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优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4: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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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个领域或某个经历中的感悟和体验的总结。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采用查找资料和咨询他人的方式,获取更多关于心得体会写作的技巧和方法。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开展扫黑除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县xxx会2020年工作安排,笔者于2020年8月中旬组织调研组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以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形成调研如下:

2018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88人,已审结4件81人,结案率80%。查封涉黑案件涉案车辆10部、冻结银行账户17个、查封房产6处。先后审结刘某福等6人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件,杨某乾等9人寻衅滋事案件,韦某云等3人涉恶寻衅滋事案件,蓝某军等6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案件,正在审理被告人陆某医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罪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打压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公民,树立了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为净化全县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9年度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第一名,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有两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精心布置,强化措施。

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巴马实际,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逐步抓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由法院班子成员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做好协调工作,执行院、庭领导包案制度。强化案件研判机制,院、庭领导全程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进重大案事件会商制度,由自治县政法委牵头,建立公、检、法“三长”会商制度,以联席会议形式协调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严格司法程序、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1.人民法院建立扫黑除恶高效能工作机制和专案攻坚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协调共识,打财断血。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打财断血”推进会,促使三家对案件的“打财断血”范围、证据收集、处理意见等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彻查明确思路和方向。同时,为避免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依职权启动财产保全,对可能判处较大数额财产刑的涉黑被告人名下的财产依法进行查、冻、扣,确保判后财产得以顺利执行。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近年来,打拐专项行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通过全社会的合力,越来越多的被拐儿童得以救助,人们的意识逐渐觉醒,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作为参与者之一,我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围绕着行动的主要目标、现状与问题、应对措施、个人改进以及未来展望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打拐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解救被拐儿童,并且抓捕并惩治拐卖人员。通过这一行动,我们为这些无辜的孩子争取到了生存的权利,也为无辜者主张了正义。在这次行动中,我亲眼见证了许多被拐儿童重新回到了他们的亲人身边,看到他们重获新生的笑容,我想,这就是打拐的意义所在。

然而,在打拐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首先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犯罪分子往往掌握着更多的信息,他们悄无声息地实施拐卖,给我们的行动带来了困难。其次是被拐儿童的认知问题。很多被拐儿童对自己的身份已经模糊,他们辨认不出亲人,也不相信自己可以重新融入社会。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并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

面对上述问题,打拐专项行动中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首先,强化了信息共享的机制。通过改进技术手段和与互联网有关部门沟通,我们获取到了更多的信息,并对线索进行了重组分析,提高了抓捕的成功率。其次,加强了心理疏导和关爱。为了帮助被拐儿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工,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和关怀服务。这些措施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为被拐儿童带来了更多的光明。

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很多的个人改进。首先是思考问题的角度。在与被拐儿童的接触中,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尽可能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其次是责任心的培养。解救一个被拐儿童并不是工作的终点,我们还需要关注他们的后续发展,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这些经历让我更加理解到,一个人只有肩负起责任,才能使生活变得更美好。

展望未来,打拐专项行动仍然需要不懈的努力。在信息时代,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进化,我们需要通过新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拐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全社会都能参与其中,才能让打拐专项行动取得更好的成果。

总之,打拐专项行动是一项艰巨而又有意义的工作。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解救了许多无辜的被拐儿童,为他们争取到了生存的权利。尽管仍然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但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心理关怀,已经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我个人在这次行动中也有了一些改进和成长,更加明白了责任的重要性。展望未来,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努力,以期取得更好的成果,给那些无辜的被拐儿童带来更多的希望。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近年来,打拐专项行动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也参加了该行动的相关工作,在每次实践中收获了很多经验和体会。今天我将围绕这个主题,分享我的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问题。

在我的印象中,历史上的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残忍野蛮行为。然而,这种问题并没有因为时间而得到缓解,反而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而更加复杂。我了解到,这种问题不仅涉及国内,还广泛存在于全世界各地。在中国,按照最新统计数据,约有6000名儿童年年失踪,其中不少就会被绑架并被贩卖给有关人员。因此,我们作为志愿者必须认真看待这个问题,并尽最大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三段:参加专项行动的经验。

在参加历史打拐专项行动中,我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例如,我了解到检察院和公安局的相关工作程序,以及去医院的步骤、如何防止拐卖等等。同时,在与其他志愿者的合作中,我们通过高效地分工合作,为成功执行任务做出了贡献。因此,我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一个有条理和协作精神的社区团队至关重要。

第四段:感受和心得。

在历史打拐专项行动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知识,也意识到我需要成为更积极参与和帮助的一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人人共同参与,而我也应该为此尽一份力。我明白到,行动的成功离不开广泛的参与和广泛的宣传,所以我们应该切实承担自己的义务,并通过最直接的方式向周围的人传达相关信息。

第五段:总结。

总体而言,参加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对我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在此过程中,我收获了知识、体验和感觉,既有团队精神的提升,也有了对这个问题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我相信,只有我们大家联手合作,才能打击这种卑鄙和非法的行为,最终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的社会。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近年来,微信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成为很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和不良现象,为了提高微信的安全性,微信开展了“微信专项行动”活动,让用户能够通过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方式使用微信。我在学校里接受了这项活动的培训,并撰写了这篇文章,分享我对“微信专项行动报告”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报告的内容汇总和重点介绍。

微信专项行动报告是一份内容非常丰富全面的报告,总结了“微信专项行动”中所做的各种安全性和健康性方面的措施,并且分享了一些未来的计划和展望。其中,报告重点介绍了微信在安全方面所做的防骗工作和反恶意投诉的能力,以及在健康方面开展的文明使用微信的运动,即健康微信提醒。

第二段:报告内容的收获和分析。

通过学习保护与维护自己的隐私,用健康的方式使用微信,防止受骗受骗等部分,让我明确了自己需要对自己的信息保护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在使用微信时要注意防范各种骗术,比如假冒网友诈骗诈骗等。我也发现,除了通过“微信专项行动”来防范骗局外,个人也要加强自我保护,例如在好友增加时需要审核好友;不允许陌生人获取个人信息或聊天记录等。

微信是一个庞大的社交工具,其中有许多健康、安全、文明的用途,比如社交网络,工作沟通等,但也有许多不良行为,如诈骗和欺诈等。因此,“微信专项行动”这项活动的出现是非常必要的。它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微信的安全和健康,也加强了我们对自我保护和防欺诈的认识能力。它的存在可以让用户知道微信的安全性和文明性,让我们客观、理性地看待微信,并更科学地利用这个社交工具,发挥它的各种优点。

第四段:事件启示。

微信专项行动报告通过分享案例阐述了贪心、虚荣以及颓废的危害。比如说微信上的一些群或者是公众号,发现有情况可以及时通报,告知我们如如何正确应对。然而,这些案例也让我们知道:不能沉溺于微信的美好,而加强自己的看法和意识。在微信的使用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调查时要严格为审查备案,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总之,本次微信专项行动的训练,让我对微信有了更加深入了解,深刻认识了防范诈骗的重要性。微信专项行动是一个好的开始,它为我们打下了基础,让我们了解进行微信沟通的好习惯。不过,我们还要在未来的学习和使用中,继续加强并且自我约束,保持警醒,让微信这个有趣而又实用的工具在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利益。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社交软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微信作为国内最流行的社交软件之一,以其强大的功能、广泛的用户群体和丰富的生态系统,成为了人们最常用的工具之一。而在近期,微信宣布了要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打击行动,这对于我们用户来说乃是十分重要的。针对这次微信的专项行动报告,本人深有感触,下面将分享一下个人对这次行动的心得体会。

微信专项行动的意义十分重大,在今天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背景下,涉嫌违规行为不仅会给人们带来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社会及经济影响。因此,微信专项行动的开展对于用户来说,既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信任。因为只有在我们社交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和伤害,我们才能放心地在这个平台上分享和互动,这样才有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微信专项行动对于社交软件及其用户都有很大的影响。在一方面,这次行动能够有效地减少网络犯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保障广大用户的权益和利益。在另一方面,这次行动也能够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启发大家更多地去关注自身在社交软件使用中所遭遇的风险和挑战,同时也提高了广大用户对于规则和法律的认识和尊重。

微信专项行动的执行过程涉及了多个方面,如加强平台算法监控、加强人工审核力度、加强用户知情权等等,都是为了尽可能地实施这次行动的目标与效果。为了满足需求,微信采用了多重手段,不断反复地推进技术的升级和人员的强化培训,力求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消除平台安全隐患,保证广大用户的信息安全。

微信专项行动对于我们用户来说有很多启示。首先,我们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信息,避免因为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其次,我们还需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平台的维护工作,减少对于不正当行为的容忍和纵容,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网络环境。最后,我们也要时刻关注和了解有关网络安全和规则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注重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总结:

在这个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巨大的互联网中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这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大量的担忧和困惑。以微信专项行动为代表的安全行动,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安心、安全的社交软件环境和平台,帮助广大用户更好地利用科技,更好地参与社会。而我们,在使用这个平台的同时,也要积极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既要享受新技术带来的便利,又要关注和维护其可持续性和健康性,共建和谐、幸福的数字世界。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打拐专项行动是指针对拐卖儿童行为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扶持被拐儿童回归家庭。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拐卖儿童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开展了一系列打拐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重点打击、救助帮扶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打拐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本文就个人在参与打拐专项行动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在打拐专项行动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广泛宣传,增加社会对于拐卖儿童问题的关注,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利用媒体、校园活动等途径,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只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唤醒广大人民群众对拐卖儿童问题的关注,从而真正推动打拐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段: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强大的合力)。

打拐专项行动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和互动,只有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有效地推动打拐工作的开展。比如,公安机关负责破案和抓捕,司法部门负责审判和制裁,社会工作机构负责救助帮扶等等。因此,打拐专项行动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只有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拐卖儿童的问题。

第四段:重视家庭关系重建工作(保护被拐儿童回归家庭)。

打拐专项行动的目标之一是保护被拐儿童回归家庭。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保护被拐儿童回归家庭的工作并不容易。很多被拐儿童在被救助后已和家庭脱节,无法适应原有的家庭环境。因此,我们需要开展家庭关系重建工作,通过提供心理咨询、社会帮扶等方式,帮助被拐儿童重新适应家庭生活。只有重视家庭关系重建工作,才能真正保护被拐儿童的权益,并避免他们再次成为拐卖的对象。

第五段:持续改进打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打拐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我们应该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在工作中不断挖掘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比如,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打拐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加强法律建设,形成有效的打拐法律制度;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儿童行为等等。只有持续改进打拐工作,才能使打拐专项行动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结尾:

打拐专项行动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取得实质性的成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跨部门合作、重视家庭关系重建工作、持续改进打拐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拐卖儿童的问题,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应该关注拐卖儿童问题,积极参与打拐专项行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幸福的成长环境。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义不容辞地站在打拐的战线上,为那些无辜的儿童与家庭提供我们的力量和支持。在中国,虽然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但儿童失踪和被拐卖事件仍时有发生。为了打击这一社会犯罪,政府和公安部门发起了历史性的打拐专项行动。在这次行动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有很多收获。

第二段。

此次打拐专项行动是一次历史性的事件,其目的是打击儿童失踪和被拐卖事件,保障儿童的安全和权利。经过数月的调查和培训,公安部门与相关机构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和拘捕犯罪嫌疑人。此次行动切中了问题的根源,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活动,使得拐卖儿童的问题有所减缓。

第三段。

这次打拐专项行动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安部门的良苦用心和辛勤付出。他们不仅仅是人员的调配和安排,还包括有关部门间的协助和联合行动。他们在调查和拘捕过程中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心血,严格对嫌犯进行审查,以确保每一个嫌犯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的付出为我们送来了一份生活的安定和平静,为未来塑造了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第四段。

我们认为,此次打拐专项行动是一次值得书写历史的事件。它使我们更加奋发,在社会上起到了强烈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它也使我们有更多的理由去关注现实社会的命运,关注社会的改变和发展,为社会的秩序和安定出一份力。它推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秩序的建立,使得我们的心中更加坚定了对祖国的热爱和信仰。

第五段。

总之,此次打拐专项行动亮点太多太多,为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收获和启示。它不仅仅是一次公安部门的行动,更是一次社会的行动和反思。它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儿童失踪和被拐卖带来的痛苦和损失,也使我们为自己的懈怠和不作为感到羞耻。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关注社会状况和犯罪事件,为我们的祖国和家庭的和谐多做贡献。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微信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微信的不断发展和升级,我们的使用习惯也在不断地改变和更新。而针对用户使用微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需求,微信团队启动了微信专项行动,通过不断的优化和改进,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本文将结合自身使用体验,分享一下对于微信专项行动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微信专项行动的目的在于优化用户体验,而最显著的一个方面就是在界面设计上做了大量的改进。新版本的微信通过改变布局和颜色等方面,让整个界面显得更加美观、简洁、易懂。而且通过对于一些小问题的修复和改进,让用户打开微信时感受到的速度明显提升,这也带来了更加良好的使用体验。

微信专项行动并不仅仅针对于用户界面的优化,更加重要的是对于微信的功能进行了大量的增强。例如:新增了语音留言功能,让用户能够像聊天一样,使用语音通话进行留言;新增了扫描二维码后直接拨打电话的功能,方便用户直接拨打电话联系商家。这些新功能的增强和扩展,为用户带来了更加丰富和便捷的使用体验,大大提升了微信的实用性。

对用户账号安全的保护一直是微信团队十分重视的一个方面。微信专项行动通过引入更加安全的认证方式和更加严格的权限申请流程,进一步保障用户的信息和账号的安全。而且,微信还在应用程序管理和数据加密等方面,不断进行升级和改进,使用户的隐私得到最大的保障。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微信专项行动让我们看到了微信团队为了用户体验所做的不断努力和改进,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微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微信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仍然需要微信团队和广大用户的共同努力。通过微信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我们也可以看到优化用户体验,对于一个产品和服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约200字)。

打拐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致力于打击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近年来,打拐专项行动在中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支持。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谈谈我对打拐专项行动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优化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约250字)。

打拐专项行动的成效与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密切相关。在实践中,我们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措施来提高打拐行动的效果。例如,要加强对拐卖人口的定罪和处罚,以及对拐卖组织和拐卖幕后黑手的打击。此外,应加强对被拐卖人口的帮助和保护,提供适当的救助和支持。

第三段:加强教育和宣传(约250字)。

教育和宣传是打拐专项行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加强公众的教育和意识提高,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拐卖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并切实支持打拐行动。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宣传工作,提供针对不同群体的教育培训,并协调媒体资源,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只有公众真正认识到拐卖人口问题的危害,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氛围。

第四段: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约250字)。

打拐专项行动是全球性的社会工作,需要各国通力合作。在国际层面,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并解决拐卖人口的问题。例如,可以通过举办国际会议、签署合作协议以及分享成功的案例等方式,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跨国拐卖人口的情况,共同打击这一国际性犯罪活动。

第五段:精简机构和资源整合(约250字)。

打拐专项行动的效果还受到组织机构和资源配置的影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应该精简打拐的机构设置,避免冗余和重复工作。同时,应加强机构之间的协作与合作,通过资源整合来提高工作效能。例如,可以建立热线服务,为被拐卖人口和其家属提供救助与咨询。此外,还应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合作,共同努力实现打拐行动的目标。

结束段:总结和展望(约200字)。

通过对打拐专项行动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看到,打拐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我们不能放弃。只有通过不断优化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加强教育和宣传、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精简机构和资源整合,我们才能更好地打击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拐卖人口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建立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

(总字数:约1200字)。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市扶贫办:

根据《xx市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xx扶组〔20xx〕xx号)要求,我局对照方案所列排查整改重点和责任分工逐条梳理,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总体帮扶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扶贫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祁门县箬坑乡红旗村结对帮扶共建,紧贴红旗村实际,把“结对帮扶”活动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扎实开展帮扶,结队帮扶的贫困户中,目前仅3户因病致贫的未“脱贫摘帽”,扶贫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初步实现了村级组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增收、困难群体受益、精准扶贫给力、集体经济突破的既定目标。

二、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问题方面。

我局一直坚持扶贫措施到户到人,注重与帮扶村两委及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对接联系,积极协助帮扶村全面实施“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被帮扶村的茶叶、旅游资源优势和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逐户制定了具体针对性帮扶措施。日常走访慰问及问题排查能做到到户到人,能及时了解最新帮扶需求,并结合自身优势尽最大努力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

三、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问题方面。

我局根据干部综合能力和村户实际需求,将能力强、作风实、熟悉县情乡情、熟悉农村情况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申明同志优先选派驻村帮扶,并保持队伍稳定,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相结合,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考勤,推动驻村干部人在岗、心在村,较好地做到了精准选派。同时注重强化业务培训,能认真落实扶贫干部全员培训要求,将培训资源向驻村干部倾斜,并丰富帮扶形式,先后开展了送党课到帮扶村、共办党员主体活动日、团员上门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是否存在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增收渠道等问题方面。

我局能坚持因户因人施策,落实“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式精准滴灌,坚决防止虚假脱贫,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内源扶贫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积极引导扶贫对象自我发展意愿和能力提升。对于已脱贫的帮扶户,积极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定期对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和后续帮扶措施比对,及时对接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求一旦发现确认返贫的脱贫户,务必尽快建档立卡并针对不同返贫原因分类施策。

五、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问题方面。

我局坚持主要负责人任脱贫攻坚帮扶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注重压实各级帮扶干部责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推动措施一级一级细化、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压力一级一级传导。同时强化问责问效,定期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排查;重视帮扶事迹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怠政。

问题方面。

我局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等契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打牢从政之基、夯实廉政之基、强化能力之基,在奋斗中提升素质、展现作为。此外,不断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问效,从严防止“驻村不住村”、走读式走访、帮扶措施流于形式等问题。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在中国,打击拐卖儿童已经成为了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不仅严重危害着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道德风尚和和谐发展。为了有效应对拐卖儿童的问题,中国政府联合各级公安机关发起了“历史打拐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深入剖析拐卖儿童犯罪背后的根源和诱因,积极开展现场侦查和抓捕行动,重拳打击以及遏制拐卖儿童的发生和扩散。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自今年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在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儿童案件200多起,解救被拐儿童500多名,打掉了一批非法拐卖儿童组织和团伙。同时,相关法律和政策也得到了及时补充和完善,为打击拐卖儿童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第三段:探讨打拐行动中的难点和挑战。

然而,在行动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首先,很多拐卖儿童的行为具有高度的隐秘性和经济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精准地掌握行为人的动态信息和次生犯罪的发生。其次,要提高对于拐卖儿童行为的社会认知度和法律意识,便于更多的人能够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的遏制拐卖犯罪的蔓延。

第四段:展望未来和补充建议。

作为一项长期性和常态化的行动,历史打拐专项行动不能单纯依靠一时的功成名就,更需要保持持续的工作力度和势头。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推广相关的法律政策,增强人员技术水平和社会沟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和社会关注,为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总结和反思。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是一次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行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首先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义和人权,提高公众对于拐卖儿童行为的嗅觉和敏感度。其次,要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建立互动性强、制度有序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机制。最后,我们要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和团队凝聚力,促进警民共同参与,努力构建拐卖儿童预防和治理的良好氛围。

历史打拐专项行动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三

xxxxxx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xxx中央、xxx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xxx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xxx,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xxx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xxx。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xxx、运输xxx、制造xxx、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xxx”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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