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干警自查自纠心得体会(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05: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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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况

从警30年以来,我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上坚决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但是,对照党章和党员标准,发现自己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总觉得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高层领导应该考虑的事情,离自己远。对一些事不关己的错误言行,疏于制止,认为管好自己就行,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还不够高。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有偏差。党委会上,注重自己分管层面的事,对其它议题思考少、发言少;在安排分管工作时,征求意见少,发言往往先入为主,定基定调。贯彻决策部署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本单位有利的就坚决执行,无利的就少下功夫。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强调其他工作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少。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依靠基层单位自身和纪检部门思想严重,只满足于提要求、做安排,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二)学习教育情况

除参加集体学习,坚持自学,依托党员小书包等载体,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规章制度,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反思,对照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总的感到,自己在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在遵纪廉政上能够自律,在履行岗位职责上认真负责。但同时也感到,自己的一些思想和行为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平时思想上对学习还不够重视,认为自己的工作相对简单,学得再多也没有多大用处,以致于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看报刊杂志时,往往是看标题多、看奇闻趣事多,看理论文章少,对学习内容记得不牢,精神实质理解不透。对于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是用啥学啥,走马观花,不去细心钻研,学习效果不明显,业务知识掌握不够。

2、工作不够扎实认真。我多年来始终在机关工作,养成按程序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对待工作有时墨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强,争先创优意识不浓,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以致工作中特点不突出,成效不够明显。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任务,没有创新性思路,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走一步算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求过得去就可以了。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只图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

3、自身要求不够严。在以往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己在思想道德上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绷紧,工作中有时不能够严格地坚持原则,存在有老好人思想。认为在现今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自己廉政建设上不会出大问题,有点小毛病无所谓。有了这种想法,有时接受一些单位和朋友的吃请,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为滋生腐败培育了土壤。在思想上谈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影响了组工机关的勤政形象。

一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己在担任机关支部书记期间,能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了心上、抓在了手中。自己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我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供职于公安机关,在党组织多年的悉心培养下,也在我本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使得我从一般民警走到今天的领导岗位,自始至终,我坚定不移地保持着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格遵守“秉公执法,清廉为民”的公仆准则,并因此受到过表彰,得到过赞扬,为此我常常满怀欣慰。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上各个领域出现多元化思潮,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革新,自己在思想上偶尔会被冲击,会被误导,会被迷惑,导致我在坚守个人理想信念方面出现过微小动摇,这也是自己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我是土生土长于农村的,因此对农村和农民有一种特殊的情结,见了农民骨子里便生出一种亲切感,工作上也往往是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这样的思想成就了我,使得我的工作成绩长期独树一帜,令人赏识。自己曾长时间分管政工、纪检、督察、信访等工作,工作环境基本不出办公室,每天被繁冗的文档资料、会议简报、宣传报道和信访等多头绪事情所纠缠,一间十数平米的房子隔绝了我和群众的联络,疏远了我和群众的距离,淡薄了我和群众的关系。独自静思的时候,我常常反省自己的过失,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宗旨意识淡化了,身为党的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深入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只是一味地伏案写作,搞表面文章,这样的工作,意义究竟有多大。

(三)自我管理有所降格。我已到临近退居二线的年龄,工作上,渐渐地有了一点消极情绪,对待分管的工作尽心而为,争取好成绩,不属于自己份内的工作,关心的少过问的少。学习上,主动求知的兴趣稍有减弱,读书看报少了些,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毛泽东选集、邓小平理论以及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理论研究的不透彻,领悟的不深刻;钻研业务知识也不能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生活中,看到个别同志言行举止有失规范,工作态度不端正,生活作风不随俗,心里虽有看不惯的感觉,但嘴上少于表达,心想我一个快要退的人了,得罪这人干啥。上述种种,在对照、反省后,觉得这些想法和做法就是自己思想滑坡,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是很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这不仅影响个人的形象,更是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声誉,必须立即彻底改正。

(四)党性修养有所放松。身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历经数十载的风雨砥砺和岗位磨练,自我感觉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都没有问题,无形中放松了自己,思想上麻痹了,警惕性降低了。在个别工作的处理上,被纷乱的人际关系搅扰得忘却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没有很好的坚持原则,做了选择,搞了变通。现在想来,正是因为自己不注意党性修养和锤炼,才使思想上布满了灰尘,给各类问题的产生埋下隐患。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今后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对照《人民警察条例》不断的纠正改造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全局意识,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政治素养,善于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是非分明。牢牢把握“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法制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取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赢得人民群众拥戴。

二是增强群众观念,甘于奉献。继续加强对焦裕禄精神、孔繁森精神的学习领悟,以身作则,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组织民警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弘扬延安精神,以延安精神为思想航标,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民服务意识,真正沿着“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阔步前进。

三是强化廉政思想,勇于清廉。时刻铭记“有容乃大,无欲则刚”警示语录,切实加强自我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带头履行各项廉洁奉公规章制度,将廉政文化真实有效地融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促使自己起表率作用,带动身边人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正确树立权力观,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让老百姓有知政参政督政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个人主张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也不得以慰问或看望的名义变相请客送礼,个人保证不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四是增强勤俭意识,乐于俭朴。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对下属同志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我会及时向组织反应,绝不包庇袒护。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制度要求办事,不讲面子排场,不搞铺张浪费,杜绝迎来送往。三是赴基层督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陪同,切实减少基层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四是外出办公或参加培训学习,带头遵守活动安排和相关纪律要求,绝不借学习之机旅游度假,游山玩水。

描写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7月19日上午, 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暨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我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对“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多,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做好全队工作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是业务钻研不深。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一个称职的人民警察。

描写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足浴等营业性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火灾进行统汁,逐起填报《火灾报告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五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分别以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没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安捎防机构印章,不得使用派出所印章。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第六章

业务建设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民警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对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由市(州)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考试合格后统一核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并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民警的业务培训由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须建立下列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

1、应监督检查单位防火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熟悉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贵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度;

5、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统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和报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列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评比内容一并进行。

描写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

                                          综合分析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

       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

       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

           

 

       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

             

   (一)个别领导对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认识有偏差。为何要开展政治学习?政治思想工作是队伍管理的润滑剂,主要目的是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但当前个别领导把开展政治学习教育作为一种个人“政治资本”和“政治宣传”手段。政治教育搞得声势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级领导表决心、汇报和邀功。个别领导开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了向上级表现自己管理队伍的能力和决心,从中谋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现在形式上华而不实,内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门不客观掌握反映队伍现状,民警思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说,政治教育的指挥者开展教育的主导思想出现了偏差,学习教育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

             

        (二)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从积极的方面看,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看到自己敬畏的领导腐败堕落,看到有的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广大民警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台上领导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讲得头头是道,台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个问号:“这世道,谁信谁?”。领导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为教育对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广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机关中最容易腐败的,是掌握管人、管财、管车、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实权的领导,但是这些领导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广大的无权无职的普通民警。腐败者为廉洁者上辅导课,是政治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怪异现象。

   (三)空洞的说教,民警实际困难得不到关心。在网上调查中,86.5%的民警认为上级领导对民警不太关心或不关心。公安队伍经常召开政治教育、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但这些会议通常成了领导的“一言堂”。领导读完了文件,开始了说教,说完了,会议也就结束了。基层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如身体状况、政治待遇、配偶就业、分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这些困难很少得到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争议。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标的政治教育。在某项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标,规定离岗培训和辞退的民警分别必须达到多少比例。指标层层下放,各单位按总民警数的比例计算不达标民警的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引起了很大的混乱,有的单位出钱给不达标民警“精神补偿”,有的领导转移矛盾,让民警相互投票决定让谁下岗,造成民警之间相互处心积虑,队伍凝聚力和民警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2、损害公安形象,伤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门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领导带领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场求职,结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领导借机教育民警:“你们素质都不高,有警察当已经很不错啦,有本事你们就走人,没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伤害:“我把青春都奉献给警察职业,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单位领导还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职”这项教育活动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表扬,各大报纸也做了宣传,老百姓一看就摇头:“原来警察的素质这么低,难怪找不到工作,难怪案子也破不了”!这种政治教育实际上对警队来说,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民警的自尊心、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在民意调查中,有12.7%的民警选择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3、过于繁复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如近年开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级拟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项教育要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阶段目标。每个阶段各单位都要有动员、实施方案、辅导、封闭学习、自我剖析、互评、单位及个人总结。在教育期间,机关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务就是参加学习会议和写自我剖析材料;基层办案单位的民警,大量待办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暂搁一边,办案数明显下降;窗口服务部门,在窗口摆上“下午政治学习”的牌子,群众办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每个民警在学习中要有专用的笔记,在教育的每阶段要写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单位会议上自我查摆问题,剖析不深刻或字数不够的材料要退回重写。一个教育下来,每个民警要写一万字的各种材料,写满一本以上的笔记,还要复习并集中参加考试,不通过者参加离岗培训或辞退。公安机关内部分工很细,大多数民警的职责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单位中只负责录入电脑,有的民警只负责文件收发。要这些业务单纯的民警从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一万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没有内容可写。于是,公安网上流传开“通用版本”的各阶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贝下来,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虽然在教育中强调处理好“工学矛盾”,实际了过于繁复的教育还是影响了工作。政治教育本来目的是为了提高认识促进工作,如果片面强调形式,操作繁复,占用时间过多,反而影响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实际上是本末倒置

            

 

      (一)职业属性: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在网上调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机会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调离公安机关或自己创业,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从事警察工作。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号,这说明队伍中多数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职工作,一旦有更好发展机会,许多人会“脚底揩油”。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政治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政治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

      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车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警服,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描写公安自查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纯洁队伍,整肃纪律,确保队伍安全稳定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局机关决定在全市xxx机关集中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活动方案和局领导的讲话精神,重温警令条规和经典篇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使全处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当前xxx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的需要、是特殊时期我局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局党委对全体民警的关心和爱护,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也使我对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更新的感悟。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十分必要xxx局长在动员大会上对当前xxx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作了深刻分析,明确指出,只有把队伍建设好,才能更好地完成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当前,整个社会正处于发展、变革时期,思想意识形态日益活跃多元,其中不可避免的夹杂着一些负面观念、思潮。xxxx相对而言接触面更广、开放度更高、党员干部受社会的影响也更大,多数时候都是人员独自工作,短则三五天,长则十天半月,身边缺少组织的监督,很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容易自我放松放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xxx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正如局党委分析的那样,一段时期以来,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理想信念滑坡、纪律作风淡化、甚至违法违纪的苗头和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作风不积极,宗旨意识不强,大局意识淡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二是工作作风浮漂,办事拖拉,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三是生活作风不严谨,法纪观念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违反社会道德规范,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警民关系;四是服务意识不浓厚,冷、硬、横、推、拖,;五是利用工作便利进行权力寻租,影响xxx民警的形象。上述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是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传染、蔓延,影响我局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影响各级领导对我局的整体评价和印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甚于救灾”,对于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越早发现、及早制止,对队伍建设就越有利。市局党委选择在这个时机进行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是在正确分析我局当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基础上的明智之举,是对xxx事业负责、对队伍建设大局负责、对同志们前途负责。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关键在自身此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是市局统一组织、按照既定程序、规定动作进行的,是市局党委针对我局队伍建设的现状,而采取的非常之举,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必定能起到整肃风气、严明纪律、凝聚民心、树立形象的良好作用。但是,我认为纪律作风的养成,除了依靠组织的严格要求,关键还需要每个人自我加压、关键还在于每个人自觉行动。

(一)每个人都要在日常中自觉坚持作风纪律养成。一名合格的xxx干部,要绝对做到既在工作中纪律严明,还要在日常生活中严谨认真,尤其要特别注意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守法、文明、理性、平和,不要有优越感、不耍威风、不耍特权,真正做到任务与平时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做到思想不松、纪律不丢。

(二)每个人都要在点滴中自觉坚持作风纪律养成。俗话讲:“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虽然有些人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小毛病、小问题,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习,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讲的那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因此,要自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句话、一件事做起,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慎微、慎初、慎独、慎好,做到既不出大格、也不露小丑。

(三)每个人都要在长远中自觉坚持作风纪律养成。一时、一事中注意了纪律作风,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真正经得起考验的纪律作风,在于始终如一、长期坚持,任何时候都谨小慎微、如履薄冰,都如梅之傲、莲之洁,任何时候都不麻痹、懈怠,不认为自己功劳大贡献多而放松对自我要求,坚持日日三省吾身,自觉把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作为自己终身的人格追求。

xxxxxxxx使命神圣、任务特殊、责任重大,在作风纪律方面理应走在前列,标准理应更高、更严,xxxxx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有强烈的身份意识,做到大事不糊涂、小节不含糊,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我们xxxx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才能更上层楼,更加辉煌!

公安纪律作风心得体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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