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 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心得(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2: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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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一

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农村和社区,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广大职工的表率,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工作上,围绕年初律师事务所制定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深入农村和社区宣传法律,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送法到田间地头和家门口;

2、深入企业,向单位领导和职工讲解法律知识,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引导职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坚持到信访局接受来访群众的涉法咨询,为信访群众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4、认真办理单位指派的各项法律事务,冒着严寒在寒冬季节出差到等地区,不辞辛苦的为纺厂讨要被骗货款,先后走访数十家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向自治区人大、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案情,直到能够立案才返回,这种一丝不苟、勤恳执业精神深受领导好评;

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学习系统性不够,虽然我对学习很重视,但由于工作较忙,学习的时间总觉不足,造成学习理论的深度不够;

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在继续坚持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法制理论的学习;

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先做人、再做事”的人生原则。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

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二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现就贵公司侵犯其商标权一案,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致函如下:

“_______”品牌作为我委托人成功向国家商标局注册申请的商标,我委托人系“_______”商标的合法所有人。近期,经相关用户举报和我方律师调查取证,贵公司在企业名称和宣传材料中大规模使用“_______”字样。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向近似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贵公司突出使用“_______”字眼不但严重侵犯权利人的商标权,也是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止与制裁!

鉴于上述事实,贵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委托人合法的商标权益,应按照民法及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请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停止一切使用“_______”宣传的行为,如果贵公司在见函后______日内仍不予更正,且无正当理由,我方将在_______等媒体上发表维权声明,公布贵公司的不法行为;届时,你公司不仅要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承担所有侵权法律责任,对你公司声誉和日后经营都会有很大影响。

特此函告,望贵公司慎思,以免诉累!

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三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开着bmw,出入豪华的写字楼,而后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却让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厦门市的商业中心,在一栋48层的写字楼内。根据国际惯例,此处隐去此所名称,姑且叫做t律所吧。这个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师,并且还有泉州,上海分所,这样算来,整个所至少有上百人。据调查:中国所有律所中,拥有专职律师过百的不足20家。所以,这个所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了,这个律所的律师群体现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厦门也是一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四

v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

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

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

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性别:

身份证/护照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五)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七)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第六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下班时间为。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有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应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做出规定。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有权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承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确定。

第(二)种模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模式:。

第十条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为。

第十五条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检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休息的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带薪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如乙方属于实习律师,甲方应当安排执业律师指导、监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实习律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甲方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离开甲方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导致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所指客观情况包括:。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部队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双方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脱密期,但是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依据第三十五条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向乙方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三条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后,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和∕或报纸,将甲方的客户宣传为乙方的客户。乙方因任何理由离职后,不得诱导甲方的员工离职.

第四十五条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七条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年/月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或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一、承诺

第四十八条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四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制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2.甲方的规章制度;

3.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六

各位律师:

下午好!

我叫xx,来自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我本科就读xx,研究生就读。7年的法学专业学习,使我深深认识到法律应当被信仰,法律工作者应当自觉守法,严守法律职业道德。

实习期间,我自觉遵守实习纪律和律师执业道德,遵从指导律师的指导,热心研究,积极与其他实习伙伴和律师一道探讨、参与相关案件。由于我在校期间,曾在律所实习,基本熟悉诉讼业务的流程和办理要求。毕业后在公司从事法务工作一年,对合同谈判和审核了解较多。因此,这一年实习期间,我以非诉业务为主。

我主要参与了股权转让、项目交接、城市更新、法律方案、和解协议等业务。这些业务对法律思辨有较高要求,同时对综合研判和写作能力要求也较高。我喜欢钻研疑难问题,并根据现行法律及法律原理进行研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经过实习,加深了我对非诉业务的认识,也知道了自己的短板。法律冲突及其解释、法律未明确事项的裁量、法律与现实的矛盾、谈判技巧等都需要再提高。

律师工作面广,要有大局观念,又要有细节意识;要有强健体魄,也要良好心态;要有干劲,又要赖得住繁乱……

有实习的磨练,前辈的指导,自己的努力,我对律师工作充满期待。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七

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主题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实用八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1. 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 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 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 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 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 ,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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