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高速违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感想 超速违法心得体会(3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9:3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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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整治高速违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 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 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 “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清理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和庭院环境卫生。二是宣讲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发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在农村主要路段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 (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3.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按 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方便出行;改善人畜饮水条件,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二是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拆除乱搭乱建和旧房遗留的残墙断壁。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三是治理视觉污染。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 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四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对各村的道路要按照专人负责或村民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维护环境。要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是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合功能,科学饲养,杜绝粪便污染。六是加强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通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一)排查问题阶段( 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 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 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防相结合的办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 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对于整治高速违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认真汲取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对于整治高速违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解决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环节,对反复发生问题、隐患长期未根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攻坚。

(一)道路交通。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道路交通“两限一警”和“分段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2)客运、货运、危运车辆所有单位、企业、个人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的主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3)204省道、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面管控情况;(4)对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准驾车辆不符等交通违法整理情况;(5)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专项整治情况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况;(6)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情况;(7)事故多发路段、临崖临水治理情况;(8)县、乡村道路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县住建局牵头,分管副县长主抓,                                                              

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要重点围绕建筑施工用电搭接、安全防护网设立、施工地监理员与安全员职责发挥、公棚搭建有无使用易燃材料、工地大型设施设备安防措施的落实、现场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工程建设领域发生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危险化学品企业证照办理和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执行情况;(3)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4)重点设备维修检测、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5)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6)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烟花爆竹。由县安监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标准购销合同使用情况;(2)经营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城镇燃气。由县住建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企业证照办理和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2)值班、消防设施配备、管道与设备完好、站内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情况;(3)设备检修、外来人员登记等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六)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整治情况;(4)应急处突灭火准备工作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七)食品药品。由县食药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落实情况;(3)食品加工、制造安全管理情况;(4)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5)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及其它不合格食品药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八)校园安全。由县教育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校舍危房改造情况;(3)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5)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情况;(6)校园大型集会活动安全防范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九)非煤矿山。根据《亚东县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非法采沙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乱采乱挖,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除安全隐患。由县国土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情况;(2)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情况;(3)山坡防护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情况;(4)地质灾害治理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旅游。由县旅游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以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狠抓旅游包车、自驾游车辆安全管理;(2)旅游车及司乘人员资质、证照管理、黑导游情况;(3)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消防安全培训及员工“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内部自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及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一)水利。由县水利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水库、河道水利设施和供水安全管理情况;(2)水利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3)农牧区人饮工程安全监管情况;(4)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打击整治情况;(5)山沟治理、小型蓄水用水等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情况;(6)所属行业水保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监管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二)农牧。由县农牧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草原防火和农牧饲养、农牧产品加工安全监管情况;(2)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十三)特种设备。由县商务局负责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主要督查:(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监测情况;(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应用情况;(3)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

(十四)林业。由县林业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森林防火安全监管情况;(2)林业项目建设安全监管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五)民爆物品。由县公安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情况;(3)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和行业部门分头实施”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从2017年4月1日开始至12月底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通过主动排查、主动治理,摸清隐患、防控风险,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深化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结束至年底日)。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安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全县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具体由县安委会组织协调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成立具体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要归口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单位要重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驻村、驻寺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牧村、进学校、进寺庙、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实际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六)严格责任追究。这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县安委会专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凡是对安全生产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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