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简短 督查工作感悟(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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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简短一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黄安监明电﹝20xx﹞2号)统一部署,市局组织6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参加,于6月10日至30日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暗访等方式,督查了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以及部分乡镇,抽查检查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5家。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辅导报告会、宣讲会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热潮。尤其今年“安全生产月”以来,在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等系列活动的同时,采取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组织新闻记者深入企业开展系列专题报道等活动,大力宣传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户外有势,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地积极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向乡、村两级延伸,全市所有乡镇都落实了“五覆盖”; 684个行政村(社区)中有298个落实了“五覆盖”,覆盖率43.6%。全市350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的有178家,覆盖率51%。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照模块化管理的要求,全市集中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检查企业单位和场所2276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489处,下达执法文书103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2145人,督查检查企业2534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547条。

(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集中治理制造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服装纺织、人员密集场所、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安全隐患得到整治。歙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已收回不符合条件的300余户零售店零售经营许可证。黟县开展写生学生接待场所专项检查,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写生学生接待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五)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在各级政府驻地、企业、建设工地、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横幅20xx条,安全宣传挂图3200份,屯溪区印发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汇编4000册,xx区印发法规汇编3000多册。全市共组织综合演练32场,专项演练352场,演练直接参加演练人数达8.68万余人,其中风景区承办了全国客运索道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徽州区承办了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六)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都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突出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开展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严格落实应急突发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信息传递、报送及时。

(七)全面推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全市第一批48家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已完成建设,基本实现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市、区县、企业三级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

(八)创造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祁门县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徽州区落实循环园夏季高温安全预警机制,歙县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和村级安全生产责任。休宁县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终端建设,对全县所有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输入执法终端,提升安全监管科技水平。经济开发区制定安全生产“四个一”方案,(即创建一个安全生产机构组织、完善一套安全生产规范制度、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特色活动和制定一套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者责任机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体系向乡、村两级延伸重视不够。各地推动“四级五覆盖”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缺乏有力措施,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落实不到位,“上热下冷”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动迟缓。部分地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制范本》学习贯彻氛围不浓,结合实际不够,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不力。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推进力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不坚决、不严格,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企业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依然存在。

(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视频监控工作,视频监控设施使用不规范,维护不及时,不能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加大乡镇、行政村(社区)“五覆盖”和 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力度,督促乡、村两级加快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9月30日前全面实现“五个全覆盖”。中央、省驻黄企业,市属企业,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民爆企业8月20日前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其他行业所有规上企业11月30日前都要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积极指导所有规模以下企业逐步实现“五落实五到位”。

(二)认真抓好“大执法”活动。在“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的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检查,围绕道路交通、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经济开发区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员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切实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全面推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建设。督促企业针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切实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实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四个过程的有效管理。同时,大力推进第二批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年内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涉水旅游、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好高温应急各项准备,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重要时段、节假日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 “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上下联络畅通,各类突发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7日

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简短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妥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万达镇纪委组成防控疫情监督督察组,围绕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值班值守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培训演练、平急转换、指挥协调等情况,以及区域协查机制运行、社区防控培训演练、全员核酸筛查方案制定和培训演练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督查组织体系健全情况。督促镇党委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以坝坝会、露天会议等为主,组织召开防疫工作调度会2次,完善《万达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万达镇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强化万达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班人员力量配置。

二是督查社防工作情况。督促镇综治办围绕重点人群(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境外返回人员、偷渡人员)进行精准管控。按属地原则,以村(社区)为网格,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按照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外来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对驻镇单位、企业、工地、酒店开展无死角排查。设置隔离防控点1个,切实做好应急隔离准备。开展核酸检测演练1次,确保疫情风险防范到位。

三是督查物资储备及医疗后勤保障情况。督促镇党政办储备口罩、体温枪、消毒酒精等必要医疗物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发放物资,实行物资发放清单制度,对发放的每一笔物资都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严格物资管理制度,督促党政办明确2名物资管理员,做好物资有人发、有人管,确保不发漏、不发错、不多发、管理好;督促党政办做好物资调配及采购台账,归整规范相关报账资料,做到心底有数;强化医疗救治能力保障,督促镇卫生院强化发热病人管理,对医疗人群开展动态监测,确保救治保证。

四是督查古镇及周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成立镇督察工作小组,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把监督检查贯穿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古镇商户进口商品管护措施)、舆论宣传引导情况等均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督查工作组出动检查工作2人,检查2次,发现问题3个,监督现场立即整改问题3个。督查中未发现有干部作风相关问题存在。

下一步,我镇纪委也将继续抓好监督执纪职责要务,持续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督促有关责任组及责任人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持续推进进村入户,继续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开展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

二是督促镇综治办强化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组织应急处置和防控专班,安排专人加强应急事件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防疫工作不断档;

三是继续采取领导带头督查、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专班督查等方式,持续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派单”的方式至各村(社区)、部门进一步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强化疫情防控力度最大化。

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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