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赣教云教学心得体会报告 赣教云使用美篇(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10: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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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使用赣教云教学心得体会报告一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园区停车场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及费用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租赁意向金 元整(大写 元)。

乙方交付意向金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既定方案设计租赁方案,待租赁方案经双方认可后,双方届时再另行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具体再约定租赁期限及租金,意向金同时转为租金(使用期间的租金直接从意向金中扣除,实行多退少补,租金暂按 元/平方米/月计算)。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用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时交纳意向金、租金以及其他相关款项、费用。

2、应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自行做好人员及财产的各项安全、消防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3、若造成场地、房屋任何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场地的自然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意向金以及其他相关款项、费用的,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意向金总额的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已收款项。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和违约等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最新使用赣教云教学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专利和专有技术

2.1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专利(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c)许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许可专利”。

2.2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2.3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许可专有技术”)。

第3条许可

3.1对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对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使用共有专利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使用的,被许可人继续无偿使用,原为有偿使用的,被许可人应支付使用费。许可人承诺就上述使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

3.5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直至该许可专利期限后满或该许可专有技术变成公开信息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期限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第5条专利和专有技术资料的提交及后续服务的提供

5.1许可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被许可人不时之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被许可人。

5.2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需许可人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许可人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第6条维护费用

对于无偿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被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d)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费用。

7.2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根据本合同第2条及第5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对被许可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f)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许可人有义务赔偿被许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g)根据3.3条规定,承诺取得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7.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被许可人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被许可人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7.4被许可人的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且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许可人支付有关费用。

第8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9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9.3无论9.1和9.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10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1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1.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2条不可抗力

1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9.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3条其他规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4条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d)许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许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6条附则

16.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使用赣教云教学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________________平面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

拍摄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

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

肖像权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

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______%。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最新使用赣教云教学心得体会报告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截止)

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的注册商标遭不法侵害时,甲方必须在得知情况后两月内提起诉讼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以保护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

八、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存有被许可商标商品的,该商品的销售归甲方负责销售。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果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履行。由于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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