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管理哲学课程感想(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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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 员工处罚

第五条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 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 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 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 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 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 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章 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承诺的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当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八条 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条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第十一条 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核定应当与依托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统一管理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 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绩,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依托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应当按照从各种不同渠道获得的资金总额填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资金以及从依托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项目需求,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编列,并对直接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说明。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经费应当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第十四条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和资金预算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参考同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第三方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专项评审,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预算。

第十七条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十八条 项目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支付给依托单位。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

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应当在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中予以说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应当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依托单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对预算总额进行调整的;

(二)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整的。

第二十一条 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

(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三)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第二十二条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科研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第二十四条 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项目中期评估时,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财务检查或评估。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项目资金决算,并签署意见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在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决算进行审计认证后,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七条 依托单位应当按年度编制本单位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全面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及取得的绩效等。年度收支报告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八条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未通过结题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或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如需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可以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执行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应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销的项目,已拨付的资金应当全部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因特殊情况退回资金确有困难的,应当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

第三十条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依托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调配。企业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依托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报告。

第三十二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托单位应当建立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十三条 项目资金管理建立承诺机制。依托单位应当承诺依法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并认真遵守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依托单位信用评级、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考评以及连续资助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及时公开非涉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资金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项目组人员构成、设备购置、外拨资金、劳务费发放以及结余资金和间接费用使用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项目资金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有权检举或者控告。

第三十七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不按时报送年度收支报告、不按时编报项目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项目资金的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20xx年6月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xx〕65号)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xx〕64号)同时废止。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目录:

董事长致词

总经理致词

经营理念:

企业精神:

第一章公司简介

1.企业介绍

2.公司机构

第二章聘用规定

1.基本政策

l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l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l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2.入职手续

l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l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l非深圳户籍人员,入司七日内必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

l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区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l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l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3.试用期

l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l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

l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聘用的终止

l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

提交书面通知。

l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

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

l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

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6.离职手续

l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l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

式离职。

l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

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7.个人资料

l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8.业绩考评

l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l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2.津贴与补贴

第四章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l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l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l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l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工作态度

l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l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l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l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l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3.工作纪律

l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l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4.奖励与惩罚

5.沟通与投诉

%26sup2;提案制度: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公司定于每月26日进行提案审查(具体方式见《公司提案制度》)。

%26sup2;接待制度:

l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l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

l每月日为总经理接待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l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2.考勤办法

l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

l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

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本人欲申请贵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征求企管的职位。我自信符合贵公司的要求。

作为大三在校的大学生,专业是企业管理,也即将面临毕业,所以借此假期间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以检验和锻炼自己在大学以来的知识和能力。我在企业管理专业知识领域里拥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研究和思考能力,尤其是对战略管理、企业知识理论、企业管理等。虽然工作经验不足,但我会虚心学习、积极工作、尽忠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诚恳希望得到贵单位的接约或给予面试的机会,以期进一步考查我的知识和能力。

大学三年的学习和课余时间的实践,使我为投身于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希望能够通过招聘,为自己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用自己勤奋的汗水浇注绽放的花朵。再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同时,为所工作的单位,贡献青春,贡献力量。

在大学三年,不仅使我在科学文化的学习方面有很大的提高,而且自己在担任班级干部的一年中,锻炼了自己的组织,独立领导和协调配合能力,树立了强烈的事业心,增强了高度的责任感,培养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养成了相互配合的团对精神,这将成为我面对困难,接受挑战的强大资本。

物色一个掌握扎实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的部下,是你的愿望;谋求一个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特长的工作单位,并能得到你的关照,是我的期盼。得力的助手,有助于你工作顺心;合适的工作单位,有助于我施展才华。或许我们会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站在一起,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真诚期盼和感谢你的选择!

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制度体系的覆盖面

(二)制度体系内容

(三)制度体系修订、调整

(一)制度观合理。制定的制度应与企业发展目标及企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相一致,并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严格地贯彻落实。

(二)规章制度应以正激励为主,与文化管理理念相符。员工需求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可分为:生理、安全、社交、自尊与自我实现五个层级,所以制定规章制度要以员工需要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员工更高层次的需求;规章制度的落实要考虑奖罚明晰及执行落地,让员工好的行为得到及时鼓励和强化,调动员工多担责任的`主动性以及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塑造严肃性。规章制度制定目的明确,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执行不偏私,不例外,保证规章制度本身的严肃性。

(一)友爱平等、相互尊重

1、公司充分尊重员工,对任何员工严禁有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2、为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有贵族阶层。

(二)精细管理、降低成本

1、建立部门间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三)适当授权、例外管理

1、权责对等,适当授权;

2、各级管理者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自行决策;

3、上级仅在特殊情况下对下级的决策进行干预。

(四)团结协作、真诚服务

1、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不能相互推诿;

2、树立内部顾客及服务意识,特别是管理部门要树立服务观;

(五)效率与效果并重

1、公司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反应机制,以适应公司业务扩张;

2、注重过程控制,保证正确结果。

(六)统一指挥

1、正常情况下,上级领导不能越级指挥;

2、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不能造成多头指挥的混乱局面。

(七)公平竞争

1、在提拔、晋级和培训等方面,管理制度和选拔程序要公开;

2、人员筛选的标准和过程要透明;

3、以业绩论英雄,在业绩面前人人平等。

(八)令行禁止

1、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适合的制度要及时废除;

2、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应该率先垂范。

(九)即时激励

1、以正面激励为主,以惩罚措施为辅;

2、无论奖励或惩罚,都要及时兑现;

3、年终考评与即时激励相结合。

(一)基本素养

1、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勤于学习,善于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为股东、企业和顾客负责;

3、具备服务意识:上游为下游服务,部室为基层服务,全员为顾客服务;

4、具备团结精神,把个人恩怨和哥们关系放在公司利益之下;

5、爱岗敬业,脚踏实地。

(二)职业道德

1、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洁身自爱,不做损害他人的事;

3、不拉帮结伙,不搞圈子文化;

4、不可诋毁同事的声誉,不可讥讽他人的成功。

(三)言行举止

1、严格按照岗位规定着装,保持整洁,工作时间佩戴胸卡;

2、坐姿端正,禁止坐在桌上或脚踏桌椅;

3、使用礼貌用语,严禁说脏话;接电话时首先说“您好”;

4、接待客人要热情、耐心、有礼貌;

5、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平等相处,不可恶语相向。

(四)工作准则

1、认真对待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2、遇见问题及时汇报,虚心求教;

3、到完成期限,无论工作完成与否,都要主动回复完成情况;

4、工作中不能因个人恩怨而消极协作,也不能因哥们关系而丧失原则;

5、各级领导要关心员工,主动与员工沟通,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20xx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关于企业管理哲学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1、管理没有绝对的对错,只要适合你的企业即可。

2、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自己管自己。

3、企业管理的二十字方针: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凭业绩考核,用奖励激励。

4、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5、让他人变得优秀就是伟大。

6、下君尽已之力,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

7、只关注下属的短板则天下无可用之人,反之则天下皆可用之人。

8、沟通是在做事之前,通沟是在做事之后。

9、少给员工讲品德,多给员工讲应得。

10、当竞争形成的时候,管理就变得简单了。

11、一流领导者统一员工的思想,二流领导者统一员工的行动,三流领导者统一员工的形象。

12、奖得心花怒放,罚得胆颤心惊。

13、管理的本质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

14、管理越简单越好,但不能牺牲品质。

15、海尔管理法:当天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天解决。

16、正确处理客户投诉的原则:1、耐心倾听客户抱怨,坚决避免与其争辩;2、想方设法平息抱怨,消除怨气;3、要站在客户立场上将心比心;4、迅速采取行动,先处理情感再处理事件。

17、用人不在于如何减少人的短处,而在于如何发挥人的长处。

18、不善于倾听不同的声音,是管理者最大的疏忽。

19、管理无情,人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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