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 民法典 离婚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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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承载着人民期待、凝结着几代法律人梦想的民法典必将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民革党员,我们要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与以往单行的民事法律条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权、占有、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很多内容,还有原有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我们必须通过参加培训和反复看法律条文等多种方式,尽快地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尽快完成知识更新。

民法典各分编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出发,对紧急情况下财产征用、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将民事权利法定化、法定权利具体化,在总结既往立法经验基础上有许多新的突破。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为例,侵权责任编明确了各方责任的划分,对于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还规定了建筑物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有利于充分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公民自觉提升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利。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国家对加强人格权保护的重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呼声。

人格权编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扩大了隐私权保护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全面、严谨、细微。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婚姻家庭纠纷逐渐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尽可能挽救当事人的婚姻,避免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并强化当事人的家庭责任感,维护和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民法典确立了“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

还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抚养赡养、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新规定,这些都将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了解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还要广泛宣传,让周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均能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用民法典规范自身言行,并影响周围群众自觉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让周围群众养成日常学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的好习惯。

学习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制度支撑,让民法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们民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共同加油!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20xx年4月20日下午,北海市银海二年级小学生刘某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到停业多时的“渔家庄”鳄鱼湖玩耍。刘某爬墙进入鳄鱼湖内,用弹弓和树枝挑逗躺在湖边的鳄鱼,一条鳄鱼突然扑上来,咬住他的脚并将其拖入湖中,被鳄鱼群活活吞噬。事发后,当地政府组织武警将其中一条吃人鳄鱼射杀,其余鳄鱼转移到了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刘某父母认为鳄鱼管理人刘家振和鳄鱼湖所有人德天渔家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补偿金等共计30万余元。两被告辩称受害人擅自进入鳄鱼池,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

一审法院认为,鳄鱼湖虽然早已停业并设有警示牌,但鳄鱼湖外层防护墙墙体坍塌,内墙最矮处只有0.55米,外人很容易进入,因此两被告对事故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看管不力的过错,应负主要责任。刘某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力,应承担20%责任;孩子葬身鳄鱼池给原告夫妇造成巨大精神伤害,两被告应赔偿一定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刘家振不服上诉。北海市中级法院审理中,进行调解,最终在20xx年9月5日双方达成协议,鳄鱼管理人与小孩父母达成了赔偿16万元损失的协议。

点评

这个案件可以用“触目惊心”来概括!

在民法上思考,这个案件有两点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中,有一个类型就是对未成年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说的是,在一个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经营或者活动中,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对防范儿童受到损害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中的一点:一是消除这个危险,二是使儿童与该危险隔离,三是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不能发生。没有做到,造成儿童损害,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饲养鳄鱼显然是具有高度危险的活动,且对儿童具有特别诱惑力,同时经营者在鳄鱼池周围的防护墙坍塌,儿童很容易爬进来。因此,可以判断经营者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确定其承担侵权责任是公平的。

第二,在本案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如何对待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问题。在未成年人受到损害的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更应当予以保护,应当得到比成年受害人得到的赔偿更多才对,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在这类案件中,并不是增加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赔偿,而是认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过失,按照过失相抵规则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就是这样判的。这样判对吗?我认为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加害人一方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害人一方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加害人的责任。适用这一条款的规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当然是一般过失,因而不减轻加害人一方的责任,就能够使未成年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保护。

另外应当说明的是,在正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专门规定了“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一章,分别规定了饲养的动物致害责任、饲养烈性犬致人损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以及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本案属于类似于烈性犬之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确定责任。据此,鳄鱼饲养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沈阳 发错催账单侵害名誉权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民法典》进行了重要论述。xx中学根据上司的工作配置,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及工作,把它作为最近一段时间普及工作的重点,教师和学生培养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形成有事找法律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依赖法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学生向很多家长宣传民法典,让大众知道法律,理解法律,维护个人权利。

xx初中首先认真学习市教委和xx区教育局开展学习民法典工作方案,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分工明确,xx校长第一时间统一部署学习情况,党员干部学习由校长负责,教师学习由李卓恒负责,学生家长学习由孙继胜负责,目的是通过普法学习活动,提高教职工法律观念,引导青少年培养自觉守法的意识。

学校普法活动的重点是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教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基本、稳定预期、长期利益的基础法律,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自主学习:xx中学党支部在x月xx日根据上司的通知要求,呼吁党员和全体教师利用网络资源《民法典》,学校制作统一学习笔记,教师通过粗读、精读、细读总结《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鲜明特色和亮点,形成阅读笔记

2、集中学习:xx中学党支部于x月xx日举行升旗仪式,xx校长亲自宣传全校师生,详细说明民法典的意义、地位、实施时间,以事例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统一配置最近的宣传活动。

3、专题学习:xx中学校长xx同志于x月xx日在班主任例行会议上,部署学习《民法典》,以班级为单位,下午第四节课全面开展普法活动,让各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常识,学校制作小册子和总结的《民法典》鼓励所有学生利用暑假期间,认真阅读《民法典》,以感想、美篇、美术作品、手抄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体验,不仅成为学习者,还成为宣传员、讲解员。

4、宣传宣传:学校利用电子屏幕、橱窗、横幅、板报、手抄报以各种形式向师生、监护人、社会宣传,民法典进入大众心中,形成小手手的好结构。学校通过知识竞赛调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党员干部和教师进行交流研讨,看专家讲座的形式深刻理解,对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进行目标,用法律武器解决生活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上司的要求,推进民法典七进的执行。

5、党员领导:切实发挥党员领导作用,日xx中学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民典法》,xx校长给党员上党课,系统阐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深入回顾《民法典》编撰历史,深入概括民法典的鲜明特色和理论研究。党支部对半个月来党员学习情况统一对党员进行民典法知识测试。

6、家庭学校联合:xx中学党支部严格按照上司的要求,贯彻民法典最近时期的工作重点,在x月xx日的例会期间,xx校长重新安排,动员,班主任充分发挥班级阵地的优势,民法学习深入家庭,各成员,学校制作统一的宣传册,利用家长的微信群,宣传民法学习。

总之,学校率先宣传推进保障民典法的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做好表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描写民法典离婚篇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首先,我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xx文理学院法律系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从事了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商法及民事诉讼法,对民商法和民事诉讼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以下是我的实习的自我鉴定。拟从实习目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主要过程、实习、学习与生活、实习所感所想,收获体会六方面进行总结。

把对法学特别是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书本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民事诉讼实务中去,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所在的部门为xx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内容全面,无特定实习岗位。实习期间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从事了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具体的实习内容有:听庭(旁听),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包括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抚育、抚养关系纠纷、一般劳动争议其他劳动争议、经营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其他财产损害纠纷、商品房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害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财产权属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其它赡养纠纷、抚育费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案由的案件。

阅读、了解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书,包括一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上诉状、民事调解书、代理人的代理词、法院的上诉函件、发回重审的函件、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卷宗整理工作,具体包括,到文印室拿裁判文书,盖核对无异章、敲院印,然后折好卷宗封面,按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敲上页码,填写好卷宗的清单,再写好封面,由各审判员、书记员签名,盖上长期或短期的保留期限,最后到档案室归档;其他工作,包括退卷、送快递、和送达回证、传票、合议庭通知、排期指定书的院印盖章、拿送信件报纸和杂志、调档案、打字、复印资料、到法院图书馆看法学书籍杂志等等。

20xx年4月17开始实习。初来乍到,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建筑结构空间分布很不了解,以至于从第五法庭到519办公室小何师姐都要问“你知道怎么走回去吗?”。幸亏我的方向感较强,很快就大致了解了各个楼层及重要办公室的分布,这使我实习学习进展过程加速不少。

实习第一天必要任务肯定是认识熟悉各位老师(按认识顺序为蒋、李、卢、黄、许、许)以及一同实习的师姐小何。她们都还年轻,都很热情,没有一点生疏感,我也很快融入了519这个我即将要工作近2个月的地方。就这样我的实习就开始了。第一天早上我看了好几份民事判决书,相对于书本上虚拟的范本的缩略、枯燥,我感受了现实的判决书的具体、生动。并留意了民事判决书格式和一些内容的写法。

下午送了一些法律文书的快件送后,去第五法庭听一个一审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级法院的一审案子数量是比较少的,所以我算是比较幸运。此案的具体案情是原告租用第二被告的仓库,因同租用第二被告的仓库的第一被告改变照明线路引起火灾造成了原告巨额财产损失,原告请求第一被告赔偿财产损失,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经过了法庭调查程序,然后进入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进入双方的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退庭后回到办公室我就看看一些司法文书和随身带的法律法规。4月18日,在第十三法庭听了个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的焦点主要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还是内部职务行为,此案最后调解掉。

其他时间对照着现实的各种法律文书,看法律文书教程,颇有收获。还学会了盖各种章。4月19日,通过一个二审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了解了“庭询”这一二审民事案件常用的而教材上并没提到的开庭事项。庭询是指二审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均没有新的证据,一般不开庭审理,往往由主审法官询问当事人一些不清楚的案情,以及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然后根据一审审理查明的材料和询问的情况,作出判决。并亲历了一个背靠背的调解过程,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是和当面调解相对,是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的方式。

领略了审判员的民事调解艺术。4月21日,在第三法庭,听了个不是以“官”的身份的“民告官”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子,该案认定的主要事实是诸暨市大塘镇政府设定的垃圾投放点有安全隐患,原告的母亲某日晚在倒垃圾时不幸掉进河里淹死,政府因没有尽管理的义务负主要责任,原告的母亲也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庭后学习了整理卷宗的一些工作,如折卷宗的封面、打页码、写清单、贴封条、盖公章等并阅读了大量法律文书。

4月24日早上,参与了在十三庭开庭进行证据交换过程,得知证据交换是审前程序的重心,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当事人答辩期届满后至开庭审理之前,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利于证据的充分采集,有利于当庭质证认证,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而证据交换的适用范围为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下午去复印室复印诉讼材料,了解复印机的多种操作。4月26日早上,和蒋老师去去开庭了,是个离婚纠纷的案件,离婚案必经调解程序,但没有调解成功。

往后也听了不少离婚纠纷的案件,这反映了离婚已是应受关注的个社会问题。下午学会退卷工作。往后几天在法院图书馆看了些好书,比如邱聪智的《新订民法债编通论(上、下)》、林诚二《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五一长假后听了劳动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一些案件,进一步了解民事审判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5月14日,目睹了许枫老师如何处理“紧急事情”。

许老师通知一个远从四川赶来xx打赢官司的中年妇女来拿传票。那中年妇女由于某些原因急着要回家但拿不到钱没耐心很气愤,很固执扬言要剁上诉人(原审被告)的手指。许老师苦口婆心,从她的利益角度入手,分析了不来拿传票,就需要公告……,最后说服了她。5月25日,去立案大厅处理一些诉讼发票的。5月28日,早上连听两个案件,一个是一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第二被告对该案提出了管辖权疑义。

所以没正式开庭,只进行了谈话了解一些情况。另一个是属于“一审就应该调解掉的案子”,因为有一些案件,诉讼成本过大,并且不能很好的现实的解决矛盾,调解或许是条好途径。其他时间,还听了一些其他赡养纠纷、经营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案件,学习了一些民商法和民事诉讼程序的知识,在忙时,还帮忙从事一些书记员的工作。

实习本身就是一种学习。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院的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理论和实践知识,经常参加了多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丰富的实物的司法文书,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开始实习后,实习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生活需要安排,实习中坚持每天早睡早起,中午午睡,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使我在工作中充满活力。生活需要态度,工作也有工作的态度和纪律。实习中的很多工作,有兴趣就很容易做好。但还有些事难免会比较枯燥的,像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如折封面,敲页码,写封面等。

其实每次折封面的数量并不需要很大,但一封面要折六个折,且卷宗封面很硬需要重力压过才能定形,距离较近的折痕(第三或四折)是很难折的,因此折封面会是比较麻烦的工作。对此我以我的短暂经验总结了个高效率的方法(全省卷宗是统一样式的,各个地方都可以借鉴),就是先折第一,第三或四,第六个折,再折第二、第五个折,用重力压一下,然后转过封面以第二、第五个折为支撑折第三或四折,再用重力压一下。这个动作很流畅,转封面只需一次,重力压只要两次,能提高效率50%左右。

敲页码有时要一连敲几百个,这是个很没技术的工作,刚开始有时心里会有抵触。我的处理是双手轮换的敲页码,用右手时追求速度,用左手时赋之予激情,“激情”是指多用左手可以开发右脑。有了这个想法,我可以很快完成任务。写封面时,自己可以设立多加个目的,如练好书写。这样可以增强行动力,并做的完美。其他如复印上百页的诉讼材料时,你可以找出最佳的前后两个按按钮的时间间隔,用心这很容易找出,根据这个频率,机器的启动复印速度是最快的,并且在复印时你还可以跟着节奏做腹式呼吸,调解一下疲惫的身心。以上就是针对这次实习中不是很喜欢工作的处理或诀窍。处理好这些事情你的工作生活就会很愉快很轻松。

实习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这段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且除了专业的实践经验外,生活中工作中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学习。因此我个人觉得像法学这样实践性强的学科,应多组织一些实践教学活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多接触社会和专业的实践活动。

“打赢官司不一定就有道理,一点都不退让,有时候反而输了日常的理”,这是第五法庭王审判长在一次调解中说的一句话,让我感受颇深。在实习中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我了解到现实中很多的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通过调解解决的。因为在民事纠纷中法律更多的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判决判了,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存在着,法律并不能消除矛盾。

“打赢官司并不意味着事情就结束了,有时官司打完矛盾还在,这并不是想要的结果。”调解是双方自愿答成可接受的协议,调解可以减少诉讼成本,相比判决也可以一定程度修复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一个合格审判人员必须懂得调解的艺术。要具备调解的能力,这要求审判人员要有很好的亲和力,又依法办事不失威严,能给人民群众信任感,既能言之以理,又能动之以情。

接触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也让我了解了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比如众多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反映了当前人们婚姻家庭观念正在发生转变,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正受到挑战。不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说明了市场经济下,人们忙着自己的事情,疏忽了和邻里的沟通交流,关系逐渐淡漠,造成了不和谐的局面。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多住院、多吃药扩大损失“给医院打工” 表明当今社会诚信的缺乏。……

实习的经历,丰富了我的生活,增加了我的阅历,让我更加成熟。使我从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转变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大大迈出了 重要一步。

再次感谢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特别是民庭的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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