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场所建设指南心得体会简短 隔离场所建设指南心得体会简短总结(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03: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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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隔离场所建设指南心得体会简短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描写隔离场所建设指南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描写隔离场所建设指南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保护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稳定,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将常见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形成工作常规,特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教师

(一)联络组: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教师防传染病情况。

(二)预防组:落实督查全国传染病工作的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

(三)宣传组:教职工对幼儿、家长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宣传。

(四)后勤组;落实督查全园防治传染病工作的物质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一)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出好宣传专刊;利用家长会、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流脑、脑炎、禽流感、水痘等为重点的预防知识。

(三)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检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一)发生传染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妇幼所、疾控中心报告。

(二)保健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患儿隔离病送往医院。

(三)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发生。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坚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一)发生传染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妇幼所、疾控中心报告。

(二)保健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患儿隔离病送往医院。

(三)观察患儿所在班级有无发热、皮疹等症状出现,时间为21天(从确诊的最后一例病例算起)。

(四)加强每天入园儿童的晨检及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及时隔离,并做好疫情报告。

(五)加强与缺勤儿童的联系,每天了解缺勤原因,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患儿返园时,应具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

(七)幼儿园要时刻保证消毒药品充足、消毒器具正常运转。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保健医生负责园内传染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二、发现传染病例应立即隔离患儿,同时告知班级教师通知家长来园将幼儿带回就医治疗。做好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幼儿的工作

三、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间,不并班、不收新幼儿

避免班级与班级之间的交叉传染。

四、医务室指导班级教师、保育员做好环境和各种物品的消毒工作

五、患病幼儿痊愈返园,须向医务室出示医院证明。保健医生根据医院证明及具体情况,决定患病幼儿能否返园。经确认,医务室需填写《幼儿准许入园通知单》,家长持通知单带幼儿到班级教师处报到。医院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医务室备案。

六、教职工发生传染病应根据要求做好传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间停止园内一切工作。病愈返园工作时,应持有医疗机构的返园工作证明。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宝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入托,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为在园全部幼儿建立预防接种登记卡。

三、严格按照当地疾控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接种任务,对漏种幼儿要及时补种。

四、正确携带和保存疫苗,防止疫苗失效、破损。

五、明确预防接种禁忌症,对属禁忌症者不接种或暂缓接种。

六、对预防接种情况及时登记,保证预防接种资料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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