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生病的同学捐款心得体会和方法 帮助患病同学捐款的感言(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1:4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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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给生病的同学捐款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你在家里还好吗?我好想你。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和拉拉对比赛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却生病了,我的心里好难受。

虽然,老师和同学每天都在群里面给你留作业,你也可以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把功课补上,但是,你不能和我们一起在课堂上学习,也不能一起参加大课间活动,一起做游戏......我的心里还是感到很郁闷。

你可一定要注意身体,在家里好好休息,天气一下冷一下热的一定要注意保暖,及时让爸爸妈妈给你添加衣服,还要多喝温的热水,衣服湿了要及时更换,注意卫生,洗手要用洗手液,洗完手把手擦干,要擦润肤露,记得听医生的话,按时吃药,老师和同学们都盼着你早点儿回到学校

祝你早日康复

潘老师:

得知您得病住院的消息,同学们都很关心,自发的相互转告,并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对您病情的关注,因为种种原因,有不少同学不能亲自来探望您,惟有用书信来表达我们的情感。希望这张薄薄的信纸犹如一叶扁舟,载着我们全体同学的祝福,驶进您的梦湾,守护着您,给您慰藉……

我们高x级一班全体同学都将为您祈祷,您一定要坚强!希望您用乐观的心胸情怀去战胜病魔!祝愿我们亲爱的潘老师早日康复!

主题给生病的同学捐款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亲爱的张同学们:

你在家里还好吗?我好想你。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和拉拉对比赛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却生病了,我的心里好难受。

虽然,老师和同学每天都在群里面给你留作业,你也可以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把功课补上,但是,你不能和我们一起在课堂上学习,也不能一起参加大课间活动,一起做游戏。我的心里还是感到很郁闷。写给生病同学的慰问信

你可一定要注意身体,在家里好好休息,天气一下冷一下热的一定要注意保暖,及时让爸爸妈妈给你添加衣服,还要多喝温的热水,衣服湿了要及时更换,注意卫生,洗手要用洗手液,洗完手把手擦干,要擦润肤露,记得听医生的话,按时吃药,老师和同学们都盼着你早点儿回到学校

祝你早日康复!

写信人:

日期:

主题给生病的同学捐款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职能

1、职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和办理有关手续,各单位考勤人员应按请假单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保存原始假单,以此做为考核职工出勤的依据。

2、严格请假手续,按各种假的规定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1、事假:

(1)职工有事请假,必须向工班长、车间(科室)递交假条,按批准权限(一天以内由工长批;3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3天由劳人科批;超过7天需经段长批准。工长、班长请假报领工区,经车间同意;科室、车间主任请假报劳人科,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车间、科室主任(科长)请事假,经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特殊情况无法办到上述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按有关权限规定请示批准,回来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15天,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者即予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任何人不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办理,并核减当年晋升的技能工资。情节严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钦州工务电务段职工奖惩办法》执行。

2、病假

(1)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有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证明),并于18:00前交给所在班组、科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连续满6个月以上,病愈上班时,根据《钦州工务电务段试工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试工。试工期为两个月,在试工期内,旧病复发的,其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3)职工请病假,需先向班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外出看病。凭乡一级 1

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及时向班组报考勤(除急诊外)。不准借口病假干私活,伪造、涂改、后补或过期(即病假满后三天内)不交病假条,病假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4)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假医疗期超过6个月时,停发病假工资,改为疾病救济费。标准为:铁劳[1993]125号文件规定:技能工资标准和路内有关增资规定所达到的技能金额:60%;享受医疗期的职工每年要做一次医务鉴定,经医院鉴定能上班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段上班,按旷工处理。

(5)对病休职工擅自从事经商或招揽其它有报酬的临时性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予以停发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

(6)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医疗期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下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7)在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探亲假

(1)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职工,休探亲假时,本人必须填写职工探亲假单,由工班长、领工区、车间(科室)领导签署意见,经劳人科审核后方可离段,否则按旷工处理。

(2)符合享受一年一次探亲的未婚员工,每年享受2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3)符合享受一年一次探亲的已婚员工,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4)符合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四年享受一次2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5)探亲假的其他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各领工区、车间(科

室)应有计划安排享受探亲假职工的休假,以免休假人员过于集中,影响生产和工作。

4、婚假

(1)职工在工作地结婚,给予3天以内的假期。

(2)职工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地结婚,给予7天以内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最多不超过10天。

(3)晚婚职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请假,经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字认可,可另加晚婚假12天。

(4)职工请婚假,填写请假单,经由职工所在领工区、车间(科室)及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署意见,到劳人科办理请假手续。

5、丧假

(1)职工请丧假,需填写假单,由领工区、车间(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到劳人室办理请假手续。

(2)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给予3天丧假。

(3)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翁故或岳父、岳母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给予3天(另加路程但不超过10天)的丧假。

6、生育假

(1)女职工请生育假,需持医院证明,经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署意见,到劳人科到办理请假手续。

(2)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婴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生产第一胎)加14天,(同时给予女职工配偶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加20天,正常分娩后施行绝育手术的,加假14天。

(3)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四

个月以上流产,给予42天产假(以上含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绝育手术,另加假10天。

(5)女职工做节育手术,按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

(6)未婚先孕、超生孕造成人工流产、分娩等均不得享受产假待遇,并按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7)女职工育婴哺乳期为一年(婴儿一周岁),在每日工作时间内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时间为30分钟(包括路程时间),如是双胎,增加哺乳时间20分钟。

第三条 以上假期的有关待遇依照国家、铁道部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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