代后来人。这片土地上的后来人,也从未忘记先辈们的砥砺前行。就在我的身边,有为了寻找破案线索,熬红双眼、任劳任怨的刑侦民警;有得胃癌将胃切除了三分之二,仍然坚守岗位的政务综合民警;有患尿毒症常年透析都拒绝下岗休息的国保民警;有不畏寒暑、值守一线的交管民警。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共产党员的奉献、敬业和坚守。 当我问一位老民警如何面对苦和累、生与死时,他平静的说 干这一行,苦和累、生与死,我认了。怕苦、怕累、怕死,就别干警察! 言语质朴无华,却承载着使命和担当。 公安工作真的很忙,党的十九大安保,加班加点是常态,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们从不懈怠,因为我们有绝对忠诚的初心。公安工作真的很细,近到城区的大街小巷,远到山区的河边山脚,每一次巡查我们都细致入微,因为我们有甘于奉献的初心。公安工作真的很累,虽然疲惫,但我们始终朝着走在前列的目标自我加压,因为我们有勇敢担当的初心。每一位警察都用自己的忠诚和奉献、热情和担当诠释着公安人的初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虽然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公安新兵,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人民警察,就要选择忠诚,选择无悔。朋友们,让我们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用理想和青春筑牢初心,用智慧和汗水完成使命!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有关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二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加入公安队伍第一天起,我就立下铮铮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自局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五个严禁”、“十项规定”、“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读内容,我围绕纪律教育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工作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我有时对待人民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民警察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一方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要的实践在于认清职责,立足本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为群众排忧解难。

2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我们要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警务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警务知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3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

我也知道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很不容易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就滞留于现状,我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自己定好位。我不能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不能仅仅按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必须时时刻刻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我代表的是人民警察的形象,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有关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在xx年度的思想、学习、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1、xx年,在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的带领下、我们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加强了防腐据变能力,围绕全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整体工作目标,我作为主管派出所战线的领导,坚持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为标准,在主管战线深入开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活动,并按照《xx市公安局廉洁自律监督考核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日常工作行为,将结果记录在案,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成绩,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带领民警深入开展“一帮一、一对红”帮教活动,进一步凝聚了警心,增强民警爱岗敬业的责任心,从而全面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2、按照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作为主管户政工作的副局长,我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约束能力的同时,严格要求各派出所长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执行xxx局长提出的“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民警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不要民警做的,我坚决不做。”的工作要求,坚决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预防在执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和利用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3、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的过程中,我坚持做到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都上报局党委会议,经过集体讨论,广泛征求其他领导和群众的意见。

4、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命令,在市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带领所主管的战线民警全面、稳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民警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密切警民、警企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制度约束变为自觉执行。

1、我作为派出所的主管领导,深入基层是我的日常工作、倾听社会群众的呼声是我的工作职责。按照“信访接待时”的工作要求,我在每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小时接待来访群众,并向局党委汇报,给来访人以满意答复,帮助他们找到合理正确的解决问题之路。

2、对胡锦涛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我在每月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与班子成员一起查摆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

3、在工作中,我重证据、讲实效,重质量、讲效率,坚决避免只重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我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五条禁令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从未通过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方式获取任何荣誉和利益。

5、在接待上,从未搞过特殊化,严格按标准进行接待。

6、未参加过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7、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认真进行申报,无超标准用车行为。

1、我现居住房屋位于xx镇xx小区,面积xx平方米,xx年花9万元购买,不存在重复享受房改政策购买房屋、用公款装修及无偿占用房屋等行为,除现有房屋外无其他住房。

2、现使用车辆为xx轿车,排气量xxt,于xx年购买,价格为x万元,系省公安厅调拨车辆。

3、我本人及家人从未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

4、从未借委托理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未有违反规定收送过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的行为。

5、我妻子在xx市xx处工作,女儿在市x中上学,我本人及家人从未经商做过买卖。

6、在选拔用人方面,我坚持“量才使用、人尽其才”,从未放生过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违规提拔等违反制度、原则、程序的各种问题。

7、从未接受过办事人员的宴请,没有将吃喝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的情况,从未接受过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行为。

8、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当兵、本人和直系亲属过生日上,从未操办过。

9、除工资外,无其他补助和奖金。

10、家中电脑、手机、电话均为个人购买,费用均由个人支出。

11、本人“八小时”工作以外时间,均在家休息,无任何不良嗜好。

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在作风建设方面还有差距,履行职责上还有待于提高。

今后努力的方向

1、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精神的理解和学习,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加强防腐据变的能力。

2、要经常与班子成员沟通思想,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经常深入到基层所队做调查研究,真正做到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并以这些内容为日常工作的标准。

4、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民警意见,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对照检查,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有关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四

 我自2011年底加入公安队伍以来,日日聆听党的教育,不断成长,也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怀,让我逐渐完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向人民警察的蜕变,也在心中默默立下誓言,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听党话,跟党走,为了光荣的人民警察事业,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局多次组织民警、文员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也在学习中不断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学习先进的政治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政治视野,同时,也不断的自我剖析,找准自身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明确今后工作和学习的重心,以便更好的投身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还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还没有把握住一种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一种奋不顾身的使命感。观察、分析问题还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很好的运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缺少政治的眼光,没有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政治学习过程中,流于形式,死搬硬套,使自己对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指导性,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过后也没有深入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

   没能很好的落实自始至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时候对待人民群众没有做到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和最真诚的服务,尤其表现在遇到人民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的时候,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便有所变化,有时工作较多、较忙时,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水平也会有所下降,以至于时间一长,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逐渐淡化。现在反思自己,实在是有违当初的誓言和警徽下的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警察的宗旨,而我却没有坚持好这一信念,在工作的劳累中,松懈了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不理解时,更要用百分之百的热情感化每一位群众,让警民更加和谐,也能良好的保持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能力不够过硬,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与完成领带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不勤于动脑筋,只会捡前辈的现成,或者完全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主观能动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用心,理论知识学习过后,也没有加强领会、吃透,在工作中又无法正确运用,学而不习。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要么只能求教于人,要么就是能拖就拖,今天不行,明天总能行,对待问题采取逃避的态度,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努力的思考寻找解决问题对策方法,工作中缺乏自信心,缺乏刻苦钻研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工作没有方向,比较盲目。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一长,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寻找捷径,不喜欢花时间和精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最好。有时甚至会有少做事反而少担责的负面思想。也不够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遇到困难就会产生为难情绪,工作能力也不够强。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将理论思想学习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

   2、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地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和警务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断丰富,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干一行爱一行,更加虚心的向前辈和身边同志学习,进而更好的在工作中做到为人民服务。

   3、经常性、自觉性的自我剖析,自我审视,不断地找到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一一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不断的成长、成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的听党话、更党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以上是我的自己剖析材料,不到和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有关公安五个能力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五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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