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 情绪管理与心里健康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10: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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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第二条 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厂手续的签发、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第三条 对出厂物资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 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1、不需返回的物资出厂: 财务人员(备案、盖章) 财务负责人(批准) 门卫(放行出厂)。

2、需返回的物资出厂:

经办人(申请) 财务人员(批准、备案、盖章) 门卫(放行出厂)。

3、返回时申请核销:

经办人门卫 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人员(核销)

4、财务部门应定期(每月)对需返回的物资进行跟踪。

第五条 出门放行物资范围:凡带出公司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资放行单据

1、 电脑打印的“产品出货单”、“材料退货单”、“委外出货单”

2、 手工开据的“产品出货单”、“材料退货单”、“委外出货单”、“客户送货单”、“物资出门放行条”、“调让出仓单”

第七条 物资放行单据所加盖印章

1、 财务放行章:为一椭圆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发货专用章”。以下简称“财务放行章。”

2、 仓库收发专用章:为一椭圆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物管专用章”。以下简称“物管专用章。”

第八条 物资出厂具体规定:

1、退货材料:①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未入库未打电脑单的由仓管员开据手工“材料退货单”,注明未入库,同时按规定加盖“两章”(“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②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已入库的由仓库打印“材料退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2、销售的产成品、零星原材料:由仓管员开据电脑“产品出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经财务部长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出货单”,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3、销售的废品物资:经仓库申请报废处理的物资,由仓库手工填制“调让出仓单”,并根据报废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报批,到财务交清款项后,按规定加盖“两章”(“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4、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委外加工的模具、其它设备等:应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经相关部门部长(模具还要附“模具外发加工审批表”)、财务部长签字后加盖“财务放行章”,但放行条上应注明是否归还及归还日期,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5、客户送样:由技术部门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经技术部长、销售经理签名,但放行条上应注明是否归还及归还日期,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门卫收下财务联和门卫联,并在两日内将财务联交财务备案。

6、委外加工的产品:应由仓库开具电脑“委外出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经财务部长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出货单”,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7、供应商的周转箱:供应商为我公司送货用周转箱,由经办人员开据“物资出门放行条”,加盖“财务放行章。”门卫履行正常检查手续后可予放行。

8、其它非我公司的物料:供应商给我公司送货而同车又包括给其它公司送货物料,或有未标示清楚送货厂家名称的周转箱,供应商应就以上物料在进入我司时在门卫予以登记清楚,仓管员按定单核收物料后,除周转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仓管员不得开据“物料出门放行条”。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9、因特殊原因财务暂不能加盖财务放行章时,放行单据上需由相关部门部长签字或财务值班会计人员签字方能放行,门卫收下财务联和门卫联,并在两天内将放行单据的财务联补交财务存查。

第九条 门卫应注意审核放行印鉴,凭正确的放行印鉴放行出厂。

第十条 对于需要返回物资的出厂经办人,应按时持原出门单或

第十一条 财务部应加强对不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监控、核对、收款,加强对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仓库或车间物资的跟踪和盘点清查工作。

第十二条 制单员、财务人员、门卫人员应整理保管好有关单据,门卫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制单员至少保存1年以上,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规定年限保管。

第十三条 附则

1、按规定应核销但未按时核销出厂物资的,逾期7日至15日的,罚款100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罚款2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财务确定的物资价值扣罚款。

2、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未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对弄虚作假谎报出厂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集团或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使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制发用于搜集经济、社会和科技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全省范围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国家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省统计局制发,或由省统计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市(地)、县(市、区)范围内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上级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同级统计部门制发,或由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报表,包括转发上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应报同级统计部门备案后下达;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统计报表,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凡发往农村乡镇企业、城市街道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的统计报表,均应报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 各级各部门所需系统外的统计资料,一般应从有关部门收集取得。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与有关部门协商,纳入其系统内统计调查中,由有关部门负责制发;也可单独制订统计报表,报同级统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下达。

第八条 各级各类临时性机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民间组织及信息咨询机构等,一般不得直接制发统计报表。确需制发统计报表的,应到当地统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申请审批统计报表应写明下列内容:

(一)调查目的;

(二)统计范围;

(三)调查机关、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

(四)申请制发统计报表的种类(式样);

(五)统计调查实施办法及指标解释(说明)。

第十条 各级统计部门应对送审的统计报表及其调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退回修改或明确答复不予批准。

第十一条 在制订和审查统计调查报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与国家调查、部门调查和地方调查已有的统计报表重复或矛盾;

(二)统计分类目录、标准、编码和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法定标准;

(三)在现有资料中能够直接取得或加工后取得的,不得再制发统计调查报表;

(四)一次性调查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定期性统计报表;

(五)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者行政性登记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 统计报表一经批准,其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报告期别、报送周期等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必须修改的,应向原审批机关申报批准。

下达执行的统计报表,右上角必须标明制表机关、表号、批准(或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报表有效期限。

第十三条 被调查的单位、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制发的统计报表,应当按调查方案要求准确、及时填报;对违反本办法制发的统计报表,过期的统计报表,右上角未标注制表机关、表号、审批(备案)机关及有关文号的报表,有权拒绝填报,并有权向统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实行年审制度。凡经统计部门批准下达的统计报表,制发单位应于每年十一月底以前报原审批的统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使用;需要改变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方法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各级统计部门和部门综合统计机构或人员,应定期对执行中的统计报表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非法统计报表,应及时予以废止。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统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发统计报表,达到统计调查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

(二)切实加强统计报表审批、管理,认真搞好统计报表检查、清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依法举报非法统计报表或违法调查行为,同违反本办法的现象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一)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的;

(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修改统计报表的;

(三)印发右上角标注不全的统计报表和过期统计报表的;

(四)制发统计报表,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进行年审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统计报表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统计局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一九八二年三月五日发布的《河南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班主任,是教学工作的协调者,作为班主任,不但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并且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班主任能够与学生产生心灵的共鸣,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工作才会取得必须成效。这不仅仅需要班主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职责感,更需要班主任具备必须的组织管理本事和组织管理学生的艺术。

我的班级管理理念是:

用爱心赢得学生、用竞争带动管理、让班级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

“爱就是教育”,教师仅有用自我的爱,才能与学生产生心灵的碰撞,才能到达超越人的自然属性而到达完美的境界。任小艾教师也在本书中提出,教育不能没有感情,没有爱的教育,就如同池塘里没有水一样,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

教师对学生的爱和理解,能够使学生感到温暖、关怀,能够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总结多年做班主任工作的体会,我认为:教师的爱应撒在学生团体中,教师的爱应插在学生的心坎上,包括对优等生的培育,对一般生的促进,对特殊生给予的特殊的关怀,对后进生给予的偏爱。如:我班学生王文刚分入我们班时,自由散漫,说话没有礼貌,上课说话捣乱。对于这样一个学生,我没有急于批评,而是进行多方面观察,与他交谈。在交谈中,我发现他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好像别人都欠他什么似的。有好几次我发现他中午不回家,在班里泡方便面吃,吃完后就到街上闲逛,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之后我了解到他是因为父母闹矛盾,才天天不想回家的。当我了解到这个情景后十分同情他,像他这样的孩子如不及时教育,给予特殊的爱,会使他失去学习的信心,发展下去有可能走上邪路的。为了能使他转变,我经常找他谈心,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对待家庭问题。我记不清多少次和他促膝谈心,有多少次和他一路同行,我的关心教育最终融化了他冰冷的心,他开始变了,变得有礼貌,懂事了。劳动进取,学习也比以前用功了,并且下决心毕业时考上大学。

后进生意志薄弱,自控力差,行为极易反复无常,所以做后进生的思想工作不要简单地认为经过一次谈心他们就能彻底改好。遇到后进生不良行为出现反复,班主任必须要有耐心亲客观分析不良行为反复出现的原因,要及时发现、及时抓住、及时诱导,做到防微杜渐。

教师在把爱奉献给学生的同时,自我也在收获着学生们的爱。一句句亲切的问候,让我感到欣慰,增强了自豪感。此刻,我们班基本上建立了师生之间的和睦关系,构成了班级团结、和谐的气氛。

我坚信:只要我们用一颗真诚关爱的心去开启不一样学生心房的门锁,定能给学生捎去和煦的春风,给班级带来亮丽的风景。

要管理好一个班级体,光*班主任一个人是不行的。如果做到“事必躬亲”,最终只能疲于奔命,可能收效甚微。如果班主任有一批得力的左臂右膀——班干部,班主任就不会为繁琐的班级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班级工作也因为有了一批得力干将的群策群力而做得更圆满。这就需要班主任知晓班级管理的艺术,培养出能干的班级“小管家”,让他们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做管理的主人。

班干部是班级的中流砥柱,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我在学期初,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举班干部。自愿参加竞选的同学纷纷上台演讲,宣读自我竞选的职位、原因及施政纲领,然后再由其他同学无记名投票,决定新一轮班委会成员。。这样既能够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又能够让乐于为班级服务的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理解锻炼,展示自我的风采,有同学们的信任感做后盾,无形中激发了班干的主人翁意识,班级的核心运转起来就更加富有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活力。

让班干管理,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班主任袖手旁观,班主任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班主任的引导如果自始至终,那就是牵着学生鼻子走,班主任的引导显得尤其重要。。首先班主任要把握住引导的时机,开学之初,是关键时期,是新任班干部履行职责的开始。这时,我引导班干分析班级现状,研究管理策略,制定管理计划,这为以后的班级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一劳永逸。

在我的探索和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班主任仅有选拔好班干部,给他们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在教师同学信任的目光中他们才能真正地以主人自居,为教师排忧,为同学做实事,才能使班级管理获得成功,以到达“教是为了不用教”的教育目的。。

班级应当是学生的班级,班级是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为学生供给服务的重要场所。“把班级还给学生”,“让班级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班团体是学生成长最直接、最有影响力的课堂。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是说教,而是构成使人向上、向善的进取氛围。风气是无形的力量,它能引导人、陶冶人、教化人,塑造完美的人格。

班主任要充分调动学生的进取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充实学生的学习生活,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按照学校的计划,班组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放手让学生大胆设想、安排,自我则以合作者的身份与他们共同商讨,提出参考意见,可是分干预,不把自我的想法强加于学生,由学生自我总结活动的得失。

经过活动,学生才能得到了展示,交往的品质、活动的本事得到了提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得到了培养,这样,学生喜欢班级,热爱班级,班级成了他们健康成长的乐园

以上是我的管理理念,是这些想法引领我走过了九年的班主任里程。回顾我的教师生涯,回顾我班主任之旅,我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情,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平凡地度过,但走过的每一段路,都留下我踏实的足迹,都折射出我生命的价值,我感激班主任经历让我成熟,在辛勤的耕耘中收获人生的精彩。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定酒店餐具管理制度如下:

一、餐具的管理与控制规定

1、餐具的分类与保管

餐具分为前厅餐具和后厨餐具,前厅餐具的洗涮与存放由前厅管理,责任人为前厅主管;后厨餐具的洗涮与存放由后厨洗碗间进行管理,责任人为后厨厨师长。

2、撤台时餐具的管理要求

(1)服务员在服务和收拾餐具时,认真做到轻拿轻放,杜绝鲁莽作业,并严格做到大、小餐具分类摆放;

(2)传菜员须将用过的后厨餐具传回洗碗间;

(3)传菜员在传餐具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防止滑倒,损坏餐具,做到轻拿轻放;

3、前厅、包房及后厨对餐具的清洗要求

(1)在清洗过程中,餐具必须分类装放,按秩序清洗;

(2)使用框装餐具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小件餐具不能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损坏;

(3)清洗好的餐具抹擦干净后分类摆放到规定的餐具摆放处,以便营业时及时取用。

4、餐具的使用管理规定

(1)在餐具的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员工要加强责任心,如发现有不合格的餐具要及时更换,避免将破损餐具上台而影响公司整体形象;

(2)各点发现破损餐具,在每天营业结束后填写破损记录,并将破损餐具统一存放待月底盘存时进行统一处理;

(3)严格杜绝破损的餐具上台面,方法是:出品不用破损的餐具→传菜员不传有破损的餐具→服务员不用破损的餐具→洗碗时不洗有破损的餐具。

二、餐具的盘点规定

(1) 每月26日餐厅部进行餐具盘点,由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同时到场进行监盘工作,将一个月破损的餐具进行汇总,制作餐具破损表并分析餐具损耗原因,减少餐具损耗。

(2)各点均要设定餐具盘点表;

三、餐具损耗率规定

餐具损耗率分为自然损耗率和非自然损耗率,自然损耗率为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二,损耗成本由公司承担,超过千分之二定为非自然损耗率,损耗成本由餐厅部承担。

四、餐具奖罚规定

1、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客人损坏由客人赔偿,需免赔的须经酒店经理同意后才可免赔;

(4)不明原因造成的丢失,由各部门按餐具进价进行赔偿;

(5)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6)餐具自然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自然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自然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进行平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2、奖励

(1)对餐具管理突出班组进行奖励表扬,并把经验推广;

(2)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餐厅部进行奖励。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罪犯会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见对象、次数、人数)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第三条(会见手续、场所、安检)监狱应当设定会见日,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首次会见的,会见人还须携带户口簿或地方派出所开具的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会见人进入会见场所,必须接受民警安全检查。

第四条(无会见单或非会见日会见)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

第五条(会见方式)罪犯会见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普通会见每次不超过30分钟,处遇在b级(含b级)以上的优惠会见每次不超过60分钟。

第六条(会见送物)罪犯会见时,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况,须经监狱长批准,并确定专人检查登记。会见人按规定送给罪犯的现金,监狱应指定民警办理,存入罪犯本人狱内账户。

第七条(特殊情形会见审批)会见人当月要求第二次会见或其他人员要求会见的,须经监区审核,报监狱长批准。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须报局狱政管理处批准。

第八条(监听、录音)罪犯会见必须实时监听并录音,录音保存期1年。

第九条(中止会见的情形)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

(一)私传信件、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第十条(暂停会见的情形)罪犯被监狱严管、禁闭、隔离审查、隔离治疗期间暂停会见。

第十一条(文明举措)监狱应设立候见室,安排罪犯亲属、监护人休息;设立物品寄存箱,方便罪犯亲属、监护人寄存手机、包裹等;设立咨询台,解答亲属、监护人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适用范围)外国籍罪犯会见,参照司法部《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

第十四条(执行时效)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沪司狱狱政[20xx]21号《罪犯会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甲方:(物业公司) _

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_____

乙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__

联系电话:

丙方:(装饰装修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____

为保证瑞丰家园的优雅环境,保障房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确保住户安全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正常工作,甲乙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饰装修内容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对其物业进行装饰装修,乙方进行装饰装修的物业具体地址为: 期_____层_____号

具体装饰装修内容为:

1. ;

2. ;

3. 。

第二条 装饰装修施工期限

装饰装修施工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共 日。

第三条 施工时间

为了便于管理,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的具体时间为:

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00 时至 20:00 时。

第四条 装饰装修保证金

乙方(或丙方)向甲方交纳施工保证金20__元的人民币,如乙方(或丙方)在施工中无违反小区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的行为,施工结束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或丙方)。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乙方(或丙方)向甲方交纳 每平方米2元 的装修管理费,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每本5元 。

第六条 废弃物的清运

乙方(或丙方)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由甲方统一组织清运,但乙方(或丙方)应缴纳相应的费用并将废弃物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

废弃物清运收费标准和费用为: 每平方米3元 。

第七条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2. 未经甲方同意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3. 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

4. 未经燃气部门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 未经供水部门批准拆改供水管线和设施;

6. 未经批准拆改智能化设施或电讯设施设备等;

7.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8.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订制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9.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0.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1. 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的建筑垃圾不许从高处向下抛掷;

12. 施工用材料及工具必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处掉下危及其他住户及路人的安全;

13. 施工中,如有其他住户投诉,甲方将出面协调,如情节严重应在调解期间内暂停施工,待调解后复工;

14. 装修施工人员须到甲方安管部申办临时出入证;

15. 不得在施工现场留下火种或易燃危险品;

16. 不得将水泥砂石、建筑用料或建筑垃圾、杂物、油漆等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里;

17. 不得将建筑用料、设备、垃圾或水泥存放在共用部位;

18. 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装饰装修企业管理

1. 乙方将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丙方完成。

2. 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3. 丙方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

1. 1乙方装饰装修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规定的,乙方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 元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损毁的,乙方还应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以从乙方交纳的装饰保证金中扣除。

1.3 乙方的装饰装修行为,造成住宅小区内其他住户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

2. 丙方

2.1 丙方装饰装修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规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违约一次人民币 50 元的违约金,因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损毁的,丙方还应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2.2 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以从丙方交纳的装饰保证金中扣除。

2.3 丙方的装饰装修行为,造成住宅小区内其他住户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承担责任。

2.4 乙方对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 乙方为非业主住宅使用人的,对其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 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方可动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执 份,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管理情绪健康成长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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