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 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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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 (承揽人)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承揽部分 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等系。 注:酬金中包含完成该项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劳资关

第二条 项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应详细约定此条款,必要时,可以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其劳动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修理、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明确规定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原材料等物品的提交日期计算。)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和日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第六条 计量与结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以件、米或其他计量单位计量,但合同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应按下列方法每月结算一次。)

1.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制作当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一式两份上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后 日内审核批准,并以此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全部工作量的依据;

2.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1个月内,乙方应以甲方确认的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为依据,制作《总结算清单》报告甲方,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总结算清单》后15日内审核,甲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即为双方的结算工作量,甲方审核批准的日期为结算日期。

第七条 付款条件与期限(一般应按下面的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如资金充足可以支付预付款,但应当明确何时扣回。)

1.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工程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审定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75%)作为进度款,以后每月如此;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结算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参考比例为95%);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全部工程款(含质保金)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结算款;

3.乙方不按要求向甲方报审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的,甲方有权不予计量,不予支付进度款,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完税发票(甲方扣税除外)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第八条 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第 天起计),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顺延。

第九条 双方责任(可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条件应当增加部分条款。)

(一)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酬金(含进度款和结算款);

2.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指挥,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作,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3.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

4.在开工前,就本工程及相关项目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对此要有书面记录,接受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

5.协助乙方办理工作人员的暂住证及劳动用工手续;

6.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其他应当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二)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或总承包方)现场指挥及管理;

2.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3.负责组织符合合同要求的、足够的及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进场船机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性能证书或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证明;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三证”(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外出人员劳动就业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应将上述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甲方并携带原件供甲方核对,经确认合格登记后才能进场工作;

4.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工作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令等)编制组织、工作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质量完成工作并交付使用;

7.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来完成;

8.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机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9.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原始资料记录,数据如实整理,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阶段性工程结束或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工程的原始记录、数据及技术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人暂住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到当地保险部门办理工作人员的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将有关手续的复印件交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管理好乙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应认真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1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以任何形式与业主(或总承包),监理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和材料应合理使用,保管完好,禁止浪费材料和不合理使用机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并要求赔偿损失;

16.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安全施工(增加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但不能删去本条款)

1.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5.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抢救提供有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赔偿损失且工期不得顺延外,并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不能如期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任务的;

(4)违反文明施工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疏于安全管理,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6)造成甲方材料浪费,机具损坏或丧失原有功能的;

(7)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8)甲方认为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要求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以减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且拒不同意甲方减少工作量的;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2.合同解除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为履行本合同而应得剩余工程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不主动退场并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结算和验收报告的;

(2)拒不退场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甲方自行施工或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

(3)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3. 合同的解除以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奖惩

1.乙方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不能改正的,除赔偿损失外,甲方可给予总工程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对乙方的惩罚。

2.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乙方没有应当惩罚之行为的,甲方给予乙方总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奖励。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法律。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 工程计量单、结算单等;

(3)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双方为解决合同项下的问题所发信函等文件;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或法人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指定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吊顶及封窗工程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甲方将吊顶及封窗工程以单包工形式交由乙方施工,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之数量有差异,根据合同约定单价,依照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内容如有变更,具体以经双方签证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合同文件 约定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其他合同文件约定或补充的内容为准;乙 方依法、依约对其承揽的上述工程承担质量保证和保修责任。

二、工程施工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应以甲方开工令载明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如受不可抗力之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甲方认可并办理签证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三、合同价额及付款方式

1.吊顶面积240平方,经协商按每平方 元。

2.封窗22个(2.6米×1.6米),经协商每个 元。

3.甲方承担乙方交通费用 元。

4.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工程

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据实结算),工程款总额的 5 %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异议的依约无息退还;)二选一

四、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施工资质配备相应专职专业施工人员,并及时办理完善本工程施工所需一切相关证件及手续,遵守本合同、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及变更约定,遵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应达到本合同及设计质量标准、功能和甲方使用需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更换、重建的,以及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供确保乙方顺利施工条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时自负安全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上门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3、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计息)。

2、乙方无故停工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元。逾期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相关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3、乙方工程经返工后仍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承揽方:

地 址: 电话: 履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定做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加工范围

2.1本工程构件共计 / 件,含钢量约计 吨,材质为 ;

2.2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 。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单价:

主桁架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系杆、水平撑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

3.2合同总价:共约计 元,大写人民币约计 。

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 元(合同总价的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

3.5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

3.6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4.2承揽方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20xx)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20xx)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

4.3所加工的钢构件底漆为 ,中间漆为 ,面漆为 ,漆膜总厚度 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 提供。

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

5.1验收方式:钢构件出厂前3日,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则承揽方视为此批发货构件已通过定作方验收,且验收合格,进行发货;

5.2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

5.3结算期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定作方完全认可承揽方提供的结算文件,双方按照此结算文件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运输方式 6.1 负责本合同加工钢构件的运输;

第七条:图纸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

7.2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

7.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

7.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第八条:加工时间

8.1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

8.2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9.2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9.3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9.4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1.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9.5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9.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9.7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件

10.1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定作方已支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定作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安装承揽的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身份证号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_____》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空调、热水器等设备安装;

2、避雷接地;

3、五金配件安装于配合调试;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元/台,热水器:元/台,本价格为包干价。

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要求

1、乙方须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侵害负全责;

2、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

3、乙方凌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安装工具,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推荐承揽合同纠纷办案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定作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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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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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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