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洁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校园保洁上岗心得(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12: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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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学校保洁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推荐学校保洁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特对甲乙双方履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

商店设于学校老教学楼一楼西头的一间和厕所旁边的老商店。学校只提供营业用房和负责供电、供水到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营业用房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二、承包期限:自20xx年腊月24日至20xx年腊月23日止。

三、经营内容及范围规定:

乙方可经营副食品、饮料、文具、百货,但店内不得煮、烧与学校食堂发生冲突的其他各种食品、饭菜出售,严格禁止向学生供应烟、酒、扑克及不利于学校教育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发现不利于学校教育的经营,学校可随时加以取缔,经劝阻无效的学校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方承担。

四、商品价格及进货规定:

商店所销售的物品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进货,一律禁止进“三无”商品,霉变、过期食品进入商店,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与学校概不相干,学校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一切责任。承包人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票据备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码标价。

五、合法经营、文明经营:

承包人必须向工商、税务、防疫等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各种合法经营、上岗手续,在承包经营期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政策法规,对本商店内外实行卫生三包,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对师生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学校将予一定的处罚,严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后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承担,爱护学校财产,损坏或丢失学校财物要负责维修或赔偿。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经营时,凡是商店承包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稳定性,确因食堂需要由甲乙双方商定。经营时严禁在商店内抹牌等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和学校形象的活动。一经发现学校每次罚款20---50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六、学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及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校方会在双方和谐、价格公平、质量过硬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从商店购买。甲方所拿货物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现金与商店结帐,若情况特殊但必须在同年内结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风险性,若有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以上级为准,甲方将按照承包时间和金额比例退还给乙方。甲方同时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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