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 教师队伍整治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8: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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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 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20xx年以来,xx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

一、基本情况

(一)监管企业情况。xx县有地方煤矿104矿,正常生产28矿、正在建设9对矿井。另外,还有非煤矿山147座、危险化学品企业54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92家、其他工矿商贸企业138家、消防重点单位83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个。企业目前主要呈现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种类多。非煤矿山有金矿、页岩砖厂、采石采砂、铜矿、铅锌矿五类,采石采砂占非煤矿山的90%、有136家。危化有加油站、煤焦油、氧气乙炔、易制毒等四类,加油站数量最多,占了危化企业的83.3%。工贸企业有建材、电力、轻工、商贸、有色、纺织六类。

二是规模小。石场生产规模达90万吨的只有老厂通泰石灰岩矿1家,其余全部是10万吨以下。

三是基础差。受经营管理、投入、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不景气,停停产产、效益差。

(二)1-10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20xx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59.64万元。与20xx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4起、下降47.79%;死亡人数减少30人、下降90.91%,受伤人数减少18人、下降78.2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98.96万元、下降96.17%。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四降”态势,运行平稳。

(三)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17人,其中煤炭行业11人、工矿商贸企业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3人,煤矿较大事故控制指标1起。今年1-10月我县纳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统计数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1人,占全年市下达控制指标的5.88%。其余行业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未占用市下达控制指标。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抓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 一是牵头制定印发了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等规定,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安全生产职能职责。二是按照省、市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三是抓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各监管单位分别与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426份,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

(二)抓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每月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1-10月,县安委办牵头开展4次综合性督查检查,监管部门开展10次行业性安全大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1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5人次、检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154个次,责令企业投入整改资金20xx万元以上,检查出隐患6867条,已整改6692条,整改率97.4%。

(三)抓宣教,狠抓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6辆,展出展板255块,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12条,发放宣传资料116种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5场次,发放3000余份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成功举办了xx市安全文化下基层xx安全文艺演出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四)抓规范,推行标准化建设。严格督促监管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对标准化考评不达标的,不予复产验收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方面,35家长期停产,120家全部达标,创建率100%。危化方面,除代购代销的5家不需创建外,其余55家创建达标,创建率100%。烟花爆竹方面,190家零售经营不需创建,1家批发企业创建达标,创建率100%。工贸企业方面,滇东电厂、雨汪电厂申报了一级标准化考评,老厂宏发水泥厂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考评,今年41家工贸企业正在创建中。

(五)抓整治,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对证照不全、现场管理混乱、特员无证上岗、抗拒安全监管指令、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企业,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6次,检查企业和作业场所894户(个),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行为36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企业6家。

(六)抓防控,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涉安部门针对每月检查排查出的隐患,从危害程度、发展势态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开展风险评估预警10次,以安委办文件印发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10次,对全县各行各业2164条各类隐患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抓治理,落实职业病监管防治。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职业病信访案件查处、作业现场管理等工作力度,做到职业病信访案件发现1起办结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321户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成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对全县11个行业、197户企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调查摸底;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8次,查出隐患293条交办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对非煤矿山等4个行业470余人次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对580名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

(八)抓协调,强化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

一是为县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

二是适时建议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隐患排查和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推动全县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8次,协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开展交叉检查9次,编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10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0期。督查检查乡镇、街道12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38个、企业98个,排查并整改隐患3621件。

(九)转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收支使用等事项,坚持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内民主、党务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要求每一名安监干部在接访办事时做到零距离沟通、零时差服务、零差错办事的“三零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按照《xx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操作手册》文件要求,20xx年10月中旬,全局分四个组,对营上镇岩头村委会和大坪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深入结亲连对扶贫困难户家中开展问卷调查,为67户困难户出谋划策,解决生产、生活困难。20xx年全局干部职工未发现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一定程度存在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在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流于形式,以应付式的目的开展安全检查,致使一些老隐患反复存在,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是部分企业投入不到位。受市场影响,全县大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投入不足,设备维修保养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在后2个月工作中,xx县安监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力争直接监管行业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职业病防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检站、畜牧局、水产局、果业局、执法大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省农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意见,对检测室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加强专业检测队伍建设,明确专职检测人员。7月份,我局派了3名人员到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参加上机操作业务培训,为完成今年检测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今年,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速测,在种养环节对蔬菜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抽样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检测蔬菜500批次,检测猪尿45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今年,我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了xx县绿丰果业、xx水稻、xx蔬果和xx果蔬4家合作社进行无公害认证,并已邀请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来我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我局联系市绿办做好我县xx省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属地管理责任。今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与乡镇政府签订下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在规划制订、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按照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了3次农资打假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涉及17个乡镇场、45个村组级集贸市场,查处了未经审定或无引种审批的水稻杂交种子3个品种计300公斤;查处标签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水稻杂交种子14个品种计1600公斤。抽检肥料产品36个品种,查处质量不合格的肥料6个品种计30000公斤,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七、加强宣传,做好预警监测。今年,我局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打假维权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揭发。同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健全应急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县财政仍未落实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继续开展农残速测、“瘦肉精”检测,上半年检测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下半年的农残速测工作,按进度10月底之前应该能够完成所有快速检测任务。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二

20xx年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社会事业局、区规划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发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走安全发展之路,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的文件精神,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阜宁开发区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阜开管【20xx】28号)的文件,统一部署和安排了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区各有关牵头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细化、量化专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和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有七个,分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化工、职业卫生、农机、冶金制造,其中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农机安全这几项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社事局牵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区规划基建局牵头;其它项目的专项整治由区经发局(安监局)牵头。

二、 工作情况

1、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对居(村)际主干道桥梁全部检修,落实限载标志,杜绝危险化学品车辆停靠人口密集区。4月份,社事局组织人员到各居委会检查桥梁通行情况,对13处危桥挂上禁止通行牌子,桥墩两头堆土杜绝行人后,限期修整后通行。另外我区根据有关专家鉴定,凡桥梁都挂上载明行驶和限载吨位的警示标志牌,上半年没有出现车辆在行驶桥梁倒塌事故。规劝危险化学品车辆欲停靠集市、学校人口密集区行为9起。对13所小学、幼儿园校车,一律取得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考核认可的专门车辆,由于严格把关,接送学生4个多月一直安全。

2.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上半年区规划局以“3.10事故”为借鉴,严格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落实各项工程建设安全防范措施。对20xx年上半年所有园区内开工项目,区规划局积极与现场项目部、牵头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对接,不光督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同时对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施工地点安全防护工具是否齐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安全标志是否清晰醒目等相关问题进行定期督察,建立相关档案,对于不符合要求、不达标的方面联系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则上报上级部门对其采取进行相应的处罚整改措施。

3、秸草禁烧,防火灾事故。社事局与各居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责任状。麦收期间并动用宣传车辆,张贴宣传标语1200多份,悬挂横幅50多条,并召开有关正反现场会,加强了引导和警示作用,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落到实处。

4.在危化品整治方面,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我局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办证条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其次,我局积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作,纠正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第三,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第四,我局联合县安监局等上级部门对园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五,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5.在职业卫生整治方面,在本次整治活动中,我们采用了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等样式的宣传,向区内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6、抓好机电械操作手培训。为扎实打造平安农机,扎实抓好三大环节。一是抓好机械具维修保养。凡投入农田种植的拖拉机、柴油机、水泵、机电排灌站,都经有关技工检修后,机电械具达到“四不漏”“五良好”的技术标准。二是技工培训。邀请农机电站4名技工,采取课堂讲学现场示范,历时7天对居组有关操作手培训,期间老带新、新促老,轮训后普遍达到“三懂四会”的技术标准。三是打击违章作业,严禁酒后驾机,运输秸草粮食不得人货混载、超载、超高、超宽行为。

7.在冶金、铸造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在上半年对园区内加工高温金属液体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对相关企业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开展重点专项督察和整治,对金属液体的熔化、吊装运输、浇铸、铸模冷却等各个环节安全操作、安全标识、员工安全防护等各个方面进行检察教育;对涉及煤气使用的企业,在煤气的生产、输送和使用方面进行安全管理。

8、拆迁500户安全无恙。上半年因项目建设需要,先后拆迁海鑫大学二期、智能开关柜、苏州路东延等近500户拆迁。扒机拆房期间严密操作规程,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9、食品安全无中毒,药品无错诊伤害(亡)事故。各居委会卫生室,规范药品进销渠道,健全门诊处方记录,坚持“三对头”“四察看”。对集市、学校食堂、商店经营的食品,工商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督查,按有关“6个严禁”“八个不准”规范运作。

科学发展观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心得社会发展时期,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各种举措,扎扎实实将安全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完成全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去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三

一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总要求,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突出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治理,两手硬、两促进,积极推进宣传与打击并重、相得益彰的工作局面,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氛围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市局部署和安排,宜秀区医保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宜秀区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医保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同时迅速翻印国家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医保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为了使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深化理解《条例》及相关医保法规,开展分级培训。4月21日,局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对乡镇(街道)医保办全体同志、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医保工作的同志就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医保业务进行专题培训。随后,乡镇医保办会同属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医保定点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负责人进行培训,医药机构组织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培训。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实际,及时跟进,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及医保法规新热潮。

2.突出重点,现场宣讲。一是各乡镇医保办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纷纷设置医保政策宣传专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便民手册等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乡村、进医院”活动。4月23日区医保局联合市医保服务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民生办、区卫健委赴杨桥镇凤水花苑小区开展医保宣传月暨“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各乡镇医保办跟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进村入户”活动。据统计,4月份以来,全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近万份,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12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及时召开宣传《条例》新闻发布会4月12日区医保局召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强化监管措施方面的规定以及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等五个方面进行解读。二是利用宜秀有线电视台持续一个月滚动播放国家医保局制作的《条例》宣传正片和动漫宣传片。三是利用宜秀新闻网、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相继推送报道宣传贯彻《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活动情况。四是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在全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5939448和医保咨询热线:5939445 两部电话,畅通医保投诉举报渠道。

二、注重治理,不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

1.积极谋划,专题部署。全市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会议召开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出台了《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4月1日召开全区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2021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就全区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及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2.迅速开展核查,做到全覆盖。3月初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包保督导方案的通知》,并会同区纪委监委、卫健委、宜秀公安分局联合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重点就“三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2号令等医保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完成。同时组织6个乡镇(街道)医保办会同承担村室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按照省局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清单》项目对辖区65家村室(卫生站)和53家定点药房(店)进行逐项现场核查,于4月15日全面完成。9月份,按照市局《关于市区医药机构实行“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要求,我们聘请第三方国元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对市局划入我区网格化管理的经开区菱北办事处辖区73家定点医药机构(村室诊所25家、药房48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三轮检查,确保了市局分级网格化划入我区管理的9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1家定点药房(店)现场核查全覆盖。检查表明,由于三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保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得有了明显规范,但是少数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就诊记录不规范和上传数据不精准等问题。对此,检查组要求其立即整改。

3.扎实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11月份,区医保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市局《关于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医保管理中心提供的疑点数据对辖区内重点13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家民营医院,6家村室)进行现场核查。本次检查虽然未发现医保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也发现部分村室门诊报销资料资料不全,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核查小组立即约谈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局就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上报区医保局。

4.全面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成立专班组织整改。在市局大力支持下,及时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对区委巡察反馈的2家(安庆博爱医院、安庆济和医院)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其存在的违规行为,依照医保法规有关条款分别作出处理。拒付、追缴医保基金和收取违约金共计43.69万元。

一年来,宜秀医保系统虽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上级组织要求和参保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单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发展不够平衡。通过近年来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反映,辖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法规意识明显比民营医疗机构强,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也比民营医疗机构好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主责主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坚持打宣并举,持续开展医保法规宣传。重点是开展好医保宣传月,持续推动医保政策“六进”;突出重点,适时开展线上宣传,线下宣讲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市局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网格化管理要求,持续做好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是全覆盖现场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是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刚性兑现法规,推动形成强力监管局面。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四

根据《关于开展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校纪字〔2021〕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两违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及礼品礼金问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整治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与方式

2020年9月以来的公务接待(包含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公务接待)情况。

1.教师自查:有纵向科研经费的教师,查看经费支出记录,2020年9月以来有公务费支出的请填写个人承诺书(自查没有问题的请填写附件1,自查发现问题的请填写附件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则不需要填。需要填写的请在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纸质档签字报给各系主任。

各系综合教师上报情况,填写附件2,于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纸质档,经系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院纪委办公室周贤超处。

2.学院层面自查:按照管理权限逐项自查,纵向科研经费公务接待自查负责人:潘月敏、张华建。办公室公务接待自查负责人:汪小强、凌洁。填写《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清单》(见附件)。采取调阅网络报账记录,查看2020年9月以来学院层面公务接待支出情况,附件纸质档签字后,于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院纪委办公室周贤超处。

3.学院复查。由院党委会同院纪委,安排专人调取纵向科研项目清单以及公务接待支出网络报账单,比对清单与教师自查承诺书,核实账单是否有违规行为。

三、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安徽省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函使用的有关要求,以及《安徽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校财字〔2018〕8号),围绕“超标接待拆分报”“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新表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纠无公函接待、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以及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院党政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高效完成。

2.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学院纪委要立足监督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处置。

3.深入排查,以查促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全面盘点,查找漏洞,确保自查自纠深入、彻底。

五、时间安排

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教师与各系部以及党政办公室,按照要求上报。10月15日下午,学院纪委安排专人进行核查。10月18日上午,学院纪委填报《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清单》,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报经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上报校纪委。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五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20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六

全市广大群众朋友们:

环境卫生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们身心健康,事关地区文明形象和发展软实力。为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三线三边”(铁路、公路、江河沿线,城市、省际、景区周边)暨农村环境整治工程。这项工程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各地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为此,向全市广大群众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认知,做环境整治的传播者。充分认识这项工程突出整治环境脏乱差,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让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积极宣传这项工程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倡导清洁、健康、文明的行为规范,让环境整治工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自觉参与,做环境整治的践行者。从自我做起,门前自扫、院内自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垃圾污水规范投放,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从身边做起,踊跃参加环境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序化活动,共同打造天蓝水清、地洁村美,山水望得见、乡愁记得住的城乡新面貌。从规范做起,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

三、自觉劝导,做环境整治的监督者。争做整治环境的表率、维护环境的先锋,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巧于劝导、敢于抵制、坚于制止。通过不同形式的劝导、监督,让讲文明、改陋习、爱清洁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为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做出一份贡献。

宿州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环境整治,家家有责,清洁家园,人人受益。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美丽宿州增色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破除陈规陋习,向“脏乱差”宣战,向文明前行,用热情和真诚、辛勤和汗水,共同把我们的美好家园——宿州,打扮得更加整洁优美、更加清新靓丽、更加宜居宜业。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推荐整治文明校园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七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我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预防措施,彻底整改隐患。

(一)认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查率达到100%,隐患问题逐一登记。

(二)层层落实督查责任,确保定期带队检查,督促开展校园自查自纠。同时,建立隐患问题各项制度,定期跟踪整改工作,确保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整改。

(三)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到位。确立我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切实落实日常管理、内部施工、等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经费保障制度、定时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工作制度。

(五)隐患排查整改要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按期彻底整改完毕。

(六)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到位。我校经常开展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定期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七)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确保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可迅速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八)学校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九)组建消防安全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各项任务。

(十)学校确保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楼道设有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彻底拆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如学校食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及木结构房屋等场所,做到防患于未然。

整治时间为20xx年8月初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9月10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百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二)排查整治及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日—11月15日)。根据整治内容和要求,查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批评。

为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认真落实区政府和镇教育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重大举措。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整治工作切实抓好。

(二)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学校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学校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督查责任制,负责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校明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隐患,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础。

(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体参与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务必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整改务必做到抓住要害,不留隐患。

(四)抓好督查,强化落实。我校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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