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 扫黑除恶工作经验总结(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9:4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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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精心研究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是成立机构强保障。为加强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专门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由县纪委常委会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领导,x名分管副书记和x名分管常委担任正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举报组、审查调查组、案件审理组、宣传报道组等x个组,负责具体统筹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以上率下强推动。县纪委书记xx同志及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多次到各镇(街道)、村(居)、县直单位和有关企业调研,了解各领域、行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xx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xx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行机制》等制度文件。同时,县纪委书记xx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

(二)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组织公安、国土、住建、林业和委机关室(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研究成立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深挖彻查案件背后“保护伞”。目前,成立了x个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为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县公安局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与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及时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前期侦办。截止目前,县公安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x条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线索管理。通过在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发放宣传册等措施,广泛收集扫黑除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一是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利用墟日在各镇(街道)开展基层反腐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物品x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多人次。二是加强线索管理。明确案管室具体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定期汇总问题线索,按照“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要求,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定期沟通、情况统计等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审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果断亮剑,一查到底。一是整合基层办案资源。对交办、转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了纪委委员划片包干、调查研究、集体议事、工作报告等制度,要求镇级纪委委员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二是领导包片包案直查督办。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各相关室(组)包片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联合查办等方式,推进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直查督办。各纪检监察室统一归入查案人员库,按照线索分批次限时处理需求,配备组长及组员成立各线索查处小组,包案领导通过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督办指导等方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质量把关。据统计,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收到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转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条,其中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x件。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落实。我委主要采取“两个一”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每月一督导检查。制定《xx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机制,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纪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并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书记xxx多次带队到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导工作,了解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每半年一集体约谈。重点对发现和处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x月x日,对上半年以来上报“零”线索的x个镇和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x月x日,对下半年以来上报线索较少的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虽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等举报途径,并积极编写简报和撰写新闻稿件,但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效果还是不够明显。二是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较少。各镇(街道)、各单位摸排问题不够精准,上报问题线索较少,暂未查处典型的大案要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正风反腐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明晰本单位本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注重做好纪法衔接,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快查、快审、快办、快结。

(三)加大线索排查。通过巡察、走村入户和与政法机关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力度,摸清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底数,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的方式,加强对有关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等问题。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17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三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热门思想汇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范文写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五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配合,指导督促全乡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下沉到组落实到户。

(二)制定工作方案。全面了解全村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指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的工作方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制定当中,保证了线索信息渠道的畅通。明确了领导小组月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线索摸排上报机制、宣传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握节点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群众思想,让广大群众体会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伟大意义。

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

(一)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会议、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层层发动全覆盖开展宣传,向村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类型、乡举报方式、奖励办法等在内的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派发到各户,快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此次“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

(二)加强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一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农户家中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主动提供黑恶势力线索。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扩大范围,多广角搜集犯罪类别,加强全面排查力度,认真对群众主动来访、村“两委”换届、脱贫攻坚、封山禁牧、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中有针对性问题进行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三)加强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一是与上级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赌博、偷盗、欺行霸市等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攻势。二是加强社会防控工作。切实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见警率。

(四)明确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为及时掌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人予以批评。

四、积极整改、促进开展

(一)继续做好宣传群众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拓展宣传力度“拉长线、放长钩”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民参与,做到与群众参与,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节奏,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治久安的硬仗。

(二)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六

为贯彻落实《**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黑恶势力存在。

2、20xx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代理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七

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从20-年3月以来,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项工作。现对本镇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按照教育局的要求,20-年3月以来,在校长、支部书记的组织下,召开了多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其中有支委会,校委会,教师大会,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制定《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排查“校园贷”“套路贷”工作方案》等,全面布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20-年以来,针对本镇学校开展情况,于3月1日,5月24日、8月23日、10月12日、11月4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做到了对工作的再学习、再部署。

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委会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学校“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确定了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心学校加强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一年来,召开各方面会议9场次以上,对工作进行布置、宣传;悬挂标语横幅4条;利用校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条;班主任利用家长微信群,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次;利用qq群向家长宣传2次;向学生家长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家长一封信3次;校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2次;张贴宣传画5处;利用教师微信群,qq群向教师宣传8次;利用晨会升国旗时间,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4次;全校召开“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队会二次;在教师政治学习中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并进行“应知应会”的测试;与家长、学生签订“预防校园欺凌承诺书”规范家长、学生的行为等。通过宣传活动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学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为收集线索提供有力条件。

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了“一案一整治”活动;校园周边线索摸排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工作;按照教育局的部署,落实“四个清单”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深入开展。

中心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整治和防控工作:

1.中心学校依据本校的实际,设计了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内容涉及到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学校一楼大厅设立一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同时公布两个举报电话,分为中学部、小学部各一个。

2.根据学校的条件设计了一张宣传单,发给学生,以起到对学生的教育。

3.组织全校在5月13日召开一次“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各班级采取讲解与问答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

4.在5月17日的“律师进校园”活动中,学校邀请律师在其讲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方面内容,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对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9月16日中心学校退休支部书记,为学生上了一场有关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的教育课,为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提供了依据,对学生起到了教育目的。

5.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活动。按照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特点,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承诺书”,要求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共同做出承诺。

6.在5月28日和9月6日,分别组织小学部和门卫安保人员学生进行了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通过情景设计,学生学会了在应急情况下,在班级教室怎样应对暴力突发事件。

7.利用初三家长会,初一新生家长,初一新生教育会的契机,由安全办、政教处对家长进行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家长会,让家长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防治方法,为更好地教育学生奠定了基础。

8.通过学校通过电子屏进行宣传,同时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责任状,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

9.学校两次召开教师培训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能力水平,遇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10.修改和健全了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的能够,建立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11.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常见的表现形式和应对方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12.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排查。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或倾向及时处理性、苗头性问题。对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危害校园安全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

14.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学校坚持落实校园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了责任到岗到人,坚决防止欺凌事件发生。经过工作全校没有出现一起欺凌事件。同时认真开展了管制刀具收缴等工作。各个班级做到了每日两次的管制刀具的收缴。学校由安全校长及相关人员每周抽查一至二次,并请驻地派出所民警到校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全学期没有收缴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学校下发家长一封信,动员学生家长按照线索摸排内容,向学校提供线索。中心学校由班子成员牵头,对周边的重点人群进行检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工作方针,对校园周边进行全面的入户排查,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掉一户的进行收集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学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心学校积极联系驻地派出所,请公安民警入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及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同时配合镇安委会,镇扫黑办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联动机制,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中心学校的指导下,各村小依法协助相关部门打击涉教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周边乱象,加强综合整治,实施有效打击,促进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

小学部对留守儿童进行梳理,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针对重点学生进行家访,帮助和教育,杜绝学生辍学的发生。

中学部全面排查辍学学生名单,查清学生的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并进行分工负责进行家访、走访。这样落实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控措施,同时做好与镇政府和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劝返机制,经过工作,达到了所有辍学学生都进行了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落实了控辍工作。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20__年3月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自查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镇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6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7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

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新市坝镇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没有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

四、组织建设

按照州、县关于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工作要求,结合新市坝镇实际,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我镇制定了《20__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纳入乡村党建月会,定期对村级班子队伍进行分析研判。

五、依法治镇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主题扫黑除恶整治办法心得体会精选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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