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警告处分心得体会怎么写 党内警告处分感想发言(3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7: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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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违规违纪警告处分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县里召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后,xx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然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立祥同志任组长,部分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

按照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妥有序、更要推动工作的要求,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座谈会,镇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站位,解除思想顾虑,压实第一责任;二是召开全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凝聚共识,稳妥扎实推进工作;三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结合《xx县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指南》,对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文书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排查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我镇纳入排查范围党员共239人,其中其中预备党员19名,正式党员220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119人,镇直单位发展党员30人,转入党员90人,转出党员17人。截止目前,已对191名党员档案进行封存,移交县排查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我镇制定民主评议方案,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部分村(居)民代表会议,党委委员或驻村干部分片包村,参加支部民主评议会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和新发展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总结王桥、冯亮试点村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专题培训会,把开展经验在全镇推广,我镇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率达96.3%,对支部评议满意率为100%的有13个,低于90%的2个,对党员评议满意率低于90%的有30人,满意率低于70%的有5人,评议结果作为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消除党员思想包袱,摸排问题线索,

xx镇党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摸底,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逐一审查每名党员的档案材料、台账记录等,走访部分党员群众,理清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写《发展党员摸排情况登记表》。在自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排查整顿承诺书,进一步落细落实责任。由镇党建办牵头,会同纪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民族宗教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入党前、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六、走访重点人员、进行初步认定

我镇通过前期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档案审核、部门联查等环节共排查出二十类重点问题线索303条,涉及党员120人,并分村建立了20类重点人员台账,由班子成员带队入村进行重点人员走访,我镇完成走访党员群众500余人,共发现疑似“四类”人员38人。根据走访经验,我镇组建三个重点人员走访组,对这38人进行重点走访,通过走访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共发现四类人员30人,xx镇召开党委会,对照排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人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初步认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26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22人,带病入党3人,徇私舞弊1人,初步认定结果已上报县排查办。

通过召开党委会,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26人进行逐人分析研判,研究处理意见,最终决定26名党员中,重新履行入党手续10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3人,除名2人,警告1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1人,批评教育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提醒谈话限期改正1人,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1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提醒处理,共32人。

描写违规违纪警告处分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尊敬的x领导:

x月x日(周x)晚x点x,我在xx,参与该单位组织的烧烤活动,并违规饮酒(xx啤酒2瓶),违反了禁酒令,干扰了分队正规管理秩序,损害了队部指导组良好形象,违背了队领导提出的“四型”“四风”要求,深感愧对组织、愧对领导,主要有“四个不应该”:

不应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酒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为了禁酒,上级颁发史上最强的禁酒令,上至xx单位,下至xx单位,都有明确的禁令;在分队各种场合,队领导都多次强调落实禁酒的问题。禁令很严、规定很多,要求也很具体,作为单位一员,没有理由落实不好。而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清楚党纪条规,接到的各种违规违纪通报像雪花一样多,因违规饮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例数不胜数,在这个问题上犯同样的错误,实属知法犯法,愚蠢之极。

不应该双重标准、言行不一。单位不缺制度,缺的是执行制度的人和落实到底的行动。我的身份,首先是单位一员,在机关是纪检干事,在xx分队是业务组长,既是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不论是条令条例,还是规章制度,我既有职责监督执行,更有义务带头贯彻。特别是分队刚刚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我是参与制定者,也是监督执行者,更应该是模范贯彻者。这次违规饮酒,制定的规定自己首先违反了,要求别人做的自己没有做到,确实与规定相悖、与身份不符。

不应该胆大妄为、不讲原则。当晚到达xx单位烧烤的平台后,发现部分人员在饮酒(小超市购买的xx啤酒),而当晚有执勤任务的人员喝的是饮料。有人递了一罐啤酒给我,我没有拒绝。考虑到这里的同志大多都比较熟悉,有的是以前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有的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老骨干,我认为有干部骨干在,应该能把得住分寸、控得住场面,所以没有制止他们喝酒。实际这是大大的错误,单位有铁的纪律必须执行,任何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许多血的教训就出在“以为怎么样”“应该怎么样”上面。我当时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既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管住他人,参与违规饮酒,实在自以为是、过分自信。

不应该律己不严、自毁形象。自分队组建以来,队领导提出“四型”“四风”的建设标准,带领队部和xx单位扎实工作、一以贯之,并承诺不拿一分钱、不收一份礼、不搞特殊化,人员考核选拔、定岗定位、经费开支等工作,官兵都比较满意,带头在全队立起了新风正气。我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四型”“四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更是与队领导的一贯要求背道而驰,不但损毁了个人形象,而且给队部良好形象抹了黑,影响很坏、教训深刻。

喝酒的理由有一万条,但哪一条都不能成为触碰纪律高压线的借口。反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有三条教训值得铭记:

一是站位不高很危险。禁酒是习主席发出的禁令,是政治问题,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不折不扣落实。如果这个问题落实不好,根本谈不上看齐追随、谈不上对党忠诚。从禁酒令颁布到今天,因违规饮酒问题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比比皆是,重则降职撤职,轻则警告严重警告,处罚之重前所未有。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我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够,这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单位的任务区,思想文化多元,宗教派别林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没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说话办事极易出问题,并且一出就是政治性问题,需要高度警惕。

二是摆位不正犯大忌。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只有自我定位准确,才不会说出格的话、办出格的事。我参与违规饮酒,一没有站到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二没有把自身岗位职责搞清楚,三没有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采取行动,反而参与其中,从守纪到违纪的质变,一秒钟都不要。执行xx任务,需要每个人都站到分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需要每个人都按岗位职责要求落实制度履职尽责,需要每个人都能够独挡一面,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思想统一、言行规矩,分队的各项工作、各个单位才得以有效运转,进而避免出现影响执行任务、牵扯领导精力的事。

三是心存侥幸必闯祸。回顾违规饮酒的心理状态,对人员情况的掌握凭经验,盲目“有把握”“稳得住”占了上风,但是这些在纪律面前、在规章制度面前都站不住脚。不执行制度,不仅是违规违纪,而且容易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部署到任务区以来,看到友邻单位各个部门、各个人员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很少有突击式、应急性的任务,落实过程更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这让我印象很深、感触也很深。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圆满完成xx任务,不仅要完善制度,更要不折不扣落实制度,少一些“也许”“可能”,多一些精准精确,工作才能托底。

对违规饮酒行为,我诚恳接受批评教育,服从组织处理。今后,我将以此事为诫,在加强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敏锐性,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提高执行力,在岗位履职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为圆满顺利完成分队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描写违规违纪警告处分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国企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若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处理。

昨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行为,适用《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行为涉及的特定关系人是党员的,按照共同违纪处理。

“七项要求”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其中《解释》第六条规定: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根据《解释》,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该行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以外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解释》指出,违反“七项要求”,构成《解释》未作规定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违纪行为的,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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