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 采访志愿者采访稿(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9: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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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一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本次活动受到了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认为此活动对学生有重大的教育意义。学校对本次活动进行统一布置,校长给活动作了很多指示,设计了一套可行有效的方案,确定活动主题为“缅怀革命英烈,继承先烈遗志”。学校特意拉起了醒目的横幅,使每个队员都处在缅怀英烈的浓浓氛围之中。学校网络系统为学生开放,便于学生能在网上开展纪念活动。

二、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这次活动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把网络引入活动中,富有一定的新意。队员们可以接触到大量的信息,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1、上网搜集信息,宣传英烈事迹。

学校组织队员上网查找英烈的相关信息,利用所得信息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1)学校要求每个班出一期黑板报:(2)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以“英雄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3)每个同学或几个同学合作制作英烈资料档案卡陈列于班级进行展示:(4)在学生中开展“缅怀英烈,继承遗志”的征文活动。在大量的网络信息面前,学生们对先烈们了解得更深更具体了。

2、参观相关网站,进行祭奠活动。

我校利用信息课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以及其它的一些空余时间,由信息课教师安排学生参观访问河北文明网。学生们可以自由点击自己想要了解的相关内容,并向烈士们献上鲜花、鞠躬,在留言栏上留言,表达自己的缅怀之情。我校大部分学生在网上献了花,留了言。

三、延伸校外,整合资源。

我校距离三城烈士墓三余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校组织学生赴将三城烈士墓进行祭奠活动。通过实地活动让学生感受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通过网络和实地活动的资源的整合,使学生得到了一次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

四、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在活动中,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烈士们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感人事迹,更深刻地体会到了先烈们那种坚贞不屈、英勇无畏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他们纷纷表示不能让烈士们的鲜血白流,要向英烈们学习,沿着先烈足迹,接过先烈手中的接力棒,继承先烈的遗志,勤奋学习,奋勇拼搏,勇敢地挑起建设祖国的历史重担,为使中华民族傲然立于世界之林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活动是一次震撼学生心灵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它带给学生的影响却是深刻而又长久的。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二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三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进行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

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

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

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四

网上办税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账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账户的存款余额足够缴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缴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五

随着网络普及,电脑成本的不断下降,网上购物已经从当时雾里看花遥不可及的状态,变成了当今最火爆,最适合上班族、年轻族群购物口味的一种购物方式。网上购物已经慢慢地从一个新鲜的事物逐渐变成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以其特殊的优势而逐渐深入人心。大学生作为对网络最敏感的人群,他们对网上购物行为接受很快,是未来购物市场上的潜在用户。

这次大学生网上购物调查研究目的是为了研究大学生网上购物行为并对其进行分析,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网络购物的消费态度,正确指导大学生网上购物消费行为,以及未来对网购发展潜力的期望。

这次的调查,我们主要是对在校大学生的调查。因为在校大学生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网络的使用驾轻就熟,对适合在网上销售的满足精神需要的产品具有更多需求,其预期收入也相对较高,因此他们主宰未来网络消费的可能性较大。

我们采取调查分析法。首先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向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发放电子版问卷,进行问卷调查,然后对问卷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最后得出了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显示,有网上购物经历的大学生占50%。而没有网上购物经历的大学生,其中只有7.8%的人没有浏览过购物网站。不难看出大学生在网上购物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说明大学生对网上购物这一行为能够接受,并且接受的比较快。

调查结果显示,有51%的大学生有网购经验,而其中男生网购群略高于女生。男生比女生更勇于冒险和追求新的事物,男生的网络基础知识比女生普遍,这可能是造成大学男生网购比率要高于女生的原因。

(1)没有尝试网购的原因。调查显示,在没有购买经历的大学生中,没有尝试

网购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不知道如何网上购物、习惯传统购物、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害怕网上支付不安全、网上购物程序太麻烦。

(2)选择网购的原因。而大学生选择网购的原因为: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方便、送货上门,寻找稀有产品,出于好奇、有趣,时尚、款式新颖,受身边朋友影响,可以货比三家、没有营业员压力。而比例较大的是: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方便、送货上门。(如下图)

你选择网上购物的理由是?(多选,至多选三项)

30%

25%

20%

15%

10%

5%

0%

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选择网购的主要原因在于网购更方便,更节约成本。

在大学生心目中,可供网上购物的首选网站共分为三大类:主要进行网上零售的b2c网站、拍卖网站以及门户网站。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选择的网购地址主要包括:淘宝(98%)、易趣(60%)、拍拍(65%)、当当(47.5%)、卓越(62.5%)。大学生有着较清晰地品牌意识,对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网站更加青睐。尤其,拍卖网站如淘宝、易趣、卓越, 网上零售如当当成为学生的首选。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在网上最常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书籍及影音类(23.5%)、衣服饰品(23.5%)、礼品(14.4%)、手机及数码产品(5.9%)、电脑及配件(5.9%)、生活与体育用品(26.5%)。可以看出书籍及影音类、衣服饰品、生活与体育用品,占得比例最大。书刊质量风险不大,运输较为方便,而衣服饰品、生活用品的网购价格较于传统购物的商品价格低。这体现了大学生在生活、学习和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消费特点。

与网上购物有所不同的是:对网上购买食品的接受程度显然还有待提高,其主要原因是: 时间不能保证。因为食品类产品对保质期要求严格,一旦时间太久或者过了保质期,不但不能食用,有时甚至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威胁。而觉得麻烦、不信任、没有想过,也是制约网上购买食品发展的重要原因。

从调查结果来看:购物频率最多的是平均每季一次(35.3%),每月的平均购物金额最多为50—100元(35.3%),也有28%的大学生月消费金额随所购商品价格而定。这与上述的大学生主要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类型是相吻合的。

从调查结果来看,61.2%的网购学生选择的是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贝宝)。我国的电子支付状况已得到较大改善,大部分学生对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比较放心。

调查显示,网购的担心因素包括:卖家诚信、货款的支付问题、商品的递送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网络安全问题、观念问题。没有网上购物经历的大学生对网络购物的感知风险较高。全部被调查者中,担心的因素主要有卖家诚信(例:假货,质量差)(22.9%)和货款的支付问题(25.6%),其他担心因素如售后服务问题、商品的递送问题、网络安全问题分别占20.9%、16.3%、9.3%。

而有过网上购物经验的大学生,已经对其起了基本的信任,说明大学生的初次网购体验非常重要。

在未尝试网购的大学生中,表示今后有可能尝试网购的占了57.5%。说明他们对网购的发展期待。在网购条件让他们感到满意时愿意尝试。网购与传统购物相比在方便及时效性、信息的丰富性等方面具有很多优势,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

7、调查研究显示,由于网上购物与传统形式的购物有着时间与空间的差异,大部分大学生认为网上购物的可信度有60%-80% 。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在校大学生网上购物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初浅的看法和建议:

1.目前,不少网站的网上购物流程较繁琐,这影响了一部分网民的购物积极性。如果此点得到改善,网上购物的比例会更高,电子商务交易会有更快的发展;

2.网络安全成为网上购物的重要障碍,相关网站应尽力改善,加强网站宣传设施的建设和宣传力度,让消费者了解电子商务网站采用的主要安全机制和作用,努力打消人们对安全问题的担忧。同时建议同学进入了网站选购自己所需的物品之前,先要查看售货公司和个人的信用度;

3.信用问题是网上购物中人们担忧的另一重要问题。加强信用机制建设,规范身份认证和身份识别技术的应用,通过宣传教育让人们我解网上信用机制,学会信用评估和鉴别方法,对于促进网上购物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网上购物过程中最突出的困难是商品描述问题,网上商家应完善商品信息,使进行网上购物的网民能买到其称心的商品;

4.归根到底,影响人们对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选择的影响因素是观念问题。实际上,正规网站的购物流程和安全、信用机制都已比较健全。现实世界中欺诈现象也经常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讲,网上购物的安全性高于网下购物的安全度。因此,

在校大学生中很多人是因为观念问题而未进行网上购物,如果加强网上购物宣传力度,如各高校可将电子商务作为学校的一门必修课或者选修课,指导大学生应用电子商务知识、在校开展网上购物知识讲座、加强网上购物平台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开展网上购物安全培训,建议大学生参加并了解等,将大大提高在校大学生网上购物的比例和网上购物消费频率。

大学生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找准卖家,谨慎交易,待所购商品核实无误后再汇款,同时注意保存卖家的相关信息以备维权。

大学生虽然受经济条件的约束,在校期间无法开展更多的网上购物活动,但其参加工作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中中高收入的群体。所以,大学生的价值也绝不仅仅局限于他们目前的实际购买量,而在其终身价值,一旦有了固定的收入,他们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潜力是巨大的。此次问卷调查也支持这一结果,37.8%的被调查学生有过网上购物经历;83.7%的大学生网络购物者明确表示在未来的一年还会继续进行网络购物;69%没有尝试过网络购物的大学生也表示今后会进行网络购物。

由调研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上网已经普及,大学生每天上网的平均时间普遍为1小时~5小时,这些人群对网络可谓相当依赖,同时,在曾经有过网上购物经验的人群里86%的购物者对其进行的网上购物是基本满意的,说明至少有86%的人对网上购物是能够接受。以上数字告

诉我们,面对大学生的网上市场已经形成,正等待商家去开发。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购物首选网站集中在几个网站。在每一类网站中,大学生的选择都集中在某几个知名度非常高的网站。这种现象在拍卖网站中表现得更为明显,84位选择拍卖网站的学生中有74位选择了淘宝,只有26位学生选择了其他网站。另外,目前中国b2c购物网站数量己超过12000个,但调查结果却显示大学生们网上购物的首选网站主要集中在卓越、当当等几个网站中。门户类网站的得票也基本上被网易、新浪二大门户网站瓜分。

有关网上采访志愿者心得体会六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根据区文明办、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网上祭英”签名寄语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在今年清明节期间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借助网络签名寄语的形式,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不断增进未成年人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激励他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

二、活动安排:

1、活动倡议:通过国旗下讲话、动员宣传,向全校师生发出“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祭奠活动倡议。

2、以班级或家庭为单位,登陆文明网站,学习英雄先烈们的英勇事迹,为先烈献花、留言,寄语深深哀思。

3、要求献花、留言时写明学校、班级、姓名并写好悼词。家庭没有电脑的统一由班主任组织利用学校电脑平台进行完成。各班统计好献花人数和寄语人数,在4月9日前上报学校。

4、利用校园广播向同学介绍先烈的英雄事迹,激发学习对先烈的尊敬,对现代美好生活的珍惜,为国努力的精神。

5、发送校讯通鼓励学生家长参与,让家长和孩子一起进行“网上祭英烈”活动,将对英烈们的尊敬和怀念带到各个角落。

6、开展“学英烈,勇敢面对自己的缺点”活动,让每个孩子认识自己的一个缺点,并勇敢地改正。制定出自己的改正计划,并请一个同学、老师或家长进行监督、落实。

7、借助“清明节祭祖”活动各班上一节主题班会课,让学生了解“祭祖”的相应活动或有关习俗,引导学生正确缅怀去世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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