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案例讲解心得体会和方法 社会保障方面典型案例(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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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社会保障案例讲解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企业文化总是随着企业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此,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企业的永恒主题。那么究竟什么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内涵是什么?企业文化是如何形成的?这是学者和企业家们在讨论企业文化建设时十分关注并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这些基本问题,然后提出建设企业文化应抓好的几个重要环节。

企业文化又称公司文化。这个词的出现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一种新的思想和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众说纷纭的现象,企业文化也不例外。纵观国内外对企业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大体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1. 五因素说

美国的迪尔和肯尼迪在《公司文化》一书中指出,企业文化是由五个因素组成的系统,其中,价值观、英雄人物、习俗仪式和文化网络,是它的四个必要的因素,而企业环境则是形成企业文化的又一最大的影响因素[2]。

这种学说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中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物质文化是显形的文化,主要指企业中的设施、工具、机器、材料、技术、设计、产品、包装和商标等;精神文化是隐形文化,主要指企业的价值观、信念、作风、习俗、传统等。

这种学说认为,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员工群体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群体意识及行为方式。所谓群体意识,是指员工所共有的认识、情绪情感、意志及性格风貌。

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在运转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含企业最高目标、共同价值观、作风和传统习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等在内的有机整体,是以物质为载体的各种精神现象,是企业的“意识形态”。

究竟什么是企业文化?我们不妨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认识。从广义上讲,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个子系统,是一种亚文化。企业文化通过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和生产经营的产品及服务,不仅反映出企业的生产经营特色、组织特色和管理特色等,更反映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战略目标、群体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它既是了解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又是社会当代文化的生长点。从狭义上讲,企业文化体现为人本管理理论的最高层次。企业文化重视人的因素,强调精神文化的力量,希望用一种无形的文化力量形成一种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凝聚企业员工的归属感、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企业员工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而努力,并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文化的大环境产生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企业文化作如下定义:企业文化是以企业管理哲学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凝聚企业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人本管理理论,同时,它又是受社会文化影响和制约的,以企业规章制度和物质现象为载体的一种经济文化[3]。

企业文化通常是由企业的精神文化、企业的制度文化、企业的行为文化和企业的物质文化等四个层次构成的。

企业的精神文化是用以指导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行为规范、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是以企业精神为核心的价值体系。

企业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核心。企业精神是企业广大员工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并经过企业家有意识的概括、总结、提炼而得到确立的思想成果和精神力量,它是企业优良传统的结晶,是维系企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本来只有人才具有精神。企业精神这一概念的自身就是把企业人格化了,它是由企业的传统、经历、文化和企业领导人的管理哲学共同孕育的,集中体现了一个企业独特的、鲜明的经营思想和个性风格,反映着企业的信念和追求,也是企业群体意识的集中体现。企业精神具有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个企业最宝贵的经营优势和精神财富,它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正如美国ibm的董事长小托马斯.沃森所说:一个组织与其他组织相比较取得何等成就,主要决定于它的基本哲学、精神和内在动力,这些比技术水平、经济资源及组织机构、革新和选择时机等重要得多。例如,株洲时代集团公司的企业精神为“团结和谐、求实创新、拼搏奉献”。这十二个字是株洲时代集团公司老一辈创业者和新一代建设者用智慧和汗水共同铸就的。它的含义是: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共创大业;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知难而上、敢打硬仗、勇于奉献。株洲时代集团公司精神成为其全体员工的基本价值观。

企业的制度文化是由企业的法律形态、组织形态和管理形态构成的外显文化,它是企业文化的中坚和桥梁,把企业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企业的制度文化一般包括企业法规、企业的经营制度和企业的管理制度。

在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与企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企业的经营体制和企业的管理制度等问题。企业的法律形态体现了社会大文化对企业的制约和影响,反映了企业制度文化的共性。企业的组织形态和管理形态则体现了企业各自的经营管理特色,反映了企业制度文化的个性。

(1)企业法规。企业法规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同国家的企业法规,都是以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为基础制定的,对本国的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巨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企业法规作为制度文化的法律形态,为企业确定了明确的行为规范,是依法管理企业的重要依据和保障。

(2)企业的经营制度。企业的经营制度是指通过划分生产权和经营权,在不改变所有权的情况下,强化企业的经营责任,促进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责任制度,是企业制度文化的组织形态。

(3)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经营观念。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一般来说,企业法规和企业经营制度影响和制约着企业文化发展的总趋势,同时也促使不同企业的企业文化朝着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但真正制约和影响企业文化个异性的原因,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经营观念。企业的制度与企业的经营观念有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作用。合理的制度必然会促进正确的企业经营观念和员工价值观念的形成;而正确的经营观念和价值观念又会促进制度的正确贯彻,使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企业行为文化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学习娱乐中产生的活动文化。它包括企业经营、教育宣传、人际关系活动、文娱体育活动中产生的文化现象。它是企业经营作风、精神面貌、人际关系的动态体现,也是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的折射。

从人员结构上划分,企业行为中又包括企业家的行为,企业模范人物的行为,企业员工的行为等。企业的经营决策方式和决策行为主要来自企业家,企业家是企业经营的主角。在具有优秀企业文化的企业中,最受人敬重的是那些集中体现了企业价值观的企业模范人物。这些模范人物使企业的价值观“人格化”,他们是企业员工学习的榜样,他们的行为常常被企业员工作为仿效的行为规范。企业员工是企业的主体,企业员工的群体行为决定企业整体的精神风貌和企业文明的程度[4]。

企业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其显著的特点是以物质为载体,物质文化是它的外部表现形式。优秀的企业文化是通过重视产品的开发、服务的质量、产品的信誉和企业生产环境、生活环境、文化设施等物质现象来体现的。

企业文化不仅体现在产品服务以及技术进步这些物质载体上,还通过厂区建设,包括生产环境的改造,生活设施、文化设施等诸多方面来体现企业的物质文化。

(1)生产环境的改造。生产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员工的情绪与心理。企业如果绿化好、厂容美、环境清洁整齐,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自豪感和凝聚力,而且可以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因此,优秀的企业特别注重为员工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并把它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2)文化设施建设。人有多种需要,不仅仅是物质需要,更重要的是精神需要。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们对精神需要的追求愈加强烈,求知、求美、求乐等心理迅速发展,构成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忽略的课题。建立和完善员工的文化设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是许多优秀企业的重要物质文化内容[。1.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环境中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形成的

存在决定意识,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在企业图生存、求发展的环境中形成的。例如用户等一,顾客至上的经营观念,是在商品经济出现买方市场,企业间激烈竞争的条件下形成的。大庆的为国分忧、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面临国外封锁、国内经济困难,石油生产又具分散及一定危险性等环境下形成的。企业作为社会有机体,要生存、要发展,但是客观条件又存在某些制约和困难,为了适应和改变客观环境,就必然产生相应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同时,也只有反映企业生存发展需要的文化,才能被多数员工所接受,才有强大的生命力。

2.企业文化发端于少数人的倡导与示范

文化是人们意识的能动产物,不是客观环境的消极反映。在客观上出现对某种文化需要往往交织在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之中,羁绊与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之内,因而一开始总是只有少数人首先觉悟,他们提出反映客观需要的文化主张,倡导改变旧的观念及行为方式,成为企业文化的先驱者。正是由于少数领袖人物和先进分子的示范,启发和带动了企业的其他人,形成了企业新的文化模式。

3.企业文化是坚持宣传、不断实践和规范管理的结果

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一个以新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战胜旧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的过程,因此,新的思想观念必须经过广泛宣传,反复灌输才能逐步被员工所接受。例如日本经过几十年的宣传灌输,终于形成了企业员工乃至全民族的危机意识和拼命竞争的精神。

企业文化一般都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定型和深化的过程。一种新的思想观念需要不断实践,在长期实践中,通过吸收集体的智慧,不断补充、修正,逐步趋向明确和完善。

文化的自然演进是相当缓慢的,因此,企业文化一般都是规范管理的结果。企业领导者一旦确认新文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宣传教育的同时,便应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努力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建立起新的企业文化[6]。

根据企业文化的形成机制及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应抓好以下主要环节:

在确定企业文化内容的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点:

(1)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文化的渐进性,结合国家、企业的未来目标和任务考虑文化模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和进步,必然导致人们心理及行为模式的发展和变异。文化的渐进是一条客观规律,也是实现民族的、企业的新目标、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2)根据企业的外部客观环境和内部现实条件,形成企业的共性文化和个性文化。例如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协作精神、严格的纪律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商品经济要求与用户搞好关系,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这些都是不以民族和企业特点为转移的。但各企业在自然资源、经济基础、人员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客观上会产生和要求不同的文化特点。例如投资大、见效慢、风险性较大的企业,一般需要远见卓识、深思熟虑、严谨的态度和作风,而生产生活消费品的企业则要求灵活、机敏的作风。

(3)对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和现有的企业文化采取批判与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取辩证分析的方法,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特别要善于发扬本企业的优良传统。

(4)博采众长,借鉴吸收其他民族和企业的优秀文化。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就十分注重荟萃世界优秀企业文化。它规定在国外的子公司有研究各国企业文化的使命,子公司领导人回国述职或参加培训,首先要报告所在国家和地区企业文化的特点。对于外来的企业文化,也不能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而应持认真鉴别,分析研究,有选择吸收的态度。要搞清楚哪些是优秀的,哪些是适用于自己的。同时,采借别人的长处、精华,还必须进行一番改造,才能适用于自己的企业。如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人给日本企业家传授产品质量管理的考评和测量技术,很快被改造成世界著名的qc小组活动。

(5)重视个性发展。一个企业的文化个性,是这个企业在文化上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特性。它只为这个企业所有,只适用这个企业,是这个企业生存、发展条件及其历史延续的反映。国内外的优秀企业,都是具有鲜明的文化个性的企业。同是美国文化区内的企业,惠普公司文化便表现出许多与众不同的地方。它倡导团体主义,主张建立轻松、信赖、和谐的人际关系。公司宗旨明确写着:“组织成就乃系每位同仁共同努力之结果。”我国企业自觉的文化建设刚刚开始,一般企业还不具备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更需要重视企业文化个性的发展。首先要认清自己的特点,发挥本企业及其文化素质的某种优势,在自己经验基础上发展本企业的文化个性。

(6)着眼企业发展战略,注重培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要配合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为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的精神支柱。企业精神的内容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例如,40年来,株洲时代集团公司员工辛勤耕耘,铸就了“团结和谐,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株洲时代集团公司事业的发展才有了不竭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

(1)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大庆油田1205钻井队是“铁人”王进喜生前领导的钻井队,以后虽换过不少届领导班子,员工也不断更新,但由于坚持对工人进行艰苦创业传统的宣传,“铁人精神”一直保持并发扬光大。

(2)领导带头,身体力行。企业领导者是企业文化的龙头,企业领导者的模范行为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员工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和维护企业的共同价值观,领导者本身应成为这种价值观的化身,并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成员灌输企业的价值观。首先,领导者要注重对企业文化的总结塑造、宣传倡导。其次,要表率示范,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都体现企业的价值观。

(3)完善制度,体制保证。企业文化是软硬结合的管理技巧。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应“软硬”兼施,相辅相成。在培育企业职工整体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制度化的规范。同时,在建设企业文化时,要调整好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形成文化建设所要求的组织体系。

(4)树立榜样,典型引导。发挥榜样的作用是建设企业文化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把那些最能体现价值观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激励方法,有利于优秀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迪尔和肯尼迪在其合著的《公司文化》一书中,把英雄楷模人物作为企业文化五大构成要素之一,认为没有英雄人物的企业文化是不完备的文化,是难以传播和传递的文化。

(5)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一个企业若员工的基本素质不高或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生产力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企业文化建设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基本素质,是建设企业文化的基础保证。在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每一个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都必须首先接受职业道德、经营思想、集体意识、自我修养的集训,进行语言、待人接物的礼节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被录用。原创文章,网。

企业员工的价值观、信条、口号、作风、习俗、礼仪等文化要素,是不断进行积极强化的产物。强化指的是人们的某种行为因受到一定刺激而获得继续或中断的过程。获得行为继续下去的结果的强化,叫做正强化或积极强化;使行为中断或中止的强化,叫做负强化或消极强化。积极强化的刺激使人们获得奖赏性情绪体验,而消极强化的刺激带给人们惩罚性情绪体验。趋乐避苦,趋利避害,是人类行为的基本法则,在建设企业文化时也应遵循这些法则,对员工行为给以积极强化。

企业文化建设应是企业的长期行为,靠短期突击不能奏效,而且是有害的。由组织的少数人创造、倡导的某种文化质,传播到组织的每个团体,再由一个个团体传播给每一个人,使之在企业的每个角落里生根、开花、结果,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改变企业文化的模式,不仅要长期积累新文化质,而且要同旧文化质的“惰性”作反复较量、长期斗争。学习、采借别的文化质,不仅要经过鉴别,以决定取舍,而且要经过长时间的加工制作、消化领会,才能把它吸收进自己的文化里。因此,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必须长期努力,持之以恒。

推荐社会保障案例讲解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22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28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 奖励与惩罚

第31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 附则

第40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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