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 标杆赶超争第一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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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重大意义

从中央决策部署看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们党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驾驭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提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由此可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烟草行业越是认清这一发展脉络,越是能增强推进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从烟草特点和市场规律看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重要性。

作为烟草产品的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卷烟生产和经营虽然受到严格管控,但卷烟消费并不是配给制,消费者对卷烟购买具有自主选择权,购买什么品牌的卷烟、购买什么价位的卷烟、购买什么类型的卷烟是由消费者来决定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卷烟生产和经营者必须认真思考如何满足消费者需求,认真做好卷烟营销工作。

从烟草行业改革历程看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紧迫性。

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建立、形成和巩固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要千方百计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积极探索在专卖体制内市场配置烟草要素资源的新途径、新举措,并从京津冀试点开始,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按订单组织货源、按需求衔接计划、按状态调整策略”为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作为烟草行业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牵引,必须扎实深入推进。

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成效和问题

随着各项改革方案和工作要点不断落实,行业卷烟营销市场化程度和水平不断深化:

统一营销平台已经基本建成。行业统一的省级卷烟营销平台普遍推广应用,较好实现了订单采集集中化、业务流程标准化、营销过程可视化,同步做到了实时生成订单、实时削减库存、实时跨行结算,有力支撑了改革举措落地。

需求预测流程更为完善。以地市级局(公司)为主体,县级局(营销部)为辅助,参考经济、社会、人口、历史数据、市场状态、消费数据等因素,自下而上对市场需求做出判断,“预测指导采购、采购适应需求”的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

货源组织更为高效。基本做到了协议动态调整和按存销比管理库存,响应市场能力有所提高。

客户分档更为细化。建立基于经营能力的量化分档标准,由系统自动计算,取消地市级局(公司)调档权限,基本做到了客观、公平、公开,有效避免了人为调档问题。

货源投放策略更为精准。根据货源属性,结合市场调控目标,建立健全了档位投放、价位段投放、档位结合价位段投放、定点投放、档位扩展投放、一户一策分类实施等基本规则,较好解决了公平投放问题,货源投放策略逐步趋向多样化、精准化。

品牌培育管理更为科学。形成了稳定的品牌引入、退出工作规则和流程,在主要价位段初步构建了主导规格、护卫规格、潜力规格有序发展的品类格局,品牌竞争水平得到提高。

随着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暴露出来:

市场化取向改革存在认识误区。有的单位和员工把改革货源组织和投放等同于市场化取向改革,忽视了营销转型、队伍转型、一体化营销等工作;把改革局限为营销部门的改革,忽视了计划、专卖、物流、信息等部门的参与;把改革理解为商业企业的任务,忽视了工业企业参与改革的职能责任和重要作用。少数单位和员工存在改革会引起销量下降、专卖体制与市场化取向不相容、改革就是推广统一订货平台等认识误区,营销人员的经营观念、思路和方法等与市场化取向改革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受竞争形势和地方财政压力影响,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这不符合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初衷,与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背道而驰。

不规范行为仍然较为突出。有的烟草商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市场意识淡薄、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影响着行业市场化取向改革进程。

对深化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

深化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市场观念,强化市场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正确认识专卖和市场的关系。在坚持专卖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可以促进烟草行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烟草行业经济运行效率和发展活力,有利于保持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从而维护专卖管理制度。清醒认识烟草行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如果墨守成规,不深化改革,就很难准确掌握市场的真实情况,分析得出的结论和做出的决策就很可能是错误的,造成资源错配和效率损失。

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在坚持专卖专营前提下,以物流体系改革为突破口,打破行政区域,探索建立跨区域物流规划、建设和运营,整合工商物流资源,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物流。同时,要理顺省和地市两级局(公司)的关系,在“管”的领域,强化地市级局和县级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在“销”的领域,以省为单位充分整合和有效配置各种资源,形成全省范围内统一的商业体系,最终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确保所有零售客户和消费者都能公平自主选择品牌。建立高效的供应链作为支撑,突破传统零售模式和传统电子商务模式,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更完备更准确的大数据信息,各个环节相互融合,更加注重消费者体验,更好地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更好地掌握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顺应并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实现供需有效匹配。

进一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

构建多维度信息采集和市场监测体系。通过精简信息样本、规范采集内容、工商“双线采集”相互印证,创新信息采集模式,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解决信息采而不准、采而不用的问题,实现信息采集精益化,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真实状态,为货源组织安排与货源投放策略制定提供量化支撑。

统一订购平台、统一客户分档、统一供应规则。实现省级局(公司)集中订单采集,多种订货模式互联互通,做到实时生成订单、实时扣减库存、实时跨行结算,强化货源投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避免代订、删单、改单、搭配销售等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国家局将最终打造一个全国统一的订货平台,客户的需求和订单将直接反映到国家局层面,并层层分解成工业企业的生产计划和商业公司的销售计划。

建立工商企业共同面向市场、共同快速响应的协作机制。通过工商企业数据交互平台、工商交易平台以及科学高效的备货生产模式,根据日均订单量、安全库存周转天数、品牌地域属性等要素,对不同品牌设定安全库存量和提前备货期,进行缺货预警,提示工业企业及时生产、调货,在最大限度满足广大消费者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订单生产”,实现品牌的优胜劣汰,增强优势企业和品牌的竞争力。

推进营销模式升级。当前零售业态和消费趋势发生深刻变化,要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融合线上线下资源,增强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能力,加快推动营销和服务转型升级。

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

要完善宏观调控。坚持总量控制、产销协调、稍紧平衡的调控原则,对销售总量、客户订单、品牌规格、社会库存进行市场分析和综合调控,并建立健全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全面调控与精准调控相结合、区间调控与相机调控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框架,实现销售总量稍紧平衡、客户订单基本满足、品牌规格适销对路、社会存销比趋于合理的经济运行状态。

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市场导向,以把握需求、响应市场、服务客户为重点,主要从市场建设、品牌培育、客户服务、营销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设计考核指标。每年对工商企业营销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公布评价结果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引导工商企业营销部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升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施市教育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监控,保证“减负提质”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会议,组织学习重庆市教委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深刻理解“减负提质”深远意义的基础上,认真查实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并立即予以纠正。

3、争取在近期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轻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书》,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4、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1、规范办学,总量控制

(1)严格执行重庆市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想方设计开足开好体育、美术、音乐、信息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所有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不得提前和延后上下课,确保初中的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确保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学校尽量安排好学生综合实践课,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向学生尽可能开放各功能室和体育设施等。

(3)学校要想方设法,结合实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尽可能多的开发课程资源,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学习。学校严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4)教师的从教行为将更加规范。学校将利用每周的周前会的政治学习时间,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规范。年级不得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介绍、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控制管理

(1)加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要研究有效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控制管理,深化教学研究。教师要利用每周的教学业务学习内容,各教研组、各备课组认真学习和讨论,认真总结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上下工夫。结合教研月的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改革”,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实施主体性教育,探索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推广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3)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初中各班每天对教师上课情况和课后作业量的多少和难度搞好登记,值周教师和值周行政进行督导。

(4)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通过发整改通知书、与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予以及时整改,并逐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确保“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5)学校将把“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重违反规定的教师在评优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3、精讲精练,切实减负

(1)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备新课标,备新教材,备教学方法,备学习方法。在上课时,做到精讲精练。

(2)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分工负责,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减轻教师负担。

(3)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七八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管理,提高训练质效,作业做到“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4、少考严控,遵循意愿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各年级不得组织月考,每次考试的试题不得超过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试题的难度。各班主任、课任教师、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生的排名,其成绩采取“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使之符合“减负提质”要求。

(2)、严格控制学科竞赛,初中各年级不得举办学科竞赛和参加奥林匹克竞赛。任何教师不得自行组织,只能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已竞赛、考级作为学生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初中各年级教辅只能为“一教一辅”,一辅是由教委和新华书店审定和批准。各教师不得再向学生统一购买和变相推荐教辅资料。鼓励各教师开发校本课程。

5、利用资源,做好宣传

(1)利用学校、居委的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科技、文体、艺术、班会、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利用家长会、上街宣传、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转变唯分数是人才的旧观念,用全面质量观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如何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学习教育中充分汲取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的营养?如何读懂、永葆这历史逻辑的一树繁花,如何激发传承初心使命的澎湃动能?如何保持、积攒干事创业的冲劲、韧劲、实劲。

5月27日,xx区xx街道召开“四史”学习教育部署推进会,街道党工委书记xx结合xx市委、xx区区委会议精神和街道实际,作了“三个聚焦”,学好“四史”,从中汲取解决问题的智慧,厚置发展根基,为xx街道社区治理和区域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的动员。

聚焦为何学,深刻认识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爱党爱国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历史规律、提升应对能力的有效方法。聚焦怎么学,确保“四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把握核心要求,更好地学思践悟新思想。把握重要任务,从历史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把握重要方法,将“四史”学习教育和xx实践紧密结合。聚焦如何抓,抓实抓细“四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做到求真务实。

目前,xx街道已形成了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带头学,年轻党员与老年党员结对学,小辈带动家人学,两新组织党员线上线下互动学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教育往深处走、往实里抓。

学好“四史”,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但是,“四史”在时间上跨越500多年,在内容上任何“一史”都是大部头、大容量。因此,如何有效推进“四史”教育学习,笔者以为:必须抓住重点、区分层次,花真功夫、下大力气,在“恒”、“悟”、“践”三个层面着力。

学贵有“恒”,做到常学常新。读“四史”、悟原理,在常学常新中坚定理想信念。一部新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奋斗史;一部党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历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先后创立,生动记录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彰显了共产党人的理论思维。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学好四史,要有“望尽天涯路”的追求,秉持“学贵有恒”的毅力,坚守“读书破万卷”的决心。毛泽东曾经说过:“学习一定要学到底,学习的最大敌人是不到‘底’”。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积跬步以至千里。只有静下心来通读苦读,耐得住“独上高楼”的寂寞,才能学有所获。在“先把书读厚、再把书读薄”的过程中,把握时代变化的脉动,洞察理论创新的深意。

学贵有“悟”,力求走深走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总书记曾说过:“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实事求是,带着问题去学习、去思考,从学“四史”中寻找答案和办法。只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才能“洪钟小大随叩鸣”,不会“入宝山而空手回”。读史明智。党史、新中国史蕴含着共产党人的历史智慧、政治智慧、管理智慧,学习四史,要用心、用力,学会用历史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挑战,提高解决问题的本领。

学贵有“践”,坚持笃干笃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工作、解决难题。学史再出发,就是要上下“一条心”,形成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上下拧成“一股绳”,一级带着一级干,推动工作创先争优、学习蔚然成风。带动所有党员干部都动起来,切忌踢“半场球”,搞“半拉子工程”。干事创业需要实干、苦干、巧干。实干是态度,苦干是品德,巧干是水平。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落实工作部署,对每一件工作力求实效,做到解决问题不推诿、推动工作不蛮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求实效、讲实干,以“带头干、认真抓”的实干作风推动事业发展。大事难事看担当。在困难面前要毫不退缩,直面问题抓落实、攻坚克难带头上。

以史鉴今,砥砺前行。笔者有理由相信,陆家嘴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将扎实开展好”四史”学习教育,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从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学习前人的智慧,认清历史发展的规律,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xx社区治理和区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在时间表、路线图的倒逼下,各地国企改革正在提速换挡。通过改革提高企业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各地的共同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前期出台的“1+n”改革政策和各项改革试点探索,为改革提速换挡奠定了基础。不过,当改革驶入“深水区”,剩下的路只能摸索前行,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改革试错空间,用容错机制给改革者兜底、壮胆、打气,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丢掉心理包袱。行动派多了,经验和教训才会更加明朗,改革之路也才会逐步清晰。

从实践看,思想上畏难、怕出错,是不少地方国企改革推进力度与进展情况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前的采访中,听到一位原大型央企负责人曾表示:“有争议没保护,出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最快活。”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不正常现象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

实际上,各方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容错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17年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要建立免责容错机制。地方上的探索则要更早。2013年,上海提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江苏、江西、山东等地都有跟进。

各地的实践很有借鉴意义,但容错机制需要更加完善,才能应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首先,要明确“容”的底线,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维引入到国企改革中。就目前来看,普遍认为国企改革要符合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仍需进行细化和说明,并体现在相关规章制度甚至法律中。

其次,要明确“错”由谁评判,探索建立专业评判制度和改革申诉机制及纠错机制。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山东采取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相关程序。对有争议的问题,也可以成立由法律、财务、审计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判团队来进行评判。

再者,以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多种形式,营造试错、容错的氛围。在一些地方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曾出现过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利益的惨痛教训,因此,各方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持谨慎态度。但面对剩下的“硬骨头”,必须要让敢为人先的改革者有行动的勇气和信心。

“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容错机制,打消改革者的顾虑,是国企改革在“深水区”提速的“护身符”。期待在容错机制的护航下,国企改革能不断突破固有障碍,释放更多红利,也期待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在享受到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能充分认识到容错机制的善意和正能量。

有关深化改革争创标杆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乡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组建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镇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整合组建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等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性机构,实行人员、编制、资产等由乡政府统一管理,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业务由农牧、农机、财政、文体广电、人口等县直有关部门负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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