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 铁路运输实训心得(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21: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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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一

卖一张票简单,但是要快速准确的卖出每一张票那可就难了。刚进入售票岗位的我,就为自己的速度和记不住车次而发愁。旅客在窗外排起了长龙,好多双眼睛都盯着我,可我还在慢慢的查着车次。就算旅客不说什么,但是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尴尬的脸红。随着工作的时间越是长久,虽然没有刻意背过时刻表,但是车次也越发熟练,不再是手忙脚乱了,自己也得意了起来。

可孙xx虽然第一天售票只卖了621张还赔了230元钱,被扣罚考核40元。但是她从从那天起暗下决心勤练基本功,每天早早起床背诵旅客列车的停车站代码。就凭着这份勤奋用功劲儿,一月未到,孙xx就记住了56趟过往旅客列车1120个车站代码。孙xx还把《管规》、《客规》、《运价里程表》等客运岗位的专业书籍随身携带,一有空就阅读钻研,很快就攻克了业务上的难题。再想想自己:上岗已经一月有余,有时还记不住车次,顿觉汗颜羞愧。但这也让我自己树立了一个奋斗的目标。

经过近期的努力,这速度是上来了,不用再一次一次的查车次了,但是快中就是容易出错,最怕的就是卖错日期。有了一两次的失误,卖票时自己都开始胆颤心惊、如履薄冰。不说卖错票旅客如何的理论责怪,我自己都懊恼不已。想到孙xx同样在售票岗位上,一天可以卖出上千张票都不出错,让人不得不佩服。

原来她在工作中,不仅有苦练的基本功,还有善于总结发现方法的心。孙xx总结出了“真、细、巧、省、高、准、情”七字售票作业法。面对每一位旅客,每一张票,她都会在心中把七个字默默的过一遍,减少了出错率,加快了速度,高效快速的卖出每一张票。将工作中好的方法变成了习惯,好的习惯成为了规范,确保了每一张票的准确与速度,加以微笑的递给每一位旅客。

孙xx总结出的不仅仅有七字售票作业法,还有12句售票服务规范用语。同样的礼貌用语同样的微笑,她总是这样面对每一位旅客,将温情留在每一个人的心间。20xx年的春运,有位旅客在孙xx的窗口排队买票,就在付钱时发现自己的钱包没有了。这春节期间一票难求,谁都赶着回家,在人群中推挤不知是哪个偷走了他的钱包,这一时把他急得慌乱跺脚。就在这时孙xx微笑安慰着,把票递给这位旅客。原来是孙xx自己垫钱为其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这位旅客感动的连声道谢。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在她的每一面锦旗和感谢信后面都有着这样充满温情的故事。

最让我羞愧的是,从初中到高中再至大学,学了多年英语,可都只是死读书,写得了、看得懂却说不出,一遇到外国旅客我就只能支支吾吾,或者是请旁边会英语的旅客代为翻译。为了这事我早早就暗下决心要学好英语,但是却每次都坚持不下去。而孙xx却自己报英语班,为了方便与旅客服务。不仅如此还听蒙语课、进哑语学校,熟练掌握了多种语言。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成为了我们年轻人的榜样。这更是督促了我加强语言上的学习。

售票员的工作看似轻松天天做在窗口旁,但是却十分辛苦。孙xx在从事售票工作的第三年,便患有角膜炎,看久了电脑就会流泪,后来甚至在户外,阳光稍微强烈些都会逼得她睁不开眼睛。本以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会要求调离岗位,但没想到这反而成为她又一次超越的契机。为了可以继续做好售票工作,她苦练盲打,按下每一个键,制出每一张票完全都是凭借自己的记忆与手感,这次困难没有让她畏惧怯步,反而使得她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并以日售车票2475张的优异成绩,刷新了全局单日售票记录。

20xx年孙xx被查出患有卵巢癌晚期,在治疗过程中她还经常提出要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她的事迹感动着周围的每一位同事。同时也激励着我们这些新一届的售票员以她为榜样。

同样的岗位,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事业,这是为什么呢?差异就在用心去为旅客服务。真心想旅客所想,你就能把“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实践好;细心为旅客所做,你就能把“旅客当亲人”服务好,这是我们售票工作的责任。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学习提高售票技能,改进工作让旅客满意。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二

时光的车轮匆匆碾过,不知不觉,短短x个月的实习转瞬即逝。在结束硕士生生涯的第一个年头,我很荣幸地加入到铁路人的队伍中,并全身心地投入到xx下水道分公司的工作中。在这三个月的实习期,我被安排到了综合部工作,在实践中学习到了很多校园中学不到的东西。

回想起实习这段时间的所得所失所感所触,可以说是感慨万千,我也相信这段宝贵的实习经历一定会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获益良多的。现将实习期间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1、积极调整心态、尽快适应角色。

从一名象牙塔中求知的学子进入到与百姓戚戚相关的铁路运输企业,我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很快地完成了这个跨度较大的转变。这得益于我对铁路行业的了解和充足的心里准备。

大学里我积极选修铁路主专业的相关课程,比如铁道概论等,课外多次参加学校各级组织举办的铁路主题活动,使得我对铁路行业有了较多的了解。

研究生期间我参与了xx铁路局基于人岗匹配原理的全员岗位管理研究并参加了首届铁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在单位实习期间,我深深地知道,自己的所学不会立即应用于实践。所以,我要端正心态,不好高骛远,从一点一滴地基础工作做起,不怕苦、不怕累。同时现在时逢“新闻摄影名家走进xx铁路”宣传活动进行中,我因此了解到了为xx铁路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所展示出来的精神风貌,以及从他们的言语中所表现出的成就感,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奉献铁路、为铁路事业蓬勃发展出力的决心。

2、安全警钟长鸣于心。

在校期间,参与了xx铁路局基于人岗匹配原理的全员岗位管理研究调研。在做问卷调查时,所有的问卷对于“你认为现在的工作什么对你最重要?”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安全。我突然意识到虽然铁路的发展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铁路员工并没有将升职,发展空间,薪酬等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东西列为第一位。每名干部职工都将“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牢记于心。虽然这使我明白安全在铁路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也使我感到了一丝疑惑。

然而让我自身深刻领悟到安全对于铁路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是我来到下水道分公司实习的这段时间。以前只是停留在知道,但不能深入的了解,在这段时间里我才是切身体会到为什么安全在铁路部门是如此的重要。我所在的下水道站是一个货站,在站台上在每个工作地点,尤其是在站台上工作,你时常会听到值班员的“安全第一”等的提醒的话语。从事站台工作就是一项责任重大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在作业的过程中要加倍小心,不违章操作,在作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力争每一秒,不能盲目的去抢一秒。否则,事故就在一秒间。

3、现场实习的反思与总结。

实习生活即将结束,我对自己实习期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反思与总结:

全身心地投入到铁路工作中去。一项工作你只有用百倍的热情和精力去作,她才会带给你丰厚的回报。当前铁路改革处于酝酿风暴期,我们面临的机遇要远远大于挑战,在平时的工作中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去做好分内之事,夯实基础,对于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不满足于仅仅完成,多思考。

要有紧迫意识。铁路企业还未完全政企分开,但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已经看出些许端倪,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改变以往觉得进入铁路就是捧起了“铁饭碗”的观念,在当今“金饭碗”、“钻石碗”都随时可能改变的快速时代,这样的观念是要不得的。

提高自身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工作之余,加强自身学习,随时充电,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其实自己身边每天不经意间都在发生着改革,需要我们留心,需要我们思考,更需要我们去探究背后的原因及发展方向,以利于我们去更好地适应,同时更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收入分配”是当今社会的热点之一,很多企业的收入改革已经开展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而我们铁路企业的这层冰也在融化之中。

我们铁路企业施行了很多年的“安全百日奖励人均分配”近日悄悄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安全百日奖励实施办法”采取从一线、检修、运用、岗位责任等很多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区分的分配办法,这绝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游戏,办法的新旧更替,更体现了铁路改革的深入性—从收入分配入手。

我们有任何理由时刻准备着面临各种改革,迎接各种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三

41、铁路安全高于一切,护路责任重于泰山。

42、加强铁路综合治理,确保千里铁运安全。

43、路地紧密配合,共创文明铁路。

44、手握焊把,心系安全。

45、坚持严打方针,整治铁路治安。

46、工作一干完,必须切电源。

47、礼貌待客树新风,运输安全传捷报。

48、构建护路基层网络,维护铁路治安稳定。

49、停电不检电,等于不停电;检电不封线,生命有危险。

50、执标不走样,安全有保障;上班不违章,下班吃饭香。

51、搞好护路联防,保障铁路畅通。

52、加强铁路护路联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53、安全在心中,两纪不能松;车轮一滚动,思想要集中。

54、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55、平时勤,忙时清;平时懒,忙时乱。

56、调车超速最致命,防溜不做酿祸根。

57、上班不要想其他,事故专找马大哈。

58、事故隐患猛似虎,安全生产大如天。

59、一日安全一日新,天天安全值万金。

60、把握正确停送电,严格标准保安全。

61、幸福无价宝,安全里面找。

62、安全行车千万里,重在把握每一米。

63、家庭幸福心里装,不踩红线不违章。

64、登高检修制动机,先要检查扶手梯。

65、一处隐患酿成事故,一次违章葬送幸福。

66、处理故障先断电,保证安全挂地线。

67、安全必是一丝不苟,事故皆因疏忽大意。

68、电化区段回流高,两横一纵要记牢。

69、夯实综合治理基础,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70、大事化小,后患不少;小事化了,教训难找。

71、道口如刀口,责任重泰山。

72、愚者以流血作为教训,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

73、车顶作业,脚下留神。

74、制度不全,事故难免。

75、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76、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77、提高铁路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出行市民。

78、隐患不除等于给自己设陷阱,违章不纠等于给事故开绿灯。

79、举手投足要谨慎,生死常在一步间。

80、猛顶猛拉是大忌,专人指挥与了望。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四

x年上半年,局团委认真遵照局党委和全国铁道团委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路局运输、安全、稳定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活动优势,在路局运输安全经营和防“非”工作中较好地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将局团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今年上半年的防“非”工作中,全局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党组织的号召,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挺身而出,勇敢地站在战斗的最前线,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与誓言。局团委按路局党委的整体部署,以文件、电报等形式对全局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抗击“非典”的工作进行细化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局团委还向全局团员青年发出倡仪书,动员全局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抗击“非典”的行动中。4月下旬,局团委及时召开了重点单位团委书记会议,重点对“高危”的一线岗位青年防“非”工作进行再次部署落实,并下拔了一定的团组织防“非”专项活动经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作用。防“非”重点时期,局团委先后组织了两支青年突击队,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深入职工居民小区,开展防“非”知识宣传,共在21个点开展宣传活动,发出宣传单2万余份;还在昆明站常设青年突击队,协助昆明站购票旅客填写健康登记表(目前,该青年突击队仍在昆明站售票大厅开展工作)。这些工作得到广大干部职工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她们的事迹:《“非典”战场上的青年文明号》、《口罩后的明眸》、《抗击“非典”,我们义不容辞》、《非常时期的非常情感》、《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部分细节》等先后在《昆明铁道》、《云南共青团》(网站)、《中国共青团》(网站)上刊载或。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全局共有46名青年职工受到路局党、政、工、团的表彰。

今年4月至5月,局党政工团在全局各单位团员青年大力开展第三届“十佳青年”的学习评选活动。将“十佳青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在《昆明铁道》报、《青年》、“青年”在线等宣传媒体上刊载,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经全局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投票,评委会的认真评审,评选出了第三届“十佳青年”,7月20日,路局举行了隆重的第三届“十佳青年”颁奖典礼,表彰了为路局各项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丁柱杉等十名优秀青年。6月儿童节前5月至6月,局团委和局教育管理中心又在全局中小学生中开展“十佳少先队员”的评比活动,评选表彰了第三届“十佳少先队员”。6月,局团委还对全局局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进行复核,并对新申报的“青年文明号”进行全面考核(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通过“十佳青年”和“十佳少先队员”的评比活动及“青年文明号”的验收考核工作,在全局掀起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全局共有1个基层团委、1个团支部、2个青年班组、2名团干部和2名局共青团员受到省部级表彰;1名团干部受到团中央表彰。

1、防洪期间,局团委与局工务处在全局青年中开展了“青工雨季防洪保安全、保畅通”竞赛活动,努力做到防“非”与防洪保安全两不误。局团委和基层单位团组织签订了安全保包合同书,基层各单位团委又和团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成立了87个青年防洪抢险突击队。到6月31日,全局青工共发现并排除险情31次,参与突击抢险70次,共有1721人次参加。

2、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检查调研活动。局团委先后组织3个青工安全调研组,深入南昆、贵昆、成昆、昆河线进行青工安全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对青工安全工作进行揭、摆、查,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求实效,增强青工安全第一思想。同时,局团委在《青年》上开辟栏目,探讨青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3、在云南省青年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局团委先后组织361名青工参加云南省青年安全知识竞赛的初赛,最后,选拔出成绩最好的3名选手组成局代表队参加全省的决赛。目前,我局青年安全知识参赛队已从全省的参赛队中脱颖而出,杀入了全省只有6个队参赛的总决赛。

4、认真牵头组织好全局的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活动,为青工安全打牢基础。上半年,局团委在认真总结去年“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业务部处室的意见,制定了年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年度工作安排,以文件下发各单位执行。同时还加大对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工作管理考核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站段、车间、班组三级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组织开展好局级技术比赛。今年的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工作由于“非典”的影响,原定的6月技术比赛月,将根据实际情况推后。目前,各系统的技术比赛正逐步走出“非典”的影响,力争完成年初的计划。

1、开展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系列活动。3月初,全局各级团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精神文明”的青年志愿活动,在沿线各主要站区开展团员青年学雷锋、树新风便民活动;3月5日,局团委召开了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座谈会,开展了“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日活动;3月下旬,局团委还在全局团员青年中开展了“学习雷锋精神,树行业新风”读书知识竞赛活动。

2、局团委在昆明站改扩建工程建设中开展“双争一树展风采、铁路建设我当先”主题活动,组建局级青年突击队,为重点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5月,局团委开展“青年”奖学金评选活动,通过广大同学、教师的层层评比,全局共有32名特困职工中的优秀中、小学生子女获得了中学生1200元/年、小学生1000元/年的“青年”奖学金。

1、召开了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年2月24~26日局团委在元谋工务段召开了昆明铁路局团委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全面部署了今年全局共青团工作,结合全国铁道团委、团云南省委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路局“两会”精神的工作措施。

2、加强片区共青团联合会的管理。年1月,根据《昆明铁路局片区共青团工作联合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评定产生了年度优秀片区、牵头单位和优秀组长、副组长,指导各片区进行换届改选。

3、加强日常组织建设工作。1月,对全局所属站段的共青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对5名专职团干部进行了考核鉴定。年4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的通知》,从五个方面规范基层团支部的工作。并将于下半年开展全局团支部书记岗位技能大赛(已作安排),全面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同时,加强对基层团支部的调查检查,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单位团支部进行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上半年,先后调研了基层47个团支部,对发现问题均及时进行整改。截止年6月20日,共指导3个基层站段团委(总支、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工作。

4、表彰奖励了基层单位共青团工作创新成绩突出的单位。年初设立了“昆明铁路局共青团团的工作创新奖”,对全局各单位在团的工作创新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五四前,对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15个单位团组织进行了表彰奖励。

5、年4月在开远举办了“年昆明铁路局第一期团干部培训班”,开远、宜良地区各基层站段的80余名专兼职团干部参加了培训。

6、加强了团的工作机制的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局团委根据工作实际,今年上半年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基层团代会(团员大会)审批制度》、《局团委财务管理制度》、《局团委调研工作管理办法》、《局团委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局团委机关内务工作规范》和《青年网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或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全局共青团,特别是团委机关的工作制度。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五

今年以来,我局以“法治x”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两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护路工作中的独特优势,有效的维护了铁路及沿线治安稳定。现将铁路护路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为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落到实处,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将铁路护路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同时,结合“法治安县”工作,及时与县综治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以及沿线乡镇等县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开展铁路护路普法宣传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列入司法局工作检查考核当中,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做到了领导、组织、责任、措施“四到位”。

制定《x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一压两查三控”路外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活动部署,在我局联系点x村境内铁路沿线范围内集中开展路外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司法所人员对x村境内铁路沿线范围内近三年各类涉路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进一步摸排调研,掌握案件频发的地点和侵线放牧、线路两侧烧荒、行人抢路线、异物挂线等问题的现状和规律,找准发生问题的地点和时间,建立台账。同时,深入到铁路沿线村庄、农户、学校、集市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中小学生遵守铁路安全规定,行走铁路立交桥涵,保证自身安全。建立铁路沿线重点路段、醒目位置爱路护路宣传“三牌三语”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提高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对附近没有立交桥涵或长距离绕行桥涵,护路“五位一体”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在人员穿越频次高、密度大,易造成列车途停的处所,安装温馨安全警示提示牌。x—xx月份,我局在常信乡开展法治宣传x次,律师进农村开展以案说法活动x次,组织对沿线铁路矛盾纠纷进行排查x次。

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利用滚动电子屏、高音喇叭、宣传栏、板报、干部送法律、送政策下乡、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在村委会设立法制宣传栏,在村规民约中加入爱路护路内容,对广大群众进行爱路、护路教育;三是抓重点对象,开展定向宣传。深入科技示范户、五残户、暂住户等重点户家中进行定向宣传教育,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牲畜及痴呆聋哑人员上路,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今年我们共开展沿线铁路护路宣传x次,发宣传资料xxxx余份,发放围裙、宣传袋等宣传品xxx余个,直接受教育人数达xxxx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坚持定期针对铁路沿线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四定”责任制,即定问题性质、定解决办法、定处置时限并限期解决。及时排除及时化解。二是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我局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工商所不定期地对铁路沿线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对铁路运输安全、线路两侧烧荒、行人抢越线路、异物挂线、破坏损坏铁路警示标牌、随意放牧和群众穿越铁路现象进行排查,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铁路沿线治安整治活动。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六

12月25日,全国铁路工作会议在京胜利闭幕了。盛光祖部长提出的20xx年六项重点工作中,其中首条即为推行安全风险管理。他指出,实行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多年来铁路安全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是管理思路上的明确,符合铁路行业特点,符合铁路安全生产形势要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强化过程控制,强化安全应急处置,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通过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我们车间的实际,我认为,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应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

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被动型、执行型管理向主动型、创新型管理转变;二是由“等、靠、要”向“自我加压、务实奉献”转变;三是由单一型管理向综合型管理转变,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点,积极探索车间管理办法,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一是提高劳动技能。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把职工学习培训的内容具体化、现场化、岗位化,以职工个体技能的提高,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车间安全水平的提高。

二是组织职工学标、贯标、对标。学标,就是把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设备标准、作业标准细化、具体化,组织职工学习熟知标准,全面掌握标准;贯标,就是认真贯彻落实标准,使各项标准成为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时时、处处得到有效落实,在标准范围内行动;对标,就是按标操作,对标作业,保证对标不走样,作业不违规。要大力开展达标竞赛活动,营造“一章不违、精检细修”的浓厚氛围,增强职工学标、贯标、对标的自觉性。

一是认真抓好自控、互控、它控。深入全面地开展自控型车间、自控型班组建设,提高车间、班组、岗位的自控能力;加强班组、岗位之间的互控,营造“个体自控、群体互控”的良好环境;车间要强化监控手段,落实干部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形成自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现场卡控机制。

二是带班作业与跟班作业相结合。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做到工长带班作业,干部跟班监督,落实现场卡控“双保险”。

一是明确安全责任,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使每个人都感到自身所肩负的任务,进而把压力内化为控制风险的动力。

二是建立安全控制机制,强化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已经落实的看效果,对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对尚未落实的问原因,尤其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奖惩。实现风险前移,使人人肩上有安全担子,个个身上有安全压力,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保证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铁路运输管理教学心得体会实用八

1、实施加塔间红外线设备加密工程。

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进加密、更型工程的施工进度,完成最后阶段的设备安装、配线及调试工作,中心班组要积极备料,按照车间要求,组成两个设备安装攻关小组,由专人负责,对21台设备进行安装,包机组做好人员选派,加强业务学习,熟知设备安装方法、步骤,确保安装质量及人身安全。

2、加快对新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车间本月从基础知识入手,重点强化现场实做和独立处理临时故障能力的学习培训,把学习培训同此次加密、更型设备安装结合起来,分期、分批组织新职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教学,提高职工对设备的安装配线技术。

3、加强红外线、车号设备的周月检,提高设备维护质量。

包机班组要认真落实好周月检标准,逐项检查维护,保证质量,工长要加强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能只重视红外线设备,轻视车号设备,对aei车号要重点监控,引起重视;中心班组积极检修故障摸板,保证设备发生故障能及时提供备板、备件。

4、加强人身安全教育,抓好施工作业安全。

十月份天气转冷,昼夜温差大,给现场施工作业带来一定难度,车间、班组要加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搞好安全预想,抓好作业中的控制,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卡控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

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分公司领导的领导下,在工队长的带领下,经过了工人同事的共同奋斗,和经过了自己的积极努力,作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信赖和关怀,谈一下自己去年的感想和体会

x年,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x年,艰苦的付出与丰硕的回报的一年。x年,火车提速,万吨列开通,货物装载量加大,我们的铁路线路承受着从无先例的巨大荷载和冲击,作为肃宁分公司线桥检测工队的一名作业组长,面对着从来没有过的挑战,以身作则,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和带领的员工,在行动上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奋勇搏击的精神,认真细微的作风,保证了肃宁分公司管内的铁路线路行车安全。

如果说钢轨好比火车的两条腿,那么探伤工就是给钢轨诊断的医生。钢轨由于受列车的碾压和金属热胀冷缩的变化,经常会产生一些病害,甚至发生断轨。因此,探伤工要采用超声波钢轨探伤仪和手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给钢轨进行“体检”,及时准确发现各种钢轨病害,并根据钢轨的伤损情况及时采取整治措施,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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