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 公司治理学心得(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20: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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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一

副市长赵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盂县县委书记张玉斌、县长杜平华分别就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治理推进工作分别讲话。

盂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建华主持会议。

盂县发改、教育、民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务、规划等部门和省天然气公司晋东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路家村镇负责人就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安居工程目前进展情况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王建华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杜平华指出,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安居工程在进度上各部门各单位要狠下决心,从严落实,把握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按照时间工期表严格执行,着力做好搬迁协议签订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要严格项目管理,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搬迁安置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

张玉斌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对做好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要求,真正把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安居工程建设成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生态工程;要继续完善小区的水、电、暖、气、路、有线、光纤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快教育、卫生、文体等配套服务设施的投入使用,使搬迁后的群众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便利服务;要继续完善建设工程的资料留存和手续办理工作,县、乡、村三级要形成合力,为全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赵峰要求,中央、省、市对采煤深陷区治理高度重视,推进青崖头村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盂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统筹规划,并且亲自抓、带头抓,明确责任清单,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任务,形成逐日考核零报告制度和每日报告的督促机制;要明确奖惩机制,施工单位要加大人员和机械的投入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二

限期治理决定书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靖江市大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靖城江平路386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820xx012371

组织机构代码:14074589-9

法定代表人:刘金娣

二、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20xx年3月5日,靖江市环境监测站对你单位所排废气氯化氢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你单位下风向(厂南围墙外)氯化氢浓度为0.33mg/m3,超过了国家排放标准。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你单位做出限期治理决定。

三、治理任务和期限

1.责令你单位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废气吸收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你单位必须在20xx年 10月31日前完成废气治理工作,并申请我局组织验收。

四、相关告知事项

1.你单位负责自行选择限期治理具体措施。

2.限期治理期间你单位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否则我局将责令你单位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

3.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我局将报请靖江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五、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靖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四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1、持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清单制管理”、“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责任。拟定县委、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府常务会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乡镇、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清单,强化落实。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一是持续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拟定“4项清单”(主体责任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岗位责任清单、日常监管清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1、持续加强震情分析和减灾准备。根据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我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应对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应急行动工作手册;修订完善我县地震专项应急预案。2、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与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机制,对汛期气象、水情等进行会商研判,加强对汛情、雨情等级分类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持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4、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工作推进有序有效。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筑安2020”、“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坚持“安委会例会制度”。二是坚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坚持“专家把脉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采取“专家+执法”、“专家会诊”的方式,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四是与武警中队、安能三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1、健全县乡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方案已制定,这项工作预计今年启动,明年底完成。整合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资源,实现共享。2、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年度更新、补充。二是全县组建应急抢险队伍17支1892人。(其中:专业队伍为县消防救援队,半专业队伍为县森林灭火大队,其余为各乡镇机干民兵)。与驻泸部队、安能公司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组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应急处突信息速报队伍,解决“断电、断路、无信号、恶劣天气”条件下“突不进去”“传不出来”等实战难题,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3、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与“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相结合,利用县电视台和“之声”微信公众号、“七进”活动让广大群众学习知晓防灾避险知识。同时,常态化推进各乡镇、村组、重点企业应急避险演练,使广大人民群众能掌握逃生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增强逃生能力。牵头组织完成县2020年县级防震减灾综合应急演练。

根据《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自评细则(试行)》表我局涉及自评内容是第56、57、58条,总分值为30分,自评得分为28分,其中未得分项为58条第1点,未得分原因为:截至目前,州局已下达建设资金140万元,已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进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继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完善相关责任制度,大力推进县乡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你,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充分发挥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保障公共安全综合监管。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五

消防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特制定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厂长主持,各分管副厂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厂长或委托的分管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班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后立即填报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公司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班组要按公司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标示,对本班组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并在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复查人员应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部门每月24日前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公司组织整改,各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

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公司消防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

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

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

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公司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车间由班组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消防安全专管员联系。

2、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体员工身份信息查询、全体员工考勤统计查询。

⑶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消防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公司主管部门。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每周、每天和车间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公司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最新公司治理理论心得体会实用六

消防安全,重在防范。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和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5日上午,由公司领导带队,对所属生产和生活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现将工作况总结如下:

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消防管理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地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负责人评先晋级的资格。

按照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公司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和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出整改项26项,并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全力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公司利用宣传栏、内部邮件、横幅等形式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了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安全素质。

1、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对生产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进一步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做到全面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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