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 小孩子暴力倾向(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18: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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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一

建立我局与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对存疑数据再进行复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及时得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政策,对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收入评估,确保持续稳定脱贫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2017年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三

我们从事的政法工作,需要把廉洁化作为一种灵魂,融入到每名干警血液的每一个细胞,伴随着每干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让它成为一种圣洁的呼唤,成为一种至高的信仰,也成为我们干警的价值追求。作为一名干警,有其基本的为政道德要求,勤、能、德、绩、廉,都是作为一个干警基本政治道德之一,而其中的廉,就是要求我们广大干警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法,踏实工作,不贪污,不受贿,在权色财的面前如临深渊而小心翼翼,任何举动要在干警的工作准则之内,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之内,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政法干警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存在,如人情的拉拢、关系的打点、熟人的招呼、金钱美女的亵渎等等,尤其是作为基层干警,所接触的人、事、物应接不暇,故诱惑更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心存廉洁、公正执法,要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分分利益,情牵百姓丝丝安危。作为一名干警,时刻需要用良知来警惕自己,廉洁是工作的需要,是政法工作的基石。

一、要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人和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干警为人民,应时刻不忘初心,一心为公,成就公道,勤俭节约,两袖清风。要时刻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来鼓励自己、鞭策自己。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开展政治建警工作中,要把政治建警建设置于首位,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这也是廉洁从警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

二、作为一名干警,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防止各种腐败乘虚而入,防止内心发生“私欲膨胀”,牢记“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千里决提,毁于蚁穴”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时刻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公生明、廉生威”,见微知著,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始终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保持廉洁从警的本色。我们工作如履薄冰,要时时警醒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要谨慎交友。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方面,坚决做到“二十个不准”。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慎重选择相交的朋友和环境。古语云: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人伤;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成其久远。要净化自身交友圈,择善而交,真正做到交有道之朋,不交无益之友。要警惕少数心怀叵测的人千方百计与你拉关系、套近乎、交朋友,投你所好。慎防在过滥的社会交往中看到灯红酒绿就心理失衡,产生攀比心理,导致私欲日益膨胀,以致放弃原则、突破底线,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四、要远俗修身。作为一名干警警,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多读书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才干,净化思想和灵魂,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境界。要反复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政治建警活动中,要重点学习各级方案、制度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把读书学习变成自觉行为,自我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用多读书来克服“做事恐慌”,用多读书来充实提高自己,用多读书来祛除“四风”陋习,用多读书来充实灵魂,用多读书来远离低级趣味。

我们从事的工作面临的诱惑很多,而作为一名干警要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必须需要很强的自制力,而这自制力就来自廉洁之德的内心约束,来自干警职责的外在约束,但不管怎样,要想使得廉洁之花开的绚烂,就只有像“暮夜却金”故事里的杨震一样,敢于拒绝不义之财。在权色钱诱惑面前,做到廉洁自律,守廉如玉,善于“慎独”。

政治建警,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保持警队纯洁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切实实以政治建警为契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四

教学目标:

1、通过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冬季安全应注意些什么,从而在思想上认识冬季安全的重要性。

2、教育学生在冬季为了身体、和生命安全要增强防滑和防坠冰的意识。

2、从行动上真正表现出来,即能做到自觉遵守纪律,并能督促其他同学。

3、教给学生一些自救知识。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寒冬来临了,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生自由谈话)

二、讲解冬季安全注意事项

近期我国大部地区遭遇低温和暴风雪的袭击,大范围的恶劣天气给我们生活带来较大的不便,尤其是交通运输和出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就冬季雨雪天气方面问题,提示一些安全防范知识:

1、防滑:由于长时间强降雪,地面积雪较厚,在经过踩压后就形成了一层光面,在气温稍高冰面开始融化时,尽量减少外出频率,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如确需外出,要穿防滑鞋或在脚上绑根旧布条,手上不宜拿伞、棍等细长物品。

2、防冻:外出时穿戴好保暖衣帽。耳、鼻、手不宜长时间暴露在外。

3、防病:活动出汗后立刻到室内用干毛巾擦干汗水脱掉已湿衣服,换上干爽衣服,条件允许时可先洗个热水澡。每天保持室内通风半小时防止感冒病毒滋生。

4、做到“四不”承诺,即不私自下水或滑冰;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滑冰或打捞水中物品;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到秦渠边游玩;不到危险地域、沟渠滑冰游玩。

5、其它安全事项:

(1)注意取暖,生好火炉,穿好棉衣,戴好手套,防止冻伤。

(2)家庭和学校内学生居住场所要安装安全设施,严防煤气中毒。

(3)不玩火,尤其是在教室或宿舍内烧火、点蜡烛时,要提高安全意识,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不在校园内或坡上滑雪,不在校园内追跑打闹。

三、溺水急救

溺水是常见的意外,溺水后可引起窒息缺氧,如合并心跳停止的称为“溺死”,如心跳未停止的则称“近乎溺死”这一分类以病情和预后估计有重要意义,但救治原则基本相同,因此统称为溺水。

急救方法

1、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冬季来临了,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比较差。为了能够使孩子们安全的度过这个严冬,下面是一些冬季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4、发生事故要求:

出现事故,要立即呼救,儿童少年不冒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四、手脚冻僵了应该怎么办?

在寒冷的冬季外出活动,常常冻得手脚发僵。手脚冻僵了,千万不要在炉火上烤或者在热水中浸泡,那样会形成冻疮甚至溃烂。那么正确的方法应该怎样呢?

1.应该回到温暖的环境中去,使冻僵部位的温度慢慢回升。

2.如果在野外,应当设法用大衣等将手脚包裹起来,还可以互相借助体温使冻僵的手脚暖和过来。

3.最有效的方法是用手搓,通过摩擦增加温度,促进自身的血液循环,以恢复正常。

五、总结谈话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懂得了些什么?你决心以后怎样做?

希望同学们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并且相互提醒,积极向我们的同学、家长宣传安全知识。自己健康成长、家人幸福快乐,安全是前提。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五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六

一、远离湖水,生活更美好!

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禁止下河游泳

三、请不要让江河成为你最后的家!预防溺水。

四、水是生命之源,请远离水源地。

五、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六、珍爱生命,勿忘安全。

七、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八、预防溺水,人人有责。

九、不要无父母陪伴下水游泳;

十、花样年华,别为溺水停下!

十一、生命至高无上,学生安全第一!

十二、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十三、强化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十四、湖水因为美丽,让人忘了危险。

十五、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七

1、最后,我们相反,我们的要求你一定能做到:因为你是一个最棒的孩子!爸妈只想对你说:努力!努力!成功属于你!

2、人生就短短几十年,对从你出生就开始照顾你的姥姥姥爷,对一直惦记你深爱你的爷爷奶奶,对亲爱的爸爸妈妈,还有你周围的朋友,一定要爱呦。

3、说你是一张白纸一点儿都不过分,即使在上面轻轻地点一个点儿,都会使你内心涌起阵阵惊涛骇浪。不像浓墨丹青的画,多一笔少一笔看不出什么变化,对于纯洁的你来说,任何一笔都是关键的一笔,抹不掉的一笔,伴随整个人生的一笔。而这一笔也许在你不经意间,也许只是因为好奇与好玩随手涂上的。但是,跟你学写字不一样,字写坏了,橡皮可以擦,而涂在心灵上的东西比烙在肉体上的伤疤还结实,还疼痛。女儿,妈妈希望你的第一笔画出美丽、诗意与韵味来。

4、儿子,要有人生的信仰。我不是说宗教信仰,是说精神信仰。有了高尚的信仰,我们才能一直坚持自我,坚持不被欲望左右,不会被邪恶击倒。生活中种种诱惑,如权利、金钱,都会让你变得贪婪、自私、丑陋、病态、妒忌、憎恨,但只要有高尚的信仰,你就会抵挡住让你堕落的利诱,会坚持住自我的理想、信念,会具有独立之精神、独立之人格、独立之思想,最终会成为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5、希望新的学期里认真学习,和同学们融洽相处,争取在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健康等方面的素质继续创优。也希望诗伊积极主动,大胆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班干部,争创三好学生。也借此机会,对老师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

6、孩子,对不起!我们知道过往给予你了很多的伤害,心里很难过。不是我们不爱你,而是不知道怎么善巧圆融地教你、爱你。现在我们进步了,也渐渐成熟了。给我们一个鼓励吧!谢谢你陪伴我们走过那么多难忘的日子!过往的父母不知道怎样做真正的父母,不知道怎样表达对你的爱,用太多错误的方式深深地伤害了你,伤害了你那比成人更敏感、更脆弱的自尊!今天,我们在这里深深得向你忏悔、向你道歉!——对不起啊,孩子,对不起!让你受到伤害的不是社会的暴戾,而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诸多误区和失败的方法!

7、亲人只有一次的缘分,无论这辈子我和你会相处多久,都请好好珍惜共聚的时光。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

8、黎明即起,孜孜为善。“愿你热爱生命的春天,珍惜时间的清晨,学那梅花,争作”东风第一枝“。

9、儿子在学校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认真学习,对自己要严格要求!希望你好好学习!

10、灿烂的季节迎接灿烂的你。这个世界因你而变化。

11、孩子,可要记住,哭泣的时候,妈妈就在这里等着你。

12、宝贝,你知道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这个丑丑的小东西,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被你俘虏了,尽管你不一定看得清我,但我相信母子之间那一份天性,那种感觉真的既陌生又有点……欣喜,我说不清,不知要怎么来形容!只是那一刻,我已经知道,有一种叫做母性的东西正在我的体内悄然升起,并且闪着亮光,而那种光芒定将一直照耀着我们,在以后一起相依相伴走过的人生中一路温暖!

13、“黎明即起,孜孜为善。”愿你热爱生命的春天,珍惜时间的清晨,学那梅花,争作“东风第一枝”。

14、学会保护自己,上下楼梯注意安全,吃饭看一看烫不烫,喝水防止烫手,离会打人撒野的小朋友远一点,学会讨老师的欢喜。

15、推销产品要针对顾客的心,不要针对顾客的头。

16、人生的路上也许是荆棘,坎坷;也许是鲜花,掌声;也许是平淡,庸碌?;但父母对你无尽的爱将永远伴随你,希望你永远快乐,勇敢,自信,博爱。明确目标是人生的追求,健康身体是未来的保障,知识积累是人生的阶梯,坚定信念是成功的钥匙!请记住:笑看人生,日事日清。

17、老师非常厉害,会注意观察,把小朋友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也许她不说,但她心里可清楚了,哪些宝宝懂事哪些宝宝不听话,如果你今天表现很好,老师没有表扬,那是在考验你,看你能不能坚持,如果有小朋友表现不好,老师没有批评,那是在给他一个机会,看他能不能自己改正,老师看的是小朋友长期的表现。

18、儿子,人生很短,但希望你不仅仅是来世上走了一回罢了,要把短暂的一生活得像模像样。如有可能,儿子,发挥自己的潜能做一个伟大的人吧!做不到,做一个有用的正直的善良的受人尊重的人吧!无论怎样,希望你一生快乐!

19、时间在不断的流逝,我亲爱的宝贝也在慢慢长大,在未来的日子里你还会经历好多好多有喜、有乐、有悲、有痛的事,希望你能永远保持一个快乐的心境健康成长,我也会永远握着你的手同你一起去战胜困难!

20、孩子,妈妈没有离开你,妈妈就藏在你黑黑的眼瞳里。

21、我最亲爱的小宝贝,自从有了你,你就给我们带了无限的快乐,你是上天派来的天使。有了你,妈妈和爸爸的生活更加丰富欢乐;有了你,妈妈和爸爸的爱情更加坚固;有了你,妈妈和爸爸的生命得以延续。妈妈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多多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

22、孩子,对不起!在过往的岁月中,因为受困于自己的情绪,在烦了、累了的时候,面对你出现的问题毫无耐心可言,甚至是施以语言和肢体的暴—力来粗暴地解决,种种的这些都是在我们无意间做的,而弱小无助的心灵啊虽不会准确的表白,但早已深深地伤害了孩子。这些伤害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也不曾有真正愈合的伤口,它掩藏起来了,又化成了孩子性格中缺陷的一个因子,让我们的孩子深受其害!

23、妈妈骄傲你:懂事,知明理。虽然,每星期的周一到周五妈妈不在你的身边,不能象别的孩子那样细致、周到的照顾你,但你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倒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有条不纹,自己学会了照顾自己,自己的事从来都是自己在做,你养成了坚强、勇敢的品格,你能勇敢的面对一切,和妈妈一起承担了别人没有承担过的事。你的勇敢让妈妈更坚强了,让妈妈看到了新的希望!

24、孩子,期中考试玩了,成绩还可以,但你还要更加努力勤奋刻苦,把成绩提高上来。

25、要学会一技之长,多技多长当然更好。从小就开始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这些会使你的人生更加精彩。

26、你在妈妈的眼里就像是一棵小树,妈妈每天用欣喜的眼光看着这棵小树渐渐长大,伸出新的枝干,长出新的嫩芽,就像你认识的每一个生字,掌握的每一点知识,懂得的每一个道理。但是,妈妈也看到那些歪斜的枝干,被虫啃噬的残叶,就像看到你做事拖沓,上课走神的模样。

27、宝宝你要记住,你是与众不同的,你是独一无二的,你是最棒的!在你成长的过程中,爸爸妈妈会一直陪伴你,和你一起面对困难,一起战胜挑战。宝宝你是如此的优秀,一定能够面对并且战胜所有的困难和挑战。爸爸妈妈都是很平凡的人,我们希望你也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做个平凡人;做个一个有责任心、有公德心、有爱心、有恒心的人,做一个有用的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受欢迎的人,这已经足够爸爸妈妈一生为之骄傲。

28、对你不好的人,你不要太介怀,在你一生中,没有人有义务要对你好,除了我和你妈妈。至于那些对你好的人,你除了要珍惜、感恩外,也请多防备一点,因为,每个人做每件事,总有一个原因,他对你好,未必真的是因为喜欢你,请你必须搞清楚,而不必太快将对方看作真朋友。

29、虽然平日你默默无闻,却看得出你样样要强,你用实际的行动证明,你无愧于班干部的称号,你用点滴汗水,浇灌着成功的花朵,你爱好写作、唱歌。你有助人为乐精神,但你还有不少缺点,同学们正以更高标准要求你。愿你扬长避短,我永远是你忠实的朋友,我会做你的有力支持者!

30、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31、孩子,你是我们心中的一颗骄傲。加油吧!争取期末考试中能够在全班进前十名。

32、分清楚什么是正当需求(上厕所,喝水,穿衣服、吃饭等),什么是不合理要求,要勇敢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正当要求。

33、今后的人生中,可能会遇到些挫折和打击,你必须坚强面对。有些现实你无力改变,但只要你具备坦荡的胸怀、仁厚的心灵,你就会从容面对一切。当年襁褓中的你已长大成人,十八年的点点滴滴父母已为你精心收藏,愿你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未来,为你的青春填上浓墨的一笔。

34、孩子,你的到来点亮了我们的生命,为我们的生活赋予了全新的意义。

35、孩子,你是最棒的,你是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每一件事都那么认真。

36、聪明的人,今天做明天的事;懒惰的人,今天做昨天的事;糊涂的人,把昨天的事也推给明天。愿你做一个聪明的孩子!愿你做一个时间的主人!

37、你无论做得怎么样,表现如何,你是我亲爱的孩子,我依然爱你。

38、还有你生病的时候,每次去医院里打针的时候,都是爷爷和爸爸抱着你,奶奶和妈妈都不敢陪在你身边,奶奶心脏不好,怕那种场面,而妈妈也不是狠心不管你,只是因为妈妈太怕听到你的哭声,你的哭声揪着妈妈的心,那种感觉特别的难受,你不知道妈妈在门外哭得多么难看,多么没有风度!妈妈是多么自责没有照顾好你啊,让我的宝贝受苦了,多希望妈妈可以替你承受所有的苦难啊!只要宝贝你健康,无病无痛的,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啊!

39、你可以要求自己守信,但不能要求别人守信;你可以要求自己对别人好,但不能期待人家对你好。你怎样对人,并不代表人家就会怎样对你。如果看不透这一点,你只会徒添不必要的烦恼。

40、亲爱的女儿您好!爸爸妈妈想对你说:你上学辛苦了,你要知道通过这次考试,知道了那门功课差劲,在以后的时间里,怎么努力学习,爸爸妈妈相信你能学习好,也知道你是一位很上进的好同学,一定能和老师、同学们搞好关系。在下次考试中一定用最好的成绩回报老师对你真心辅导的那份苦心,爸爸妈妈更希望你在学习上取得优异的成绩,在班里,学校名列前茅,将来为国家做一名有用的人才。孩子,努力吧!老师、同学、家人,都在你背后为你加油呢!

41、三年前,带着爸爸妈妈无尽的爱,你来到了我们的身边,你是如此的冰雪聪明,对于新鲜的东西你总是一学就会;你非常活跃,总是爱上窜下跳,妙语连珠;你敢于探索,总是喜欢问为什么并努力去尝试各种新奇的事物;你很勇敢,摔倒的时候会自己爬起,打针也不哭;你的笑容很美,充满阳光、纯真无邪,你给我们增添了无限欢乐,感谢你的到来!

42、你是个聪明孩子,成绩一定会赶上去的。

43、能够管住自己是你将来成功的保障。

44、虽然,很多有成就的人士都没有受过很多教育,但并不等于不用功读书,就一定可以成功。你学到的知识,就是你拥有的武器。人,可以白手起家,但不可以手无寸铁,紧记!

45、爸爸要给果果准备小窝。买个婴儿床,让果果睡觉,果果可以在床上晃着玩,那就是果果自己的小天地了。要给果果准备个学步车,让果果学走路,果果要长大,不能总爬来爬去了,得站起来走路。要知道站得高,可以看得更远哦。

46、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47、希望你认真学习,孩子你不是最笨的,遇到问题多次思考,我们相信你是最棒的。

48、前几天奶奶跟你说的那些话,妈妈很不赞同,当时妈妈没和你解释清楚,现在妈妈告诉你,一个人并不是在家里厉害了才不会有人欺负。一个有本事的人,在外不管受多大委屈在家也不会冲家人发脾气,因为他知道家人是需要呵护的,需要他照顾的。

49、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有雄伟的目标,可行的计划,而且能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这要求有超人的毅力。不懈的追求,锲而不舍终有大用。

50、孩子,做人要坦荡,待人要坦诚。

51、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梅花香自苦寒来。阳光总在风雨后。

52、从小就淘气的你,随着时间的迁移尤其是上了初中以来,学会了孝敬长辈长辈,关心和帮助他人;喜欢运动的你无论在学校还是家里,都会有你健康俊朗的身影;天赋的抽象思维、丰富的想象力及敏捷思考能力,使你的数学始终在班里遥遥领先,被同学们誉为“数学王子”。父母殷切希望你能继续发扬优点,在今后的前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53、孩子,从你呱呱坠地,你的第一声啼哭,第一抹微笑,第一次爬行,第一次站立,第一次迈步,第一次呀呀地喊叫,第一次叫爸爸妈妈……太多的第一次,都被珍存在妈妈的记忆里。忘不了你第一次对我露出笑容,我惊喜地给你爸爸打电话,然后我们俩因为你的笑而傻傻地笑着、说着、看着……那些日子,你的每一点滴的成长,都会带给我们无数的欢乐与震动。看着融合了我们血肉的生命在不断地丰满、成长,巨大的喜悦与成就感就会同时充盈在我们心间。

54、儿子,要相信世界总是美好的。虽然我们的身边有那么多丑恶的事物,但人类总是不停进步的,没有一刻停止过发展。就如有时邪恶会占上风一样,你的人生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还得经历很多的失意、坎坷,你得相信:只要自己努力,明天总是会比今天好一点的。而社会也好、生活也好,只要有人,就会有人性的存在,而人性中常常迸发出真、善、美,世界总归会变得更美好的。人生不是抱怨、悲观、失望和消极,而是积极、奋斗、努力向上、充满希望的!

55、我认为健康和快乐是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东西,如果它们可以转让,我愿意把我的那一份都给你!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八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 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五条 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七条 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八条 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依照以下方式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进行处置:

(一)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三)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四)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第十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办案的情况和办案人员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 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 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 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精选九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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