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 集体备课研讨收获(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7: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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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一

第一章承认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假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八章年资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十四章工资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附件d

第十六章协议的终止

说明文件a

说明文件b奖金

说明文件c

说明文件d按小时计算的计件工资标准方案指数

说明文件e同意从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授权书

说明文件f依阿华州达文波特某机械制造公司与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

器械以及农具工会修改退休保险金计划的协议

说明文件g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

说明文件h牙齿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i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优先服务计划

说明

本协议由某机械制造公司在依阿华州达文波特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器械以及农具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1896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1992年5月1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i.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ii.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iii.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iv.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某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i.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ii.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i.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ii.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i.解雇

ii.辞职

iii.退休

iv.裁员

v.死亡

vi.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25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10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恩、克拉*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i.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ii.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i.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ii.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入联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某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二

企业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甲方 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二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职工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条 本单位于每月 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九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本单位对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 。因生产需要对 某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一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二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 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八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 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 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 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渡、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度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七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篇二: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厂)与__________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_______年各项目标:

一、完成工业总产值______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______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______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______%。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______%。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______%。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六条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第七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八条本厂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工作制度。

第九条厂、分厂原则应不提倡加班,确实因满负荷生产工作状态下仍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而需要加班,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认可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原则加班每次不得超过______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如出现天灾人祸,组织抢救工作等《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况)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其中实行换班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节日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日按照加班处理。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条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条厂制定关于职工病事假的有关规定时,必须依据《劳动法》及铁道部、路局、分局的相关规定,应与同级工会协商,同级职代会共同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厂及分厂对生产岗位上的分厂兼职工会主席应提供每年不少于______天的工会工作日,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受影响。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厂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1.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累计时间满______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依次类推,原则安排调休。在本年度内不能安排调休者按工资______%支付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调休两天,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______%的工资报酬。

4.厂支付职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基数为职工个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五条厂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对因工负伤、残、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政策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厂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八条厂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九条厂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职工培训

第二十一条厂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

第二十三条厂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

第二十四条厂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厂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厂______年为职工办两件实事:

1、返还______%职工个人风险抵押金。

2、美化厂区,逐步建成花园式工厂。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厂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厂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厂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厂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

第十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厂行政

1.深化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正确行使生产指挥权。建立自负盈亏机制。降低成本、挖潜提效,提高经济效益。

2.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聘用干部,德能勤绩考核干部,强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

3.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地负责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任务。

4.坚持“科技兴厂、教育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搞好职工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厂发展提供合格人才。

5.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逐步为职工提供良好生产和生活环境。

6.根据厂生产任务情况,确定职工息工、待岗、下岗有关办法规定,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通过实施。

职工

1.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参政议政,当好企业主人。

2.参加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小改小革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

3.坚持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保证人身安全。

4.在厂、分厂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发生人为责任问题,自觉接受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5.贯彻《劳动法》,维护和服从行政领导对厂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办事。

第三十条厂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厂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章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

1.厂与工会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况出现,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重大变化。

解除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五日内向原合同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提交书面说明。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三十五条在次年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厂行政报告上年厂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评议,并由干部评议组根据评议的实际数据做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大会审查并做出决议。

第十二章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厂九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

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

厂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工会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三

今天,给大家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其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其二是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其三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和支持干事创业。廉政教育党课是党内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通过它可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道德观,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一、讲党性、重品行

前段时间,我阅读了《做最好的党员》一书。该书是党员培训读本,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干部的重要读物。书中例举的优秀党员都是普通人,有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他们之所以做得更好,是因为有着更高的思想境界,能超越小我情感,置身于大我境界。正如作者对共产党员这样概括:工作平凡,境界不凡。书中提到: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关键是看你将自己放在什么样的高度。最优秀的共产党员都是肩膀最硬的人,他们讲党性、重品行,思想达到不可奢及的高度,人生迸发出耀眼夺目的光环。

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地讲党性、重品行呢?我想,一个讲党性重品行的党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道德观。这三观是共产党员的必备素质,缺乏这些素质,就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关于人生观的问题。一提及人生观,大家自然感到这是个老生常谈。而这个老话题,却是每个人,特别是共产党人一生中每时每刻都在回答、谁也不能回避的永恒课题。人生观是总开关,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现在大家整天忙忙碌碌,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人这一辈子到底想干点什么?苏东坡有句话,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人在时空两大维度中都是非常渺小的,转眼就过去。人生观正确的人,一辈子可以活得很充实,很积极,可以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如果在人生观问题上没有一个合理的定位,稀里糊涂就过去了,最后什么也不是。作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它不是个空东西,有巨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在这里,有两段十分感人的历史,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个是延安时期。与当时蒋介石所控制的那些地区相比,延安是山沟,穷得不得了,但是大批人才都跑到延安,还要越过几道封锁线。著名的人物有丁玲、冼星海、聂耳、艾青等。当时有评论说,延安不仅是共产党的根据地,也是中国的一大文化中心,这就是共产党的吸引力,因为她代表了抗日救国的正义事业。还有一个很感人的时期,就是建国以后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大家比较熟悉的像钱学森、邓稼先、华罗庚、竺可桢等等。实际上,他们中间的一大批人已在欧美学有所成,是我们党的正义事业把他们都吸引回来了。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理想观?我归纳4个字,即:爱国、信党。爱国,就是珍爱中华民族。我们中华民族是有骨气的民族,是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当前我们正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正确理想观的基和本。信党,就是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是政治信仰,是理想观的核心内容。唯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带领13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绝不能以偏盖全,看到党内出现几个腐败分子,社会上出现腐败现象,就动摇对党的信念。

其次,要正确对待利益。南宋诗人陆游曾在一首诗写到:利禄驱人万火牛,江湖浪迹一沙鸥。诗人形象地比喻一些人为利禄所驱使,像火牛一样不顾一切,最终走向堕落,可谓入木三分。习近平总书记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这句话通俗易懂,但道理深刻。在这方面,从宏观上看,应该说整个干部队伍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会犯糊涂,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这样想倒也勿需非议,但作为党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就不应该了。它有悖于共产党员的称号,与党的性质、宗旨和入党誓言格格不入。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从不否认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但是,凡事皆有其度,如果过多考虑个人,就会成为名缰利锁的囚徒,甚至滑到邪路上去。大家一定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经常想想那些英雄先烈,比比那些先进模范,看看那些困难群众说实在的,现在的党员干部条件待遇已不算低了。尤其是领导干部,有专车,有办公室,有稳定的工资,大家应该知足了。

第三,要正确看待幸福。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智联招聘联合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心理健康调研报告》显示,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中,政府机关排名倒数第一。当前,干部队伍也存在着新三高现象,即工作高压,我们有的干部忙得恨不得长出八只手来舆论高压,现在群众对政府工作要求高,公务员都处于放大镜之下,言行举止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生活高压,工作忙了,照顾家庭的时间自然就少了。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对待幸福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理解,作为领导干部,幸福首先来源于劳动,人世间的一切幸福来自辛勤的劳动。其次来源于贡献,要经常想一想、算一算,自己为湾里发展做了多少事,为跨越崛起出了多少力,为人民群众解了多少难,这是一种成就感,能使人愉悦、促人充实。再次,幸福来源于清廉。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廉洁自律上摔了跟头,不仅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也影响了自己的家庭。若是因为违纪而移送了司法机关,判了刑,既自己失去了自由,而且也没有了能力去赡养父母、培养子女,何谈幸福?所以,每一名干部都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二)关于权力观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一次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总书记还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都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首先,要自觉实践权为民所赋。现实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同志,在如何理解和把握权为民所赋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和误区。如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个人奋斗、凭本事吃饭,认为职务地位是靠自己干出来的,组织培养、人民养育的观念非常淡薄。这样的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问题,一切根据自己的利害得失来衡量。当个人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甚至需要牺牲个人利益的关键时刻,这些干部往往就现了原形,出了问题。那个很著名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属于一语成名他质问记者准备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这是将党和百姓对立起来,把领导干部的脸给丢光了。这显然是不懂得权为民所赋的基本原则。

其次,要自觉实践权为民所用。权是双刃剑,荣辱一挥间。实践证明,权力是公器,哪里的领导干部能加强党性修养、公正用权,哪里就风清气正、心齐劲足、一片生机;哪里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滥用职权,哪里就会矛盾重重。在中国古代,为官者尚知足寒伤心,民怨伤国、利在于民,犹在国也的道理。今天,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了权之后,就应该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如何实践权为民所用?我认为,一要反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可否认,现实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已经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特权思想不清除,广大党员的思想就不可能达到统一;特权现象不遏制,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对党和政府产生信任,社会风气就不可能清正廉洁,腐败就没有办法铲除。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指向的是掌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这就要求大家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要身体力行,带头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二要不争权。道相同则心相知,心相知则力相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科室之间,要珍惜合作共事的机会,平时多交换意见,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尊重不争权,互相支持不推诿,互相配合不扯皮,互相补台不拆台。三要慎用权。权力具有天生的腐蚀性,如果不受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对权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慎之又慎。要在权力面前始终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利用权力把国家事业做大,在权力面前把人做小。我们基层的同志,不要认为自己的级别低、权力小,没有什么要防患的了。其实不然,蚁贪大家应该都听说过,指的就是那些级别小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败。在生物界,蚂蚁的体态和地位都比较微小,也决定了其搬运能力的有限。然而正是这些看似渺小的蚂蚁,却能把数倍于自己体积的食物一趟趟运回洞穴储存起来。虽然每次搬运的数量并不大,但次数多了,聚集起来的食物也颇为可观。这些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就像蚂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里,凭借蚂蚁搬家式的隐蔽作案手段,一点一滴地多次实施贪污贿赂,直至案发。

(三)关于道德观的问题。领导干部既是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又在社会分工中占据特别的地位,其道德程度高低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而是具有公共性,代表着公信力;其道德牵连着党德,折射着国德,示范着民德。因此,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自觉提高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的能力,无疑十分必要。一是要锤炼好品行。一要忠诚,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决定,在大事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任何时候,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要确保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要感恩,要时刻不忘组织培养,常怀感念之心,常念感激之情,常报感恩之德,把感恩之心化作报恩之举,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做到用感恩之心对待组织,信赖之心依靠组织。三要敬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就像一棵种子一样,只有埋头,才能出头。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好高骛远等不良倾向,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四要吃苦,李源潮副主席曾指出,党员干部要在有功劳的时候不伸手、有苦劳的时候不计较、有疲劳的时候不抱怨。现在有少数同志存在错误认识,认为近几年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不需要再吃苦,可以好好享受一下,所以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无关紧要。殊不知,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肯于吃苦、乐于吃苦、敢于吃苦。二是要培育好的境界。要心系大局,心胸豁达。从古至今,将军肩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能容毁誉风中过,坐看烟云笔底穿等名言警句一直警示着世人。只有心胸豁达,方能成就事业、方能收获快乐;只有心胸豁达,方能成就自己之事、成他人之事、成百姓之事。试想,在一个单位如果领导对待同事不豁达,势必下属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揣摩领导的意图和心思,这样一来下属如何会信服、如何会敬重;如果领导对待领导不豁达,那么势必意味着这个单位领导班子有了问题不能开诚布公,有了分歧不能坦诚相待,长此以往必会影响团结;如果同事对待同事心胸不豁达,那么大家彼此之间势必缺少默契与信任,那么这样的单位肯定缺少凝聚力与向心力。三要心态平和。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的确,人生的价值不在于官大官小,而在于干事的多少和奉献的多少。党员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才能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不为名而失志,不为利而乱意,不为权而动心。三是要形成好风气。风气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可以强烈感知,而且有着巨大的能量。好风气能聚人心、出人才、兴事业,给人带来安全感、温馨感和幸福感。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领导干部形象好,党的形象就好;领导干部的威信高,党的威信就高。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和公开发表违背上级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一些道听途说、似是而非的东西乱猜乱议,决不允许恶意诋毁他人。这些,都是形成好风气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一)增强作为意识。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发展,我理解,一是要有好的发展思路、二是要有好的工作方法、三是要有好的干部作风。任何成功源于一个正确思路,任何失败源于一个错误思路。思路正确就能保证工作不偏离方向,思路出错则可能导致南辕北辙。一要把握大势谋思路。《孙子兵法》中说:善战者,求之于势。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说:善弈者,取势。说的都是同一道理,打仗与下棋都要十分注重把握大势,谋篇布局,谁取得了势,谁就掌握了胜利的主动权。因为,大势就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走向,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好比股市炒股票,当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向好时,股市大盘必定是上涨趋势,此时进入股市建仓,多数个股上涨的可能性就较大,股市盈利的机会就较多,成功的概率就较高。为此,我们在谋划思路时,必须要特别注意顺势、因势、用势、取势,从宏观上进行定位,本单位应该做什么,该朝什么方向发展。这样,我们就可以牢牢掌握致胜的主动权。二要立足实际谋思路。谋划思路时,必须从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基础、条件、资源等客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变通。既要站得高、看得远,还要立得住、落得实。否则,再好的思路,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生命力。三要着眼未来谋思路。今天的成绩是由昨天的选择决定的,而今天的抉择又将影响明天的结果。因此,谋划思路要与时俱进,不仅要立足现在,更要着眼未来。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具备战略的眼光、超前的思维,在认真把握国际国内大势,准确分析本部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等情况下,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思路,有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其次,关于方法问题。关于工作方法问题,毛主席曾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是适应和胜任工作的一个紧迫的课题。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当,事倍功半。①要抓重点。牵牛要牵牛鼻子,抓落实要抓重点。我们有些同志成天忙忙碌碌,看起来很辛苦,工作成绩却不佳,原因就在于他们抓工作、抓落实的方法不对头,胡子眉毛一把抓,抓不出成效。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工作,以此带动全局工作实现突破,这是马克思主义领导科学的要求。对千头万绪的工作要分类排队,分清轻重缓急,把力量相对集中起来,着力解决涉及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就容易打开局面,发挥连锁效应,其他问题也会迎刃而解。②抓薄弱环节。大家都知道有一个木桶理论,其核心内容为: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块,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抓落实是个系统工程,我们既要抓住重点,也要抓薄弱环节,把木桶上的那块短板补齐。③抓统筹。目前,各科室的工作任务都很大,头绪也多,涉及方方面面。科学的方法就是要区分主次、区分先后、区分轻重、区分缓急。就像弹钢琴一样,不能始终只按一个指头,也不能十个手指一起按,必须按照乐谱去弹琴键,才能演奏出美妙动听引人入胜的乐曲。如果只按一个指头,奏不出调子;或者十个指头同时按,没有主调,就是乱弹琴。

(二)积极担纲履职。一是要用心想事。民间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十个听话的不如一个用心的。应该说,当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较好地做到这一点,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是这样:或者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心不在焉,不知道要干什么事、该干什么事;或者把心思用错了地方,对领导的事热心,对亲友的事操心,对自己的事专心,就是对关系湾里区发展的事不上心。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是耽误经济社会的发展,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用心,就是要有热情、有干劲,要动脑筋、善思考。要了解政策、熟悉程序、掌握规律,提高想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主动干事。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当前,我们队伍中工作不主动的干部,主要存在三种类型:一是开茶馆,要么坐而论道,纸上谈兵,要么对工作敷衍应付,抓不到实处;二是老牛拉破车,对工作总是一等、二靠、三看,既无工作节奏,更无效率可言;三是守小摊,认为自己工作岗位基本固定了,与其辛辛苦苦干工作,不如四平八稳熬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些与我们率先全面小康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像这类干部今后必须淘汰。我们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在工作中不能满足于事事请示领导,而要善于从岗位专业的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单位主要领导应一事当头,主动打先锋、当楷模,愿为整体工作和全局利益奉献智慧。中层干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积极出点子、想办法,为领导分忧解难。三是要担当处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担当处事就是勇于承担责任。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必须负的责,迎着风险也要担。不愿担责任,就不该当党员;不敢担责任,就不配当领导;不会担责任,就不能当干部。担当精神就是一种基于对行为合理性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意志和行为品质,是使命意识和责任观念的有机统一。在急难险重面前,有舍我其谁的思想与理念,有一马当先的勇气和魄力,有履行责任的能力和素质,这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在座各位干部无论正职还是副职,都有一定的权力,主抓或分管具体的事务,一定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组织任用目的也在于此。

(三)营造干事环境。积极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环境,不仅能进一步巩固好党群干群关系,激发工作热情,更能挖掘干部的开创性。一要宽容失败。要创新执纪理念,把严肃执纪与支持改革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处理改革发展和实践创新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于作为与乱作为、负责与懈怠的界线。二是要鼓励创新。美国著名的实业家罗迦?费?因格所著《事物的正确答案不止一个》书中有这样一个观点:生活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非只有一个,而是多种多样。由于情况的变化,原来行之有效的方法,到了现在往往不灵了。正因为如此,如果你认为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话,当你找到某个答案以后,就会止步不前。因此,不满足于一个答案,不放弃探求,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个观点告诉我们,不止要找出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而且还要发散思维,要创造性地思考,给问题找出不止一种的正确答案,在一个问题上探求多种答案,才可能全面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我认为,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就要大胆地去试、奋勇地去闯。

(一)要遵守党纪法规。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一要严于自律。严于律己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不断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用纪律条例约束自己,用先进人物激励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真正把党的政策作为生命线、法律作为高压线、纪律作为警戒线。要把自重作为立身的准则,坚定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名誉,让自己的言行一致,做一些与自己责任相符的事情。要把自省作为修身的镜子,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我们要向曾子这样经常审视自己的行为、思想,防微杜渐,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克服自己的缺点。要把自警作为安身的标尺,对自己的思想和言行要有高度的警觉,对可能出现的错误及时察觉,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把自励作为润身的目标,经常地鞭策和激励自己,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斗志高昂、自强不息。二要严守他律。严守他律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一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永葆党员先进纯洁,最基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

(二)履行一岗双责。顾名思义,一岗双责说的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指的是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要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队伍、管好身边人,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一番话至今回顾起来都充满了深意。他说,现在在家做主的领导干部不多了,一切权力归配偶,但领导干部的耳根一定不能软。子女本来就不好管,独生子女更不好管,有些领导干部的子女不懂事,不知道社会上有人为什么对他好,还以为自己长得俊、有魅力呢。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能看着不管,现在狐假虎威的人多得很,有时候走在大街上你都分不清谁是首长谁是秘书,有的秘书说出的话比首长的口气还大。组织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时,对代表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能出生产力的观点给予了肯定,并语重心长地指出,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所以,我们务必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敢于批评人,经常咬咬耳朵、拉拉袖子,这是一种帮助、一种预防。

(三)改进工作作风。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体现了民心所向。它关乎党的形象,决定党在群众心中的分量。一要兴学习之风以增才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才由学得,德由学进,业由学成,才气是领导干部成就事业的基石。党员干部要提高五种能力,即抓发展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履行职责的能力,请大家查漏补缺,努力提高,成为注重学习的先锋官、熟悉工作的政策通、素质过硬的多面手。二要兴务实之风以养锐气。务实求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干部应具备的政治品格,对领导干部而言,树立求真务实的价值观,不仅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稳健发展的需要。要有务实之言,就是要实话实说,实情实报。个别干部在平时的言谈话语、汇报情况中,虚辞多、实话少,谎话多、诚话少,这对自己、对事业都是一种危害。要有务实之干,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抓检查督促,多杀几次回马枪,多来几个回头看,做到落实不到位不撒手、抓不出成效不罢休。要有务实之绩,政绩靠大话哄不来,靠空话吹不来,惟有靠求真务实干出来。三要兴调研之风以接地气。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如果我们不能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不能事事处处为人民着想,那么,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就会在人民群众中失去信任和支持,损害党的事业。中央已经作出决定,要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在调研时强调,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为了人民是本质,服务人民是天职,一切奋斗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大家一定要低下头、沉下身、静下心,多到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访民意,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掌控有度、协调有方,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发展目标。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从xx起至xx止,期限为xx。其中试用期从xx起至xx止,共xx。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在xx岗位,为x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xxx 。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x元。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1、乙方每月工作x天,每天实行x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x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x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x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x%,病假工资为x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x元,抚恤费x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期为x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x月。

(2)乙方的医疗费x 。

(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x。

(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x元,直系亲属抚恤费x元,其他费用x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x天,婚假x天,丧假x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本条第2款第(1)、(3)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x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x个月的短期停工;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x元,进行赔偿。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20xxx年x月x日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五

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文本;

2、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参考文本;

3、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参考文本;

4、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说明

附件一:

工资集体协议

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_项:①岗位工资制;②岗位效益工资制;③岗位薪点工资制;④岗位等级工资制。

第四条 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工资形式结合职工工作岗位,实行下述第__项: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④计时工资加浮动工资;③营销收入提成。

第六条 企业在保证执行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____元。

第七条 企业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____元,上年企业工资总额____万元。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考虑到当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与职工方协商,对本协议期限内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采用方法为下述第__项:①企业经营利润每增长百分之一,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__%,企业经营利润下浮则按比例下降__%;②按照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③绝对额年增加____元。

第八条 在职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在每月_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故意拖欠工资,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收入计发工伤津贴。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但每年不能超过一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为一年)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职业安全卫生协议

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 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条 企业要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

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企业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应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

第八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九条 女职工分娩后,应保障其产假及相关待遇。

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妇科病检查治疗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在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保健食品费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实行_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个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病假工资为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元,抚恤费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个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个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天;婚假____天,丧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富余职工时,以及________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个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元,赔偿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鉴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七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学教研处、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优秀班级评审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优秀班级的考评工作。

2、学校少先大队负责文明班级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年级一名,根据各项得分累计出总分。

2、原则上总得分年级第一名评为校优秀班级。

3、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

4、校优秀班级的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则及说明

1、有以下情况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1)班级里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如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大队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制订后自二0一一至二0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试行。

五、江镇镇中心学校优秀班级考评细则

1、常规管理:少先大队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每次得10分。

2、学业成绩:语数期末成绩达标的每学科得20分。

3、其它: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得10分。

4、奖励:

(1)夺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5分;

(2)在学校竞赛中获年级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

(3)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镇级分别加5、4、3分,县级及以上加10、7、5分;

(4)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5分;

(5)学校代表队在县获名次奖的每生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语数成绩获全镇前三名的依次加10、7、5分;

(7)体育成绩达标率列年级第一名的加10分。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八

一、组织形式:

1、由张校长牵头,张红伟老师组织实施;

2、教研组长是该组备课的组织者和监督者,本组教师都是集体备课组的成员和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和执行备课任务;

3、采用“以集体备课为主,个性补充为辅“的思路。

二、备课要求:

1、集体备课必须坚持“四定“、“五备“,钻透“五点“,优化“两法“。

(1)、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发言人。

(2)、五备:备目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互动。

(3)、五点:重点、难点、知识点、能力点、教育点。

(4)、两法: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

2、集体备课时,组长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内容,给组员作好分工,确定各主题的中心发言人。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要认真听中心发言人的发言,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做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情,保证集体备课的质量。

3、集体备课要体现课程理念,突出科学性、创造性:

①学期备课,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前,先通览教材,领会教材意图,整个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弄清本年级组各主题分别要完成哪些教学任务以及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在此基础上备课组讨论确定本学期教学计划。

②主题备课,是在每个主题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拟出一个主题的教学计划,目的在于从整体出发,明确每一个活动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突出重点,明确应该培养目标。

4、集体备课必须有记录(记录包括说课、评课、课后反思、课件及流程图等),作为对备课组集体备课考评的重要依据,教师参加集体备课情况作为对教师个人考评的依据。

5、教师必须把集体备课中研究出的结果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每一教案后面都要有附栏,使用该集体教案的教师,必须在附栏上补充个性化的设计,不能机械的使用集体教案。

三、教学反思:

1、每一位教师,在使用了集体教案后,都要认真反思教学中的得与失,并记录在案;

2、在下一次集体讨论时,将反思作为一个专门的内容进行交流,教研组活动中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该单元的中心发言人把交流所得整理成文,交教科室存档。

四、基本流程:

集体备课按“备前研讨――形成教案――讨论补充--实施教学――课后反思“几个环节进行。

1、备前研讨

备课前的研讨是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教师个人特长、体现集体智慧的重要环节,集体备课前深入的研讨是提高集体备课成效的关键。集体备课前须进行教材内容分析,要从教者、读者、编者的角度作深入的分析;讨论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设计等。

2、形成教案

相关内容的中心发言人将集体讨论的意见整理,形成集体备课的教案设计。为减轻教师负担,可以给本组成员每人复印一份有附栏的集体教案。

3、讨论补充

全组教师认真领会主备教师的教案设计意图,毫无保留的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并在集体教案的基础上补充适合本班学情的个性化设计。

4、实施教学

各成员利用集体智慧和个性特征相结合教案实施教学,关注教学中的亮点和不足。

5、课后反思

每位教师结合实际教学对该教案的`亮点和不足进行认真反思,并在下一次集体讨论时,将反思作为一个专门的内容进行交流,并由该内容的中心发言人把交流所得整理成文,交张红伟老师存档。

五、管理措施:

1、教科室加强集体备课活动检查,要有详实记录,并定期总结、评比。

2、教案附栏中必须有教师个性化的补充设计,如果没有,视为没有备课,按相关奖惩制度执行。

3、对与集体备课中,态度不积极主动的教师,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

主题集体备课研讨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九

一、组织形式:

1、由张校长牵头,张红伟老师组织实施;

2、教研组长是该组备课的组织者和监督者,本组教师都是集体备课组的成员和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和执行备课任务;

3、采用“以集体备课为主,个性补充为辅“的思路。

二、备课要求:

1、集体备课必须坚持“四定“、“五备“,钻透“五点“,优化“两法“。

(1)、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发言人。

(2)、五备:备目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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